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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加之财政运行本身就已经充满了风险因素,我国政府所面临的财政风险可能比其他国家都要严峻,因而,我国很有必要研究编制财政风险预算。
1、财政风险预算
财政风险预算实际上属于一种管理财政风险的财政计划.按照世界银行有关专家的解释,目前大约有四种方法可供政府选择,管理他们的财政风险:
1)让政府公开其所面临的几种类型的财政风险;
2)将财政风险因素融入正在进行的预算程序,从而使政府能够将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实际上的风险支出)进行比较;
3)对财政风险进行事前控制和管理,政府在事前进行财政风险评估,并且预先制定出政府能够承担的财政风险的标准,对于那些超过标准的财政风险等级,政府将采取拒绝承担其风险费用的政策。
4)市场化的管理方式,即政府可以依靠市场机制,将所有或者一部分财政风险转嫁给私人单位.以上四种财政风险管理方式尽管各有利弊,但是其共同的特征则是这四种管理方式大部分是(尽管程度有所不同)通过政府预算、预先以计划的方式实现的.例如:第一种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在其预算当中以财务报告的形式披露各种财政风险及其风险的状况;第二种财政风险管理方式是直接将由于财政风险所可能导致的财政收支因素编入预算,进而通过预算收支对财政风险进行管理;第三种方式则是把预算作为财政风险管理的一个关口,政府预算只为那些在政府看来可以承受的财政风险提供资金;第四种方式实际上也是一种间接的预算管理方式,因为实际上主要是通过预算编制过程当中的评估工作来确定将哪些财政风险转嫁给私人。
财政风险预算说到底就是一种控制和补救财政风险的资金计划.因而,不能脱离"一般的政府预算"(以下简称"政府预算")来编制独立的政府财政风险预算,它只能是一般政府预算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编制首先需要对各种财政险因素进行评估,以确定某种财政活动的风险程度及政府财政的可承受性.在一定意义上说,预算的编制过程实际上就是对风险的评估过程,因为预算不仅仅是政府的财政资金的使用计划,同时也是对付各种支出风险的预案.因此,从过程本身来看,财政风险预算的编制与政府预算的编制应当是同时进行的。
2、编制财政风险预算的必要性
编制财政风险预算并不是为了追求时尚.从我国的国情来看,我国有必要尽早编制财政风险预算,以便加强对财政风险的管理和控制,防范财政危机.我国目前存在的财政风险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我国存在大量的显性的直接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债(即中央政府的债务)依存度过高,目前已经高达50 %以上,大大高于国际上公认的警界线;二是包括各种"准公债"(我国国有银行和行业主管部门发行的债务等)在内的公债负担率过高,估计目前已经高达GDP的10%以上,高于国际上一般公认的安全线水平;三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但是政府社会保障支出负担却十分沉重。
第二类是隐性的但却是直接的财政风险,且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加上长期以来体制和经营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我国国有企业债务负担沉重才据估计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体债务负担率高达80%以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急剧膨胀(例如,我国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而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长江三峡以及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必将扩大后续投资,从而导致对政府财政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大,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典型的隐性的财政风险。
第三类隐形的(间接的财政风险也不可忽视.例如由于财政经济体制转轨所导致的财政风险,我国银行系统存在的金融风险,如果不加以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最终也必将转化成财政风险乃至财政危机。
3、编制财政风险预算的可行性
根据美国等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有关经验,编制财政风险预算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是合理划分财政风险类型,并且科学地界定现行预算支出当中的风险项目.尽管对我国来说,要做到这一步还有相当大的难度,但是我国目前也具备一定的条件开展财政风险预算的研究编制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处理财政风险问题的经验,尤其是在对显性直接财政风险问题的处理上,我国政府的经验还是相当丰富的。例如,中央政府在管理国债方面,经过20 年的摸索,在公债的发行、还本付息以及管理市场化方面的技能正在日臻成熟。
