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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西哲学家们对人性善恶问题进行了众多的讨论,但是在哲学框架内孰是孰非很难判断。产生于2002年的神经伦理学以认知神经科学为基础,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人性亦善亦恶,并且在人脑中有其神经生物学基础。
关键词: 人性 善恶 神经伦理学
人性善恶的问题在中西哲学史上都有不少论述。中国古代哲学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探讨:孟子主张人性善,荀子主张人性恶,告子主张人性无善无恶,董仲舒、杨雄等主张人性亦善亦恶,等等,不一而足。西方哲学史上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虽然不像中国哲学家那么系统,但是也在不少方面有所涉及,如:人性理性存在论,人性自然存在论,人性是平等的,等等。休谟还专门为此写了一部《人性论》来讨论这个问题。
但是,人性到底如何呢?在纯粹思辨的背景下来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个思想家都从一定的理论假设出发,通过合乎逻辑的论证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因此,只要认可其理论前提,其结论就是可以接受的。而这也是哲学家们为此争论了几千年的原因。因此,这种判断需要科学的发展和参与。也许基于认知科学的神经伦理学(neuroethics)能够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一、神经伦理学的产生
神经伦理学正式产生于2002年,它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在神经科学的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伦理学问题,即“神经科学的伦理学(Ethics Of Neuroscience)”,是传统生物伦理学在神经科学中的驻足。最理想的临床实验设计、干细胞或克隆的使用指导方针、对神经疾病的诊断结果的隐私权等都属于这个领域。神经科学的伦理学粗略地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指在神经科学的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伦理学问题;二是指对伦理学和社会影响的评估,该影响是指这些研究的结果可能或者应该对现存的社会、伦理学和法律结构产生的影响。神经伦理学的这层含义被叫做“实践的伦理学”;另一种含义是“伦理学的神经科学(Neuroscience Of Ethics)”,是指神经科学对伦理学的潜在意义(The Ethical Implications Of Neuroscience),其目标是调查我们对大脑功能的理解对社会的意义,把神经科学的知识和伦理学和社会的思想结合在一起,以期对伦理学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更好地理解。例如自由意志、自我控制、个人同一性等,从脑功能的视角能够对这些概念进行研究。虽然伦理学的神经科学的发展远远不及神经科学的伦理学,可能开始进步也不快,但是显然,这是一个真正对21世纪的伦理学之路有深刻意义的领域。神经伦理学的这层含义被认为是“真正新颖的,并且也许是最成熟的进步”。[1]这里指是神经伦理学的第二层含义。
如果伦理学的神经科学产生了重要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神经科学改变了我们对道德主体的理解,那么,它就不同于应用伦理学了,我们就不能把它看做生物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而应该占有一个很关键的地位。因为它对人类主体、自由、选择与理性等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并在此基础上对它们的作用重新进行评估,它帮助我们反思我们是什么,当我们要努力塑造未来的时候,为我们提供指导。也许,“从来没有其他任何一个人文学科像伦理学这样迫切需要自然科学”。[2]
显然,神经伦理学把认知神经科学对人脑如何起作用的研究成果用于对传统伦理学问题的探讨中。其方法论不同于传统伦理学之处,在于其对问题的研究不是从某个哲学假设出发,而是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的结论出发。像爱德华·威尔逊(Edward O.Wilson)强调的那样,以往的伦理学总是“要仰赖哲学家们的自由假设”,而“这些哲学家显然从不去思考人脑的进化起源和物质作用”。[3]这样,不同的伦理学研究方法和结论的竞争就像“是争吵的海洋中的两个孤岛,其区别犹如生命和死亡、存在与虚无。人们无法通过纯粹的逻辑来知道哪一个正确;答案的取得最终仰赖的是客观证据的累积”。[4]
