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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位于珠三角腹地,北邻广州,南近港澳,民间素有“广东美食出顺德”、 “中国厨师之乡”的美誉。在当地打工者眼中,即便是顺德的一个镇街,其繁华程度都堪比内陆省份一座大城市。
这种说法并不夸张。就在这样一个面积仅为806平方公里的小小区域内,聚集了美的、格兰仕、联塑、碧桂园等众多民营企业,培育了广东省3.2%的超百亿企业。2006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就成了成为中国首个GDP超过1000亿元的县级行政单位,比同年的青海、甘肃、宁夏、海南还高。2012年,全区产值超1000亿元企业1家、超100亿元企业有5家、超10亿元企业有61家。
“顺德地区的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达到现在的高水平,虽然涉及多方面因素,但是却和企业改制这一重要机遇密不可分。”樊荣强是《顺德制造》一书的作者,关注顺德经济发展多年的他告诉《方圆》记者,顺德的成功要从30年前说起。
30年前,顺德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如今响当当的美的集团那时还是北滘公社下面一个街道办事处23名乡亲集资5000元自谋出路开办的一个小企业。但精明的老板何享健让美的挂到了公社名下,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从而迅速成长。事实上,顺德的乡镇企业是在政企一家的模式下发展起来的,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唱主角,既是投资主体,又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同时通过物资调配、税收减免等方式扶持企业成长。
第二波兴起是在1992年,顺德的乡镇企业开始大规模改制。首先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就是美的公司,它也成为全国第一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乡镇企业,接着是科龙、格兰仕等企业。最终,顺德率先摆脱了体制的羁绊,让民营经济驶入了市场发展的高速公路。而这些龙头企业的扩张又带动起当地家电制造、电子信息、机械装备与模具、金属材料加工等支柱产业的发展,让顺德的中小企业遍地开花,而这些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以“夫妻店”为主,主要靠亲情纽带支撑。
“如果说青岛经济是‘大企业立市’的经济,温州经济是‘中小企业立市’的经济,则顺德经济是两者兼而有之,既有‘星星’满天,也有‘皓月’带着‘星星’亮。”北京视野咨询中心主任钟朋荣将顺德如今的经济模式比作是“皓月当空,星星满天”,他表示,在产业结构上,顺德也是经济区域专业化和产业集群的典型。
与经济的蒸蒸日上相对应,当地企业家犯罪问题也开始凸显出来。记者在顺德区检察院的一份专题调研报告中发现:2008年至2013年6月,顺德区检察院共办理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案件155宗181人,涉案企业153家,其中,民营企业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160人,占总人数的88.40%。
融资类犯罪现象突出
在民企“扎堆儿”的顺德,融资难的问题持续上升,不少中小企业深陷困局,卷款私逃的报道屡见报端。顺德区工商联曾在2012年发布了一份《区民营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中小民营企业难以向银行取得融资,导致企业资金吃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生产投入受到限制,70%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表示有资金缺口。
“民营企业规模大多较小,我国金融市场又不是很完善,以上市、发债券以及从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融资的渠道很有限。”企业家犯罪资深研究学者王荣利表示目前民营企业要从商业银行贷款显然不能和大国企相比,大国企更容易得到优惠贷款,而留给民营企业的似乎只有一条路——民间借贷。
