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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梁启超是近代资产阶级史学的奠基人,其新史学思想的内容包括对旧史学的批判和改造,对治史目的的阐述,对历史发展因果关系的分析,对史学方法论的探讨,等等。他的思想对其后史学的发展有深远影响。
关键词: 近代文学史 梁启超 新史学思想
在近代史学史上,梁启超是中国资产阶级新史学的奠基人。他在史学理论、史学方法论等方面建树颇多,并开拓了一系列崭新的史学研究领域,对当时及后世史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现就其新史学思想的内容作简要概述。
一、关于对封建旧史学的批判和改造
梁氏运用近代资产阶级史学观,对中国封建史学进行了系统批判。他将二十四史怒斥为“二十四姓之家谱”,着重抨击封建史学的正统观,揭露封建正统的反动本质,并再三强调:“不扫君统之谬见,而欲之作史,史虽充栋,徒为生民毒耳。”[1]3
为建立资产阶级新史学体系,梁氏呼吁必须改造旧史学,进行“史界革命”。他说:“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1]7为此,他提出改造旧史学的建议。
第一,要反对旧史的贵族性,反对“帝王中心论”和“正统观”,把旧史学从为少数统治阶级服务中解脱出来,让它为国民服务,养成国家思想,“助成国民性”的发展,[2]28使中华民族对世界有所贡献。
第二,要重新厘定史学范围。梁氏指出,中国历代史家试图把人类知识的全部记录纳于史著,以致史籍繁琐庞杂,而其所记载又不够详尽。他认为,当代科学日益发达,各种学问之间应该有较严密的分工,史学应从包容万象中分离出来,不必“越俎代庖”。但对于历史领域内的学问,则要“当仁不让”,这样才能集中精力求得史学的进步。
第三,对历史应该进行“纯客观的研究”。要特别注重“求真”的观念,摒除主观偏见。他严厉批判旧史家“强史就我”的主观主义研究态度,并猛烈谴责他们不“忠实”于客观历史。他强调史家必须“裁抑其主观,而忠实于客观,以史为目的,而不以为手段”,[2]31—32这样才能有良史和信史的出现。他对“求真”的强调,对于克服传统史学过于依附于政治、缺乏独立意识的弊端,是一种必要的针砭和“矫枉”,对于历史学作为一门严格的、独立的学科的形成和发展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于治史的目的
梁氏认为,无论研究何种学问,都要有目的性。因此,他从资产阶级史学功用观出发,认为研究历史的目的在于“资鉴”。他指出,现实是历史的延续,史学研究的是历史,但其出发点应该是现实,绝不能离开现实去研究历史。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是“源”与“流”的关系,谁也无法将它们割断,人们正是为了认识现实或满足现实的某种需要而去研究历史。他特别强调进行历史研究要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使历史为当前的社会服务。
梁氏指出,历史研究的目的在于“资鉴”,是与其构设和确立民族国家的社会理想联系在一起的。他试图通过强调史学研究的目的来关心中国应成为一个怎样的国家,形成一种怎样的社会。在他看来,由于旧史学的研究目的过于狭隘,因而日常的史迹和民众智慧得不到记载和传承,这不适应历史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每一社会个体都有高度发达的道德和智慧,才能组成社会和求得发展,而这正是新史学的职志和特征。他认为,近代史学的进步除了客观的资料整理就是主观的观念革新,就是要使历史与现实生活发生联系,从而使每个个体都成为国民之一分子、世界之一分子,这就是他所追求的民治主义的国家和社会。
三、关于历史发展的因果关系
在历史学研究的早期,梁氏以进化论为史学的理论基础,认为新旧史学的根本区别在于新旧史家所持的理论基础不同。旧史家信奉的是“一治一乱”、周而复始的历史循环论,而新史家则信奉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历史进化论。在他看来,世间万物都处于一种普遍的进化状态,所以史家要以进化史观为指导来研究历史,“达到以过去之进化,导未来之进化”的目的。历史就是“叙述人种之发达与其竞争而已”,“叙述数千年来各种盛衰兴亡之迹者,是历史之性质也,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所以盛衰兴亡之故者,是历史之精神也”,[1]11—12这种历史进化的规律,他称之为因果律,并认为明乎此,则可知历史之真相。
