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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简述了当前形势下对监理责任心的几点粗浅认识,以供借鉴。
[关键词]监理责任心;思考
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起步于1988年,大规模建设从1998年开始,特别是山东省高速公路建设自1998年至2000年连续大干了三个“150战役”,2000年实现了高速公路通车2000公里后,又确定了2007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的硬任务,引起了新一轮的高速公路建设热潮。从目前的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形势看,由于近几年正处于项目建设高峰期,目前全省在建项目已达上千公里,高速公路技术人员出现了“活多人少”的局面,个别项目也出现了“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的怪现象,这在客观上给监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从国家宏观调控的大环境看,土地政策紧缩,清欠农民工工资,以及通过近期交通部、交通厅对重点项目的连续检查看,都对当前工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监理的责任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作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至关重要。国家有关部门对怎样开展监理工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各监理单位也在内部管理、监理工作开展、岗位待遇等方面做了不少规定,尽管如此,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还是时有发生。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理单位和人员本身没有真正重视监理工作,没有深刻领会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标准,在工作中重“监”轻“理”,或只“监”不“理”,只是对工程施工进行一些简单粗糙、生搬硬套的监督手段,即所谓的“工程监理粗放型、内部管理松散型”,而没有真正在“理”上做文章。什么叫“理”?“理”就是监理工作的制度、法规和有效措施,就是按照约定的条文(即合同文件)遵照执行的具有深刻人文特点和实事求是的管理思路和手段。
工程监理的实践证明:监理工作绝不是简单粗暴的监督管束和机械的上传下达,而是一门系统科学,既要“监”,又要“理”,关键是运用科学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方法措施,“监”在“理”上。特别是结合我国目前的工程建设现状,监理工作已经与国际惯例(FIDIC条款)发生了一些变化,由通常所说的作为监理工程师要“对业主热情服务、对承包人严格监理”的身份,逐步变化为“对业主热情服务、对承包人严格监理的同时也要热情服务”的身份,即通常所说的“监、帮、促”。
既使理清了这些关系,作为监理还有一个责任心的问题,也就是监理工作的认真程度和态度问题。如果不了解或理不清这些关系和应注意的问题,我们的监理工作就很难有效地开展,或者说就是开展了,也难以达到工程管理的预期目标。
下面从以下方面谈一些对监理责任心的粗浅认识:
1. 业主、监理和承包人三者关系对监理工作的影响

从真正意义上讲业主、监理和承包人三者之间的工作关系应是三足鼎立形式,如图1所示;而目前的业主、监理和承包人三者之间的工作关系为直线式,如图2所示。两种工作关系的简单变化,对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责任影响较大,作为三足鼎立形式的监理工作主要是“三控两管一协调”;而目前直线形式的监理工作要包括方方面面的工程管理内容,如质量、安全、进度、协调、合同管理等,几乎是“以监代管”。因此,直线模式的监理工程师要有较为全面的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可以说,工程的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要涉及到监理工作。
2. 监理工作要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监理之所以必不可少,是因为现行体制下,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仅仅靠承包人的自律自觉是不够的,必须有规章制度来加以约束规范,并由监理去监督对这个规章制度的执行。从管理的角度看,制定了合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实施,久而久之,人们就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制度是靠人去执行落实的,人是管理中最主要、最活跃的因素。有的人以为单纯的指令和惩罚就是“监理”,把监理的主体和客体对立了起来,这是不正确的。监理要有纪律、有约束,但更重要的是要调动起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一切监理制度和监理方法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用科学知识代替个人经验,监理工作开展中注重以人为本,只有切实地体现人本思想,才不会生硬冷漠。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三大控制”抓得好不好,主要取决于监理人员的责任心。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一要靠教育,通过教育使每位监理人员养成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靠管理,通过严格的内部管理来约束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增强工作责任心。
在增强工作责任心的同时还要抓住工作重点、明确分工,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公路工程施工中,路基、桥涵、路面、绿化、房建等工作千头万绪且颇具复杂性,作为监理,就要抓住关键。工程监理要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是关键。
有了明确的分工,有了较强的责任心,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开展还要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具体来讲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规章制度都较为明确和全面,在这里只说明两项内容:一是监理工作计划。计划是决策的结果,是执行的开端,是管理人员瞻望未来和决定行动方针的过程,是工作的起点,科学的计划,在于对事物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掌握。公路工程监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没有周密的计划和目标是不行的,工作计划的制订要根据监理人员的配备,工程项目的特征,沿线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要有序地排列组合,尤其是各工序之间的合理衔接、统筹兼顾至关重要。作为监理,如果工作不“理”在事前,而工作盲目,无目标地去进行,就会使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因此,要变事后去“理”为事前去“理”,把问题尽量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坚持监理例会制度。由于监理工作是人对人的管理,且以野外独立工作为主,容易造成人员松散、各自为战,通过坚持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及时汇总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工作安排,及时纠正偏离合同的工作行为,对安全生产、质量通病、复杂的技术问题,要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并在施工监理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借以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3. 监理人员的素质与责任心
搞好监理工作首先要求监理单位和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敬业精神。在业务上要不断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精益求精。中国有句俗话“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更加有效地监督工程施工,首先自身要全面掌握工程的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监理工作要监在“理”上,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难,难就难在监理工程师要把“理”持之以恒,要有责任心,要始终如一地贯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工程管理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关系的协调处理上。制订措施要慎重,执行措施要严格,既要实事求是,又要表里如一,一以贯之。
