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闻情感信息对于新闻传播宏观效果与微观效果的取得均有作用,本文着重探讨的是微观效果。
一、新闻情感信息的传播,可促进受众对于新闻事实的理解与记忆
新闻情感的信息传播,可促使受众在认知层面对新闻信息记忆的牢靠与理解的加深。一般的新闻事实信息,在告知“是什么”后,其生命已经终结,而新闻情感信息所引发的内心体验,却较深、较多地留在受众的记忆中,如果再遇到相似或相近的刺激,原来的体验会被重新唤起。不仅如此,而且正性的新闻情感信息能给受众带来好的心境,这就为认知活动提供了最佳的情感背景。受众在这种心境下,其认知效果大大增强,同时还能体味到新闻事实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例如受众可以通过电视新闻画面上矿难家属的眼神,理解到他们内心对于解决问题的期盼。
二、新闻情感信息的传播,直接作用于受众的态度层面
根据传播学的理论,传播效果依其发生的逻辑顺序或表现阶段分为三个层面:信息作用于人们的知觉与记忆系统,属于认知层面效果;作用于观念、价值体系而引起人们的情感变化,属于态度层面的效果;态度上的变化外化为具体行动时,则收到了行为层面的效果。①而新闻情感信息的传播,则可直接作用于受众的态度层面。其依据主要是:
⒈从理论角度讲,情感是态度的重要构成因素并对态度的形成与转变发挥着重要作用。一般认为,态度是由认知、情感、动机诸因素构成的比较持久的个体内心结构,个体对外界刺激所发出的反应要受态度的调节。其中,认知因素规定了态度的对象,使其明确指向某人、某物、某抽象概念或某种制度等等;情感因素可引发个体对某个对象的好恶心理;动机因素是指个体对态度对象的反应倾向。在态度中,认知、情感、动机诸因素是协调一致的。情感因素与认知因素、动机因素紧密相联,并发挥着重要作用。当诸因素发生矛盾时,情感因素所起的作用更加明显。情感之所以能有这样的作用:一是情绪情感对认知起着驱动和组织作用,可以直接介入认知之中,对认知给以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情感因素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与持久性,其转变比较困难。二是情绪情感直接参与动机的形成与发动。
⒉从新闻传播的实际讲,无数事实证明,情感因素在新闻传播效果上发挥的是主要作用。在情感信息刺激——受众情感反应模式与主持人、播音员——受众情感反应模式中,其刺激物本身就是情感因素,它直接作用于受众态度层面与行为层面的情况相当普遍。受众在接受新闻报道中,对于高风亮节的钦佩与模仿、对于不幸者的同情与救助等等,就是例证。即使在新闻事实刺激——受众情感反应模式中,新闻事实信息本身所反映的真、善、美与假、丑、恶以及是与非、进步与落后等等,可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受众就会跟着新闻媒体的价值判断,爱其爱、恨其恨,从而形成新闻媒体所设置与所期盼的价值判断,受众态度的变化乃至行为变化也就在这一过程中启动了。2006年10月11日“焦点访谈”播发的《爱心驻生命》讲的是一位多次向红十字会、希望工程捐款的司机,后来由于他儿子患白血病使他债台高筑,红十字会主动予以经费援助,并费尽周折,帮他在配型率极低的很多骨髓捐献志愿者中找到了配型相合的血液样本,最终为患者进行了骨髓移植。不难看出,由新闻报道所引发的红十字会与众多骨髓捐献志愿者的行为,既有对那位普通司机爱心的回报,又有超出回报的自觉奉献。我国新闻媒体关于奉献与回报、回报与奉献的众多报道,曾引发了广大受众震撼心扉的情感波澜与无法数计的动人行为。可见,新闻情感信息着重于打动受众的内心,作用于人们的态度层面并进而深入到他们的行为层面。
我国新闻媒体的传播效果不能局限于告诉受众什么,而是能让受众从中懂得什么,有时还提供应做什么与怎样去做的范式。这里所说的让受众“懂得”与给受众“提供”,指的是在动之以情基础上的晓之以理。但坦诚地说,有些新闻仅仅是干巴巴的新闻事实而摒弃了新闻事实原本承载的新闻情感信息,内容枯燥,形式雷同,激起的是受众逆反心理与丢弃一旁、不屑一顾的行为。对此,一些新闻媒体从强化新闻情感信息传播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情感与意志也是互相作用的。当态度的转变困难时,意志又展现出如下力量:其一,要使个体保持高涨情绪状态,就需意志的支撑,因为意志可以调节情感,控制情感。其二,化释情感上的疙瘩,消除较深的积怨,也需意志的支撑。当有内心隔阂的二人中的一人处于困境时,另一人由原先对其不愿接触到主动援助,显然就有意志的参与。在认知、意志等因素的作用下,出现情感层面向态度层面的逐渐转移。其三,影响态度转变的方向与强度。态度转变的方向有积极方向与消极方向,如对于受困者就会产生热情援助与漠然置之两种转变方向。
态度转变的强度指转变的程度,如很积极、很消极与一般性的积极、一般性的消极。态度的转变强度与情感的激活水平密切相关。那么,情感性反应达到什么程度才算被激活?被激活的情感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引发态度的转变?
