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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合同概述
当一个企业要实施ERP时,通常要与软件开发商或咨询公司签订关于管理咨询方面的合同,从而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在合同中当事人如何平衡好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对以后实施的成功与否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从以往实施ERP失败的教训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是因为企业管理制度与所使用的ERP系统不配套、企业二次开发引起的管理矛盾与混乱等原因造成的。出现这种情况,又往往是由于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正确、具体地约定相互间的权利与义务的结果。
据统计,ERP在国外的成功率为30%,国内成功率为20%,由于企业实施ERP失败的案例很多,所以企业在签署ERP合同时就会谨小慎微,而软件开发商或咨询公司也会慎重行事,双方都想利用一个较为规范的合同来规避掉一些风险。
通常一个较为规范的ERP合同包括两个部分:软件合同和实施服务合同。
软件合同,即ERP软件的购买合同,一般不包括其他基础支持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通常是企业通过软件的代理商或ERP软件公司的合作伙伴代购。国外软件合同包括的费用除了软件产品本身的使用费用外,还有年服务费(软件升级、售后技术支持费用),这部分费用通常为软件价格的17~22%,国内软件一般没有这部分。软件合同的费用可以按模块或许可证数量计算,或者两者综合计费。国外的软件费用通常以美元、欧元计费,再根据当时的汇率兑换成人民币。其费用在购买时一次性付清;而国内通常分多次付清,一般首付30%或者50%。
实施服务合同,主要是ERP软件公司的合作伙伴帮助企业实施ERP项目的合同。计费方式通常是按人、时间报价。实施服务合同的一个重点是明确规定ERP项目SOA(范围、目标和方法),ERP合同虽然对于服务的内容难以一次准确定量,但是可以在合同中明确项目实施的地点、实施的组织对象(哪些公司或部门需要涉及到)和功能范围。实施服务合同应该清楚地规定整个项目实施的阶段、每个阶段的里程碑成果以及评估方法。国内的ERP实施付费通常是在每个里程碑完成,客户确认后付一次费。
规范ERP合同的内容组成
一份规范的ERP合同应当包括如下主要组成部分。
1.效力声明部分
这部分内容定义约束甲方、乙方权力与义务,描述这些文本涉及的法律功能范围,并且说明文本之间的内部逻辑关系。对于ERP合同效力范围之外的权责以及实施变更等,指明相应的解决方法。另外,对于ERP合同签订之前的有关事务,规定了甲方、乙方各自应当履行的有关义务。
2.软件著作权保护部分
乙方享有ERP软件的著作权。甲方需按照合同规定,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ERP软件,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夹施ERP软件。双方依据《著作权法》制定有关著作权方面问题的解决方案。
3.软件产品保护部分
根据国家有关软件保护法规声明该ERP软件已受保护。
4.保密合同部分
对于对方提供给己方的各种内部资料、数据、信息,甲乙双方均有对第三方保密的义务。
5.与ERP系统匹配的软硬件环境
根据乙方的建议,甲方需提供ERP软件匹配的软硬件环境;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ERP软件及其配套的所有附件。
6.软件数据规范部分
在乙方对软件进行客户化开发、二次开发等过程中,由乙方提供数据规范。如果由甲方进行开发,仍由乙方提供数据标准并进行指导。同时,乙方担负保持数据规范正确性的责任。
7.项目范围及内容
界定项目实施的乙方单位、实施的ERP软件模块、客户培训计划等。提出项目实施的目标;确定项目实施的方法、项目资源管理等内容。
8.项目验收标准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阶段性验收及最终验收的标准。验收行为应包括:甲方对乙方提供的ERP软件产品的验收;甲、乙双方对于某具体工作成果的确认;根据合同规定的项目进展阶段,甲、乙双方对于某阶段工作成果的评价;甲、乙双方对于最终工作成果的评价。
9.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保证ERP实施项目组顺利进行项目实施工作,约定甲、乙双方在项目启动前、项目实施中享有的若干权利和必须履行的若干义务。
10.合同的终止、变更与违约责任
为保证双方权益,若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暂时停止服务;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既定任务且进行补救措施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甲方亦可终止合同。因合同终止引起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引起合同终止,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有关事宜及时通知对方。
