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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政办[2018]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