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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容怀孕四个月时患了感冒,两天来不见好转反有所加重,医生给她开了一些感冒药和阿莫西林胶囊,阿莫西林胶囊属于青霉素类药品。小容婆婆听说医生开了抗生素,死活也不同意小容服用,理由是怀孕期间服用抗生素会引起胎儿畸形,只能服用一些中成药。实际上,小容婆婆的说法是没有科学道理的。因为感冒久病不愈,容易引起支气管炎或肺炎,对胎儿的危害更大。
妊娠期间,孕妇都有可能发生感染,常见有呼吸道和泌尿道的细菌感染。要控制这些感染,就必须使用抗生素。据统计,抗生素的应用占孕期用药的30%,说明妊娠期感染并不少见。如果孕妇患感染性疾病后,该用的抗生素不敢用,细菌就会在体内大量繁殖,不仅会加重原有病情,而且会危害胎儿的健康。
临床观察证实,没有一种药物在怀孕期间使用是绝对安全的,包括中成药。事实上,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不良影响大多由于用药不当引起。因此,我们强调,孕妇生病后该用的药还得用,只是应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尤其是抗生素应尽可能选用对孕妇和胎儿毒性较低的抗生素。目前,孕妇可以参照美国医学通讯分类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标准使用抗生素。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药物危害性分级如下:
A级:在对照研究中,未见该药对妊娠三个月内及六个月时的胎儿有危害迹象,可能对胎儿影响甚微。
B级:动物生殖研究未见对胎儿有影响。
C级:动物研究提示有死胎和致畸作用,一般只有在用药益处大于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性时方可应用。
D级:已知对胎儿有害,孕妇如急需用此药又无其他药物替代时也可使用。
E级:动物或人体实验均证明,有致胎儿异常作用,孕妇使用此类药物显然害大于益,应该禁用。
以下为孕妇可用、慎用、禁用抗生素的原则:
可用
孕期可使用以下几类相对安全的抗生素,但使用时须遵医嘱。
* 青霉素类(FDA:B级),如青霉素G、氨苄西林等,对孕妇和胎儿都很安全,是孕妇患感染性疾病后的首选抗生素,怀孕各期孕妇都可放心使用。只是使用前需做青霉素皮试,过敏者禁止使用。口服药物适宜饭后服用。
* 头孢菌素类(FDA:B级),如头孢唑啉、头孢克洛等,对孕妇较安全,但对青霉素过敏者禁用。头孢唑啉一般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头孢克洛适宜空腹服用。
* 红霉素类,虽有轻微的肝毒性,但绝无致畸之害。红霉素对衣原体感染效果较好。一般适
宜空腹服用。
慎用
有些抗生素药物对孕妇有一定危害,最好能用其他药物替代。如果非用不可,最好能减少剂量或选择使用时间,以将危险性降到最低。
* 甲硝唑(FDA:B级),动物实验时可引起细菌变异和诱发肿瘤,故一般不能用于治疗孕期的滴虫感染,尤其在孕早期三个月内绝对禁用。但在孕中期,如果其他药物对滴虫无效时,可考虑使用甲硝唑,只是剂量不能太大,并尽可能短期用药。
* 氯霉素,对造血系统毒性较大,可能造成胎儿再生障碍性贫血。孕后期七个月后给药可能会引起“灰婴综合征”等先天性疾病,因此一般不提倡在妊娠晚期和分娩时使用,但在妊娠其余阶段可酌用。
* 磺胺类复方制剂(FDA:C级),尤其是长效磺胺可导致胎儿畸形、新生儿溶血性贫血和新生儿胆红素脑病,对早产儿危害更大。因此,孕期尤其是分娩前2星期应尽量避免使用。
* 氨基糖苷类(FDA:庆大霉素C级,其余D级),如卡那霉素、链霉素,是治疗革兰阴性细菌感染的有效药物。但该类药可对胎儿第八对颅神经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对胎儿有潜在的神经毒性和耳毒性,会使胎儿听力下降甚至耳聋。所以,该类药只用于无其他药物治疗时的致命感染,且使用时要密切监测。
禁用
有些抗生素类药物有较明显的致畸胎作用,危害极大,孕妇应当禁止使用。
* 四环素类(FDA:D级),包括土霉素、金霉素以及半合成的强力霉素等,会影响胎儿牙齿和骨骼生长,造成生长发育迟缓,影响新生儿牙釉质发育,造成黄齿和龋齿。大量使用,如剂量超过2克/天,可导致孕妇脂肪肝变性。
* 喹诺酮类(FDA:C级),如环丙沙星、培氟沙星和氧氟沙星,该类药物可对胎儿产生永久性的不可逆损害,致胎儿死亡,对孕妇的损伤也很大。因此,孕妇绝对禁用该类药物。
* 甲氧苄胺嘧啶(FDA:C级),是叶酸拮抗剂,有致畸的危险,孕期应避免使用。
