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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债权人兼股东的角度对日本的主银行制进行了理论研究.第一,分析了债权人兼股东、债权人、股东这三个主体的利害关系,阐明了债权人兼股东的利益中立性是主银行制存在的前提.第二,分析了信息非对称时主银行的信号传递机制及其协作机制,并导出了债权人兼股东的性质是主银行发挥其作用的必要保证等结论.日本持股主银行制对中国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