与原始情绪有关、直接关系到生存等重大新闻,如汶川地震造成的严重灾难以及抗震救灾的动人事迹,对于有过类似经历的受众来说,其情感的被激活是毋庸置疑的。即使对于一般受众,也会基于他们的原始情绪而出现大的情感触动:或为之叹息,或为之落泪,或为之动心。可以看出,当强烈刺激与受众类似经历相吻合,或者他们的原始情绪受到触动,其情感已被激活,从而可引发其已有态度的转变。
已有态度的转变与新态度的形成,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已有态度的转变中包括新态度的形成,新态度的形成中包括已有态度的转变,二者均属于态度转变概念的基本构成。
三、新闻情感信息的传播,可引发受众相关的行为
人的一切行为都不能不受态度的影响。态度就是动作在发生之前必有的精神定向,是行为的潜在准备阶段,一旦形成,就具有引发行为的“势”了。
态度转变的方向与强度,直接决定着产生什么样的行为、行为的力度以及行为的后继。而与态度转变的方向与强度关系密切的,是动机。研究认为,动机本身就是推动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有的学者将其动力作用归纳如下:动机是引起行为的原动力,对行为起着始动作用,能激起行为的产生;动机是引导行为的指示器,对行为起着导向作用,使其指向某一目标;动机是保持行为的续动力,对行为起着续动作用,使其持续一定时间;动机是行为的调控器,对行为起着调控作用,即对行为的强度、时间、方向进行调节。②可以说,动机对行为有发动、加强、维持、终止的动力作用与朝着一定目的的指向作用,它贯穿于行为的始终。决定个体行为的,尤其是决定个体重大行为的,常常不是单一的动机,而是包括若干动机的动机体系。在动机体系里,各类动机以不同的强度相互结合成为有机体。其中,起支配作用的是主导性动机,起辅助作用的是辅助性动机。最终决定个体行为的,是动机系统所产生的合力。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曾播发的批评报道《豪华的乡政府》,片中有两个镜头反映了乡政府向记者送5万元“红包”而被严词拒绝的情景。记者这一行为,是以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为主导动机的多个动机组成的动机系统作用的结果。
动机的产生需要诱因,而作用于态度层面的新闻情感信息,正是动机产生并导致行为发生的诱因。动机与行为并不是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同一动机可以产生不同的行为,同一行为也可能由不同的动机引起。同样,同一情感可以产生不同的行为,同一行为也可能由不同的情感引起。
包括动机在内的态度所引发的行为,相异于顺从式、屈从式的违背心愿的行为,带有一定的自觉性、持久性及张力。《华商报》2007年2月24日报道了《洗衣店除夕遭贼“洗” 赔多少全看顾客咋说》,内容是西安一洗衣店遭贼偷,损失超过10万元,店主处于无奈的忧愁之中。第三天,该报又发出《别难受 我的衣服不用赔》的消息,一些顾客怀着同情之心放弃了索赔。这一案例说的是在理解的基础上产生同情,并用放弃自身利益的方式表达同情。中央电视台2007年2月15日“新闻联播”节目播报的《拯救山村教师窦洪波行动:筹集40万元救治费》,报道了重庆市一山村小学教师带病上课,因劳累昏倒在讲台上,被诊断为双肾坏死。其事迹报道后,社会各界的资助达40万元。这一例则讲的是敬佩式的同情,并用现金资助以解除被救助者的方式表达同情。两例均由态度层面转入行为层面,这样的传播效果,不仅促进了参与者自身素养的提高,也有益于社会风尚的刷新。
新闻情感信息促成的态度转变从而引发的行为,以受众个体对新闻人物的模仿为常见现象,这是由于新闻媒体的特殊功能,导致新闻人物所携带信息的覆盖面大大拓展并赋予新闻人物某种权威性的缘故。其中,典型人物有着社会示范作用,对他们的模范行为进行展示,则是新闻传播在行为效果层面的常见形式。当前一些大型新闻媒体设立的“时代先锋”、“劳动者之歌”栏目,对众多典型人物事迹及其健康丰富情感世界的展示,给广大受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了模仿的对象。2008年3月,由西安媒体引发,中央媒体与其他省市媒体对西安姑娘熊宁的报道,就起到了大的社会示范作用。她4次主动奔赴青海高原最艰苦的地方向藏区人民、当地小学献爱心的诸多善举曾感动着众多的人,她遇车祸不幸身亡的消息在媒体刚一出现,就令诸多人感到惊心、伤情与惋惜。