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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斗鸡的历史源远流长,斗鸡的伎俩也丰富多样。关于斗鸡的记载,最早应该是出现在《左传》中。《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了春秋末期鲁国大夫季平子和郈昭伯之间的一场斗鸡游戏:
季、郈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距。平子怒,益宫于郈氏,且让之。故郈昭伯亦怨平子。
为了能够取胜,季氏和郈氏在斗鸡过程中都各自使用了不同的伎俩。季氏“介其鸡”。何为“介其鸡”?唐代杜预注曰:“捣芥子播其羽也。”即在鸡的羽翅间撒芥末;而郈氏则“为之金距”。何为“为之金距”?东汉高诱注曰:“金距,施金芒于距也。”即为雄鸡安上锋利的金爪。双方互不相让。
斗鸡是古代王公贵族间经常玩的一种消遣娱乐游戏,有时甚至带有赌博盈利的性质。自从人们学会了饲养家禽,就发现了雄鸡好斗的天性,天长日久,便有意挑选并培育健壮善斗的雄鸡,使之相互搏击,以此陶冶情趣。在《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的这场有名的斗鸡游戏中,季平子在雄鸡的羽翅间撒上芥末,在搏斗过程中飞扬的芥末粉落入对方雄鸡的眼睛,芥末强烈的刺激性会使对方的眼睛受到损害,视线迷离模糊,不能继续战斗,从而取胜;而郈昭伯也为雄鸡安上金爪,不仅能够保护鸡脚,同时也增加了其搏斗时的杀伤力,可谓更胜一筹。最终的结局是,季平子战败,恼羞成怒,侵占了郈昭伯在鲁都曲阜的宫室并且对其进行责骂。这场斗鸡游戏并没有起到娱乐的目的,反而使得双方积怨越来越深,最终引起更大范围的宫廷恶斗。芥羽和金距是古代斗鸡场上常用的伎俩,汉魏六朝乃至明清一直相袭沿用。魏人应玚的《斗鸡诗》“芥羽张金距,连战何缤纷。从朝至日夕,胜负尚未分”,以及北齐杨楞伽《邺都故事》所云“魏明帝大和中,筑斗鸡台。赵王石虎亦以芥羽漆砂,斗鸡于此”等等,正是说明这种搏斗法的广泛应用。
至战国秦汉,斗鸡之戏愈演愈烈,斗鸡之法也有了新花样,即以“狸膏”涂头。《艺文类聚》卷九一《鸟部中》引《庄子·逸篇》云:“羊沟之鸡,三岁为株,相者视之,则非良鸡也,然而数以胜人者,以狸膏涂其头。”司马彪注曰:“羊沟,斗鸡处。株,魁师也。鸡畏狸也。”《尔雅》释“”:“鸡三尺为。”西晋郭璞注曰:“阳沟巨,古之名鸡。”阳沟亦作羊沟,是战国时期有名的斗鸡集中地,其地出产的鸡不仅体形硕大,且以善斗而闻名;然而,从相鸡者的眼光看,阳沟之鸡却非天然的良鸡,它们之所能能够屡战屡胜,是因为主人在其头部涂抹了一种独特的物质,即狸膏。在汉魏六朝诸多文人诗中,“狸膏”一词频频出现。如魏陈思王曹植的《斗鸡诗》:“游目极妙伎,清听厌宫商。主人寂无为,众宾进乐方。长筵坐戏客,斗鸡闲观房。群雄正翕赫,双翘自飞扬。挥羽邀清风,悍目发朱光。嘴落轻毛散,严距往往伤。长鸣入青云,扇翼独翱翔。愿蒙狸膏助,常得擅此场。”这首诗不仅描绘了斗鸡过程中激烈的鏖战情景,也指出“狸膏”对于斗鸡取胜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南朝梁简文帝萧纲的《鸡鸣篇》亦云:“陈思助斗协狸膏,郈昭妒敌安金距。”也说“狸膏”可以帮助斗鸡发挥威力。汉代的画像石、画像砖和石阙上刻绘了大量的斗鸡场景。
