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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警察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治安制度的转型。然而,为何摈弃传统治安模式而采纳警察制度,这需要从时人的警察观念中去追寻。其间,各类趋新人士不懈呼吁,但主张各有侧重。外交使臣及游历官绅最先记载与介绍西方警察,尤其是驻日公使黄遵宪对警察的理解全面而深刻,为国人警察认识发蒙。早期改良思想家明确提出了移植警察制度的倡议。甲午之后,部分趋新官员从办警以裁兵善后与办理交涉的角度,向清廷建言。与此同时,维新派创立湖南保卫局,乃中国兴办警察的首创,以官绅合办的组织方式,于维持治安之中隐寓民权。庚子之后,新政开始启动,部分督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