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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项城市检察院以“双创”活动为载体,把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主线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立足职能,大胆探索检察环节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化解工作新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了社会矛盾纠纷,大大降低了执法办案风险,涉检信访量大幅下降,较上年同期比下降了76.9%,公众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满意度达到98.7%,实现了当年“无错案、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干警、无涉检信访案件”的“四无”目标。
一、结合实际,注重实践,积极探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新路子
积极探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是我们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的叠加,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加,执法办案风险不断增大。如孔刚系列涉黑案件的判刑较轻、打击不力等问题,在社会上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执法满意度一度降到最低。李巧梅、吴天中等之所以进京赴省非法信访,一方面说明案件当事人信访不信法,质疑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另一面说明办案部门的执法风险意识不强,没有及时采取矛盾化解的有效措施。经过2008年、2009年省委政法委两次执法巡视的洗礼和反思,我们认为要想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满意度,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减少执法办案的风险点,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为规避执法办案中的风险,防止冤假错案、办案安全事故、干警违法违纪和涉检信访等案事件的发生。2010年,我们在学习借鉴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大机制做法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仔细分析,力求找准办案中的风险点,研究办案中的困惑点,解决办案中的疑难点。出台了《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和《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化解实施细则》,对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目标、基本原则、具体范围、风险等级、评估程序、责任划分、风险化解等问题做出全面细致的规定。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明确和规范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的内容和程序
明确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把两项刑检(侦监、公诉)、两项自侦(反贪、反渎)、控申、民行、监所、预防等8个业务部门10项执法办案环节作为易发多发风险的关键部位和环节,纳入了风险评估范围,予以高度重视。
及时排查和发现执法办案风险点。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从控申部门前移到自侦、刑检等7个办案部门,坚持首办部门和信访接待窗口相连接,形成整体联动。各个办案部门从受理、立案之初就及时认真地了解案内、案外各种复杂情形,做到第一时间发到风险隐患,填写风险预警报告,并逐级汇报。
准确及时地制定风险预案。根据排查发现出的各类办案风险,科学设定风险等级,制定了《信访风险预警评估表》,将信访风险分为一般、较大、巨大三级,对应蓝色、黄色、红色“三色”预警。
实行“红黄蓝”三色交办制度。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实行分级、升级办理。红色预案由检察长亲自过问亲自抓;黄色预案由分管副职和科室长抓,蓝色预案由科室长和承办人员抓。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及时化解。
实行案件质量评查。结合“百起案件评查”活动,在业务部门对所办案件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抽调精干力量,与公安、法院部门组成案件评查组对检察环节各类风险案件进行了“推磨式”、“交叉式”评查,进一步检验执法质量和风险化解效果。
定期督查和通报。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的执法风险化解工作,实行半月一督察,一月一通报制度。
兑现奖惩措施。对办案部门和办案干警建立了长期的《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通过讲评和集中考核,对执法办案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出现错案、责任事故、违法违纪和涉检信访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严重者追究党政纪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富有成果
我们把社会矛盾化解与探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八项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化解工作富有成效。
实行风险苗头“预警制”,做到每起案件预案措施在前。建立了风险信息采集和分析系统,由各部门信息收集员对本部门办案中存在风险苗头进行事先评估、预警,早发现,早处理,避免了一些信访案件的发生和升级。如民行部门在受理市畜牧局与丁集镇建筑公司合同纠纷申诉一案时,办案人员了解到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引起畜牧局职工的大规模越级上访,我院迅速制定化解预案,升级为红色预警,院领导亲自带领干警做工作,最终圆满解决。
实行来访群众“点访制”,做到每访必接。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在院门口检务公开栏和便民服务大厅公布了班子成员、执法办案部门负责人的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更具针对性地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如信访人吴天中反映其儿子在2004年被错误批捕,点名让薄玉龙检察长接待要求赔偿,薄检十分重视,亲自过问抓落实,最终息诉罢访,吴天中送来了锦旗一面以示感谢。
实行举报控告“预约制”,做到每约必到取信于民。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接到预约电话后,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准时接待。如反贪局长周辉接到群众举报预约电话后,按照约定,轻车简从,只身一人亲自到举报人家中了解举报线索,既保护了举报人,又获得了真实的举报材料。
实行矛盾纠纷“检调制”,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如郭某故意伤害一案,双方当事人是兄弟关系,因家庭琐事引起打架,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双方上访,我院及时运用“检调制”,依法处理,双方当事人非常满意,兄弟俩化干戈为玉帛。
实行回复群众“答询制”,做到有询必答准确及时。对困难求助、需要司法救助群众,及时准确地解答法律咨询,对案件当事人合理诉求及时认真地给予解决。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67人次,解决了当事人反映的合理诉求34人。
实行服务群众“走访制”,做到每周一遍,村不漏户。结合市委组织的“一村一干一警两官”和“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大走访活动,我们组织了“百名干警下乡入村,提升执法满意度”活动,实行班子包乡镇,干警包村,对全市各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走访,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今年我院共收到锦旗4面,感谢信6封。如侦查监督科立案监督的王建华诬告陷害案,当事人送来了2面锦旗。如马云飞、范东俊等干警在走访过程中追逃肇事司机,群众专门寄来感谢信以示感谢。