“狸膏”,即狸的脂膏。它何以能在斗鸡场上威力无限,保证涂抹上它的雄鸡们屡战屡胜呢?这还要从“狸”这种动物的特性说起。
狸是一种怎样的动物呢?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豸部》释“狸”曰:“狸,伏兽,似。”段玉裁注曰:“谓善伏之兽,即俗所谓野猫。”明代王圻、王思义父子所撰《三才图会》云:“狸者,狐之类。口方,身文黄黑,彬彬善搏。为小步,以拟度其发必获,谓之狸步。量侯道法之好伏,故又称伏兽。”也就是说,狸是一种善于伏击的野兽,即民间常说的野猫。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兽部·狸》中对“狸”的种类及习性进行了详细的分类说明,并首次明确提到了“狸膏”的医药价值:
狸有数种,毛杂黄芪黑有斑,如猫而圆头大尾者为猫狸,善窃鸡鸭,其气臭,肉不可食。有斑如虎,而尖头方口者为虎狸,善食虫鼠果实,其肉不臭,可食;似虎狸而尾有黑白钱文相间者,为九节狸,皮可供裘领,《宋史》安陆州贡野猫、花猫,即此二种也。有纹如豹,而作气者为香狸,即灵猫也。南方有白面而尾似牛者,为牛尾狸,亦曰玉面狸,专上树木食百果,冬月极肥,人多糟为珍品,大能醒酒。
膏【主治】鼷鼠咬人成疮,用此摩之,并食狸肉(时珍)。
狸的品类很多,有猫狸、虎狸、九节狸、香狸、牛尾狸等数种,而能够提取“狸膏”、用来斗鸡的当是“善窃鸡鸭”且“气臭”的“猫狸”。狸的膏脂还可以治疗鼷鼠的咬伤,将其涂抹于伤口上,配合着狸肉同食,效果更佳。狸膏的这一药用价值,在李时珍《本草纲目》之前并不曾被提及,它应该不是用来治疗雄鸡争斗之后的创伤。狸膏之所以用于斗鸡游戏,看重的是它的另一特性。
“猫狸”又称“豹猫”。《辞海》结合现代動物科学知识对“豹猫”的形态、特性、分布状况作出了周密的阐释:
亦称“钱猫”“山猫”“狸子”“狸猫”。哺乳纲,猫科,体大如猫。全身浅棕色,有许多褐色斑点,从头顶到肩部有四条棕褐色纵纹,两眼内缘向上各有一白纹,栖息森林、草丛间,常出没于城市近郊,以鸟类为食,常盗食家禽,也吃鼠、蛙、蛇、昆虫、果实等。广布于我国南北各地,以及越南、印度等。毛皮可制裘。
狸猫常盗食家禽,是鸡鸭的天敌。狸猫偷食家禽,这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而且经常出现在森林、荒野与居民区的交界处。古代的戏文小说对此也屡有记述。明代刘基《郁离子·山居夜狸》记载了狸猫偷鸡之事:“郁离子居山,夜有狸取其鸡,追之弗及。明日从者擭其入之所以鸡,狸来而絷焉。”狸猫不仅喜偷食家禽,而且好斗成性。东汉郑玄注《周礼·夏官·射人》“若王大射,则以狸步张三侯”之“狸”字曰:“狸,善搏者也,行则止而拟度焉,其发必获。”狸猫善于搏击,可以想见它们在偷食家禽时是相当凶残刚猛的。狸不仅是一种善于搏斗的动物,而且脾性刚烈。《全唐文》第八部第七百六十七卷载唐代陈黯《本猫说》一文云:“苍莽之野有兽,其名曰狸。有爪牙之用,食生物,善作怒。”狸的这些天性,使得鸡鸭等家禽对其闻风丧胆,望而生畏。人们也常用“弱鸡斗狸”一词来形容自不量力。《淮南子·说林训》云:“乳狗之噬虎也,伏鸡之搏狸也,恩之所加,不量其力。”刚产子的母狗为了保护幼仔与虎相斗,正在孵化孕育的母鸡为了保护幼仔不惜与狸猫搏斗,这是母子亲情使然,但毕竟是自不量力的。