* 红霉素的衍生物无味红霉素,可引起肝脏损害和胆汁淤积性黄疸,应避免使用。
总之,为了避免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选择适当的抗生素、剂量和给药方法,把抗生素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降到最低。
妊娠期间,孕妇都有可能发生感染,常见有呼吸道和泌尿道的细菌感染。要控制这些感染,就必须使用抗生素。据统计,抗生素的应用占孕期用药的30%,说明妊娠期感染并不少见。如果孕妇患感染性疾病后,该用的抗生素不敢用,细菌就会在体内大量繁殖,不仅会加重原有病情,而且会危害胎儿的健康。
临床观察证实,没有一种药物在怀孕期间使用是绝对安全的,包括中成药。事实上,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不良影响大多由于用药不当引起。因此,我们强调,孕妇生病后该用的药还得用,只是应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尤其是抗生素应尽可能选用对孕妇和胎儿毒性较低的抗生素。目前,孕妇可以参照美国医学通讯分类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的标准使用抗生素。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药物危害性分级如下:
A级:在对照研究中,未见该药对妊娠三个月内及六个月时的胎儿有危害迹象,可能对胎儿影响甚微。
B级:动物生殖研究未见对胎儿有影响。
C级:动物研究提示有死胎和致畸作用,一般只有在用药益处大于可能对胎儿的危害性时方可应用。
D级:已知对胎儿有害,孕妇如急需用此药又无其他药物替代时也可使用。
E级:动物或人体实验均证明,有致胎儿异常作用,孕妇使用此类药物显然害大于益,应该禁用。
以下为孕妇可用、慎用、禁用抗生素的原则:
可用
孕期可使用以下几类相对安全的抗生素,但使用时须遵医嘱。
* 青霉素类(FDA:B级),如青霉素G、氨苄西林等,对孕妇和胎儿都很安全,是孕妇患感染性疾病后的首选抗生素,怀孕各期孕妇都可放心使用。只是使用前需做青霉素皮试,过敏者禁止使用。口服药物适宜饭后服用。
* 头孢菌素类(FDA:B级),如头孢唑啉、头孢克洛等,对孕妇较安全,但对青霉素过敏者禁用。头孢唑啉一般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头孢克洛适宜空腹服用。
* 红霉素类,虽有轻微的肝毒性,但绝无致畸之害。红霉素对衣原体感染效果较好。一般适
宜空腹服用。
慎用
有些抗生素药物对孕妇有一定危害,最好能用其他药物替代。如果非用不可,最好能减少剂量或选择使用时间,以将危险性降到最低。
* 甲硝唑(FDA:B级),动物实验时可引起细菌变异和诱发肿瘤,故一般不能用于治疗孕期的滴虫感染,尤其在孕早期三个月内绝对禁用。但在孕中期,如果其他药物对滴虫无效时,可考虑使用甲硝唑,只是剂量不能太大,并尽可能短期用药。
* 氯霉素,对造血系统毒性较大,可能造成胎儿再生障碍性贫血。孕后期七个月后给药可能会引起“灰婴综合征”等先天性疾病,因此一般不提倡在妊娠晚期和分娩时使用,但在妊娠其余阶段可酌用。
* 磺胺类复方制剂(FDA:C级),尤其是长效磺胺可导致胎儿畸形、新生儿溶血性贫血和新生儿胆红素脑病,对早产儿危害更大。因此,孕期尤其是分娩前2星期应尽量避免使用。
* 氨基糖苷类(FDA:庆大霉素C级,其余D级),如卡那霉素、链霉素,是治疗革兰阴性细菌感染的有效药物。但该类药可对胎儿第八对颅神经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对胎儿有潜在的神经毒性和耳毒性,会使胎儿听力下降甚至耳聋。所以,该类药只用于无其他药物治疗时的致命感染,且使用时要密切监测。
禁用
有些抗生素类药物有较明显的致畸胎作用,危害极大,孕妇应当禁止使用。
* 四环素类(FDA:D级),包括土霉素、金霉素以及半合成的强力霉素等,会影响胎儿牙齿和骨骼生长,造成生长发育迟缓,影响新生儿牙釉质发育,造成黄齿和龋齿。大量使用,如剂量超过2克/天,可导致孕妇脂肪肝变性。
* 喹诺酮类(FDA:C级),如环丙沙星、培氟沙星和氧氟沙星,该类药物可对胎儿产生永久性的不可逆损害,致胎儿死亡,对孕妇的损伤也很大。因此,孕妇绝对禁用该类药物。
* 甲氧苄胺嘧啶(FDA:C级),是叶酸拮抗剂,有致畸的危险,孕期应避免使用。
* 红霉素的衍生物无味红霉素,可引起肝脏损害和胆汁淤积性黄疸,应避免使用。
总之,为了避免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选择适当的抗生素、剂量和给药方法,把抗生素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