因此,神经伦理学强调的是在证据的基础上对伦理学问题的研究,虽然它并不认为伦理学应该作为科学的一个分支,但是科学证据的积累是神经伦理学重要的方法论特点,是解决传统伦理学问题的一个很有希望的进路。
神经伦理学从人性的生物学图景出发对伦理学进行论证,认为人性亦善亦恶,且其善与恶都与由进化而来的人类神经系统有关,即:善与恶都有其神经生物学基础。
二、人性中“善”的神经基础
神经伦理学的研究显示,人性中的善和我们进化而来的大脑有关。而大脑之所以有现在的结构则和我们的大脑进化于其中的环境有关。
我们祖先的生活环境十分恶劣,他们要想生存下来必须彼此合作帮助。因此,那些能够彼此帮助的部落最终就能够生存下来并得以繁衍生息,而那些成员各自为政的部落在残酷的自然选择的竞争中最终消亡了。因此,前者在长久的进化中形成了彼此合作的行为方式,并在其大脑中固定下来,从而遗传给后代。而我们正是这种祖先的后代,因此,在我们的大脑中同样遗留有那些彼此帮助的痕迹——这就是人性善的生物学基础了。
现代的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发现,我们的大脑有从以下三个方面保证我们的利他行为,即人性善在生物学上的体现。
1.自我奖赏
人类天生有利他的倾向,而这同样和人类演化而来的神经结构有关。瑞士苏黎世大学Ernst Fehr等人利用PET对惩罚背叛者进行了研究。[5]结果发现,人们对于背叛社会规范的行为,尤其是故意违规行为有强烈的惩罚愿望,即使这种惩罚需要惩罚者本人付出高昂的代价也在所不惜。因此被称为“利他惩罚(Altruistic Punishment)”。惩罚者本人能够从惩罚违规者的行为中得到满意的体验。试验显示,当惩罚者对违规者进行惩罚的时候,激活了主要负责奖惩的脑区——背侧纹状体(the Dorsal Striatum)。
来自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单一神经元的记录和人类的成像研究都显示,背侧纹体的兴奋和自我激励的行为相关。而且,有进一步的研究显示,在期待奖赏的时,腹内侧前额叶(包括眶额部和内侧前额叶)皮层(vmPFC)、杏仁核(amygdala)、纹状体和中脑(midbrain)总是被激活。这些区域间的活动联系很紧密,生物学家将它们看作一个整合的神经网络[6]。其中眶额皮层对具有奖赏价值的刺激进行编码,杏仁核和腹侧纹状体(Ventromedial Striatum)对奖赏预期进行表征,而眶额部和中部前额叶以及背侧纹状体对行为选择的过程进行调节。Peter Holland对啮齿动物、人类和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试验结果也支持这个结论。[7]
另外,该区域的多巴胺神经元①(Dopaminergic Neurons)也会“因为预期的回报而活跃,毒瘾等上瘾行为的心理学刺激可能通过放大多巴胺的回报信号加强了上瘾者的行为”。[8]
恩斯特·费尔(Ernst Fehr)等人的试验还显示,在惩罚成本很低时,背侧纹状体兴奋度高的被使,在需要花费较多的资源进行惩罚时也会心甘情愿这么做。即高背侧纹状体兴奋与强惩罚意愿相关,兴奋的程度反映了惩罚背叛者的预期满意程度。因为“即使博弈是一次性的、而且参加者之间相互匿名的时候,一个人仍然会记得自己行为,并能从回憶自己的慷慨中得到很多快乐”。[9]
2.镜像神经元
神经生物学研究显示,人类不仅在面对不公平的状况时有惩罚违规者的愿望,而且对他人的情感、尤其是痛苦等负面情感能产生一种感同身受的感觉,这种感觉能够使我们对他人产生同情,并最终引起合道德的行为。
瑞佐拉梯(Rizzolatti)等人对短尾猿和人的研究发现,在包括人在内的灵长类动物的大脑中有一个被称为F5的区域,该区域的神经元在被使自己抓、咬某物,以及看到别的同类有意图地抓、咬某物时都会被激活,这种神经元被称为“镜像神经元”(Mirror Neurons)。[10]它的活动是人类动作认知的基础。他们还发现,人类不仅有对于他人的动作,而且有对他人的情感、疼痛进行表征的镜像机制(Mirror Mechanism)。例如,当自己闻到、观察到他人因难闻的气味而产生的厌恶表情时,在被使的岛脑(Insula)——尤其是前岛脑、杏仁核、前部扣带回(the 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会有明显的激活。[11]辛格(Singer)等运用fMRI比较了被试自身接受痛觉刺激和观察到他们的恋人接受痛觉刺激时脑区的激活情况,发现双侧前脑岛(Bilateral Anterior Insula)、前扣带回喙部(Rostral 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脑干(Brainstem)和小脑(Cerebellum)在两种情况下均有激活。前脑岛和前扣带回的激活程度与个体的共情能力相关,而后脑岛(Posterior Insula)、感觉运动皮层(Sensory Motor Cortex)和前扣带回尾部与个体的痛觉感受能力相关。实验结果表明,前脑岛和前扣带回在体会“自身”和“他人”的疼痛条件下都有激活。想象他人的疼痛和想象自己的疼痛都激活了包括顶骨岛盖(the Parietal Operculum),前部扣带回、前岛脑在内的疼痛处理的神经网络。[12]