据《本草纲目》载,狸“气臭”以至“肉不可食”,那么,其膏脂的气味也应是臭不可闻,大概与狐臭相类似。因为鸡、鸭等家禽常被狸伏击,所以它们对狸的独特体味非常敏感。古人很明确这一点,所以就提取狸的膏脂,于斗鸡开始前涂在己方雄鸡的头上。由于是提前涂抹,所以己方的雄鸡已经适应了这种气味,上场时不会恐慌。而当斗鸡开始时,己方雄鸡一上场,就会将这种独特而猛烈的气味带给猝不及防的对方,对方雄鸡闻到这股气味,误以为天敌狸猫来临,故而乱了阵脚,涣散了斗志,仓皇逃窜。南北朝时期,庾信作《斗鸡诗》云:“狸膏熏斗敌,芥粉盖春场。”前半句正是指此。到了唐代,斗鸡游戏风靡于社会各阶层,上至君王卿相,下至黎民百姓,都以斗鸡为乐。诗仙李白不仅热衷于斗鸡,而且还有多首与斗鸡有关的诗篇,其《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云:“君不能狸膏金距学斗鸡,坐令鼻息吹虹霓。”清代王琦注此句时,引宋代罗愿《尔雅翼》云:“斗鸡,私取狸膏涂其头,辄斗无敌。此非有厌胜,特是狸能捕鸡,异鸡闻狸之气,则畏而走。”狸猫由于体味浓烈,所以干脆又被称为“熏狸”。中唐刘禹锡《蛮子歌》:“蛮语钩辀音,蛮衣斑斓布。熏狸掘沙鼠,时节祠盘瓠。忽逢乘马客,恍若惊麏顾。腰斧上高山,意行无旧路。”诗中“熏狸”即指狸猫。
狸膏用于斗鸡,可以说从战国一直延续到明清。这种方法在斗鸡过程中不仅操作简易,造价低廉,且比芥羽、金距更加隐晦,“舞弊”也显得没有那么明目张胆,所以颇得文人儒士青睐。清初朱昆田(朱彝尊之子)在其《笛渔小稿》中收录了他的一首九言贺寿诗——《九言戏为鸥塘寿》,诗云:“今秋作客燕市最无赖,逢君初度酌酒开心颜。节移重九二八月既望,年过四十一双鬓未斑。有时狸膏斗鸡棋底去,不尔猎骑射虎山中还。”狸膏的出现,不仅热闹了宫闱与市井,也使得文人在诗酒人生之外,偶尔也有那么一抹儒雅娴静之外的紧张与激烈。当然,这种紧张与激烈是欢乐的,也是宣泄的。
(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
季、郈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距。平子怒,益宫于郈氏,且让之。故郈昭伯亦怨平子。
为了能够取胜,季氏和郈氏在斗鸡过程中都各自使用了不同的伎俩。季氏“介其鸡”。何为“介其鸡”?唐代杜预注曰:“捣芥子播其羽也。”即在鸡的羽翅间撒芥末;而郈氏则“为之金距”。何为“为之金距”?东汉高诱注曰:“金距,施金芒于距也。”即为雄鸡安上锋利的金爪。双方互不相让。
斗鸡是古代王公贵族间经常玩的一种消遣娱乐游戏,有时甚至带有赌博盈利的性质。自从人们学会了饲养家禽,就发现了雄鸡好斗的天性,天长日久,便有意挑选并培育健壮善斗的雄鸡,使之相互搏击,以此陶冶情趣。在《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的这场有名的斗鸡游戏中,季平子在雄鸡的羽翅间撒上芥末,在搏斗过程中飞扬的芥末粉落入对方雄鸡的眼睛,芥末强烈的刺激性会使对方的眼睛受到损害,视线迷离模糊,不能继续战斗,从而取胜;而郈昭伯也为雄鸡安上金爪,不仅能够保护鸡脚,同时也增加了其搏斗时的杀伤力,可谓更胜一筹。最终的结局是,季平子战败,恼羞成怒,侵占了郈昭伯在鲁都曲阜的宫室并且对其进行责骂。这场斗鸡游戏并没有起到娱乐的目的,反而使得双方积怨越来越深,最终引起更大范围的宫廷恶斗。芥羽和金距是古代斗鸡场上常用的伎俩,汉魏六朝乃至明清一直相袭沿用。魏人应玚的《斗鸡诗》“芥羽张金距,连战何缤纷。从朝至日夕,胜负尚未分”,以及北齐杨楞伽《邺都故事》所云“魏明帝大和中,筑斗鸡台。赵王石虎亦以芥羽漆砂,斗鸡于此”等等,正是说明这种搏斗法的广泛应用。
