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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电视法制栏目及其主持人,人们通常的联想是追捕罪犯的纪实报道;原告被告的激烈对辩;义正词严的现场解说以及正襟危坐、大义凛然的节目主持人。事实上,在我国现有的法制栏目中,有相当数量的节目是以谈话类或对话类节目形态立足于屏幕的。因此,节目主持人如何“说法”,有时会成为一期节目或某个栏目质量优劣、收视率高低的制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