2008年3月16日,包括许多素不相识的人在内的200多名西安市民不约而同地为她送葬,有个23岁的独臂青年早在凌晨3点就前来恭候,一位76岁的老人手捧29枝象征熊宁29年美丽人生的白玫瑰,从几十里以外赶来,哽咽着读起自写的悼文。在熊宁遗像面前,很多悼念者眼眶湿润、不停地擦拭眼泪,有的痛苦失声。不能前来的,在网上寄托哀思。通过媒体,熊宁的事迹,感动的是西安市民、青海人民与其他受众,而她的爱,打动的却是广袤的社会:诗人写诗,音乐家作曲,网上设“熊宁纪念馆”,清明节有人举办“网上祭熊宁,共铸中华魂”活动。人们纪念熊宁,看重的是她带给人们的那种感动。人们从熊宁身上感受到,“美,就是用行动带给别人快乐”.“美就是心里美、品质美、道德美”。群众纷纷捐款,继续帮助熊宁救助过的小学,让她的爱心不停地继续……3月27日,500名志愿者集体宣誓,走熊宁的路,做服务与奉献于社会的志愿者。熊宁的爱心,引来诸多受众的态度变化与相应行为。
在此,应提出的是:新闻人物消极功能情感所引发的行为的奇异性、刺激性,常常受到不谙世事而又好奇的未成年人的模仿。因而,对于消极功能情感信息的过滤与把关,则成为新闻媒体尤其网络媒体应该高度注意的问题。
注释
①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8-第189页
②卢家楣等:《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年版,第285页
(作者杨若文系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审读员,编审;朱希良系《武警后勤》杂志编辑;郑国琪系武警工程学院教工)
一、新闻情感信息的传播,可促进受众对于新闻事实的理解与记忆
新闻情感的信息传播,可促使受众在认知层面对新闻信息记忆的牢靠与理解的加深。一般的新闻事实信息,在告知“是什么”后,其生命已经终结,而新闻情感信息所引发的内心体验,却较深、较多地留在受众的记忆中,如果再遇到相似或相近的刺激,原来的体验会被重新唤起。不仅如此,而且正性的新闻情感信息能给受众带来好的心境,这就为认知活动提供了最佳的情感背景。受众在这种心境下,其认知效果大大增强,同时还能体味到新闻事实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例如受众可以通过电视新闻画面上矿难家属的眼神,理解到他们内心对于解决问题的期盼。
二、新闻情感信息的传播,直接作用于受众的态度层面
根据传播学的理论,传播效果依其发生的逻辑顺序或表现阶段分为三个层面:信息作用于人们的知觉与记忆系统,属于认知层面效果;作用于观念、价值体系而引起人们的情感变化,属于态度层面的效果;态度上的变化外化为具体行动时,则收到了行为层面的效果。①而新闻情感信息的传播,则可直接作用于受众的态度层面。其依据主要是:
⒈从理论角度讲,情感是态度的重要构成因素并对态度的形成与转变发挥着重要作用。一般认为,态度是由认知、情感、动机诸因素构成的比较持久的个体内心结构,个体对外界刺激所发出的反应要受态度的调节。其中,认知因素规定了态度的对象,使其明确指向某人、某物、某抽象概念或某种制度等等;情感因素可引发个体对某个对象的好恶心理;动机因素是指个体对态度对象的反应倾向。在态度中,认知、情感、动机诸因素是协调一致的。情感因素与认知因素、动机因素紧密相联,并发挥着重要作用。当诸因素发生矛盾时,情感因素所起的作用更加明显。情感之所以能有这样的作用:一是情绪情感对认知起着驱动和组织作用,可以直接介入认知之中,对认知给以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情感因素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与持久性,其转变比较困难。二是情绪情感直接参与动机的形成与发动。
⒉从新闻传播的实际讲,无数事实证明,情感因素在新闻传播效果上发挥的是主要作用。在情感信息刺激——受众情感反应模式与主持人、播音员——受众情感反应模式中,其刺激物本身就是情感因素,它直接作用于受众态度层面与行为层面的情况相当普遍。受众在接受新闻报道中,对于高风亮节的钦佩与模仿、对于不幸者的同情与救助等等,就是例证。即使在新闻事实刺激——受众情感反应模式中,新闻事实信息本身所反映的真、善、美与假、丑、恶以及是与非、进步与落后等等,可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受众就会跟着新闻媒体的价值判断,爱其爱、恨其恨,从而形成新闻媒体所设置与所期盼的价值判断,受众态度的变化乃至行为变化也就在这一过程中启动了。2006年10月11日“焦点访谈”播发的《爱心驻生命》讲的是一位多次向红十字会、希望工程捐款的司机,后来由于他儿子患白血病使他债台高筑,红十字会主动予以经费援助,并费尽周折,帮他在配型率极低的很多骨髓捐献志愿者中找到了配型相合的血液样本,最终为患者进行了骨髓移植。不难看出,由新闻报道所引发的红十字会与众多骨髓捐献志愿者的行为,既有对那位普通司机爱心的回报,又有超出回报的自觉奉献。我国新闻媒体关于奉献与回报、回报与奉献的众多报道,曾引发了广大受众震撼心扉的情感波澜与无法数计的动人行为。可见,新闻情感信息着重于打动受众的内心,作用于人们的态度层面并进而深入到他们的行为层面。