3.心理理论
普马克(Premack)和伍德拉夫(Woodruff)在研究黑猩猩的认知能力时首次提出了心理理论(Theory of Mind)。[13]它是指个体凭借一定的知识系统对自身或他人的心理状态进行推测、并据此对行为做出因果性解释与预测的能力。而且,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表明,猩猩也和人一样具有心理理论,[14]而这种理论能够使它对同类的欢乐、尤其是悲哀感同身受,从而做出帮助、安慰其同类的行为。
来自脑成像研究的数据、以及对孤独症、精神分裂患者和脑损伤患者和某些脑损伤患者的研究表明,前额叶受损的患者,尤其是腹内侧前额叶皮层受损的患者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与心理理论相关的社会认知行为障碍,如:在人际交往中发表不合适宜的言论;无法理解说话者的言外之意,分不清玩笑和事实,缺乏对于自身行为的监控等。②
除此之外,杏仁核受损将直接影响心理理论功能的表现。斯通(Stone)报告了两名双侧杏仁核损伤的患者既无法根据他人眼神意揣测他人心理(Reading the Mind in the Eyes),同样也觉察不出“过失行为”。[15]安东尼奥·达马西奥(Antonio Damasio)也认为,前额叶损伤病人永远没有就自己个人、过去和将来的社会角色形成正确的理论。……他们丧失了关于自己心理的理论,以及关于那些他们与之交流的人的心理的理论。[16]
杰克逊(P.L. Jackson)等人在一项实验中给被试出示处于危险状态的肢体图片(比如一根夹在门缝中的手指)。在指导语中令被试分别想象这根手指是自己的、他人的或者是假肢。然后在疼痛程度量表上进行评定。脑成像结果发现:当被试想象手指是自己的和想象手指是他人的条件下,与疼痛相关的脑区都被激活的了,[17]即“想象他人的和想象自己的其他情绪也激活了同样的脑区”。[18]
詹姆士(K.James)等用fMRI对卡通任务对心理理论和移情刺激过程中的脑活动进行的对比研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他总结说:“各种探讨心理理论的神经基础的研究得出了基本一致的结论:心理理论涉及到了三个主要的脑区:前额叶皮层中部(the medial prefrontal cortex,mPFC),后颞上沟(the posterior superior temporal sulcus,STS)和颞极(the temporal poles)。调查与移情反应有关的网络的研究也认为,移情也涉及到额极(fronta pole)和颞极的区域。”[19]
尽管镜像神经元和心理理论不可能在自我和他人之间达成完全的融合——其实这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但是,这些心理机制在利他的演化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它能够把他人的所作所为和感受转换为好像是自己经历的一样。“他人不高兴的消失意味着我们也不再痛苦,……因此,让他人高兴——利他的行为——被转换成了自利的行为——我们很高兴”。③因此,“移情、同情、羞愧、骄傲和敌意是人类社会的首要的社会情感,正是这些情感让我们珍惜他人福利如珍惜自己的福利一样”。[20]
于是,人性善在认知神经科学这里找到了自己的经验证据。因此,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也可以因此得以解决。
三、人性中“恶”的神经基础
尽管人性善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的前提,且有其生物学基础。但是人性中同样也存在恶的因素。因为对人类来说,为自己的生存和更好地生存而斗争也同样至关重要。那么,这种所谓的“恶”也必然在人脑中有其生物学基础。
进化论和其他的生物学研究表明,在适者生存的自然竞争中,为了能够活下去,我们的祖先发展出了这种本能并在其生物结构上固定下来从而使之得以遗传给后代。神经经济学(neuroeconomics)的研究也显示:“我们人类有一种不怎么服务于我们的适存度(fitness)利益的‘原始的’偏好函数,这种原始的偏好函数不晓得‘提前思考’,而是满足即刻的需要。撒谎、欺诈、杀人、偷窃、和满足短期的身体需要(愤怒、性欲、贪婪、暴食、懒惰)都是产生即刻快感并减少冲动的行为。”[21]即使以长远的总体安宁的丧失为代价也在所不惜。这个事实解释了人性中难以驾驭的肉体诱惑的先天弱点。