与此相对应,在顺德检察院近年办理的企业家犯罪案件中,融资类罪名所占比重也恰恰是最大的。在被统计的155个案件中,仅仅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就有11人,事实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不代表企业家融资类犯罪的全部,另有大量的融资类犯罪是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刑的,此外票据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等也与企业融资问题直接相关,这三项罪名的涉案人数分别是17人、14人和13人,而总人数更是达到了55人,占全部犯罪人数的30.4%。
“在涉案的企业中,制造业的企业占绝大多数,因为制造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这种产业对资金链和劳动力的依赖性很高,需要稳定的资金投入。”顺德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刘建淳告诉《方圆》记者,顺德这种产业的特殊性让当地的民营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融资的经营方式的确十分盛行。不过民间借贷有个普遍的问题,当资金链断裂时,极易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风险,一些企业家因此入罪,而这种案件在顺德也是屡见不鲜。
林耀松和方惠玲夫妇便是其中的典型。夫妻二人2000年在顺德区杏坛镇开设了杏坛镇昌教永耀塑料厂,主要经营塑料贸易。2002年到2008年期间,由于需要大量资金,夫妻俩就以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他人进行借款,利息为每月15厘到30厘。在这段时间里,林耀松向7名事主借款共611万元、方惠玲向9名事主借款442万元,借来的钱大部分用在其经营的塑料厂进货和还借款利息上。期间林氏夫妇也不断地向事主归还本息,之后由于生意亏损和大量本金、利息没有能力归还,夫妻二人逃匿。2009年4月10日,顺德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决林耀松有期徒刑六年,方惠玲有期徒刑四年。
“即使借到资金,这笔钱如何使用、怎么监管,以什么方式回笼资金,这一整套资金的运行和安全流程缺乏制度去监管。”刘建淳说民间借贷虽然能解企业一时之急,但是漏洞太多,一旦出现资金断裂,结果往往只有一个——企业倒闭破产。“另外,在法律层面上,民间借贷就存在争议,民间借款的方式是否合法,执法和司法部门对于该行为的认定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立法上是空白。”
在融资类犯罪的定罪处理中,一个广受争议的焦点是如何划定集资诈骗、非法融资与民间借贷的界限,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浙江的吴英和湖南的曾成杰,吴英差点被处以极刑,而曾成杰已经被执行死刑。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高铭暄认为对于这些问题,一定要严守定罪的法定标准,在认定上就不能出现偏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这三个罪名实践中大多是因为经济或民事纠纷被受害人报案从而形成刑事案件的,一般都存在着是犯罪还是合法的融资行为或正当经营行为的争论,都存在着政策界限的把握问题。” 大企业“摊子大了不好管”
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的企业家犯罪问题偏多,但是大型民企也不是一片“净土”。根据统计,在153家涉案企业当中,大型企业只有8家,涉案人11人,所占比例为5%。
虽然大企业中企业家的犯罪现象虽少,不过这些企业家的犯罪却有着鲜明的大企业特点,大多都是利用公司关联部门太多,事务繁琐的情况,抓住监管漏洞侵占公司的钱款。“这些企业都是规模巨大的制造业,产业链条比较长,行业类型也特别多,监控较难,犯罪问题就由此产生。”针对大企业里企业家的犯罪现象,黎明坦言这些犯罪与大型制造业企业本身的特点有关系。
这种情况在顺德地区规模最大的制造业企业美的集团里表现得比较明显。“美的集团规模大,各省都有代理公司和关联企业,都是一些新型的分支机构,虽然集团总部派出很多高管去各个省进行管理,但是很多地方制度没有完善落实,执行人也不能做到完全有效监管。所以有些职务侵占的案子,该收的货款收不回来了,都被代理方或地区经理吞掉,事发很久之后才发现。”美的公司打击职务犯罪工作负责人廖小明在2012年7月就向顺德区检察院反映过这类情况,他表示企业产业链太长,不能在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完全有效的监管便是其中非常关键的问题。
