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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民族关系最普遍的体现就是混居,民族混居是指两个以上民族共居于一个地理单位内的现象。民族混居有不同的层次,可以是同住一县一市、一乡一镇,也可以同住一街一巷乃至一院一宅。混居的层次不同,对各民族接触与交往的影响也不同。本文以朝汉两组混居村落为调查对象,以口述史访谈和田野调查为方法,以吉林省果园村三对朝汉通婚的夫妻为立足点,并将村落自组织置于文化的各个层次中来考量民族关系。文化的不同表现形式与村落社区结合,为民族关系提供了构建的介质和变化发展的场域,文化与民族关系的互动展现村落社区中民族关系的形态。文章除了对以上的过程进行描述、分析与总结之外,也为我国其他少数民族混居村落社区研究中的优势与不足提供了借鉴意义,并尝试性地回答了如何治理发展我国少数民族自治村以及村落社区研究出路等问题。
关键词:朝汉混居 香途协会 治丧契约 自组织
吉林省果园村,坐落于长白山脚下,是一个朝鲜族人口占80%,汉族人口占20%的朝鲜族自治村。本村是朝鲜族人治村,有很多朝鲜族流传下来的民间自组织,对于调动村民积极性,发挥互助协作精神,给其他村落提供了借鉴意义。同时在很多自组织,都有汉族人共同参与的痕迹,也为其他民族混居地区村民共同参与,和谐共促,增进民族感情提供了可行性。接下来就说一下本村的重要自组织——治丧协会,又名香途理事会。
香途理事会:顾名思义,香途里的香是香土的意思,途既有过程的意思也有道路的意思,两个字联系到一起,很容易让人们想到上香参拜,这是中国最原始的祭祀方式,祭祀主要用于祭奠祖先,为故去的人举行丧葬仪式,以慰藉亡魂。在朝鲜族内有人去世,会有人组织族内每家每户到固定地点集合,按照理事长分配要求,依次完成装裹、讣告、入殓、抬尸、挖坑、下葬等过程,虽然和汉族葬礼在细节上有所区别,但是具体过程大同小异。香途协会最大的特点在于:这是一个结构完善,条例分明的民间自组织。首先,协会内部主要有4人任职,分别是:理事长,是理事会的灵魂人物,主要由本村内60岁以上有名望的老人担任,并且根据这些老人的年龄,从高到低依次轮流任职,主要负责监督、分配和指挥。这也是要求年长者担任的原因,这些老人对于本族的下葬礼仪和风俗习惯更加了解,能够为香途协会主持大局。除理事长外还要有三名年轻男子担任跑腿工作,他们在接到消息后,要以最快的速度将消息传达到每家每户,香途协会要求跑腿的三个人必须是青壮年,因为当时通讯不十分发达,尤其是中国农村,信息闭塞,通讯更是落后于城市,消息传递基本靠脚力。一般情况下这三位跑腿人员会在收到去世家属消息后,平均分配街道数量,每人走乡串道,确保没有遗漏。
香途协会作为朝鲜族先辈就流传下来的优良典范,有很多强制性的要求。参加者以户为单位,每户每年交一定的会费,最初是每年5角钱,这些会费主要用于工具的购买与维修,例如抬人的担架、挖坑的铁锹等。理事会有自己的一个固定账本,账本里记载着在任每一位理事长的姓名,跑腿人的姓名,当年发丧人的人数及姓名,上缴会费流水等。每年为一届轮回,换届时,理事长会把每户户主叫到家里来,当着户主的面将记事本交到下人理事长手中,同时在家里和大家一起吃一顿饭。每年12月底进行交接仪式,同时年底村民也有机会聚上一聚。这里要单独强调一下,在朝鲜族的传统文化里,尤其是上个世纪,观念比较保守,朝鲜族的女人不能外出应酬或参加村里的大事件,所以户主基本都是家里年长的男性承担。
根据当时的村情村貌,理事会做了以下几方面修改:(1)自愿加入本理事會,绝不勉强。(2)理事会主席必须还是由朝鲜族人担任,因为本村朝鲜族人口较多,汉族较少,朝鲜族的入葬礼仪与汉族不同,因此主持大局还需要有朝鲜族担任。但是,有汉族家属去世时,会选择一位汉族老人主持入葬仪式。(3)三位跑腿者中,必须有一位是汉族人,在负责通知村民消息时,为减少语言不畅带来的的麻烦,汉族人通知汉族人,朝鲜族两位跑腿者平均分配朝鲜族村户。(4)后期,村子里有乞讨流浪者或外来走访者,死于本村,由村民每户每人平均分担丧葬费用,集体为其下葬。(5)每位入会者必须按照理事会规定,以户为的单位,每年缴纳相应的会费(从最初的5角钱到现在的10元钱,没有收过过高费用),会费上缴后,由在任理事长代为保管。理事长不能随便动用会费,只能用于会内物品流转、发丧和年底聚会使用。这几点条例作为本村的治丧契,约束两族人民。虽然这些没有落实到笔纸上,但是两族人民一致通过,共同遵守治丧契约。
前有治丧契约签订,后有村民按章办事。为了依靠集体的力量办理丧事,本村在家中有人去世后是这样调动村民的:朝汉两族去世者都要裹装祭奠,守灵3天后出殡,出殡时要求全员参加,其中派出4位40多岁的壮年负责开框出殡,出殡后全村人都搭把手,将逝者抬出村外100-200米较平坦的地方后,将担架交给8位50多岁年长者往第一段山路抬,抬到中坡时,继续转交给其余8位40多岁的壮年,往山上抬,抬到高处以后,早就有本村8位30来岁的中年人接应,这些人要将担架抬到最高的山岗上。也就是说,从村里到墓地抬人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段平路是由所有村民共同负责,后面三段山路则由年龄层次由高到低的24位男子负责。总的来说,年纪越轻,抬担架的路段越陡峭,道路越长,反之亦然。村里其余不能出力的老年人负责人员工作的组织分配。
这种做法既能够团结邻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又能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增进民族情感交流,在遇到治丧问题时,共同解决具体困难。
参考文献:
[1] 百度百科.