至战国秦汉,斗鸡之戏愈演愈烈,斗鸡之法也有了新花样,即以“狸膏”涂头。《艺文类聚》卷九一《鸟部中》引《庄子·逸篇》云:“羊沟之鸡,三岁为株,相者视之,则非良鸡也,然而数以胜人者,以狸膏涂其头。”司马彪注曰:“羊沟,斗鸡处。株,魁师也。鸡畏狸也。”《尔雅》释“”:“鸡三尺为。”西晋郭璞注曰:“阳沟巨,古之名鸡。”阳沟亦作羊沟,是战国时期有名的斗鸡集中地,其地出产的鸡不仅体形硕大,且以善斗而闻名;然而,从相鸡者的眼光看,阳沟之鸡却非天然的良鸡,它们之所能能够屡战屡胜,是因为主人在其头部涂抹了一种独特的物质,即狸膏。在汉魏六朝诸多文人诗中,“狸膏”一词频频出现。如魏陈思王曹植的《斗鸡诗》:“游目极妙伎,清听厌宫商。主人寂无为,众宾进乐方。长筵坐戏客,斗鸡闲观房。群雄正翕赫,双翘自飞扬。挥羽邀清风,悍目发朱光。嘴落轻毛散,严距往往伤。长鸣入青云,扇翼独翱翔。愿蒙狸膏助,常得擅此场。”这首诗不仅描绘了斗鸡过程中激烈的鏖战情景,也指出“狸膏”对于斗鸡取胜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南朝梁简文帝萧纲的《鸡鸣篇》亦云:“陈思助斗协狸膏,郈昭妒敌安金距。”也说“狸膏”可以帮助斗鸡发挥威力。汉代的画像石、画像砖和石阙上刻绘了大量的斗鸡场景。
“狸膏”,即狸的脂膏。它何以能在斗鸡场上威力无限,保证涂抹上它的雄鸡们屡战屡胜呢?这还要从“狸”这种动物的特性说起。
狸是一种怎样的动物呢?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豸部》释“狸”曰:“狸,伏兽,似。”段玉裁注曰:“谓善伏之兽,即俗所谓野猫。”明代王圻、王思义父子所撰《三才图会》云:“狸者,狐之类。口方,身文黄黑,彬彬善搏。为小步,以拟度其发必获,谓之狸步。量侯道法之好伏,故又称伏兽。”也就是说,狸是一种善于伏击的野兽,即民间常说的野猫。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兽部·狸》中对“狸”的种类及习性进行了详细的分类说明,并首次明确提到了“狸膏”的医药价值:
狸有数种,毛杂黄芪黑有斑,如猫而圆头大尾者为猫狸,善窃鸡鸭,其气臭,肉不可食。有斑如虎,而尖头方口者为虎狸,善食虫鼠果实,其肉不臭,可食;似虎狸而尾有黑白钱文相间者,为九节狸,皮可供裘领,《宋史》安陆州贡野猫、花猫,即此二种也。有纹如豹,而作气者为香狸,即灵猫也。南方有白面而尾似牛者,为牛尾狸,亦曰玉面狸,专上树木食百果,冬月极肥,人多糟为珍品,大能醒酒。
膏【主治】鼷鼠咬人成疮,用此摩之,并食狸肉(时珍)。
狸的品类很多,有猫狸、虎狸、九节狸、香狸、牛尾狸等数种,而能够提取“狸膏”、用来斗鸡的当是“善窃鸡鸭”且“气臭”的“猫狸”。狸的膏脂还可以治疗鼷鼠的咬伤,将其涂抹于伤口上,配合着狸肉同食,效果更佳。狸膏的这一药用价值,在李时珍《本草纲目》之前并不曾被提及,它应该不是用来治疗雄鸡争斗之后的创伤。狸膏之所以用于斗鸡游戏,看重的是它的另一特性。
“猫狸”又称“豹猫”。《辞海》结合现代動物科学知识对“豹猫”的形态、特性、分布状况作出了周密的阐释:
