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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的商品属性是与生俱来的.因为它凝结了人类的劳动二重性,与物质性商品同样,有着价值和使用价值.为此,人为的把它只作为意识形态纯精神的教化工具只是一个愿望.然而,它又具有物质商品所没有的精神属性.当我们陶醉于它商品性带来繁荣时,切不可忽视其在精神教化方面的功能."崇高"和"伟大"在艺术作品中被大众文化所弱化、所解构,可它又在树立另一种"崇高"和"伟大",它依旧侵入着我们的心灵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