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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而导致严重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必须加以研究的新课题,更是时代的需要,历史的必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把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筹措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良性运行。
【关键词】社保基金;政策法规;筹措机制;职工权益
社会保险是依法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女工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它是参保人员在养老、失业、生育、工伤、患病时使用的专项基金,也是亿万参保人员的“养病钱”和“保命钱”。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的经济基础。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运行,有赖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社会保险基金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巨大,影响面广,更为人注目。实践证明,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好坏,不仅事关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存,而且牵动着亿万参保人员的心,还涉及亿万个家庭的安定和社会稳定。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稳定运行,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维护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必须加以研究的课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中监管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主要表现在收、支和运营环节是否规范,并直接关系到基金的安全与完整。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隐瞒事实真相,甚至故意瞒报、出具伪证,拒绝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少缴、漏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导致这些严重问题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企业瞒报缴费基数,企业缴费基数与职工实际收入差距较大。由于社会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和一些企业对社会保险制度认识上的偏差,一些企业为了少缴社保费,想方设法钻政策的空子,瞒报缴费基数,把本应该纳入缴费基数的奖金、岗位津贴等不纳入基数,企业上报的缴费基数既不是统计部门的统计数,也不是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企业通过瞒报基数少缴保险费。
2、一部分单位的领导和个人社会保险意识淡漠,缺乏法制观念,受本位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影响,只追求任期内的效益和个人政绩,置国家和职工利益于不顾,只管在职职工工资发放,不管职工以后养老问题,更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险对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险是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助推器,有意识地进行少缴、漏缴和拖欠社会保险费;还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投机钻营钻政策的空子,隐瞒、虚报、作假、冒领社会保险金;还有个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擅自挪用基金,甚至出现与单位勾结,为偷逃社会保险费提供便利的违纪违规问题,2002年原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蔡耀坤受贿25.5万元造成5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流失便是典型案例。
3、随着征缴对象不断扩大,征缴方式改为全额缴拨,社会保险金由单位发放改为社会化发放,虽然有利于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但也存在逃缴拖欠社会保险费现象的弊端。社会化发放管理要求更高,人口老龄化更增加了养老、医疗保险的难度,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仍不适应。
4、社会保险基金来源除社会保险费征缴及利息这一主渠道外,保值增值还没有很好落实,随着各项基金个人账户的建立和做实,记入个人账户中的历年滚存利息越来越大,如何使得社会保险基金最大程度的保值增值和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法律维权观念日益提高将是摆在各级社保机构面前的一大难题。
5、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方式由原来社保经办机构承办逐步演变为税务、财政、银行、邮政等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多家参与,管理协调难度加大。存在着社保经办机构、税务、财政信息不能共享,基金到位迟缓,基金收支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不顺,数据、凭证传递不及时,各方账目、数据常有出入的问题,导致基金在每个环节上都可能出现不安全隐患。
6、企业经营效益不佳,社保法规措施不到位造成社保费收缴困难
近年来,一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不佳,资金紧张,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尚存在一定困难,没有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企业领导和企业职工均没有像对待应缴税款和应得报酬那样重视,社保费的征缴虽然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做依据,但在工作中总显力度不够,不那么管用,其结果是征缴收效不明显,基金缺口逐年扩大,影响了基金的支付能力。
7、提前退休等问题屡禁不止。一些地方、部门从局部利益考虑,采取提前退休、超规病放宽退休条件、出台优惠政策等办法,把不应该退休的人员提前加入到了退休人员队伍,再加上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退休人员得到的退休金比在职人员的工资还要高,造成企业职工想方设法提前退休。退休审批过程中发现的假工种,假年龄,假病历等问题屡禁不止,扩大了基金的支付基数。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管理手段不能满足实际要求、生存认证困难较大、虚报冒领情况时有发生等问题,也造成了基金支出的增大。
二、依法建章立制,完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与治理对策
笔者认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各个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堵塞基金流失黑洞,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参保单位和职工自觉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的法律意识,营造基金监管的社会氛围
在加强市场经济规范,法制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增强广大参保单位领导和职工的社会保险法制观念,尤其是私营、个体经营者和雇员,通过积极的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对社会保险的认识,提高对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视,形成严格执行社保法规政策,积极履行社会保险义务,抵制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2、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把住基金监管的源头
加快社会保险立法是当务之急,关系着基金的安全、保值和实现其社会保障功能的问题。有关基金的征收、支付、保值增值等问题都应加以规范,以保证基金的按时发放,防止挤占挪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3、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信息系统管理体系
以“金保工程”建设为契机,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体系,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平台、开发单位级别、建设规模等关键问题。首先,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各项基本信息及个人账户信息纳入计算机管理,严格按有关法规操作,不仅要求各级保险机构定期公布个人账户储存情况,而且应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特别是货币资金状况等详细情况进行公开,同时保证参保人员随时查询本人情况,接受监督。其次,尽快完善指纹认证体系,从而最大限度的杜绝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基金情况的发生。
4、扩大基金筹措渠道,努力增加收入
