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取保候审权”——以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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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理论和司法实践中被视为一种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手段,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是否有利于打击犯罪而自由裁量适用与否.但这种缺乏监督的“自由裁量”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拥有的很难起作用的“取保候审权申请权”,共同造成了实践中大量存在应适用取保候审却未适用的情况,这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因此需要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角度重新审视这一措施,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取保候审权”,使其能通过自身的行为来切实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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