晚年,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思想的变化,梁氏对历史进化和因果支配的问题提出了新看法,虽仍强调历史学要“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2]1但他同时表示:“说明事实的原因结果,为史家诸种职责中之最重要者,近世治学之人,多能言之”,然而“兹事未易言也”,因为“宇宙之因果律,往往为复的而非单的,为曲的而非直的,为隔的伏的而非连的易的,故得其真也甚难”。同时,寻求这种因果律,历史研究比自然科学更难,并且自然科学的因果律也不一定绝对适用于历史,因为“历史为人类心力所造成”。在此,他把历史进化的制约力分为两类:心力和物力。前者指支配人类活动的心理意识,包括个人心理、民族心理等;后者则指与前者相对的各种自然和社会环境,包括地理作用、文化传统力量等。他说:“人类心力之动,乃极自由而不可方物,心力既非物理的或数理的因果律所能完全支配,则其所产生之历史,自亦与之同一性质,今必强悬此律以驭历史,其道将有时而穷,故曰不可能,不可能而强应用之,将反失历史之真相,故曰有害也。”[2]110—112在认识到因果律的复杂性后,他将其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限定,但仍把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绝对对立起来,并片面强调“心力”和“自由意志”的作用,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的境地。
四、关于史学方法论
梁氏十分重视史学方法论的探讨,他在《中国历史研究法》等论著中详细阐述新史学方法论原则,提出许多新主张,对新史学建立在方法论上给予指导。他认为,要让史学“立于‘真’的基础之上”,就必须对“客观的资料之整理”,以充分的重视,这是“近今史学”之进步的特征之一。[2]19概括地看,梁氏关于史学方法论的主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史料的搜集方面。他主张不仅要注意一般人公认的文献和实物资料,还要开阔视野,“恒注意于常人所不注意之处”,在“常人向来不认为史料”的东西中“寻觅出可贵之史料”;不仅要留心普通史料、抽象史料、正面史料和积极史料,还应留心特别史料、具体史料、反面史料和消极史料;不仅要利用现成史料,还应从各类散见的材料的比照中,搜剔旧史中全然失载或缺略之事实,以及为旧史家故意湮灭和错乱的史料。为此,他要求治史者“将脑筋练纯熟,使常有敏锐的感觉”,提高发现和利用史料的能力。在具体方法上,他特别强调按研究专题广泛搜集和积累“同类或相似之事项综析比较”之法,认为:“史料之为物,往往有单举一事,觉其无足重轻,及汇集同类之若干事比而观之,同一时代之状况可以跳活表现。”“吾侪欲得史料,必须多用此等方法。”[2]63—69
第二,史料的鉴别方面。他作了明确的界定:“正误辨伪,是为鉴别。”他反复阐明对史料的正误辨伪,是极其复杂的工作,必须有严谨的态度,精密的方法。从本国来说,要继承“前清乾嘉诸老严格的考证法”。从外国来说,要吸收“近代科学家之归纳研究法”,二者是相通的。在正误方面,要做到正确的鉴别,除了正面的考察外,还可以运用反证的方法。反证的材料不足时,又可以运用假说的方法,“以待后来之再审定”。[2]71—73同一历史事件,若史料相互矛盾时,则要坚持“以最先近者为最可信”的原则。但原则只是大略的标准,“实际上亦未必尽然”。在具体运用原则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考察,特别是要考察作者的史德、史识及其所处的地位,以决定取舍,方不至于陷于谬误。在辨伪方面,他提出了鉴别伪书的12条方法和证明真书的6条方法。但他认为伪书中有真事,真书也有伪事。而“伪”与“误”又有所不同,他把伪事分为7类,并提出了辨别伪事应采取的7种态度。他强调:“求真”就是要“实事求是”。[2]99只有正确的史料,才能作为思想批判的基础。梁氏的这些方法至今仍极具参考价值。
第三,史料的整理方面。他極力提倡归纳研究法,是从乾嘉学派和西方近代学者那里受到的启迪。他的史料整理法“纯为前清乾嘉诸老之严格的考证法,亦即近代科学家所应用之归纳研究法也”。[2]80首先,他强调史料整理要归纳比较,将同类或有关系的史料网罗起来贯串比较,善于在史料中同中观异,异中观同,这样往往能取得新的理解。其次,他主张史料整理要会同联络,反对显微镜式的好一。他强调:“善为史者之驭事实也,横的方面最注意于其背景与其交光,然后甲事实与乙事实之关系明,而整个的不至于变为碎件。”“纵的方面最注意其来因与其去果,然后前事实与后事实之关系明,而成套的不至变为断幅。”[2]34这种把史实置于整体关系和动态过程中加以综合分析的方法,已不是形式逻辑的方法,而是带有了某些辩证法的因素,从而增强了史料整理的科学性。最后,他还提出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即所谓“历史统计学”,就是运用统计学的原则,拿数目字来整理史料,推论史迹。这种注重对资料进行数字处理的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定量分析的归纳法。更为值得重视的是,他主张在史料整理中应以进化论为指导,具有显著的进步意义。
总之,梁启超的新史学思想虽有其局限,但总的说来是一种进步的史学观,对其后史学的发展有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梁启超.新史学[M].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
[2]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M].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9.