在预算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了处理某些财政风险问题的初步框架,这些制度性的框架包括:复试预算制度,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正在尝试当中的部门顶算制度。此外,正在形成的市场经济框架,是我国编制财政风险预算的社会经济基础。
1、财政风险预算
财政风险预算实际上属于一种管理财政风险的财政计划.按照世界银行有关专家的解释,目前大约有四种方法可供政府选择,管理他们的财政风险:
1)让政府公开其所面临的几种类型的财政风险;
2)将财政风险因素融入正在进行的预算程序,从而使政府能够将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实际上的风险支出)进行比较;
3)对财政风险进行事前控制和管理,政府在事前进行财政风险评估,并且预先制定出政府能够承担的财政风险的标准,对于那些超过标准的财政风险等级,政府将采取拒绝承担其风险费用的政策。
4)市场化的管理方式,即政府可以依靠市场机制,将所有或者一部分财政风险转嫁给私人单位.以上四种财政风险管理方式尽管各有利弊,但是其共同的特征则是这四种管理方式大部分是(尽管程度有所不同)通过政府预算、预先以计划的方式实现的.例如:第一种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在其预算当中以财务报告的形式披露各种财政风险及其风险的状况;第二种财政风险管理方式是直接将由于财政风险所可能导致的财政收支因素编入预算,进而通过预算收支对财政风险进行管理;第三种方式则是把预算作为财政风险管理的一个关口,政府预算只为那些在政府看来可以承受的财政风险提供资金;第四种方式实际上也是一种间接的预算管理方式,因为实际上主要是通过预算编制过程当中的评估工作来确定将哪些财政风险转嫁给私人。
财政风险预算说到底就是一种控制和补救财政风险的资金计划.因而,不能脱离"一般的政府预算"(以下简称"政府预算")来编制独立的政府财政风险预算,它只能是一般政府预算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编制首先需要对各种财政险因素进行评估,以确定某种财政活动的风险程度及政府财政的可承受性.在一定意义上说,预算的编制过程实际上就是对风险的评估过程,因为预算不仅仅是政府的财政资金的使用计划,同时也是对付各种支出风险的预案.因此,从过程本身来看,财政风险预算的编制与政府预算的编制应当是同时进行的。
2、编制财政风险预算的必要性
编制财政风险预算并不是为了追求时尚.从我国的国情来看,我国有必要尽早编制财政风险预算,以便加强对财政风险的管理和控制,防范财政危机.我国目前存在的财政风险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我国存在大量的显性的直接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债(即中央政府的债务)依存度过高,目前已经高达50 %以上,大大高于国际上公认的警界线;二是包括各种"准公债"(我国国有银行和行业主管部门发行的债务等)在内的公债负担率过高,估计目前已经高达GDP的10%以上,高于国际上一般公认的安全线水平;三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但是政府社会保障支出负担却十分沉重。
第二类是隐性的但却是直接的财政风险,且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加上长期以来体制和经营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我国国有企业债务负担沉重才据估计我国国有企业的总体债务负担率高达80%以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急剧膨胀(例如,我国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而加大对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长江三峡以及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必将扩大后续投资,从而导致对政府财政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大,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典型的隐性的财政风险。
第三类隐形的(间接的财政风险也不可忽视.例如由于财政经济体制转轨所导致的财政风险,我国银行系统存在的金融风险,如果不加以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最终也必将转化成财政风险乃至财政危机。
3、编制财政风险预算的可行性
根据美国等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有关经验,编制财政风险预算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是合理划分财政风险类型,并且科学地界定现行预算支出当中的风险项目.尽管对我国来说,要做到这一步还有相当大的难度,但是我国目前也具备一定的条件开展财政风险预算的研究编制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处理财政风险问题的经验,尤其是在对显性直接财政风险问题的处理上,我国政府的经验还是相当丰富的。例如,中央政府在管理国债方面,经过20 年的摸索,在公债的发行、还本付息以及管理市场化方面的技能正在日臻成熟。
在预算方面,我国已经建立了处理某些财政风险问题的初步框架,这些制度性的框架包括:复试预算制度,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正在尝试当中的部门顶算制度。此外,正在形成的市场经济框架,是我国编制财政风险预算的社会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