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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是党的十八大依法治国方略对教育管理和学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实践证明,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教的重要保证。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
要做到依法治校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合法自主权。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要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应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督察制度,及时发现、纠正违规办学行为以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和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多措并举实施依法治校
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监督。要完善校内外监督机制,发挥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中小学校要建立与社区、家长的联系制度,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学生权益、监督学校办学方面的作用;要实行校务公开,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的形式,适时向社会和师生公开学校校务,做到决策程序、实施过程、结果三公开;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学校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要向教职工公开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等。学校在重要决策出台前要进行法律政策咨询,保证作出的发展规划、制定的重要文件、签订的重要合同等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要实施聘任制度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依法聘任教师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保证教师申诉渠道畅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没有法定依据,不能做出对教师的任何处罚决定。
要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权利。要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禁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要采取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多管齐下创新法治教育工作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要把其作为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抓紧抓好。
一是要做好法治教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工作。教师要在各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挖掘法治教育因素。例如,语文课通过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渗透崇尚公平正义、违法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光荣等教育;生物课对学生进行保护环境、热爱生命、尊重人权的教育;体育课对学生进行遵守规则、崇尚公正的教育等。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把法治教育作为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课时用于法治专题教育活动,并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确保课时和教学质量。
二是要做好法治专题教育工作。要采用必要的专题教育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兴趣、思想认识、行为表现和社会实际出发,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专题教育活动。法治专题教育要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等紧密结合,与安全、禁毒、预防艾滋病、环境、国防、交通安全、知识产权等专项教育有机整合,使之融为一体。
三是要利用课外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课外活动是学生学习法律、践行法律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纪念日活动、各种仪式、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是要加强对学生的个别指导。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针对个别学生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的教育和管理。要关注学生思想、情绪、行为等方面的变化,对他们及时进行法律、道德、心理等多方面的辅导,帮助学生克服缺点、改正错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与此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多方开发并利用校内外丰富的法治教育资源,加强法治教育的软件建设,积极开发图文资料、教学课件、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利用网络、影视、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和手段。要积极依靠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专业机构的力量,为广大中小学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支持。要积极协调社区、家庭等社会资源,提供充足的教育设施和条件,千方百计为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
要做到依法治校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合法自主权。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要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应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督察制度,及时发现、纠正违规办学行为以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学校和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多措并举实施依法治校
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监督。要完善校内外监督机制,发挥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中小学校要建立与社区、家长的联系制度,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学生权益、监督学校办学方面的作用;要实行校务公开,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的形式,适时向社会和师生公开学校校务,做到决策程序、实施过程、结果三公开;要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学校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要向教职工公开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等。学校在重要决策出台前要进行法律政策咨询,保证作出的发展规划、制定的重要文件、签订的重要合同等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要实施聘任制度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依法聘任教师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保证教师申诉渠道畅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没有法定依据,不能做出对教师的任何处罚决定。
要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权利。要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禁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要采取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多管齐下创新法治教育工作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要把其作为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抓紧抓好。
一是要做好法治教育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工作。教师要在各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挖掘法治教育因素。例如,语文课通过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渗透崇尚公平正义、违法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光荣等教育;生物课对学生进行保护环境、热爱生命、尊重人权的教育;体育课对学生进行遵守规则、崇尚公正的教育等。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把法治教育作为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课时用于法治专题教育活动,并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确保课时和教学质量。
二是要做好法治专题教育工作。要采用必要的专题教育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兴趣、思想认识、行为表现和社会实际出发,开展灵活多样、富有成效的专题教育活动。法治专题教育要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等紧密结合,与安全、禁毒、预防艾滋病、环境、国防、交通安全、知识产权等专项教育有机整合,使之融为一体。
三是要利用课外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课外活动是学生学习法律、践行法律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纪念日活动、各种仪式、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是要加强对学生的个别指导。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针对个别学生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的教育和管理。要关注学生思想、情绪、行为等方面的变化,对他们及时进行法律、道德、心理等多方面的辅导,帮助学生克服缺点、改正错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与此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多方开发并利用校内外丰富的法治教育资源,加强法治教育的软件建设,积极开发图文资料、教学课件、音像制品等教学资源,利用网络、影视、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和手段。要积极依靠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专业机构的力量,为广大中小学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支持。要积极协调社区、家庭等社会资源,提供充足的教育设施和条件,千方百计为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