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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著作权法》在解决广播组织IPTV直播电视节目权利正当性中的缺陷及规范难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权利界限不明的原因,通过《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解决该问题的探索,提出当前法律框架下IPTV直播电视节目的权利正当性界定方法,即将IPTV电视直播中使用作品的权利归入广播权的适用范围,既符合我国广播电视体制的现实要求,也不至由于技术领域的不同而将相同特征的权利被分化在不同的权利控制范围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