人类自私的本性在与人竞争时有清楚的表现,Jean Decety用fMRI对进行特殊博弈的人在与人合作和竞争时的激活脑区域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人类在与他人进行资源及其他方面的竞争时激活的是一些脑区,而在与他人合作时激活的是另一些脑区。并把被使在竞争、合作状况下的血液动力学反应与他们在各自行动时候的血液动力学反应进行了对比,发现了和竞争相关的脑区是下顶叶(The Inferior Parietal)和中额叶(Medial Prefrontal Cortices)。[22]
显然,和善一样,恶也是人的本性,也和善一样在现代认知神经科学领域赢得了其合理合法的位置。
神经伦理学从现代自然科学的视角对人性的善恶问题给出了经验证据,从而使这一争论了数千年的问题得到了“科学”的裁决,最终在伦理学领域开创了以经验实证的方式研究伦理学问题的途径,也对伦理学的其他问题产生了重大影响。
注释:
①中脑腹侧被盖区ventral tegmental area、the striatum,frontal cortex,and amygdala的多巴胺神经元也会因为预期的回报而活跃。毒瘾等上瘾的心理学刺激为可能通过放大多巴胺的回报信号加强了上瘾者的行为。
②但是也有一些相反的例子,例如,Bird等人最近在临床中报告一个双侧大脑动脉梗塞引起的中风病例,在对患者神经解剖检查中发现位于内侧前额的心理理论的重要功能区受损,但随后进行的认知测验和心理理论任务测验中发现没有明显的心理理论作業困难,只是在计划和记忆上有明显的认知障碍。见:M,Bird et al.The Impact of Extensive Medial Frontal Lobe Damage on Theory of Mind and Cognition.Brain,2004,4:914-928.
③源自Giacomo Rizzolatti和Laila Craighero的手稿:Mirror neuron:a neurological approach to empathy.http://www.robotcub.org/misc/review3/06_Rizzolatti_Craighero.pdf.金迪斯,赫伯特、鮑尔斯,萨缪等著.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译.走向统一的社会科学——来自桑塔费学派的看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5.
参考文献:
[1]Roskies,Adina.Neuroethics for the New Millennium.Neuron,2002,35:21-23.
[2][3][4]Wilson,David.The Biological Basis of Morality.The Atlantic Monthly,1998,281,(4):53-70.
[5]Dominique J.-F.de Quervain,Urs Fischbacher,Valerie Treyer,Melanie Schellhammer,Ulrich Schnyder,Alfred Buck,Ernst Fehr.The Neural Basis of Altruistic Punishment[J].Science,2004,(8):1254-305.
[6]O’Doherty J P.Reward representations and reward-related learning in the human.Current Opinion in Neurobiology[J].2004,(14):769-776.
[7]Peter C Holland and Michela Gallagher.Amygdala-frontal interactions and reward expectancy Current Opinion in Neurobiology[J].Volume14,2004,(2):148-155.
[8]Schultz W.Getting formal with dopamine and reward[J].Neuron.,2002 Oct 10;36(2):241-63.
[9][20]金迪斯,赫伯特,鲍尔斯,萨缪著.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译.走向统一的社会科学——来自桑塔费学派的看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5.
[10][11]Gallese et al.A unifying view of the basis of social cognition[J].Trends Cognition.Science.2004,(8):396-403.
[12]Philip L.Jackson,Eric Brunet,Andrew N.Meltzoff,Jean Decety,Empathy examined through the neural mechanisms involved in imagining how I feel versus how you feel pain[J].Neuropsychologia,2006,(44):752-761.