与美的公司“同病相怜”的还有一家大公司——海尔集团。
海尔智能有限公司和海尔电器有限公司虽然是相对独立的两家公司,但同属海尔集团,就都在一个大院里办公,一名海尔智能公司的物流主管看到这种情况就动了歪脑筋。他开始谎称自己是海尔电子的员工,对外说自己可以拿到所有物流的业务给外面承运,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要收取公关费用,然后伪造假合同欺骗受害人。
“我们后来去调查,发现海尔电子公司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关联企业太多,缺少监管。”樊贺告诉《方圆》记者,公诉科承办的这种因为企业大和事务多而无法进行有效监管的案件不少,虽然类型不同,却有很多共同之处。
一位集团公司的高管就让樊贺记忆深刻,这位高管本身就是一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涉嫌职务侵占,当时他受公司的委派,全权负责和台湾的一家公司进行贸易洽谈,签订合同,公司后来在查这份合同资金时发现少了一笔钱,但是这份合同没有瑕疵,可钱款就是不知去向。
“当时这个高管拒不交代,案子从证据上已经要存疑不起诉了,我们就和集团公司当面沟通,希望他们能提供更加完善的证据。”樊贺说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案件才出现转机,台湾公司方面由律师公证了他们手中的合同后,通过寄信的方式寄回了那份合同,与这位高管签订的合同放在一起对比,发现两份合同在数字上少一个零,而这位高管就是想利用这么小的一个错漏,侵占公司的合同钱款。
虽然企业规模大,事务繁琐容易让人钻空子,但相比与美的、海尔这样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在职务犯罪方面,中小企业的企业家问题显得更加严重。梁毅华告诉《方圆》记者,这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和不足也有关系,如果企业加强管理,很多案件都没有发生的可能。在他看来,最典型的莫过于侵吞货物的案件了。涉案人员基本就是企业的仓管,手法十分的简单,一家公司的仓管就是和每天来往的货车司机串通,把仓库的货物多装一些上车,但报单的时候报少一些,平日这家公司的出货量非常大,少了几件货品公司都不会太在意。
让梁毅华更担心还是企业对此并不在乎,也不积极配合案件调查,这让检察官们显得颇为头疼。“一旦出现这类案子,移交给我们后,发现在认定数额上很困难。从监控录像上看大概运了多少,很模糊,一定要通过仓库的清点少了多少比例来认定,但是一旦对不上数据,又不能全部认定是这一个仓管所为。”
淡薄的法律意识
“对于企业家犯罪,诸多的外部因素肯定有,但是企业家本身的问题也绝对不能忽视,有些真的是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没有认识到自己已经构成犯罪。”对于这种“迷迷糊糊”的企业家,樊贺还真见识过不少。
顺德区工商银行原行长区叶宽的儿子欧阳胜便是其中之一,2010年6月,顺德区检察院对两人立案侦查,当侦查人员对欧阳胜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后,欧阳胜面对自己和母亲贪污几千万的犯罪事实,竟然还问侦查人员“事实已经交代清楚,晚上能不能回家为母亲庆祝生日”。和欧阳胜一样,涉嫌串通投标行为的一家企业高管陈小兵始终都认为自己的行为属正常的商业行为,按照所属公司的章程照章办事,并没有触犯法律。
在行贿上面,很多企业家根本就没把其当回事,甚至觉得这是一种正常现象。“牵涉到职务犯罪,可能更多的企业家是送钱一方的角色,他们很多人觉得行贿不算是犯罪,特别是珠三角地区,觉得是一种人情往来,某位上级领导下来指导工作,使某位企业家的项目参与评奖或者取得资格更加顺利,企业家会觉得要有一份劳务报酬给官员,逢年过节送钱作为长期感情投资和关系笼络,为了达到最终的目的,那种一次性送钱后就没有往来的企业家是很少的。”吴绪珍说现在行贿的手段转账是比较少的,一般是套现金,按照正常的支付流程是比较严格的,而他们可以通过备用金、结算私人包工头的工程款等不走程序的手段套出现金去实施送礼的计划。
不仅是中小企业的企业家,就连一些上市公司的老总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一位在一家著名上市公司担任专职法律顾问的律师就说,他们公司老总作为著名企业家虽然名声远播,获得了各种荣誉,但是在处理企业法律诉讼问题上,却完全是“土豪”,不问法理,不论是非,只问谁能够“摆平此事”。所以在公司发生诉讼纠纷时,在这位老总的眼里,打官司就是“打关系”。