亦称“钱猫”“山猫”“狸子”“狸猫”。哺乳纲,猫科,体大如猫。全身浅棕色,有许多褐色斑点,从头顶到肩部有四条棕褐色纵纹,两眼内缘向上各有一白纹,栖息森林、草丛间,常出没于城市近郊,以鸟类为食,常盗食家禽,也吃鼠、蛙、蛇、昆虫、果实等。广布于我国南北各地,以及越南、印度等。毛皮可制裘。
狸猫常盗食家禽,是鸡鸭的天敌。狸猫偷食家禽,这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而且经常出现在森林、荒野与居民区的交界处。古代的戏文小说对此也屡有记述。明代刘基《郁离子·山居夜狸》记载了狸猫偷鸡之事:“郁离子居山,夜有狸取其鸡,追之弗及。明日从者擭其入之所以鸡,狸来而絷焉。”狸猫不仅喜偷食家禽,而且好斗成性。东汉郑玄注《周礼·夏官·射人》“若王大射,则以狸步张三侯”之“狸”字曰:“狸,善搏者也,行则止而拟度焉,其发必获。”狸猫善于搏击,可以想见它们在偷食家禽时是相当凶残刚猛的。狸不仅是一种善于搏斗的动物,而且脾性刚烈。《全唐文》第八部第七百六十七卷载唐代陈黯《本猫说》一文云:“苍莽之野有兽,其名曰狸。有爪牙之用,食生物,善作怒。”狸的这些天性,使得鸡鸭等家禽对其闻风丧胆,望而生畏。人们也常用“弱鸡斗狸”一词来形容自不量力。《淮南子·说林训》云:“乳狗之噬虎也,伏鸡之搏狸也,恩之所加,不量其力。”刚产子的母狗为了保护幼仔与虎相斗,正在孵化孕育的母鸡为了保护幼仔不惜与狸猫搏斗,这是母子亲情使然,但毕竟是自不量力的。
据《本草纲目》载,狸“气臭”以至“肉不可食”,那么,其膏脂的气味也应是臭不可闻,大概与狐臭相类似。因为鸡、鸭等家禽常被狸伏击,所以它们对狸的独特体味非常敏感。古人很明确这一点,所以就提取狸的膏脂,于斗鸡开始前涂在己方雄鸡的头上。由于是提前涂抹,所以己方的雄鸡已经适应了这种气味,上场时不会恐慌。而当斗鸡开始时,己方雄鸡一上场,就会将这种独特而猛烈的气味带给猝不及防的对方,对方雄鸡闻到这股气味,误以为天敌狸猫来临,故而乱了阵脚,涣散了斗志,仓皇逃窜。南北朝时期,庾信作《斗鸡诗》云:“狸膏熏斗敌,芥粉盖春场。”前半句正是指此。到了唐代,斗鸡游戏风靡于社会各阶层,上至君王卿相,下至黎民百姓,都以斗鸡为乐。诗仙李白不仅热衷于斗鸡,而且还有多首与斗鸡有关的诗篇,其《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云:“君不能狸膏金距学斗鸡,坐令鼻息吹虹霓。”清代王琦注此句时,引宋代罗愿《尔雅翼》云:“斗鸡,私取狸膏涂其头,辄斗无敌。此非有厌胜,特是狸能捕鸡,异鸡闻狸之气,则畏而走。”狸猫由于体味浓烈,所以干脆又被称为“熏狸”。中唐刘禹锡《蛮子歌》:“蛮语钩辀音,蛮衣斑斓布。熏狸掘沙鼠,时节祠盘瓠。忽逢乘马客,恍若惊麏顾。腰斧上高山,意行无旧路。”诗中“熏狸”即指狸猫。
狸膏用于斗鸡,可以说从战国一直延续到明清。这种方法在斗鸡过程中不仅操作简易,造价低廉,且比芥羽、金距更加隐晦,“舞弊”也显得没有那么明目张胆,所以颇得文人儒士青睐。清初朱昆田(朱彝尊之子)在其《笛渔小稿》中收录了他的一首九言贺寿诗——《九言戏为鸥塘寿》,诗云:“今秋作客燕市最无赖,逢君初度酌酒开心颜。节移重九二八月既望,年过四十一双鬓未斑。有时狸膏斗鸡棋底去,不尔猎骑射虎山中还。”狸膏的出现,不仅热闹了宫闱与市井,也使得文人在诗酒人生之外,偶尔也有那么一抹儒雅娴静之外的紧张与激烈。当然,这种紧张与激烈是欢乐的,也是宣泄的。
(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