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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学精神是大学的灵魂,它指引着大学的发展,也是大学的魅力所在。然而现在的高校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官场”,官场的机构、文化以及行事方式严重阻碍了自主办学、学术自由以及以师生为本的现代大学基本标志,迷失了大学精神的方向。重建大学精神必须从分析高校行政化产生的原因,从根源上找出缘由;其次分析高校行政化表现;最后借鉴国外高等教育管理的成功经验,探寻合我国高校发展的路子,重拾大学精神。
【关键词】:去行政化;大学精神;学术自由
一、高校去行政化与大学精神
行政化是指通过行政手段加以管理,具有行政的特征。高校行政化就是高校通过与行政机构相似的特征对学校的各种事物进行管理。其中,高校行政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高校内部行政化和外部行政化。
中世纪大学在教权和皇权二元抗衡机制下发展,在教会和世俗王权的夹缝中自由生长,被人们称为“千年黑暗世纪里人类文明的绚丽之花”。中世纪政教分离的传统,让大学获得生长和发展的空间,拥有了教学自由和自治的权力,其中大学最主要的特权是“法权自治、罢课和分离独立的权利及独揽大学学位授予的权利。”大学这些特权为基础建构了大学自治的组织特征并形成了学术自由的大学精神。
高校行政化严重阻碍了大学思想的发展,违背了大学精神,同时对学术和科研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特别是目前大学内部功利主义盛行。基于这样的现实,摆正行政与学术的关系,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利相对独立行使,即“高教去行政化”成为重塑大学精神的起点。
二、高校行政化产生的原因
高校行政化分为内部行政化和外部行政化,外部行政化主要是以政府和教育机构的政策为指挥棒,而忽视高校自身的发展规律,淡化高校的学术功能。内部行政化主要是高校内部管理机制,即处理学术事务的方式和规则由学校行政人员决定,而学术人员没有决定权。
(一)内部“行政化”的成因
外部行政化是造成内部行政化的直接原因。由于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一直以来都是政府主办型,即使掀起民办的热潮,但是政府这只手一直没松开。高校内部的行政机构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政府的“代理人”,政府权力的强势自然而然地就进入了高校内部,即外部行政化促成了高校内部行政化。其中最为致命的控制方式就是经济上的,高校的资源分配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掌控,所以学校教什么,怎么样教,如何考核都由政府说了算。
(二)外部“行政化”的成因
高校行政化与高等学校长期所处的地位紧密相关。我国的高等学校一直是以政府的下属事业单位的身份存在的,就连教师工资都试图仿照事业单位的计算规则,所以高等学校的办学活动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高校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地位,只是作为一个办学实体存在。高校要么被视为政治发展的工具,用政治的规律代替学术的规律,即使是在高校改革的过程中也是一种带有政治色彩的行为;要么被视为经济发展的工具,迫于经济的压力扭曲自己的特性,由此陷入功利主义和工具主义的泥潭。
我国古代高等教育机构依附于政治的组织形式一直延续至今,制度上虽然赋予高校自主办学的权力,但是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等等外在原因都促使了高等教育行政化。
三、高校行政化表现
(一)“官本位”倾向严重
大学自产生以来是一个作为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机构,但是我国目前大学却严重“官本位”化了。大学成为了政府的附庸,具有政府职能的官僚机构,像汉代的“太学‘,大学成为了政府衙门成为追逐官位而非学问的场所。我国高校是政府的下属部门,但是在西方国家政府、大学和社会是相会独立的,即使是总统访学也要经过大学的审批。所以我国高校有了相应的行政级别,取得了合法的“官帽”才能更顺利地进行管理。这也是不少专家教授热衷于当官的原因,导致大学缺乏学术氛围的真正原因。
(二)组织运行模式行政化
高校机构应该按照什么理念设置,其组织应该按照什么理念展开是高校应该思考的头等大事。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作为现代大学及基本理念,高校机构应该按照这一理念设置,组织运行也应该按照这一理念进行。但是,高校教育资源由行政机构分配,学术机构是没有话语权的,行政权力是大于学术权力的,学校的主导权力部门是行政而不是学术,行政机构决定了高校的大小事务,和政府办事模式如出一辙。
四、去行政化,重拾大学精神
高校去行政化并不是说学校不受政府的管理,而是政府对高校的管理要遵循办学规律,克服对高校的行政化管理方式。世界上并不存在纯粹的大学自治,虽然各国高等教育宏观管理模式不同,但是大学都不享有完全不受约束的自由,政府总是保有对大学的最终控制权。在学校内部去行政化不是说不设立行政部门管理事务而是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更好的发挥其对教师教学以及科学研究服务。