[13]Premack,D.
关键词: 人性 善恶 神经伦理学
人性善恶的问题在中西哲学史上都有不少论述。中国古代哲学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探讨:孟子主张人性善,荀子主张人性恶,告子主张人性无善无恶,董仲舒、杨雄等主张人性亦善亦恶,等等,不一而足。西方哲学史上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虽然不像中国哲学家那么系统,但是也在不少方面有所涉及,如:人性理性存在论,人性自然存在论,人性是平等的,等等。休谟还专门为此写了一部《人性论》来讨论这个问题。
但是,人性到底如何呢?在纯粹思辨的背景下来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个思想家都从一定的理论假设出发,通过合乎逻辑的论证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因此,只要认可其理论前提,其结论就是可以接受的。而这也是哲学家们为此争论了几千年的原因。因此,这种判断需要科学的发展和参与。也许基于认知科学的神经伦理学(neuroethics)能够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一、神经伦理学的产生
神经伦理学正式产生于2002年,它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在神经科学的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伦理学问题,即“神经科学的伦理学(Ethics Of Neuroscience)”,是传统生物伦理学在神经科学中的驻足。最理想的临床实验设计、干细胞或克隆的使用指导方针、对神经疾病的诊断结果的隐私权等都属于这个领域。神经科学的伦理学粗略地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指在神经科学的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伦理学问题;二是指对伦理学和社会影响的评估,该影响是指这些研究的结果可能或者应该对现存的社会、伦理学和法律结构产生的影响。神经伦理学的这层含义被叫做“实践的伦理学”;另一种含义是“伦理学的神经科学(Neuroscience Of Ethics)”,是指神经科学对伦理学的潜在意义(The Ethical Implications Of Neuroscience),其目标是调查我们对大脑功能的理解对社会的意义,把神经科学的知识和伦理学和社会的思想结合在一起,以期对伦理学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更好地理解。例如自由意志、自我控制、个人同一性等,从脑功能的视角能够对这些概念进行研究。虽然伦理学的神经科学的发展远远不及神经科学的伦理学,可能开始进步也不快,但是显然,这是一个真正对21世纪的伦理学之路有深刻意义的领域。神经伦理学的这层含义被认为是“真正新颖的,并且也许是最成熟的进步”。[1]这里指是神经伦理学的第二层含义。
如果伦理学的神经科学产生了重要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神经科学改变了我们对道德主体的理解,那么,它就不同于应用伦理学了,我们就不能把它看做生物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而应该占有一个很关键的地位。因为它对人类主体、自由、选择与理性等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并在此基础上对它们的作用重新进行评估,它帮助我们反思我们是什么,当我们要努力塑造未来的时候,为我们提供指导。也许,“从来没有其他任何一个人文学科像伦理学这样迫切需要自然科学”。[2]
显然,神经伦理学把认知神经科学对人脑如何起作用的研究成果用于对传统伦理学问题的探讨中。其方法论不同于传统伦理学之处,在于其对问题的研究不是从某个哲学假设出发,而是从认知神经科学研究的结论出发。像爱德华·威尔逊(Edward O.Wilson)强调的那样,以往的伦理学总是“要仰赖哲学家们的自由假设”,而“这些哲学家显然从不去思考人脑的进化起源和物质作用”。[3]这样,不同的伦理学研究方法和结论的竞争就像“是争吵的海洋中的两个孤岛,其区别犹如生命和死亡、存在与虚无。人们无法通过纯粹的逻辑来知道哪一个正确;答案的取得最终仰赖的是客观证据的累积”。[4]
因此,神经伦理学强调的是在证据的基础上对伦理学问题的研究,虽然它并不认为伦理学应该作为科学的一个分支,但是科学证据的积累是神经伦理学重要的方法论特点,是解决传统伦理学问题的一个很有希望的进路。
神经伦理学从人性的生物学图景出发对伦理学进行论证,认为人性亦善亦恶,且其善与恶都与由进化而来的人类神经系统有关,即:善与恶都有其神经生物学基础。