筹资渠道单一是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的原因之一,因此,必须扩大基金筹措渠道,加大缴纳基数稽查力度,每年有针对性地对一些行业、企业进行抽查,核定企业职工工资基数。对瞒报基数的企业要进行清查、核对和补缴,加收滞纳金,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处理。对缴费确有困难的特困企业,应由当地财政、税务、劳动部门审核,确定其缴费基数。对于改制企业或长期停产的企业,要在其资产中划出一块,用于偿还企业所欠社会保险费。同时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允许社保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5、加强基金支出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
在扩大覆盖面,增加参保人数的基础上,加强基金的支出管理,强化基金监管,规范基金支出范围。①严格控制退休,按照国家规定从严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养老金计核。对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依法破产企业职工,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提前退休人员应缴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费用由企业一次性缴纳给社会保险机构,同时,还要适当核减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按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此外,任何地方、部门不能随意开提前退休口子。②要确定适当的增长率,把过高的替代率降下来。社保基金的支出增长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社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金的增长要低于在职职工工资的增长水平。在目前社保基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要把过高的替代率降下来,必须降低人均费用支出水平,使之与基金支出能力相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还要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法制化管理,确保社会保险体系正常运行。
6、建立监管网络,防范于未然,确保基金安全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应形成以法律监督,政府行政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专门监督,经办机构上对下监督,执法部门对应参保行为人监督,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为一体的监管网络。其核心是围绕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和行为人的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规范。经办机构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对缴费单位和个人申报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情况及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情况进行核查,从上至下构建社会保险监管责任体系,体现专门监督、互相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使各项决策能够准确的落实到位,确保社会保险工作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龙爱晶,金玉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社会保险.2013,(3):31-33
[2]佟威,马千里.建立健全社保管理机制,促进国民经济战略发展[J].经济研究,2013,(3):61-63
[3]闻三秀,苏华.社保基金运行中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J].社会保险制度,2013,(3):91-93
[4]徐长成,徐倩倩.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确保社保基金良性运行[J].中国社会保障,2013,(5):51-52
[5]江山,刘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与治理策略[J].保险研究,2013,(1):57-58
[6]邱莹.国有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应加强管理力度[J].科技与企业,2013,(9):64-65
[7]王晓军.中国养老金制度及其精算评估[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301-309
[8]郑成功.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87-88
[9]刘茂山.保险经济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201-209
[10]成思危.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完善[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005:231-237
作者简介
金星(1973.10.13-),女,辽宁辽阳人,经济师,大学本科,1998年4月、2001年12月先后毕业于辽宁刊授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和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现任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管理部主任,主要从事中国铁道建筑系统的企业劳动工资、人力资源会计、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险的财经管理与研究工作。
【关键词】社保基金;政策法规;筹措机制;职工权益
社会保险是依法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女工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它是参保人员在养老、失业、生育、工伤、患病时使用的专项基金,也是亿万参保人员的“养病钱”和“保命钱”。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的经济基础。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运行,有赖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社会保险基金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巨大,影响面广,更为人注目。实践证明,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好坏,不仅事关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存,而且牵动着亿万参保人员的心,还涉及亿万个家庭的安定和社会稳定。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稳定运行,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维护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必须加以研究的课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中监管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主要表现在收、支和运营环节是否规范,并直接关系到基金的安全与完整。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隐瞒事实真相,甚至故意瞒报、出具伪证,拒绝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少缴、漏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导致这些严重问题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企业瞒报缴费基数,企业缴费基数与职工实际收入差距较大。由于社会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和一些企业对社会保险制度认识上的偏差,一些企业为了少缴社保费,想方设法钻政策的空子,瞒报缴费基数,把本应该纳入缴费基数的奖金、岗位津贴等不纳入基数,企业上报的缴费基数既不是统计部门的统计数,也不是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企业通过瞒报基数少缴保险费。
2、一部分单位的领导和个人社会保险意识淡漠,缺乏法制观念,受本位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影响,只追求任期内的效益和个人政绩,置国家和职工利益于不顾,只管在职职工工资发放,不管职工以后养老问题,更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险对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认识到社会保险是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助推器,有意识地进行少缴、漏缴和拖欠社会保险费;还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投机钻营钻政策的空子,隐瞒、虚报、作假、冒领社会保险金;还有个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擅自挪用基金,甚至出现与单位勾结,为偷逃社会保险费提供便利的违纪违规问题,2002年原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蔡耀坤受贿25.5万元造成5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流失便是典型案例。
3、随着征缴对象不断扩大,征缴方式改为全额缴拨,社会保险金由单位发放改为社会化发放,虽然有利于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但也存在逃缴拖欠社会保险费现象的弊端。社会化发放管理要求更高,人口老龄化更增加了养老、医疗保险的难度,资金积累和保障服务功能仍不适应。
