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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今,社会科学更多的是在多元化视角和反思性观念的道路上发展的,如何发现新的路径和方向,为人类社会增添智识已经成为科学研究的重要旨要。笔者认为,在这一过程中,应该注意的是社会科学中知识论、价值论与方法论三者的统一,这是实践其科学性的重要因素,三者关系的协调统一不仅维持着社会科学的科学性,也推动着知识的再生产。
【关键词】社会科学;知识论;价值观;方法论;统一
社会科学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努力仿效自然科学的研究方式,然而在长期的实践中,众多学者们发现社会科学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以实证主义为代表的社会科学体系不断被新的体系解构。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科学是从确定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这一目的出发,通过观察,调查和实验而得到的系统的知识。"[1]其强调了科学的实证性和目的性,这种对科学的实证主义观基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基础。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这更多地涉及人类的主观意义,许多学者对于科学的理解都努力打破传统科学观的局限,例如波普通过证伪法提出了与传统认识论根本不同的观点,他认为科学知识的积累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库恩则提出范式的概念,他认为科学发展的过程经历了常规--危机--革命--常规各个时期的循环往复,而科学范式的转变和稳定在其中起着支配作用。为了把科学扩大应用到社会问题上去,就需要扩大科学以补救这个缺陷。"[2]由此,笔者认为社会科学之所以是科学的,不在于它是否要像自然科学一样利用数字去具体而精确地进行观察和推论,而在于它的研究过程是否能从客观事实出发,依据一定的价值发展一些新的路径和方法,形成新的范式来解释和完善人类社会,而这种过程的科学是知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的统一。
一、科学范式中的知识论、价值论与方法论
对于现代社会科学之科学性的讨论不得不提及范式这个概念,范式(paradigm)由托马斯•库恩提出,在他那里范式是通过一个具体的科学理论为范例,表示一个科学发展阶段的模式。库恩认为范式带来的科学变革实质是世界价值观的变换。而社会科学的范式就是指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和研究活动中关于研究对象和研究活动的一组基本观念,是某一科学共同体成员围绕某一社会科学或专业所共有的信念、价值观、技术手段等的总和[3]。一方面,范式是知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的统一理论体系,同时,新范式的产生也影响了知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上的发展。
我们可以说科学范式的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是一个统一体。第一,知识论为科学范式提供了理论建构的基础,无论是有机体论还是人文主义,它们的背后都需要认识论的奠基;价值论在科学范式中平衡着客观事实和主观性之间的关系,例如韦伯提出的价值中立说;方法论则为理论提供有效的经验支持,使研究更赋解释性。第二,在建构新的科学范式时,知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不是孤立发挥作用的,它们的协调一致是其产生作用的先决条件。由此可以看出,研究者在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上的选取是统一的整体,不可能把三者割裂开来。
二、实然(是什么)与应然(应该是什么)
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及其行动,主观性是它的一大特点。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如何处理好"是什么"与"应该是什么"的关系成为学术研究的关键,韦伯就此提出了价值中立的观点,他认为学者在研究过程中要尽量客观地解释社会行动,避免主观判断。学者周晓红进一步解释了韦伯的这一原则,"一方面我们应该恪守价值中立原则,另一方面这一原则又不是无限的,它的基本含义有二:其一,一旦科学家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他就必须停止使用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而遵循他所发现的资料的引导。其二,既然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是两回事,你就不能从实然的判断推导出应然的判断。超越自己的本分去处理价值评判问题,就会使科学丧失客观性,丧失最起码的尊严。"[4]这说明了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涉及了科学方法与价值观之间的联系与分离,其联系在于,在对课题的选择上研究者必定会带入自己的价值观,而这种价值在研究过程中必须退于客观分析之后;其分离在于实然并不能扩大到应然,以此来为论断或指路是危险的。这是一种有限的价值。
