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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的权力监督在叠床架屋般的机构设置下效果仍不如意,根本的问题即为陈旧且固化的“人治”或“德治”的权力思维方式,要把权力真正放到制度的笼子里,就有必要去另辟蹊径探寻高效的权力监督路径,而法治化恰是权力监督的最佳契合点,它可彰显民主性、理性、高效性和科学性。法治化首先要求的就是制定规范、严密、理性的“法”,其次就是对权力的分立、权力的运行、监督主体、监督程序、追责体系的法治化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