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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课程改革之前,学校德育沿用的主要是品级性评价模式。这一评价模式突出学生德育发展的等级性,采用考试、测验、观察、问卷调查等方式给学生划分道德品级。德育课程改革后,品级性评价模式暴露出的缺陷愈加明显:以量化的方式划分学生的品德等级,既不具备科学性和人道性,也难以体现德育的实效性。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新的德育评价模式——合格性评价。它具有以下优势:第一,更符合德育新课程标准的培养目标。新的德育课程在回归生活的同时,也在回归道德教育的基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