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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宪法规定,乡和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层政权,是县级以下政权。这一级政权在农村一直就有,三十多年实践证明它起到了一级政权作用,保障了党和政府工作对基层的落实。但是,这一级政权在城市一直没有。城市中的街道办事处是政府派出机关,在一定程度上起了街政府作用,但派出机关和政权机关性质不同,不能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