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6月18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所作的《关于开展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8年以来,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执法制度,不断提高执法质量。扎实开展审查逮捕工作,不断探索立案监督工作途径和方法,积极推进侦查活动监督,侦查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有些检察机关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中,对侦查监督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有些方面工作质量还不够高,工作方式还不够规范。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能。侦查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正确处理好依法履行职责与完成工作考核目标的关系,提高侦查监督工作的严肃性、法律性,增强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全面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能,尤其要加大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台力,提高监督实效。
二、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提高监督质量。要继续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和完善外来人员犯罪案件平等办理制度,切实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律师意见,正确把握逮捕条件,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狠抓立案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逐步建立明确的立案监督标准,规范立案监督程序,把立案监督的重点从对个别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监督逐步转向对整体案件的监督,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结案率和重刑率。严格执行省检察院有关规定,规范撤案监督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逐步建立办案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及时进行侦查活动监督。拓展侦查活动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手段和方式,提高监督效果。加强对看守所内侦查活动的监督,逐步完善看守所内立功认定机制,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建立同步审查监督机制。加强对自行侦查案件的监督,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自行侦查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把自行侦查案件质量关。
三、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耍加强侦查监督部门干警力量配备,把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干警充实到侦查监督部门。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对毒品犯罪、计算机技术犯罪和新类型经济犯罪等案件的研究,探索内部办案专业分工与合作,提高办案能力。 以上意见,请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并于今年10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一、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能。侦查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正确处理好依法履行职责与完成工作考核目标的关系,提高侦查监督工作的严肃性、法律性,增强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全面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能,尤其要加大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台力,提高监督实效。
二、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提高监督质量。要继续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和完善外来人员犯罪案件平等办理制度,切实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律师意见,正确把握逮捕条件,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狠抓立案监督的质量和效果,逐步建立明确的立案监督标准,规范立案监督程序,把立案监督的重点从对个别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监督逐步转向对整体案件的监督,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结案率和重刑率。严格执行省检察院有关规定,规范撤案监督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逐步建立办案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及时进行侦查活动监督。拓展侦查活动监督范围,改进监督手段和方式,提高监督效果。加强对看守所内侦查活动的监督,逐步完善看守所内立功认定机制,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建立同步审查监督机制。加强对自行侦查案件的监督,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自行侦查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把自行侦查案件质量关。
三、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耍加强侦查监督部门干警力量配备,把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干警充实到侦查监督部门。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对毒品犯罪、计算机技术犯罪和新类型经济犯罪等案件的研究,探索内部办案专业分工与合作,提高办案能力。 以上意见,请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并于今年10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