其次,社会科学的实践性让其在很大程度上卷入到了社会生活中,第一,对于社会科学而言,社会知识的解释需要借助实践,同时也需要回到实践,科学假设不可能脱离生活实践;第二,社会科学的理论通过循环的链条再一次回到了社会实践,起到了影响实践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在价值论的问题上,完全意义的中立是不存在的,因为社会科学总是与主观性和实践性纠缠在一起,而坚持研究过程中的有限价值是可能的,学者可以抱有价值关怀,只要在论证过程中坚守实然,二者并不必然冲突,同时也避免了一种被动的解释。理论的解释和分析源于现实的材料,方法的选取需要对现实与理论分析有所切合,而在整个研究中,价值论引入研究意义,影响知识论的建构,在研究过程中,知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客观性又把价值限定在一定范围内,这种平衡的三角关系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脉络。
三、知识论、价值论与方法论的统一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科学要保持自身的科学性,就需要开拓新的认识领域,扩大和深化研究范围和背景,建立新的范式,以此解决社会问题,同时,新范式也带动着知识的生产,为科学发展提供动力和条件。而一种范式的产生不是虚构的,它是理论与经验世界的结合,这需要在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上达到高度的协调一致。
首先,知识论为研究提供了基础,奠定了研究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其次,社会科学的方法论与学科理论相联系,为理论的科学性提供支持;同时,价值论的引入,赋予研究社会意义,使得理论在与生活世界的联系与分离之间保持着适当的张力。因此,这三者并不是孤立的,它们因为彼此而互相发挥作用,互相影响,是一个系统的统一体,知识论中涉及了方法论和价值论,价值论也离不开知识论和方法论。
这种相互关系一方面互相影响,从现实世界中抽离出科学理论,把理论规范在科学世界的范畴内,促成了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同时也使得科学与社会现实密切联系,在旧知识的基础上,发现新问题,产生出新的知识,促进知识的再生产。
参考文献
[1]杜尔克姆. 胡伟译. 社会学研究方法论[M]. 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2]贝弗里奇. 科学研究的艺术[M]. 北京:科学出版社,1984.
[3]欧阳康. 人文社会科学哲学[M]. 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4]周晓红. 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若干问题[J]. 南京社会科学,2011,6.
【关键词】社会科学;知识论;价值观;方法论;统一
社会科学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努力仿效自然科学的研究方式,然而在长期的实践中,众多学者们发现社会科学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以实证主义为代表的社会科学体系不断被新的体系解构。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科学是从确定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这一目的出发,通过观察,调查和实验而得到的系统的知识。"[1]其强调了科学的实证性和目的性,这种对科学的实证主义观基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基础。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这更多地涉及人类的主观意义,许多学者对于科学的理解都努力打破传统科学观的局限,例如波普通过证伪法提出了与传统认识论根本不同的观点,他认为科学知识的积累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库恩则提出范式的概念,他认为科学发展的过程经历了常规--危机--革命--常规各个时期的循环往复,而科学范式的转变和稳定在其中起着支配作用。为了把科学扩大应用到社会问题上去,就需要扩大科学以补救这个缺陷。"[2]由此,笔者认为社会科学之所以是科学的,不在于它是否要像自然科学一样利用数字去具体而精确地进行观察和推论,而在于它的研究过程是否能从客观事实出发,依据一定的价值发展一些新的路径和方法,形成新的范式来解释和完善人类社会,而这种过程的科学是知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的统一。
一、科学范式中的知识论、价值论与方法论
对于现代社会科学之科学性的讨论不得不提及范式这个概念,范式(paradigm)由托马斯•库恩提出,在他那里范式是通过一个具体的科学理论为范例,表示一个科学发展阶段的模式。库恩认为范式带来的科学变革实质是世界价值观的变换。而社会科学的范式就是指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和研究活动中关于研究对象和研究活动的一组基本观念,是某一科学共同体成员围绕某一社会科学或专业所共有的信念、价值观、技术手段等的总和[3]。一方面,范式是知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的统一理论体系,同时,新范式的产生也影响了知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上的发展。