4、社会保险基金来源除社会保险费征缴及利息这一主渠道外,保值增值还没有很好落实,随着各项基金个人账户的建立和做实,记入个人账户中的历年滚存利息越来越大,如何使得社会保险基金最大程度的保值增值和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法律维权观念日益提高将是摆在各级社保机构面前的一大难题。
5、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方式由原来社保经办机构承办逐步演变为税务、财政、银行、邮政等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多家参与,管理协调难度加大。存在着社保经办机构、税务、财政信息不能共享,基金到位迟缓,基金收支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不顺,数据、凭证传递不及时,各方账目、数据常有出入的问题,导致基金在每个环节上都可能出现不安全隐患。
6、企业经营效益不佳,社保法规措施不到位造成社保费收缴困难
近年来,一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不佳,资金紧张,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尚存在一定困难,没有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企业领导和企业职工均没有像对待应缴税款和应得报酬那样重视,社保费的征缴虽然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做依据,但在工作中总显力度不够,不那么管用,其结果是征缴收效不明显,基金缺口逐年扩大,影响了基金的支付能力。
7、提前退休等问题屡禁不止。一些地方、部门从局部利益考虑,采取提前退休、超规病放宽退休条件、出台优惠政策等办法,把不应该退休的人员提前加入到了退休人员队伍,再加上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退休人员得到的退休金比在职人员的工资还要高,造成企业职工想方设法提前退休。退休审批过程中发现的假工种,假年龄,假病历等问题屡禁不止,扩大了基金的支付基数。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管理手段不能满足实际要求、生存认证困难较大、虚报冒领情况时有发生等问题,也造成了基金支出的增大。
二、依法建章立制,完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与治理对策
笔者认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各个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堵塞基金流失黑洞,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参保单位和职工自觉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的法律意识,营造基金监管的社会氛围
在加强市场经济规范,法制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增强广大参保单位领导和职工的社会保险法制观念,尤其是私营、个体经营者和雇员,通过积极的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对社会保险的认识,提高对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视,形成严格执行社保法规政策,积极履行社会保险义务,抵制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2、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把住基金监管的源头
加快社会保险立法是当务之急,关系着基金的安全、保值和实现其社会保障功能的问题。有关基金的征收、支付、保值增值等问题都应加以规范,以保证基金的按时发放,防止挤占挪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3、加快社会保险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信息系统管理体系
以“金保工程”建设为契机,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体系,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平台、开发单位级别、建设规模等关键问题。首先,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各项基本信息及个人账户信息纳入计算机管理,严格按有关法规操作,不仅要求各级保险机构定期公布个人账户储存情况,而且应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特别是货币资金状况等详细情况进行公开,同时保证参保人员随时查询本人情况,接受监督。其次,尽快完善指纹认证体系,从而最大限度的杜绝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基金情况的发生。
4、扩大基金筹措渠道,努力增加收入
筹资渠道单一是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的原因之一,因此,必须扩大基金筹措渠道,加大缴纳基数稽查力度,每年有针对性地对一些行业、企业进行抽查,核定企业职工工资基数。对瞒报基数的企业要进行清查、核对和补缴,加收滞纳金,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处理。对缴费确有困难的特困企业,应由当地财政、税务、劳动部门审核,确定其缴费基数。对于改制企业或长期停产的企业,要在其资产中划出一块,用于偿还企业所欠社会保险费。同时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允许社保基金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5、加强基金支出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
在扩大覆盖面,增加参保人数的基础上,加强基金的支出管理,强化基金监管,规范基金支出范围。①严格控制退休,按照国家规定从严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养老金计核。对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依法破产企业职工,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提前退休人员应缴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费用由企业一次性缴纳给社会保险机构,同时,还要适当核减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按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此外,任何地方、部门不能随意开提前退休口子。②要确定适当的增长率,把过高的替代率降下来。社保基金的支出增长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社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金的增长要低于在职职工工资的增长水平。在目前社保基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要把过高的替代率降下来,必须降低人均费用支出水平,使之与基金支出能力相符。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还要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法制化管理,确保社会保险体系正常运行。
6、建立监管网络,防范于未然,确保基金安全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应形成以法律监督,政府行政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专门监督,经办机构上对下监督,执法部门对应参保行为人监督,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为一体的监管网络。其核心是围绕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和行为人的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规范。经办机构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对缴费单位和个人申报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情况及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情况进行核查,从上至下构建社会保险监管责任体系,体现专门监督、互相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使各项决策能够准确的落实到位,确保社会保险工作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龙爱晶,金玉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中国社会保险.2013,(3):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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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刘茂山.保险经济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201-209
[10]成思危.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完善[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005:231-237
作者简介
金星(1973.10.13-),女,辽宁辽阳人,经济师,大学本科,1998年4月、2001年12月先后毕业于辽宁刊授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和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现任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管理部主任,主要从事中国铁道建筑系统的企业劳动工资、人力资源会计、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险的财经管理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