法务部门只偏重民事问题
在长久的经营过程中,企业家并非不了解自己所面对的法律风险问题,所以很多企业都有专职的法务人员,但现实的情况大多是这些法务人员更多的只是专注于解决企业经营中的民商事法律问题,对企业尤其是企业家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往往疏于应有的认识和有针对性的防范。
2012年7月份,顺德区检察院公诉科前往美的集团,与法务部就有关“三打案件”当面座谈。
美的作为大公司,每年都会出现大大小小的事情,有的涉及高管,有的可能是企业员工。“我们出访的目的是希望能够服务企业,比如一家公司的高管发生问题后,企业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企业法务部对应该掌握哪些证据不是十分明确,所以在调取证据时,企业也不知道哪些可作为证据,造成有些案子到了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有些证据才能补到。”樊贺表示公诉科会和企业谈证据的一些标准,还有财务监管方面的问题,提供一些法律上服务。
经过交流,樊贺就发现了美的公司的一个致命伤,虽然美的公司法务部人员结构庞大,大多是律师出身,但做刑事犯罪的律师就很少。
“他们虽然是律师,但对证据如何去收集,提前去固定这方面意识不够强,平时只是做一些经济纠纷知识产权出庭应诉的工作,还有一些民事索偿、劳动争议,刑事案件上掌握的知识不多。”樊贺表示新刑诉法出台后对程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希望企业有证据尽管提供给检察院,如果不符合法定刑事的话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也讲究时效性,过了再补就很难补回来。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考虑的是自己短期内如何生存,很少从长远的角度去考虑。曾有一个涉民事案件的企业家找我了解,因不动产的抵押不完善,自己对风险的认识不足,后来牵涉到不动产产权纠纷的,没有发现问题的时候没有意识到会不会承担法律风险。小型企业最多请法律顾问,但是还要考虑成本,只有对外签合同的时候才会用到法律顾问,有重大事项的时候征询一下律师意见。有许多法律顾问挂钩的小企业,一年给2千到3千元左右的服务费给顾问,是很常见的。”叶建则表示企业创业者的法律意识高低,还是和企业的大小、管理者的能力有直接关系的。
这种说法并不夸张。就在这样一个面积仅为806平方公里的小小区域内,聚集了美的、格兰仕、联塑、碧桂园等众多民营企业,培育了广东省3.2%的超百亿企业。2006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就成了成为中国首个GDP超过1000亿元的县级行政单位,比同年的青海、甘肃、宁夏、海南还高。2012年,全区产值超1000亿元企业1家、超100亿元企业有5家、超10亿元企业有61家。
“顺德地区的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达到现在的高水平,虽然涉及多方面因素,但是却和企业改制这一重要机遇密不可分。”樊荣强是《顺德制造》一书的作者,关注顺德经济发展多年的他告诉《方圆》记者,顺德的成功要从30年前说起。
30年前,顺德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如今响当当的美的集团那时还是北滘公社下面一个街道办事处23名乡亲集资5000元自谋出路开办的一个小企业。但精明的老板何享健让美的挂到了公社名下,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从而迅速成长。事实上,顺德的乡镇企业是在政企一家的模式下发展起来的,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唱主角,既是投资主体,又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同时通过物资调配、税收减免等方式扶持企业成长。
第二波兴起是在1992年,顺德的乡镇企业开始大规模改制。首先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就是美的公司,它也成为全国第一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乡镇企业,接着是科龙、格兰仕等企业。最终,顺德率先摆脱了体制的羁绊,让民营经济驶入了市场发展的高速公路。而这些龙头企业的扩张又带动起当地家电制造、电子信息、机械装备与模具、金属材料加工等支柱产业的发展,让顺德的中小企业遍地开花,而这些企业大多数规模较小,以“夫妻店”为主,主要靠亲情纽带支撑。
