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导航
文档转换
企业服务
Action
Another action
Something else here
Separated link
One more separated link
vip购买
不 限
期刊论文
硕博论文
会议论文
报 纸
英文论文
全文
主题
作者
摘要
关键词
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期刊论文
西方国家对有组织犯罪的法律规制
西方国家对有组织犯罪的法律规制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770285092
【摘 要】
:
西方各国政府都积极地采取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文化的各种手段,加大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遏制有组织犯罪的蔓延.在这些手段中,法律手段是最重要,也是最常用的手段.
【作 者】
:
舒(韋長)
黄立
【机 构】
: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广州大学,
【出 处】
:
法制与社会
【发表日期】
:
2008年21期
【关键词】
:
西方国家
有组织犯罪
法律规制
西方
国家
法律手段
打击力度
政府
行政
文化
经济
【基金项目】
:
广州市属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课题(6302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下载此文
赞助VIP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西方各国政府都积极地采取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文化的各种手段,加大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遏制有组织犯罪的蔓延.在这些手段中,法律手段是最重要,也是最常用的手段.
其他文献
性丑闻壅塞了国际视线
期刊
壅塞
美国
国际货币基金
议员
基辛格
女大学生
民族主义
国际组织
国际新闻
公共工程
意大利
性骚扰
土耳其
私生子
国务卿
反对党
被控性
安东尼
总理
从官腔到网语的陡转
期刊
南京市白下区
周边城市
网络文体
网络广告
市民
骗子
媒体报道
警察
辐射效应
恶意透支
电讯
电话欠费
传单
安全防范
安防
江苏省
检察官
转账
账户
语
鱼儿离不开药
期刊
食品添加剂
相关专业知识
食品安全
生产行业
公众
标准
装饰性
公信力
专家
血液
问题
危险
水面
时间
商家
鉴别
渐变
监管
防护
渎职
可怕的塑料毒祸
期刊
通用塑料
高分子聚合物
用途广泛
特种塑料
生活领域
人类社会
人工合成
耐磨耗性
耐冲击性
加工成本
合成原料
合成树脂
工业领域
工程塑料
着色性
有机硅
没有法治,则谁都是弱者
期刊
征地补偿标准
《广州日报》
自杀
水库
鼠药
生命危险
认识
茶陵县
消息
网络
上访
软禁
抢救
女王
农民
母亲
家私
家人
湖南
北京
中美物价对比是一面镜子
期刊
中美
物价
人民币
美元
《齐鲁晚报》
知识产权
同类产品
售价
商品
人工服务
美国
价格
调查结果
标价
化妆品
China
音像
西装
图书
手表
习惯法律化的法律经济分析
现实生活中习惯与制定法之间的冲突屡见不鲜,在某些领域,制定法成了一纸空文,脱离现实太远.而当事人往往采取其他社会规范来规避法律的适用,形成了实质上的法律多元化倾向,这些”其他社会规范”中最为常用的就是习惯.与此同时,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关于习惯是否成为法律的正式渊源也存在争议.本文试运用法律经济分析方法,对习惯法律化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分析和比较,指出制定法与习惯的背离造成了法制资源的浪费,即用”反证法”来说明习惯的非法律化是不”经济”的,进而得出习惯应该法律化的结论.
期刊
习惯法
制定法
法律渊源
习惯
非法律化
社会规范
经济分析方法
民法典制定
多元化倾向
成本和效益
现实生活
规避法律
法制资源
反证法
当事人
争议
渊源
浅论红色区域资源教育价值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党和国家历来都非常重视红色区域资源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作用及价值.红色区域资源中蕴涵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与高昂的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理想信念,具有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红色区域资源中蕴涵着自尊、自信、自立、自主、自强的伟大民族精神,具有自我提高教育价值;红色区域资源遍布全国各地,范畴广,教育基地不胜枚举,具有传播红色精神价值.
期刊
红色区域资源
教育价值
马克思主义
红色
区域资源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价值
马克思主义信仰
自我提高
蕴涵
特殊作用
人才资源
民族精神
理想信念
选举制度的经济分析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本文指出选举制度的经济结构直接影响着选举制度的运行,怎样减少成本提高收益,是我们分析的首要任务.
期刊
选举制度
经济分析
成本
收益
国家公职人员
程序与方法
直接影响
统治阶级
经济结构
法律规定
代表机关
高收益
运行
分析
从《修改决定》看再审申请期限的交排
申请再审是我国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诉讼权利,是当事人依法享有诉权的具体体现.但是申请再审的权利不能无节制的行使,当事人申请再审应该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作出了修改,对原<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进行了完善.本文就此次修改,对再审申请期限作一个整理,以期对此有新的认识与看法.
期刊
纠错程序
再审申请期限
完善
修改
申请再审
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共和国
法定代理人
常务委员会
诉讼权利
申请期限
整理
行使
诉权
律赋
与本文相关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