二、人性中“善”的神经基础
神经伦理学的研究显示,人性中的善和我们进化而来的大脑有关。而大脑之所以有现在的结构则和我们的大脑进化于其中的环境有关。
我们祖先的生活环境十分恶劣,他们要想生存下来必须彼此合作帮助。因此,那些能够彼此帮助的部落最终就能够生存下来并得以繁衍生息,而那些成员各自为政的部落在残酷的自然选择的竞争中最终消亡了。因此,前者在长久的进化中形成了彼此合作的行为方式,并在其大脑中固定下来,从而遗传给后代。而我们正是这种祖先的后代,因此,在我们的大脑中同样遗留有那些彼此帮助的痕迹——这就是人性善的生物学基础了。
现代的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发现,我们的大脑有从以下三个方面保证我们的利他行为,即人性善在生物学上的体现。
1.自我奖赏
人类天生有利他的倾向,而这同样和人类演化而来的神经结构有关。瑞士苏黎世大学Ernst Fehr等人利用PET对惩罚背叛者进行了研究。[5]结果发现,人们对于背叛社会规范的行为,尤其是故意违规行为有强烈的惩罚愿望,即使这种惩罚需要惩罚者本人付出高昂的代价也在所不惜。因此被称为“利他惩罚(Altruistic Punishment)”。惩罚者本人能够从惩罚违规者的行为中得到满意的体验。试验显示,当惩罚者对违规者进行惩罚的时候,激活了主要负责奖惩的脑区——背侧纹状体(the Dorsal Striatum)。
来自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单一神经元的记录和人类的成像研究都显示,背侧纹体的兴奋和自我激励的行为相关。而且,有进一步的研究显示,在期待奖赏的时,腹内侧前额叶(包括眶额部和内侧前额叶)皮层(vmPFC)、杏仁核(amygdala)、纹状体和中脑(midbrain)总是被激活。这些区域间的活动联系很紧密,生物学家将它们看作一个整合的神经网络[6]。其中眶额皮层对具有奖赏价值的刺激进行编码,杏仁核和腹侧纹状体(Ventromedial Striatum)对奖赏预期进行表征,而眶额部和中部前额叶以及背侧纹状体对行为选择的过程进行调节。Peter Holland对啮齿动物、人类和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的试验结果也支持这个结论。[7]
另外,该区域的多巴胺神经元①(Dopaminergic Neurons)也会“因为预期的回报而活跃,毒瘾等上瘾行为的心理学刺激可能通过放大多巴胺的回报信号加强了上瘾者的行为”。[8]
恩斯特·费尔(Ernst Fehr)等人的试验还显示,在惩罚成本很低时,背侧纹状体兴奋度高的被使,在需要花费较多的资源进行惩罚时也会心甘情愿这么做。即高背侧纹状体兴奋与强惩罚意愿相关,兴奋的程度反映了惩罚背叛者的预期满意程度。因为“即使博弈是一次性的、而且参加者之间相互匿名的时候,一个人仍然会记得自己行为,并能从回憶自己的慷慨中得到很多快乐”。[9]
2.镜像神经元
神经生物学研究显示,人类不仅在面对不公平的状况时有惩罚违规者的愿望,而且对他人的情感、尤其是痛苦等负面情感能产生一种感同身受的感觉,这种感觉能够使我们对他人产生同情,并最终引起合道德的行为。
瑞佐拉梯(Rizzolatti)等人对短尾猿和人的研究发现,在包括人在内的灵长类动物的大脑中有一个被称为F5的区域,该区域的神经元在被使自己抓、咬某物,以及看到别的同类有意图地抓、咬某物时都会被激活,这种神经元被称为“镜像神经元”(Mirror Neurons)。[10]它的活动是人类动作认知的基础。他们还发现,人类不仅有对于他人的动作,而且有对他人的情感、疼痛进行表征的镜像机制(Mirror Mechanism)。例如,当自己闻到、观察到他人因难闻的气味而产生的厌恶表情时,在被使的岛脑(Insula)——尤其是前岛脑、杏仁核、前部扣带回(the 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会有明显的激活。[11]辛格(Singer)等运用fMRI比较了被试自身接受痛觉刺激和观察到他们的恋人接受痛觉刺激时脑区的激活情况,发现双侧前脑岛(Bilateral Anterior Insula)、前扣带回喙部(Rostral 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脑干(Brainstem)和小脑(Cerebellum)在两种情况下均有激活。前脑岛和前扣带回的激活程度与个体的共情能力相关,而后脑岛(Posterior Insula)、感觉运动皮层(Sensory Motor Cortex)和前扣带回尾部与个体的痛觉感受能力相关。实验结果表明,前脑岛和前扣带回在体会“自身”和“他人”的疼痛条件下都有激活。想象他人的疼痛和想象自己的疼痛都激活了包括顶骨岛盖(the Parietal Operculum),前部扣带回、前岛脑在内的疼痛处理的神经网络。[12]
3.心理理论