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做到每错必纠及时整改。通过开展“百起案件评查”工作,对包括“四类”重点案件在内的119件案卷采取公检法司四部门“推磨式”互查,对发现存在瑕疵的62起案件,进行了逐项落实整改。
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做到每一个执法中出现的瑕疵问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究。全年通报批评了6名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案件质量。
一、结合实际,注重实践,积极探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新路子
积极探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是我们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的叠加,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加,执法办案风险不断增大。如孔刚系列涉黑案件的判刑较轻、打击不力等问题,在社会上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执法满意度一度降到最低。李巧梅、吴天中等之所以进京赴省非法信访,一方面说明案件当事人信访不信法,质疑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另一面说明办案部门的执法风险意识不强,没有及时采取矛盾化解的有效措施。经过2008年、2009年省委政法委两次执法巡视的洗礼和反思,我们认为要想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满意度,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减少执法办案的风险点,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为规避执法办案中的风险,防止冤假错案、办案安全事故、干警违法违纪和涉检信访等案事件的发生。2010年,我们在学习借鉴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大机制做法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仔细分析,力求找准办案中的风险点,研究办案中的困惑点,解决办案中的疑难点。出台了《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和《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化解实施细则》,对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目标、基本原则、具体范围、风险等级、评估程序、责任划分、风险化解等问题做出全面细致的规定。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明确和规范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的内容和程序
明确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把两项刑检(侦监、公诉)、两项自侦(反贪、反渎)、控申、民行、监所、预防等8个业务部门10项执法办案环节作为易发多发风险的关键部位和环节,纳入了风险评估范围,予以高度重视。
及时排查和发现执法办案风险点。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从控申部门前移到自侦、刑检等7个办案部门,坚持首办部门和信访接待窗口相连接,形成整体联动。各个办案部门从受理、立案之初就及时认真地了解案内、案外各种复杂情形,做到第一时间发到风险隐患,填写风险预警报告,并逐级汇报。
准确及时地制定风险预案。根据排查发现出的各类办案风险,科学设定风险等级,制定了《信访风险预警评估表》,将信访风险分为一般、较大、巨大三级,对应蓝色、黄色、红色“三色”预警。
实行“红黄蓝”三色交办制度。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实行分级、升级办理。红色预案由检察长亲自过问亲自抓;黄色预案由分管副职和科室长抓,蓝色预案由科室长和承办人员抓。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及时化解。
实行案件质量评查。结合“百起案件评查”活动,在业务部门对所办案件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抽调精干力量,与公安、法院部门组成案件评查组对检察环节各类风险案件进行了“推磨式”、“交叉式”评查,进一步检验执法质量和风险化解效果。
定期督查和通报。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的执法风险化解工作,实行半月一督察,一月一通报制度。
兑现奖惩措施。对办案部门和办案干警建立了长期的《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通过讲评和集中考核,对执法办案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出现错案、责任事故、违法违纪和涉检信访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严重者追究党政纪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富有成果
我们把社会矛盾化解与探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八项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化解工作富有成效。
实行风险苗头“预警制”,做到每起案件预案措施在前。建立了风险信息采集和分析系统,由各部门信息收集员对本部门办案中存在风险苗头进行事先评估、预警,早发现,早处理,避免了一些信访案件的发生和升级。如民行部门在受理市畜牧局与丁集镇建筑公司合同纠纷申诉一案时,办案人员了解到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引起畜牧局职工的大规模越级上访,我院迅速制定化解预案,升级为红色预警,院领导亲自带领干警做工作,最终圆满解决。
实行来访群众“点访制”,做到每访必接。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在院门口检务公开栏和便民服务大厅公布了班子成员、执法办案部门负责人的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更具针对性地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如信访人吴天中反映其儿子在2004年被错误批捕,点名让薄玉龙检察长接待要求赔偿,薄检十分重视,亲自过问抓落实,最终息诉罢访,吴天中送来了锦旗一面以示感谢。
实行举报控告“预约制”,做到每约必到取信于民。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接到预约电话后,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准时接待。如反贪局长周辉接到群众举报预约电话后,按照约定,轻车简从,只身一人亲自到举报人家中了解举报线索,既保护了举报人,又获得了真实的举报材料。
实行矛盾纠纷“检调制”,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如郭某故意伤害一案,双方当事人是兄弟关系,因家庭琐事引起打架,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双方上访,我院及时运用“检调制”,依法处理,双方当事人非常满意,兄弟俩化干戈为玉帛。
实行回复群众“答询制”,做到有询必答准确及时。对困难求助、需要司法救助群众,及时准确地解答法律咨询,对案件当事人合理诉求及时认真地给予解决。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67人次,解决了当事人反映的合理诉求34人。
实行服务群众“走访制”,做到每周一遍,村不漏户。结合市委组织的“一村一干一警两官”和“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大走访活动,我们组织了“百名干警下乡入村,提升执法满意度”活动,实行班子包乡镇,干警包村,对全市各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走访,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今年我院共收到锦旗4面,感谢信6封。如侦查监督科立案监督的王建华诬告陷害案,当事人送来了2面锦旗。如马云飞、范东俊等干警在走访过程中追逃肇事司机,群众专门寄来感谢信以示感谢。
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做到每错必纠及时整改。通过开展“百起案件评查”工作,对包括“四类”重点案件在内的119件案卷采取公检法司四部门“推磨式”互查,对发现存在瑕疵的62起案件,进行了逐项落实整改。
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做到每一个执法中出现的瑕疵问题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究。全年通报批评了6名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