“如果说青岛经济是‘大企业立市’的经济,温州经济是‘中小企业立市’的经济,则顺德经济是两者兼而有之,既有‘星星’满天,也有‘皓月’带着‘星星’亮。”北京视野咨询中心主任钟朋荣将顺德如今的经济模式比作是“皓月当空,星星满天”,他表示,在产业结构上,顺德也是经济区域专业化和产业集群的典型。
与经济的蒸蒸日上相对应,当地企业家犯罪问题也开始凸显出来。记者在顺德区检察院的一份专题调研报告中发现:2008年至2013年6月,顺德区检察院共办理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案件155宗181人,涉案企业153家,其中,民营企业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160人,占总人数的88.40%。
融资类犯罪现象突出
在民企“扎堆儿”的顺德,融资难的问题持续上升,不少中小企业深陷困局,卷款私逃的报道屡见报端。顺德区工商联曾在2012年发布了一份《区民营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中小民营企业难以向银行取得融资,导致企业资金吃紧,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生产投入受到限制,70%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表示有资金缺口。
“民营企业规模大多较小,我国金融市场又不是很完善,以上市、发债券以及从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融资的渠道很有限。”企业家犯罪资深研究学者王荣利表示目前民营企业要从商业银行贷款显然不能和大国企相比,大国企更容易得到优惠贷款,而留给民营企业的似乎只有一条路——民间借贷。
与此相对应,在顺德检察院近年办理的企业家犯罪案件中,融资类罪名所占比重也恰恰是最大的。在被统计的155个案件中,仅仅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就有11人,事实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不代表企业家融资类犯罪的全部,另有大量的融资类犯罪是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刑的,此外票据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等也与企业融资问题直接相关,这三项罪名的涉案人数分别是17人、14人和13人,而总人数更是达到了55人,占全部犯罪人数的30.4%。
“在涉案的企业中,制造业的企业占绝大多数,因为制造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这种产业对资金链和劳动力的依赖性很高,需要稳定的资金投入。”顺德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刘建淳告诉《方圆》记者,顺德这种产业的特殊性让当地的民营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融资的经营方式的确十分盛行。不过民间借贷有个普遍的问题,当资金链断裂时,极易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风险,一些企业家因此入罪,而这种案件在顺德也是屡见不鲜。
林耀松和方惠玲夫妇便是其中的典型。夫妻二人2000年在顺德区杏坛镇开设了杏坛镇昌教永耀塑料厂,主要经营塑料贸易。2002年到2008年期间,由于需要大量资金,夫妻俩就以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他人进行借款,利息为每月15厘到30厘。在这段时间里,林耀松向7名事主借款共611万元、方惠玲向9名事主借款442万元,借来的钱大部分用在其经营的塑料厂进货和还借款利息上。期间林氏夫妇也不断地向事主归还本息,之后由于生意亏损和大量本金、利息没有能力归还,夫妻二人逃匿。2009年4月10日,顺德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决林耀松有期徒刑六年,方惠玲有期徒刑四年。
“即使借到资金,这笔钱如何使用、怎么监管,以什么方式回笼资金,这一整套资金的运行和安全流程缺乏制度去监管。”刘建淳说民间借贷虽然能解企业一时之急,但是漏洞太多,一旦出现资金断裂,结果往往只有一个——企业倒闭破产。“另外,在法律层面上,民间借贷就存在争议,民间借款的方式是否合法,执法和司法部门对于该行为的认定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立法上是空白。”