普马克(Premack)和伍德拉夫(Woodruff)在研究黑猩猩的认知能力时首次提出了心理理论(Theory of Mind)。[13]它是指个体凭借一定的知识系统对自身或他人的心理状态进行推测、并据此对行为做出因果性解释与预测的能力。而且,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表明,猩猩也和人一样具有心理理论,[14]而这种理论能够使它对同类的欢乐、尤其是悲哀感同身受,从而做出帮助、安慰其同类的行为。
来自脑成像研究的数据、以及对孤独症、精神分裂患者和脑损伤患者和某些脑损伤患者的研究表明,前额叶受损的患者,尤其是腹内侧前额叶皮层受损的患者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与心理理论相关的社会认知行为障碍,如:在人际交往中发表不合适宜的言论;无法理解说话者的言外之意,分不清玩笑和事实,缺乏对于自身行为的监控等。②
除此之外,杏仁核受损将直接影响心理理论功能的表现。斯通(Stone)报告了两名双侧杏仁核损伤的患者既无法根据他人眼神意揣测他人心理(Reading the Mind in the Eyes),同样也觉察不出“过失行为”。[15]安东尼奥·达马西奥(Antonio Damasio)也认为,前额叶损伤病人永远没有就自己个人、过去和将来的社会角色形成正确的理论。……他们丧失了关于自己心理的理论,以及关于那些他们与之交流的人的心理的理论。[16]
杰克逊(P.L. Jackson)等人在一项实验中给被试出示处于危险状态的肢体图片(比如一根夹在门缝中的手指)。在指导语中令被试分别想象这根手指是自己的、他人的或者是假肢。然后在疼痛程度量表上进行评定。脑成像结果发现:当被试想象手指是自己的和想象手指是他人的条件下,与疼痛相关的脑区都被激活的了,[17]即“想象他人的和想象自己的其他情绪也激活了同样的脑区”。[18]
詹姆士(K.James)等用fMRI对卡通任务对心理理论和移情刺激过程中的脑活动进行的对比研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他总结说:“各种探讨心理理论的神经基础的研究得出了基本一致的结论:心理理论涉及到了三个主要的脑区:前额叶皮层中部(the medial prefrontal cortex,mPFC),后颞上沟(the posterior superior temporal sulcus,STS)和颞极(the temporal poles)。调查与移情反应有关的网络的研究也认为,移情也涉及到额极(fronta pole)和颞极的区域。”[19]
尽管镜像神经元和心理理论不可能在自我和他人之间达成完全的融合——其实这既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但是,这些心理机制在利他的演化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它能够把他人的所作所为和感受转换为好像是自己经历的一样。“他人不高兴的消失意味着我们也不再痛苦,……因此,让他人高兴——利他的行为——被转换成了自利的行为——我们很高兴”。③因此,“移情、同情、羞愧、骄傲和敌意是人类社会的首要的社会情感,正是这些情感让我们珍惜他人福利如珍惜自己的福利一样”。[20]
于是,人性善在认知神经科学这里找到了自己的经验证据。因此,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也可以因此得以解决。
三、人性中“恶”的神经基础
尽管人性善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的前提,且有其生物学基础。但是人性中同样也存在恶的因素。因为对人类来说,为自己的生存和更好地生存而斗争也同样至关重要。那么,这种所谓的“恶”也必然在人脑中有其生物学基础。
进化论和其他的生物学研究表明,在适者生存的自然竞争中,为了能够活下去,我们的祖先发展出了这种本能并在其生物结构上固定下来从而使之得以遗传给后代。神经经济学(neuroeconomics)的研究也显示:“我们人类有一种不怎么服务于我们的适存度(fitness)利益的‘原始的’偏好函数,这种原始的偏好函数不晓得‘提前思考’,而是满足即刻的需要。撒谎、欺诈、杀人、偷窃、和满足短期的身体需要(愤怒、性欲、贪婪、暴食、懒惰)都是产生即刻快感并减少冲动的行为。”[21]即使以长远的总体安宁的丧失为代价也在所不惜。这个事实解释了人性中难以驾驭的肉体诱惑的先天弱点。
人类自私的本性在与人竞争时有清楚的表现,Jean Decety用fMRI对进行特殊博弈的人在与人合作和竞争时的激活脑区域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人类在与他人进行资源及其他方面的竞争时激活的是一些脑区,而在与他人合作时激活的是另一些脑区。并把被使在竞争、合作状况下的血液动力学反应与他们在各自行动时候的血液动力学反应进行了对比,发现了和竞争相关的脑区是下顶叶(The Inferior Parietal)和中额叶(Medial Prefrontal Cortices)。[22]