关键词: 近代文学史 梁启超 新史学思想
在近代史学史上,梁启超是中国资产阶级新史学的奠基人。他在史学理论、史学方法论等方面建树颇多,并开拓了一系列崭新的史学研究领域,对当时及后世史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现就其新史学思想的内容作简要概述。
一、关于对封建旧史学的批判和改造
梁氏运用近代资产阶级史学观,对中国封建史学进行了系统批判。他将二十四史怒斥为“二十四姓之家谱”,着重抨击封建史学的正统观,揭露封建正统的反动本质,并再三强调:“不扫君统之谬见,而欲之作史,史虽充栋,徒为生民毒耳。”[1]3
为建立资产阶级新史学体系,梁氏呼吁必须改造旧史学,进行“史界革命”。他说:“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1]7为此,他提出改造旧史学的建议。
第一,要反对旧史的贵族性,反对“帝王中心论”和“正统观”,把旧史学从为少数统治阶级服务中解脱出来,让它为国民服务,养成国家思想,“助成国民性”的发展,[2]28使中华民族对世界有所贡献。
第二,要重新厘定史学范围。梁氏指出,中国历代史家试图把人类知识的全部记录纳于史著,以致史籍繁琐庞杂,而其所记载又不够详尽。他认为,当代科学日益发达,各种学问之间应该有较严密的分工,史学应从包容万象中分离出来,不必“越俎代庖”。但对于历史领域内的学问,则要“当仁不让”,这样才能集中精力求得史学的进步。
第三,对历史应该进行“纯客观的研究”。要特别注重“求真”的观念,摒除主观偏见。他严厉批判旧史家“强史就我”的主观主义研究态度,并猛烈谴责他们不“忠实”于客观历史。他强调史家必须“裁抑其主观,而忠实于客观,以史为目的,而不以为手段”,[2]31—32这样才能有良史和信史的出现。他对“求真”的强调,对于克服传统史学过于依附于政治、缺乏独立意识的弊端,是一种必要的针砭和“矫枉”,对于历史学作为一门严格的、独立的学科的形成和发展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于治史的目的
梁氏认为,无论研究何种学问,都要有目的性。因此,他从资产阶级史学功用观出发,认为研究历史的目的在于“资鉴”。他指出,现实是历史的延续,史学研究的是历史,但其出发点应该是现实,绝不能离开现实去研究历史。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是“源”与“流”的关系,谁也无法将它们割断,人们正是为了认识现实或满足现实的某种需要而去研究历史。他特别强调进行历史研究要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使历史为当前的社会服务。
梁氏指出,历史研究的目的在于“资鉴”,是与其构设和确立民族国家的社会理想联系在一起的。他试图通过强调史学研究的目的来关心中国应成为一个怎样的国家,形成一种怎样的社会。在他看来,由于旧史学的研究目的过于狭隘,因而日常的史迹和民众智慧得不到记载和传承,这不适应历史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每一社会个体都有高度发达的道德和智慧,才能组成社会和求得发展,而这正是新史学的职志和特征。他认为,近代史学的进步除了客观的资料整理就是主观的观念革新,就是要使历史与现实生活发生联系,从而使每个个体都成为国民之一分子、世界之一分子,这就是他所追求的民治主义的国家和社会。
三、关于历史发展的因果关系
在历史学研究的早期,梁氏以进化论为史学的理论基础,认为新旧史学的根本区别在于新旧史家所持的理论基础不同。旧史家信奉的是“一治一乱”、周而复始的历史循环论,而新史家则信奉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历史进化论。在他看来,世间万物都处于一种普遍的进化状态,所以史家要以进化史观为指导来研究历史,“达到以过去之进化,导未来之进化”的目的。历史就是“叙述人种之发达与其竞争而已”,“叙述数千年来各种盛衰兴亡之迹者,是历史之性质也,叙述数千年来各种族所以盛衰兴亡之故者,是历史之精神也”,[1]11—12这种历史进化的规律,他称之为因果律,并认为明乎此,则可知历史之真相。
晚年,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思想的变化,梁氏对历史进化和因果支配的问题提出了新看法,虽仍强调历史学要“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2]1但他同时表示:“说明事实的原因结果,为史家诸种职责中之最重要者,近世治学之人,多能言之”,然而“兹事未易言也”,因为“宇宙之因果律,往往为复的而非单的,为曲的而非直的,为隔的伏的而非连的易的,故得其真也甚难”。同时,寻求这种因果律,历史研究比自然科学更难,并且自然科学的因果律也不一定绝对适用于历史,因为“历史为人类心力所造成”。在此,他把历史进化的制约力分为两类:心力和物力。前者指支配人类活动的心理意识,包括个人心理、民族心理等;后者则指与前者相对的各种自然和社会环境,包括地理作用、文化传统力量等。