我们可以说科学范式的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是一个统一体。第一,知识论为科学范式提供了理论建构的基础,无论是有机体论还是人文主义,它们的背后都需要认识论的奠基;价值论在科学范式中平衡着客观事实和主观性之间的关系,例如韦伯提出的价值中立说;方法论则为理论提供有效的经验支持,使研究更赋解释性。第二,在建构新的科学范式时,知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不是孤立发挥作用的,它们的协调一致是其产生作用的先决条件。由此可以看出,研究者在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上的选取是统一的整体,不可能把三者割裂开来。
二、实然(是什么)与应然(应该是什么)
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及其行动,主观性是它的一大特点。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如何处理好"是什么"与"应该是什么"的关系成为学术研究的关键,韦伯就此提出了价值中立的观点,他认为学者在研究过程中要尽量客观地解释社会行动,避免主观判断。学者周晓红进一步解释了韦伯的这一原则,"一方面我们应该恪守价值中立原则,另一方面这一原则又不是无限的,它的基本含义有二:其一,一旦科学家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他就必须停止使用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而遵循他所发现的资料的引导。其二,既然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是两回事,你就不能从实然的判断推导出应然的判断。超越自己的本分去处理价值评判问题,就会使科学丧失客观性,丧失最起码的尊严。"[4]这说明了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涉及了科学方法与价值观之间的联系与分离,其联系在于,在对课题的选择上研究者必定会带入自己的价值观,而这种价值在研究过程中必须退于客观分析之后;其分离在于实然并不能扩大到应然,以此来为论断或指路是危险的。这是一种有限的价值。
其次,社会科学的实践性让其在很大程度上卷入到了社会生活中,第一,对于社会科学而言,社会知识的解释需要借助实践,同时也需要回到实践,科学假设不可能脱离生活实践;第二,社会科学的理论通过循环的链条再一次回到了社会实践,起到了影响实践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在价值论的问题上,完全意义的中立是不存在的,因为社会科学总是与主观性和实践性纠缠在一起,而坚持研究过程中的有限价值是可能的,学者可以抱有价值关怀,只要在论证过程中坚守实然,二者并不必然冲突,同时也避免了一种被动的解释。理论的解释和分析源于现实的材料,方法的选取需要对现实与理论分析有所切合,而在整个研究中,价值论引入研究意义,影响知识论的建构,在研究过程中,知识论和方法论上的客观性又把价值限定在一定范围内,这种平衡的三角关系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脉络。
三、知识论、价值论与方法论的统一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社会科学要保持自身的科学性,就需要开拓新的认识领域,扩大和深化研究范围和背景,建立新的范式,以此解决社会问题,同时,新范式也带动着知识的生产,为科学发展提供动力和条件。而一种范式的产生不是虚构的,它是理论与经验世界的结合,这需要在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上达到高度的协调一致。
首先,知识论为研究提供了基础,奠定了研究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其次,社会科学的方法论与学科理论相联系,为理论的科学性提供支持;同时,价值论的引入,赋予研究社会意义,使得理论在与生活世界的联系与分离之间保持着适当的张力。因此,这三者并不是孤立的,它们因为彼此而互相发挥作用,互相影响,是一个系统的统一体,知识论中涉及了方法论和价值论,价值论也离不开知识论和方法论。
这种相互关系一方面互相影响,从现实世界中抽离出科学理论,把理论规范在科学世界的范畴内,促成了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同时也使得科学与社会现实密切联系,在旧知识的基础上,发现新问题,产生出新的知识,促进知识的再生产。
参考文献
[1]杜尔克姆. 胡伟译. 社会学研究方法论[M]. 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2]贝弗里奇. 科学研究的艺术[M]. 北京:科学出版社,1984.
[3]欧阳康. 人文社会科学哲学[M]. 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4]周晓红. 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若干问题[J]. 南京社会科学,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