监理工程师具有一定的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表率也是一种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做到的,全体监理人员首先要做到,要求下级监理人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这样的监理才有说服力。
4. 监理工作要始终以质量为中心
作为监理工程师,工作中要明确质量目标,始终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要增强质量控制的责任心。
4.1明确质量管理程序,要求承包人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施工作业。要按有关制度要求,明确各项工程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认可程序。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将质量控制标准及工作程序发给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共同遵守,同时加大监理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强抽检频率,发挥监理质保体系的作用。
4.2加强事前控制,严格按合同文件及相关标准执行,在开工前要下发监理工作提示,并重点做到五不准:人员、材料、机械不到位不准开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批准同意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没有监理工程师当日“施工令”的不准施工。
4.3要加大监管力度,实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施工全过程旁站监督,充分发挥监理试验室的作用,加强试验室与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把试验数据及时反馈到施工人员手中,坚持以数据说话。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独立采集施工技术数据,并进行分析判断,或用数理统计法进行质量评定,加大监管力度,增大抽检频率,通过定量分析,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4.4要树立严格质量控制出精品的意识,切实用好“三令”(施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凡该用而不用指令的要追究监理责任,对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的要进行相应处罚。
4.5要切实做好监理记录和资料整理。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具有逻辑性的问题必须记录清楚,要有安排有落实,细化日常的监理工作。对质检资料要认真进行审核把关,既要结合工程实际,又要考虑内业资料整理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资料中的数据和日期要经得起推敲,要与施工实际吻合。
5. 监理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控制
安全生产控制是当前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控制的责任心,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监理控制体系和安全监理程序。完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具体安全控制措施,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控制体系、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相应对策并及时解决。应根据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安全控制要点定员定岗、明确职责、制订控制程序、措施等。对施工的每个阶段、每个部位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要对哪些部门做出指令和提醒等做出说明和安排,并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
5.1要全过程、全方位、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地抓好安全生产。公路工程施工时间长、线长面广、环境因素复杂、考虑指标繁多,“安全生产”永远是工程施工的重中之重。要有的放失从源头上找准安全隐患源,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人是工程施工作业的主体,首先要规范人的安全工作行为。规范对象主要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各项工作制度、特殊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施工操作人员的精神状态及熟练程度、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上岗到位、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产生麻痹思想等。
要消除物的不安全或不稳定状态:主要指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机械、器具、设备、材料等,如便桥、起重设备、张拉设备、施工临时用电等,监理要定期检查其运行状态、灵敏程度、是否有良好的防护和保险装置、性能参数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等。对易燃易爆材料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堆放、专人看护。
要认真分析水文、地质条件、阴雨大风天气对工程施工安全的影响;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对安全施工的约束影响;水上作业平台搭设、高空作业面的布置、卷扬机操作人员的视野是否受阻等。环境因素对施工安全的影响具有多方面、不确定等特点,要认真对待。监理在安全控制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工程,抓住主要矛盾,掌握易发事故和常见事故的阶段、部位、工序和环节等,采取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加以防范和控制。
5.2安全控制上应有超前意识,通过工地例会、现场指令督促施工单位,使其在安全问题上有足够的重视,并提前采取措施,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监理在现场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监理应发挥自己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变被动监理为主动监理,保证安全控制的连续性和建设方面的协调性,将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中。
5.3提高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监理对安全控制应针对工程阶段施工特点灵活运用,因时因地制宜,运用各种手段达到控制效果。在施工安全问题上,监理不能凭感情用事,应保持监理良好的心态,以理服人。做到以资料数据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合同规范文本为准绳,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工作方式和作风,要监帮结合,在严格履行监理自身职责的前提下,为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咨询、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帮助承包人建立完善安全的保证体系。
监理应熟悉施工现场,认真细致地做好监理记录,对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安全方面有不利影响的事件进行详细记录,文字记载要清晰、真实,以便对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估时有案可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能现场处理的现场处理,需汇报的要汇报,保持与合同各方工作的协调性和信息的畅通。