他说:“人类心力之动,乃极自由而不可方物,心力既非物理的或数理的因果律所能完全支配,则其所产生之历史,自亦与之同一性质,今必强悬此律以驭历史,其道将有时而穷,故曰不可能,不可能而强应用之,将反失历史之真相,故曰有害也。”[2]110—112在认识到因果律的复杂性后,他将其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限定,但仍把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绝对对立起来,并片面强调“心力”和“自由意志”的作用,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的境地。
四、关于史学方法论
梁氏十分重视史学方法论的探讨,他在《中国历史研究法》等论著中详细阐述新史学方法论原则,提出许多新主张,对新史学建立在方法论上给予指导。他认为,要让史学“立于‘真’的基础之上”,就必须对“客观的资料之整理”,以充分的重视,这是“近今史学”之进步的特征之一。[2]19概括地看,梁氏关于史学方法论的主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史料的搜集方面。他主张不仅要注意一般人公认的文献和实物资料,还要开阔视野,“恒注意于常人所不注意之处”,在“常人向来不认为史料”的东西中“寻觅出可贵之史料”;不仅要留心普通史料、抽象史料、正面史料和积极史料,还应留心特别史料、具体史料、反面史料和消极史料;不仅要利用现成史料,还应从各类散见的材料的比照中,搜剔旧史中全然失载或缺略之事实,以及为旧史家故意湮灭和错乱的史料。为此,他要求治史者“将脑筋练纯熟,使常有敏锐的感觉”,提高发现和利用史料的能力。在具体方法上,他特别强调按研究专题广泛搜集和积累“同类或相似之事项综析比较”之法,认为:“史料之为物,往往有单举一事,觉其无足重轻,及汇集同类之若干事比而观之,同一时代之状况可以跳活表现。”“吾侪欲得史料,必须多用此等方法。”[2]63—69
第二,史料的鉴别方面。他作了明确的界定:“正误辨伪,是为鉴别。”他反复阐明对史料的正误辨伪,是极其复杂的工作,必须有严谨的态度,精密的方法。从本国来说,要继承“前清乾嘉诸老严格的考证法”。从外国来说,要吸收“近代科学家之归纳研究法”,二者是相通的。在正误方面,要做到正确的鉴别,除了正面的考察外,还可以运用反证的方法。反证的材料不足时,又可以运用假说的方法,“以待后来之再审定”。[2]71—73同一历史事件,若史料相互矛盾时,则要坚持“以最先近者为最可信”的原则。但原则只是大略的标准,“实际上亦未必尽然”。在具体运用原则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考察,特别是要考察作者的史德、史识及其所处的地位,以决定取舍,方不至于陷于谬误。在辨伪方面,他提出了鉴别伪书的12条方法和证明真书的6条方法。但他认为伪书中有真事,真书也有伪事。而“伪”与“误”又有所不同,他把伪事分为7类,并提出了辨别伪事应采取的7种态度。他强调:“求真”就是要“实事求是”。[2]99只有正确的史料,才能作为思想批判的基础。梁氏的这些方法至今仍极具参考价值。
第三,史料的整理方面。他極力提倡归纳研究法,是从乾嘉学派和西方近代学者那里受到的启迪。他的史料整理法“纯为前清乾嘉诸老之严格的考证法,亦即近代科学家所应用之归纳研究法也”。[2]80首先,他强调史料整理要归纳比较,将同类或有关系的史料网罗起来贯串比较,善于在史料中同中观异,异中观同,这样往往能取得新的理解。其次,他主张史料整理要会同联络,反对显微镜式的好一。他强调:“善为史者之驭事实也,横的方面最注意于其背景与其交光,然后甲事实与乙事实之关系明,而整个的不至于变为碎件。”“纵的方面最注意其来因与其去果,然后前事实与后事实之关系明,而成套的不至变为断幅。”[2]34这种把史实置于整体关系和动态过程中加以综合分析的方法,已不是形式逻辑的方法,而是带有了某些辩证法的因素,从而增强了史料整理的科学性。最后,他还提出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即所谓“历史统计学”,就是运用统计学的原则,拿数目字来整理史料,推论史迹。这种注重对资料进行数字处理的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定量分析的归纳法。更为值得重视的是,他主张在史料整理中应以进化论为指导,具有显著的进步意义。
总之,梁启超的新史学思想虽有其局限,但总的说来是一种进步的史学观,对其后史学的发展有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梁启超.新史学[M].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
[2]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M].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