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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作为一种公共管理的技术性手段,在现今社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由此造成的公益和私益之间的紧张关系难以得到有效缓解。立法者应加强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规制,在公共利益的维护和私人权益的保障之间寻求平衡。我国公共安全监控视频立法,存在专项性立法层次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行为的定性缺失、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管理的规范不足等问题,这需要通过合理立法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