高校去行政化主要涉及两个主体:一是政府,二是高校自身。根据我国目前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我们必须理顺三个关系:政府与高校的关系、社会与高校的关系、行政管理和学术研究之间的关系。结合国外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我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
理顺政府与高校关系:取消高校行政级别,减少政府行政干预。高校行政化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高校及高校领导的行政化,因此,高校“去行政化”首要应该消除高校及高校领导的行政级别,取消与行政部等层级的挂钩。给予高校自主权,明确高校可操作层面权限,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
理顺高校和社会的关系:国外在高教管理体制中存在三种模式,其中处理高校与社会关系比较成功的就是美国、英国和法国。其董事会、理事会在协调好大学与政府及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上起着很好的作用,不仅引入社会力量支持高等教育,还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政府在其中发挥强制作用。美国大学采用董事会,英国大学采用校务委员会、理事会,法国大学拥有高等教育理事会和大学咨询委员会,它们都采用了这一类中介组织来协调大学与政府,高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处理好行政管理和学术研究之间的关系:借鉴国外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研究发展模式,将行政管理和学术研究划分开来,学校主要是服务于学生,行政服务于学术。学高校的核心在于追求真理、探索学问,因此进行学术研究是高校的重中之重,唯有充分享有学术自主权,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的大学,才能真正找回大学的“自我”,大学也才能主动、自觉地走向社会中心。
要想重塑大学人文精神,真正做到以人为本,需要努力的方向很多。但是当下要紧的是高校去行政化,摒除以官为本价值取向,大学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的组织机构,有其自身的基本特性,需要按照高等教育的规律办学。
参考文献:
[1]王冀生.超越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J].高等教育研究,2003(1):1-6.
[2]丁丽娟.高校泛行政化问题及改革思考[J].前沿,2012(1):145-147.
[3]罗诚.魏崇军.国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对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启示[N].社会广角.
[4]董玉节,周亚东.高校“去行政化”与重塑大学精神[J].学术界.2011(5):141-147.
[5]于凤云.近年来高校“去行政化”研究述评[J].当代教育论坛.2011(12).
[6]张应强.现代大学精神的批判与重建[J].高等教育研究,2006(7):11-25.
[7]刘海峰.高等教育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关键词】:去行政化;大学精神;学术自由
一、高校去行政化与大学精神
行政化是指通过行政手段加以管理,具有行政的特征。高校行政化就是高校通过与行政机构相似的特征对学校的各种事物进行管理。其中,高校行政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高校内部行政化和外部行政化。
中世纪大学在教权和皇权二元抗衡机制下发展,在教会和世俗王权的夹缝中自由生长,被人们称为“千年黑暗世纪里人类文明的绚丽之花”。中世纪政教分离的传统,让大学获得生长和发展的空间,拥有了教学自由和自治的权力,其中大学最主要的特权是“法权自治、罢课和分离独立的权利及独揽大学学位授予的权利。”大学这些特权为基础建构了大学自治的组织特征并形成了学术自由的大学精神。
高校行政化严重阻碍了大学思想的发展,违背了大学精神,同时对学术和科研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特别是目前大学内部功利主义盛行。基于这样的现实,摆正行政与学术的关系,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利相对独立行使,即“高教去行政化”成为重塑大学精神的起点。
二、高校行政化产生的原因
高校行政化分为内部行政化和外部行政化,外部行政化主要是以政府和教育机构的政策为指挥棒,而忽视高校自身的发展规律,淡化高校的学术功能。内部行政化主要是高校内部管理机制,即处理学术事务的方式和规则由学校行政人员决定,而学术人员没有决定权。
(一)内部“行政化”的成因
外部行政化是造成内部行政化的直接原因。由于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一直以来都是政府主办型,即使掀起民办的热潮,但是政府这只手一直没松开。高校内部的行政机构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政府的“代理人”,政府权力的强势自然而然地就进入了高校内部,即外部行政化促成了高校内部行政化。其中最为致命的控制方式就是经济上的,高校的资源分配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掌控,所以学校教什么,怎么样教,如何考核都由政府说了算。
(二)外部“行政化”的成因