[文章编号]1006-7619(2009)02-20-061
[关键词]监理责任心;思考
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起步于1988年,大规模建设从1998年开始,特别是山东省高速公路建设自1998年至2000年连续大干了三个“150战役”,2000年实现了高速公路通车2000公里后,又确定了2007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的硬任务,引起了新一轮的高速公路建设热潮。从目前的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形势看,由于近几年正处于项目建设高峰期,目前全省在建项目已达上千公里,高速公路技术人员出现了“活多人少”的局面,个别项目也出现了“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的怪现象,这在客观上给监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从国家宏观调控的大环境看,土地政策紧缩,清欠农民工工资,以及通过近期交通部、交通厅对重点项目的连续检查看,都对当前工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监理的责任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作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至关重要。国家有关部门对怎样开展监理工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标准和相关文件,各监理单位也在内部管理、监理工作开展、岗位待遇等方面做了不少规定,尽管如此,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还是时有发生。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理单位和人员本身没有真正重视监理工作,没有深刻领会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标准,在工作中重“监”轻“理”,或只“监”不“理”,只是对工程施工进行一些简单粗糙、生搬硬套的监督手段,即所谓的“工程监理粗放型、内部管理松散型”,而没有真正在“理”上做文章。什么叫“理”?“理”就是监理工作的制度、法规和有效措施,就是按照约定的条文(即合同文件)遵照执行的具有深刻人文特点和实事求是的管理思路和手段。
工程监理的实践证明:监理工作绝不是简单粗暴的监督管束和机械的上传下达,而是一门系统科学,既要“监”,又要“理”,关键是运用科学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方法措施,“监”在“理”上。特别是结合我国目前的工程建设现状,监理工作已经与国际惯例(FIDIC条款)发生了一些变化,由通常所说的作为监理工程师要“对业主热情服务、对承包人严格监理”的身份,逐步变化为“对业主热情服务、对承包人严格监理的同时也要热情服务”的身份,即通常所说的“监、帮、促”。
既使理清了这些关系,作为监理还有一个责任心的问题,也就是监理工作的认真程度和态度问题。如果不了解或理不清这些关系和应注意的问题,我们的监理工作就很难有效地开展,或者说就是开展了,也难以达到工程管理的预期目标。
下面从以下方面谈一些对监理责任心的粗浅认识:
1. 业主、监理和承包人三者关系对监理工作的影响

从真正意义上讲业主、监理和承包人三者之间的工作关系应是三足鼎立形式,如图1所示;而目前的业主、监理和承包人三者之间的工作关系为直线式,如图2所示。两种工作关系的简单变化,对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责任影响较大,作为三足鼎立形式的监理工作主要是“三控两管一协调”;而目前直线形式的监理工作要包括方方面面的工程管理内容,如质量、安全、进度、协调、合同管理等,几乎是“以监代管”。因此,直线模式的监理工程师要有较为全面的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可以说,工程的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要涉及到监理工作。
2. 监理工作要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监理之所以必不可少,是因为现行体制下,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仅仅靠承包人的自律自觉是不够的,必须有规章制度来加以约束规范,并由监理去监督对这个规章制度的执行。从管理的角度看,制定了合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实施,久而久之,人们就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制度是靠人去执行落实的,人是管理中最主要、最活跃的因素。有的人以为单纯的指令和惩罚就是“监理”,把监理的主体和客体对立了起来,这是不正确的。监理要有纪律、有约束,但更重要的是要调动起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一切监理制度和监理方法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用科学知识代替个人经验,监理工作开展中注重以人为本,只有切实地体现人本思想,才不会生硬冷漠。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三大控制”抓得好不好,主要取决于监理人员的责任心。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一要靠教育,通过教育使每位监理人员养成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靠管理,通过严格的内部管理来约束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增强工作责任心。
在增强工作责任心的同时还要抓住工作重点、明确分工,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公路工程施工中,路基、桥涵、路面、绿化、房建等工作千头万绪且颇具复杂性,作为监理,就要抓住关键。工程监理要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是关键。
有了明确的分工,有了较强的责任心,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开展还要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具体来讲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规章制度都较为明确和全面,在这里只说明两项内容:一是监理工作计划。计划是决策的结果,是执行的开端,是管理人员瞻望未来和决定行动方针的过程,是工作的起点,科学的计划,在于对事物的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掌握。公路工程监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没有周密的计划和目标是不行的,工作计划的制订要根据监理人员的配备,工程项目的特征,沿线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要有序地排列组合,尤其是各工序之间的合理衔接、统筹兼顾至关重要。作为监理,如果工作不“理”在事前,而工作盲目,无目标地去进行,就会使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因此,要变事后去“理”为事前去“理”,把问题尽量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坚持监理例会制度。由于监理工作是人对人的管理,且以野外独立工作为主,容易造成人员松散、各自为战,通过坚持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及时汇总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工作安排,及时纠正偏离合同的工作行为,对安全生产、质量通病、复杂的技术问题,要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并在施工监理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借以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3. 监理人员的素质与责任心
搞好监理工作首先要求监理单位和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敬业精神。在业务上要不断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精益求精。中国有句俗话“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更加有效地监督工程施工,首先自身要全面掌握工程的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监理工作要监在“理”上,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难,难就难在监理工程师要把“理”持之以恒,要有责任心,要始终如一地贯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工程管理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关系的协调处理上。制订措施要慎重,执行措施要严格,既要实事求是,又要表里如一,一以贯之。