在融资类犯罪的定罪处理中,一个广受争议的焦点是如何划定集资诈骗、非法融资与民间借贷的界限,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浙江的吴英和湖南的曾成杰,吴英差点被处以极刑,而曾成杰已经被执行死刑。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顾问高铭暄认为对于这些问题,一定要严守定罪的法定标准,在认定上就不能出现偏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这三个罪名实践中大多是因为经济或民事纠纷被受害人报案从而形成刑事案件的,一般都存在着是犯罪还是合法的融资行为或正当经营行为的争论,都存在着政策界限的把握问题。” 大企业“摊子大了不好管”
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的企业家犯罪问题偏多,但是大型民企也不是一片“净土”。根据统计,在153家涉案企业当中,大型企业只有8家,涉案人11人,所占比例为5%。
虽然大企业中企业家的犯罪现象虽少,不过这些企业家的犯罪却有着鲜明的大企业特点,大多都是利用公司关联部门太多,事务繁琐的情况,抓住监管漏洞侵占公司的钱款。“这些企业都是规模巨大的制造业,产业链条比较长,行业类型也特别多,监控较难,犯罪问题就由此产生。”针对大企业里企业家的犯罪现象,黎明坦言这些犯罪与大型制造业企业本身的特点有关系。
这种情况在顺德地区规模最大的制造业企业美的集团里表现得比较明显。“美的集团规模大,各省都有代理公司和关联企业,都是一些新型的分支机构,虽然集团总部派出很多高管去各个省进行管理,但是很多地方制度没有完善落实,执行人也不能做到完全有效监管。所以有些职务侵占的案子,该收的货款收不回来了,都被代理方或地区经理吞掉,事发很久之后才发现。”美的公司打击职务犯罪工作负责人廖小明在2012年7月就向顺德区检察院反映过这类情况,他表示企业产业链太长,不能在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完全有效的监管便是其中非常关键的问题。
与美的公司“同病相怜”的还有一家大公司——海尔集团。
海尔智能有限公司和海尔电器有限公司虽然是相对独立的两家公司,但同属海尔集团,就都在一个大院里办公,一名海尔智能公司的物流主管看到这种情况就动了歪脑筋。他开始谎称自己是海尔电子的员工,对外说自己可以拿到所有物流的业务给外面承运,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要收取公关费用,然后伪造假合同欺骗受害人。
“我们后来去调查,发现海尔电子公司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关联企业太多,缺少监管。”樊贺告诉《方圆》记者,公诉科承办的这种因为企业大和事务多而无法进行有效监管的案件不少,虽然类型不同,却有很多共同之处。
一位集团公司的高管就让樊贺记忆深刻,这位高管本身就是一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涉嫌职务侵占,当时他受公司的委派,全权负责和台湾的一家公司进行贸易洽谈,签订合同,公司后来在查这份合同资金时发现少了一笔钱,但是这份合同没有瑕疵,可钱款就是不知去向。
“当时这个高管拒不交代,案子从证据上已经要存疑不起诉了,我们就和集团公司当面沟通,希望他们能提供更加完善的证据。”樊贺说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案件才出现转机,台湾公司方面由律师公证了他们手中的合同后,通过寄信的方式寄回了那份合同,与这位高管签订的合同放在一起对比,发现两份合同在数字上少一个零,而这位高管就是想利用这么小的一个错漏,侵占公司的合同钱款。
虽然企业规模大,事务繁琐容易让人钻空子,但相比与美的、海尔这样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在职务犯罪方面,中小企业的企业家问题显得更加严重。梁毅华告诉《方圆》记者,这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和不足也有关系,如果企业加强管理,很多案件都没有发生的可能。在他看来,最典型的莫过于侵吞货物的案件了。涉案人员基本就是企业的仓管,手法十分的简单,一家公司的仓管就是和每天来往的货车司机串通,把仓库的货物多装一些上车,但报单的时候报少一些,平日这家公司的出货量非常大,少了几件货品公司都不会太在意。