高校行政化与高等学校长期所处的地位紧密相关。我国的高等学校一直是以政府的下属事业单位的身份存在的,就连教师工资都试图仿照事业单位的计算规则,所以高等学校的办学活动受到政府的严格限制。高校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地位,只是作为一个办学实体存在。高校要么被视为政治发展的工具,用政治的规律代替学术的规律,即使是在高校改革的过程中也是一种带有政治色彩的行为;要么被视为经济发展的工具,迫于经济的压力扭曲自己的特性,由此陷入功利主义和工具主义的泥潭。
我国古代高等教育机构依附于政治的组织形式一直延续至今,制度上虽然赋予高校自主办学的权力,但是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等等外在原因都促使了高等教育行政化。
三、高校行政化表现
(一)“官本位”倾向严重
大学自产生以来是一个作为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机构,但是我国目前大学却严重“官本位”化了。大学成为了政府的附庸,具有政府职能的官僚机构,像汉代的“太学‘,大学成为了政府衙门成为追逐官位而非学问的场所。我国高校是政府的下属部门,但是在西方国家政府、大学和社会是相会独立的,即使是总统访学也要经过大学的审批。所以我国高校有了相应的行政级别,取得了合法的“官帽”才能更顺利地进行管理。这也是不少专家教授热衷于当官的原因,导致大学缺乏学术氛围的真正原因。
(二)组织运行模式行政化
高校机构应该按照什么理念设置,其组织应该按照什么理念展开是高校应该思考的头等大事。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作为现代大学及基本理念,高校机构应该按照这一理念设置,组织运行也应该按照这一理念进行。但是,高校教育资源由行政机构分配,学术机构是没有话语权的,行政权力是大于学术权力的,学校的主导权力部门是行政而不是学术,行政机构决定了高校的大小事务,和政府办事模式如出一辙。
四、去行政化,重拾大学精神
高校去行政化并不是说学校不受政府的管理,而是政府对高校的管理要遵循办学规律,克服对高校的行政化管理方式。世界上并不存在纯粹的大学自治,虽然各国高等教育宏观管理模式不同,但是大学都不享有完全不受约束的自由,政府总是保有对大学的最终控制权。在学校内部去行政化不是说不设立行政部门管理事务而是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更好的发挥其对教师教学以及科学研究服务。
高校去行政化主要涉及两个主体:一是政府,二是高校自身。根据我国目前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我们必须理顺三个关系:政府与高校的关系、社会与高校的关系、行政管理和学术研究之间的关系。结合国外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我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
理顺政府与高校关系:取消高校行政级别,减少政府行政干预。高校行政化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高校及高校领导的行政化,因此,高校“去行政化”首要应该消除高校及高校领导的行政级别,取消与行政部等层级的挂钩。给予高校自主权,明确高校可操作层面权限,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
理顺高校和社会的关系:国外在高教管理体制中存在三种模式,其中处理高校与社会关系比较成功的就是美国、英国和法国。其董事会、理事会在协调好大学与政府及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上起着很好的作用,不仅引入社会力量支持高等教育,还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政府在其中发挥强制作用。美国大学采用董事会,英国大学采用校务委员会、理事会,法国大学拥有高等教育理事会和大学咨询委员会,它们都采用了这一类中介组织来协调大学与政府,高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处理好行政管理和学术研究之间的关系:借鉴国外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研究发展模式,将行政管理和学术研究划分开来,学校主要是服务于学生,行政服务于学术。学高校的核心在于追求真理、探索学问,因此进行学术研究是高校的重中之重,唯有充分享有学术自主权,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的大学,才能真正找回大学的“自我”,大学也才能主动、自觉地走向社会中心。
要想重塑大学人文精神,真正做到以人为本,需要努力的方向很多。但是当下要紧的是高校去行政化,摒除以官为本价值取向,大学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的组织机构,有其自身的基本特性,需要按照高等教育的规律办学。
参考文献:
[1]王冀生.超越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J].高等教育研究,2003(1):1-6.
[2]丁丽娟.高校泛行政化问题及改革思考[J].前沿,2012(1):145-147.
[3]罗诚.魏崇军.国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对我国高校去行政化改革的启示[N].社会广角.
[4]董玉节,周亚东.高校“去行政化”与重塑大学精神[J].学术界.2011(5):141-147.
[5]于凤云.近年来高校“去行政化”研究述评[J].当代教育论坛.2011(12).
[6]张应强.现代大学精神的批判与重建[J].高等教育研究,2006(7):11-25.
[7]刘海峰.高等教育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