关键词:朝汉混居 香途协会 治丧契约 自组织
吉林省果园村,坐落于长白山脚下,是一个朝鲜族人口占80%,汉族人口占20%的朝鲜族自治村。本村是朝鲜族人治村,有很多朝鲜族流传下来的民间自组织,对于调动村民积极性,发挥互助协作精神,给其他村落提供了借鉴意义。同时在很多自组织,都有汉族人共同参与的痕迹,也为其他民族混居地区村民共同参与,和谐共促,增进民族感情提供了可行性。接下来就说一下本村的重要自组织——治丧协会,又名香途理事会。
香途理事会:顾名思义,香途里的香是香土的意思,途既有过程的意思也有道路的意思,两个字联系到一起,很容易让人们想到上香参拜,这是中国最原始的祭祀方式,祭祀主要用于祭奠祖先,为故去的人举行丧葬仪式,以慰藉亡魂。在朝鲜族内有人去世,会有人组织族内每家每户到固定地点集合,按照理事长分配要求,依次完成装裹、讣告、入殓、抬尸、挖坑、下葬等过程,虽然和汉族葬礼在细节上有所区别,但是具体过程大同小异。香途协会最大的特点在于:这是一个结构完善,条例分明的民间自组织。首先,协会内部主要有4人任职,分别是:理事长,是理事会的灵魂人物,主要由本村内60岁以上有名望的老人担任,并且根据这些老人的年龄,从高到低依次轮流任职,主要负责监督、分配和指挥。这也是要求年长者担任的原因,这些老人对于本族的下葬礼仪和风俗习惯更加了解,能够为香途协会主持大局。除理事长外还要有三名年轻男子担任跑腿工作,他们在接到消息后,要以最快的速度将消息传达到每家每户,香途协会要求跑腿的三个人必须是青壮年,因为当时通讯不十分发达,尤其是中国农村,信息闭塞,通讯更是落后于城市,消息传递基本靠脚力。一般情况下这三位跑腿人员会在收到去世家属消息后,平均分配街道数量,每人走乡串道,确保没有遗漏。
香途协会作为朝鲜族先辈就流传下来的优良典范,有很多强制性的要求。参加者以户为单位,每户每年交一定的会费,最初是每年5角钱,这些会费主要用于工具的购买与维修,例如抬人的担架、挖坑的铁锹等。理事会有自己的一个固定账本,账本里记载着在任每一位理事长的姓名,跑腿人的姓名,当年发丧人的人数及姓名,上缴会费流水等。每年为一届轮回,换届时,理事长会把每户户主叫到家里来,当着户主的面将记事本交到下人理事长手中,同时在家里和大家一起吃一顿饭。每年12月底进行交接仪式,同时年底村民也有机会聚上一聚。这里要单独强调一下,在朝鲜族的传统文化里,尤其是上个世纪,观念比较保守,朝鲜族的女人不能外出应酬或参加村里的大事件,所以户主基本都是家里年长的男性承担。
根据当时的村情村貌,理事会做了以下几方面修改:(1)自愿加入本理事會,绝不勉强。(2)理事会主席必须还是由朝鲜族人担任,因为本村朝鲜族人口较多,汉族较少,朝鲜族的入葬礼仪与汉族不同,因此主持大局还需要有朝鲜族担任。但是,有汉族家属去世时,会选择一位汉族老人主持入葬仪式。(3)三位跑腿者中,必须有一位是汉族人,在负责通知村民消息时,为减少语言不畅带来的的麻烦,汉族人通知汉族人,朝鲜族两位跑腿者平均分配朝鲜族村户。(4)后期,村子里有乞讨流浪者或外来走访者,死于本村,由村民每户每人平均分担丧葬费用,集体为其下葬。(5)每位入会者必须按照理事会规定,以户为的单位,每年缴纳相应的会费(从最初的5角钱到现在的10元钱,没有收过过高费用),会费上缴后,由在任理事长代为保管。理事长不能随便动用会费,只能用于会内物品流转、发丧和年底聚会使用。这几点条例作为本村的治丧契,约束两族人民。虽然这些没有落实到笔纸上,但是两族人民一致通过,共同遵守治丧契约。
前有治丧契约签订,后有村民按章办事。为了依靠集体的力量办理丧事,本村在家中有人去世后是这样调动村民的:朝汉两族去世者都要裹装祭奠,守灵3天后出殡,出殡时要求全员参加,其中派出4位40多岁的壮年负责开框出殡,出殡后全村人都搭把手,将逝者抬出村外100-200米较平坦的地方后,将担架交给8位50多岁年长者往第一段山路抬,抬到中坡时,继续转交给其余8位40多岁的壮年,往山上抬,抬到高处以后,早就有本村8位30来岁的中年人接应,这些人要将担架抬到最高的山岗上。也就是说,从村里到墓地抬人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段平路是由所有村民共同负责,后面三段山路则由年龄层次由高到低的24位男子负责。总的来说,年纪越轻,抬担架的路段越陡峭,道路越长,反之亦然。村里其余不能出力的老年人负责人员工作的组织分配。
这种做法既能够团结邻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又能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增进民族情感交流,在遇到治丧问题时,共同解决具体困难。
参考文献:
[1]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