甲、乙双方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签署合同。
11.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项目价格及付款方式。
12.仲裁
若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经由仲裁方式进行解决。
ERP合同中甲乙双方需要注意的问题
上面我们谈到了一份规范的ERP合同应该包含的组成部分,但是一份好的合同并不只是做到上面所说的就可以了,因为上面谈到的只是合同的框架结构,在每一个具体部分里内容是千变万化的。由于合同是交易中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日后解决纠纷的依据,所以合同中的甲方和乙方都会想方设法在合同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有利条款。然而一个巴掌拍不响,任何合同的最终签订都是甲乙双方利益妥协的结果。笔者根据自己多年从事ERP系统销售和实施的经验,总结了以下一些在签订ERP合同时甲乙双方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期双方能够在合同中达到公平互利。
承诺不等于合同,期望要实际
由于乙方公司负责销售和实施的人员通常不是同一组人,所以乙方的销售人员在销售时所作出的承诺和最终实施人员要完成的任务时常会不一致,实施人员会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任务去完成,如果销售人员的承诺没有出现在合同里,实施人员一般不会去完成。因为口头的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合同才能作为法律依据,因此,甲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将所有希望咨询公司完成的任务清楚地写进合同,不要寄希望乙方会去完成以前做出的而合同里没有规定的承诺。
另外,乙方的销售人员为了成功推销ERP产品,在售前常常会使尽浑身解数为甲方勾画最美妙的前景,将ERPf拘功能和效果作最大化的描述,使甲方对ERP的效果寄予很高的期望。然而实际上,甲方所需要的功能未必有销售人员描述的那么多,而且由于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并非所有的想法都可以实现。所以,甲方最后通常会发现实施的结果没有当初想象得那么好,感觉受了欺骗。对于此种情况,甲方一定要明白,不能听了销售人员的描述就对ERP寄予过高的期望,最终的效果必须以合同里规定的为准。
对甲方的需求和乙方系统要实现的功能作最具体和明确的描述
由于ERP没有标准的概念,其应该包含的标准功能、应该达到的实际效果,都不存在统一的标准,每个公司都按照自己的理解和能力去执行,所以最终的结果难保不会出现分歧。例如,甲方公司的财务操作有着与一般企业不同的一些地方,可能甲方会觉得这部分操作的信息化理所当然也应该包括在将要实施的ERP系统里,但乙方可能会认为这些不属于标准的财务流程,自己没有义务去实现这部分操作的信息化。解决这种问题的办法就是双方在合同里对于甲方需求和乙方系统要实现的功能作非常详尽的描述,使双方在ERP功能效果的认识上达成一致,防止日后的纠纷。
对于项目里程碑的时间、成果、验收标准作明确的规定
ERP项目的实施通常会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会有里程碑。每个里程碑的按时按量完成是整个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通常对于里程碑完成时间、达到效果、验收标准的规定是ERP合同里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制定这部分条款中,双方一定要防止使用模糊概念,验收标准不但要具体量化,还要具有可操作性。
最好对后续开发有一些明确规定
大多数的ERP项目都会涉及到后续开发的问题。提起后续开发,很多有经验的乙方都不愿意接手。因为对于标准ERP系统的实施,乙方凭着经验通常不会遇到太大的困难,但是后续开发针对每个企业都是不一样的,开发过程将遇到的不确定风险也大得多。更重要的是,如果后续开发的技术不到位,甚至可能对原有系统造成冲击,使得前功尽弃。然而在实际的运作中,后续开发对于甲方又几乎是必然的,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最惯用的手段是:在ERP合同中只注明后续开发的人/天数(一个人工作一天的费用),而将具体的开发费用拖到合同完成以后,以还未做深入评估为由拖延开发的时间。待到合同签订甲方支付定金之后,以各种借口增加后续开发的时间。对于某些难度大或是乙方不想做的项目,他们可以把开发的时间拖得很长——使得甲方基于成本的考虑,不得不取消某些计划中的需求。对于这种情况,甲方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就确定二次开发的大致范围,并与乙方确定开发费用的范围,将必要的条款写进合同里,以防止日后陷于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