监理工程师具有一定的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表率也是一种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做到的,全体监理人员首先要做到,要求下级监理人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这样的监理才有说服力。
4. 监理工作要始终以质量为中心
作为监理工程师,工作中要明确质量目标,始终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要增强质量控制的责任心。
4.1明确质量管理程序,要求承包人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施工作业。要按有关制度要求,明确各项工程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认可程序。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将质量控制标准及工作程序发给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共同遵守,同时加大监理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强抽检频率,发挥监理质保体系的作用。
4.2加强事前控制,严格按合同文件及相关标准执行,在开工前要下发监理工作提示,并重点做到五不准:人员、材料、机械不到位不准开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批准同意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没有监理工程师当日“施工令”的不准施工。
4.3要加大监管力度,实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施工全过程旁站监督,充分发挥监理试验室的作用,加强试验室与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把试验数据及时反馈到施工人员手中,坚持以数据说话。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独立采集施工技术数据,并进行分析判断,或用数理统计法进行质量评定,加大监管力度,增大抽检频率,通过定量分析,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4.4要树立严格质量控制出精品的意识,切实用好“三令”(施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凡该用而不用指令的要追究监理责任,对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的要进行相应处罚。
4.5要切实做好监理记录和资料整理。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具有逻辑性的问题必须记录清楚,要有安排有落实,细化日常的监理工作。对质检资料要认真进行审核把关,既要结合工程实际,又要考虑内业资料整理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资料中的数据和日期要经得起推敲,要与施工实际吻合。
5. 监理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控制
安全生产控制是当前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控制的责任心,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监理控制体系和安全监理程序。完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具体安全控制措施,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控制体系、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相应对策并及时解决。应根据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安全控制要点定员定岗、明确职责、制订控制程序、措施等。对施工的每个阶段、每个部位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要对哪些部门做出指令和提醒等做出说明和安排,并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
5.1要全过程、全方位、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地抓好安全生产。公路工程施工时间长、线长面广、环境因素复杂、考虑指标繁多,“安全生产”永远是工程施工的重中之重。要有的放失从源头上找准安全隐患源,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人是工程施工作业的主体,首先要规范人的安全工作行为。规范对象主要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各项工作制度、特殊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施工操作人员的精神状态及熟练程度、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上岗到位、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产生麻痹思想等。
要消除物的不安全或不稳定状态:主要指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机械、器具、设备、材料等,如便桥、起重设备、张拉设备、施工临时用电等,监理要定期检查其运行状态、灵敏程度、是否有良好的防护和保险装置、性能参数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等。对易燃易爆材料应按规定进行专门堆放、专人看护。
要认真分析水文、地质条件、阴雨大风天气对工程施工安全的影响;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对安全施工的约束影响;水上作业平台搭设、高空作业面的布置、卷扬机操作人员的视野是否受阻等。环境因素对施工安全的影响具有多方面、不确定等特点,要认真对待。监理在安全控制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工程,抓住主要矛盾,掌握易发事故和常见事故的阶段、部位、工序和环节等,采取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加以防范和控制。
5.2安全控制上应有超前意识,通过工地例会、现场指令督促施工单位,使其在安全问题上有足够的重视,并提前采取措施,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监理在现场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监理应发挥自己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变被动监理为主动监理,保证安全控制的连续性和建设方面的协调性,将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中。
5.3提高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监理对安全控制应针对工程阶段施工特点灵活运用,因时因地制宜,运用各种手段达到控制效果。在施工安全问题上,监理不能凭感情用事,应保持监理良好的心态,以理服人。做到以资料数据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合同规范文本为准绳,耐心细致地开展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工作方式和作风,要监帮结合,在严格履行监理自身职责的前提下,为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咨询、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帮助承包人建立完善安全的保证体系。
监理应熟悉施工现场,认真细致地做好监理记录,对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安全方面有不利影响的事件进行详细记录,文字记载要清晰、真实,以便对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估时有案可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能现场处理的现场处理,需汇报的要汇报,保持与合同各方工作的协调性和信息的畅通。
[文章编号]1006-7619(2009)02-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