让梁毅华更担心还是企业对此并不在乎,也不积极配合案件调查,这让检察官们显得颇为头疼。“一旦出现这类案子,移交给我们后,发现在认定数额上很困难。从监控录像上看大概运了多少,很模糊,一定要通过仓库的清点少了多少比例来认定,但是一旦对不上数据,又不能全部认定是这一个仓管所为。”
淡薄的法律意识
“对于企业家犯罪,诸多的外部因素肯定有,但是企业家本身的问题也绝对不能忽视,有些真的是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没有认识到自己已经构成犯罪。”对于这种“迷迷糊糊”的企业家,樊贺还真见识过不少。
顺德区工商银行原行长区叶宽的儿子欧阳胜便是其中之一,2010年6月,顺德区检察院对两人立案侦查,当侦查人员对欧阳胜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后,欧阳胜面对自己和母亲贪污几千万的犯罪事实,竟然还问侦查人员“事实已经交代清楚,晚上能不能回家为母亲庆祝生日”。和欧阳胜一样,涉嫌串通投标行为的一家企业高管陈小兵始终都认为自己的行为属正常的商业行为,按照所属公司的章程照章办事,并没有触犯法律。
在行贿上面,很多企业家根本就没把其当回事,甚至觉得这是一种正常现象。“牵涉到职务犯罪,可能更多的企业家是送钱一方的角色,他们很多人觉得行贿不算是犯罪,特别是珠三角地区,觉得是一种人情往来,某位上级领导下来指导工作,使某位企业家的项目参与评奖或者取得资格更加顺利,企业家会觉得要有一份劳务报酬给官员,逢年过节送钱作为长期感情投资和关系笼络,为了达到最终的目的,那种一次性送钱后就没有往来的企业家是很少的。”吴绪珍说现在行贿的手段转账是比较少的,一般是套现金,按照正常的支付流程是比较严格的,而他们可以通过备用金、结算私人包工头的工程款等不走程序的手段套出现金去实施送礼的计划。
不仅是中小企业的企业家,就连一些上市公司的老总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一位在一家著名上市公司担任专职法律顾问的律师就说,他们公司老总作为著名企业家虽然名声远播,获得了各种荣誉,但是在处理企业法律诉讼问题上,却完全是“土豪”,不问法理,不论是非,只问谁能够“摆平此事”。所以在公司发生诉讼纠纷时,在这位老总的眼里,打官司就是“打关系”。
法务部门只偏重民事问题
在长久的经营过程中,企业家并非不了解自己所面对的法律风险问题,所以很多企业都有专职的法务人员,但现实的情况大多是这些法务人员更多的只是专注于解决企业经营中的民商事法律问题,对企业尤其是企业家所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往往疏于应有的认识和有针对性的防范。
2012年7月份,顺德区检察院公诉科前往美的集团,与法务部就有关“三打案件”当面座谈。
美的作为大公司,每年都会出现大大小小的事情,有的涉及高管,有的可能是企业员工。“我们出访的目的是希望能够服务企业,比如一家公司的高管发生问题后,企业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企业法务部对应该掌握哪些证据不是十分明确,所以在调取证据时,企业也不知道哪些可作为证据,造成有些案子到了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有些证据才能补到。”樊贺表示公诉科会和企业谈证据的一些标准,还有财务监管方面的问题,提供一些法律上服务。
经过交流,樊贺就发现了美的公司的一个致命伤,虽然美的公司法务部人员结构庞大,大多是律师出身,但做刑事犯罪的律师就很少。
“他们虽然是律师,但对证据如何去收集,提前去固定这方面意识不够强,平时只是做一些经济纠纷知识产权出庭应诉的工作,还有一些民事索偿、劳动争议,刑事案件上掌握的知识不多。”樊贺表示新刑诉法出台后对程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希望企业有证据尽管提供给检察院,如果不符合法定刑事的话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也讲究时效性,过了再补就很难补回来。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考虑的是自己短期内如何生存,很少从长远的角度去考虑。曾有一个涉民事案件的企业家找我了解,因不动产的抵押不完善,自己对风险的认识不足,后来牵涉到不动产产权纠纷的,没有发现问题的时候没有意识到会不会承担法律风险。小型企业最多请法律顾问,但是还要考虑成本,只有对外签合同的时候才会用到法律顾问,有重大事项的时候征询一下律师意见。有许多法律顾问挂钩的小企业,一年给2千到3千元左右的服务费给顾问,是很常见的。”叶建则表示企业创业者的法律意识高低,还是和企业的大小、管理者的能力有直接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