显然,和善一样,恶也是人的本性,也和善一样在现代认知神经科学领域赢得了其合理合法的位置。
神经伦理学从现代自然科学的视角对人性的善恶问题给出了经验证据,从而使这一争论了数千年的问题得到了“科学”的裁决,最终在伦理学领域开创了以经验实证的方式研究伦理学问题的途径,也对伦理学的其他问题产生了重大影响。
注释:
①中脑腹侧被盖区ventral tegmental area、the striatum,frontal cortex,and amygdala的多巴胺神经元也会因为预期的回报而活跃。毒瘾等上瘾的心理学刺激为可能通过放大多巴胺的回报信号加强了上瘾者的行为。
②但是也有一些相反的例子,例如,Bird等人最近在临床中报告一个双侧大脑动脉梗塞引起的中风病例,在对患者神经解剖检查中发现位于内侧前额的心理理论的重要功能区受损,但随后进行的认知测验和心理理论任务测验中发现没有明显的心理理论作業困难,只是在计划和记忆上有明显的认知障碍。见:M,Bird et al.The Impact of Extensive Medial Frontal Lobe Damage on Theory of Mind and Cognition.Brain,2004,4:914-928.
③源自Giacomo Rizzolatti和Laila Craighero的手稿:Mirror neuron:a neurological approach to empathy.http://www.robotcub.org/misc/review3/06_Rizzolatti_Craighero.pdf.金迪斯,赫伯特、鮑尔斯,萨缪等著.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译.走向统一的社会科学——来自桑塔费学派的看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5.
参考文献:
[1]Roskies,Adina.Neuroethics for the New Millennium.Neuron,2002,35:21-23.
[2][3][4]Wilson,David.The Biological Basis of Morality.The Atlantic Monthly,1998,281,(4):53-70.
[5]Dominique J.-F.de Quervain,Urs Fischbacher,Valerie Treyer,Melanie Schellhammer,Ulrich Schnyder,Alfred Buck,Ernst Fehr.The Neural Basis of Altruistic Punishment[J].Science,2004,(8):1254-305.
[6]O’Doherty J P.Reward representations and reward-related learning in the human.Current Opinion in Neurobiology[J].2004,(14):769-776.
[7]Peter C Holland and Michela Gallagher.Amygdala-frontal interactions and reward expectancy Current Opinion in Neurobiology[J].Volume14,2004,(2):148-155.
[8]Schultz W.Getting formal with dopamine and reward[J].Neuron.,2002 Oct 10;36(2):241-63.
[9][20]金迪斯,赫伯特,鲍尔斯,萨缪著.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译.走向统一的社会科学——来自桑塔费学派的看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5.
[10][11]Gallese et al.A unifying view of the basis of social cognition[J].Trends Cognition.Science.2004,(8):396-403.
[12]Philip L.Jackson,Eric Brunet,Andrew N.Meltzoff,Jean Decety,Empathy examined through the neural mechanisms involved in imagining how I feel versus how you feel pain[J].Neuropsychologia,2006,(44):752-761.
[13]Premack,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