我国新闻媒体的传播效果不能局限于告诉受众什么,而是能让受众从中懂得什么,有时还提供应做什么与怎样去做的范式。这里所说的让受众“懂得”与给受众“提供”,指的是在动之以情基础上的晓之以理。但坦诚地说,有些新闻仅仅是干巴巴的新闻事实而摒弃了新闻事实原本承载的新闻情感信息,内容枯燥,形式雷同,激起的是受众逆反心理与丢弃一旁、不屑一顾的行为。对此,一些新闻媒体从强化新闻情感信息传播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情感与意志也是互相作用的。当态度的转变困难时,意志又展现出如下力量:其一,要使个体保持高涨情绪状态,就需意志的支撑,因为意志可以调节情感,控制情感。其二,化释情感上的疙瘩,消除较深的积怨,也需意志的支撑。当有内心隔阂的二人中的一人处于困境时,另一人由原先对其不愿接触到主动援助,显然就有意志的参与。在认知、意志等因素的作用下,出现情感层面向态度层面的逐渐转移。其三,影响态度转变的方向与强度。态度转变的方向有积极方向与消极方向,如对于受困者就会产生热情援助与漠然置之两种转变方向。
态度转变的强度指转变的程度,如很积极、很消极与一般性的积极、一般性的消极。态度的转变强度与情感的激活水平密切相关。那么,情感性反应达到什么程度才算被激活?被激活的情感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引发态度的转变?
与原始情绪有关、直接关系到生存等重大新闻,如汶川地震造成的严重灾难以及抗震救灾的动人事迹,对于有过类似经历的受众来说,其情感的被激活是毋庸置疑的。即使对于一般受众,也会基于他们的原始情绪而出现大的情感触动:或为之叹息,或为之落泪,或为之动心。可以看出,当强烈刺激与受众类似经历相吻合,或者他们的原始情绪受到触动,其情感已被激活,从而可引发其已有态度的转变。
已有态度的转变与新态度的形成,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已有态度的转变中包括新态度的形成,新态度的形成中包括已有态度的转变,二者均属于态度转变概念的基本构成。
三、新闻情感信息的传播,可引发受众相关的行为
人的一切行为都不能不受态度的影响。态度就是动作在发生之前必有的精神定向,是行为的潜在准备阶段,一旦形成,就具有引发行为的“势”了。
态度转变的方向与强度,直接决定着产生什么样的行为、行为的力度以及行为的后继。而与态度转变的方向与强度关系密切的,是动机。研究认为,动机本身就是推动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有的学者将其动力作用归纳如下:动机是引起行为的原动力,对行为起着始动作用,能激起行为的产生;动机是引导行为的指示器,对行为起着导向作用,使其指向某一目标;动机是保持行为的续动力,对行为起着续动作用,使其持续一定时间;动机是行为的调控器,对行为起着调控作用,即对行为的强度、时间、方向进行调节。②可以说,动机对行为有发动、加强、维持、终止的动力作用与朝着一定目的的指向作用,它贯穿于行为的始终。决定个体行为的,尤其是决定个体重大行为的,常常不是单一的动机,而是包括若干动机的动机体系。在动机体系里,各类动机以不同的强度相互结合成为有机体。其中,起支配作用的是主导性动机,起辅助作用的是辅助性动机。最终决定个体行为的,是动机系统所产生的合力。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曾播发的批评报道《豪华的乡政府》,片中有两个镜头反映了乡政府向记者送5万元“红包”而被严词拒绝的情景。记者这一行为,是以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为主导动机的多个动机组成的动机系统作用的结果。
动机的产生需要诱因,而作用于态度层面的新闻情感信息,正是动机产生并导致行为发生的诱因。动机与行为并不是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同一动机可以产生不同的行为,同一行为也可能由不同的动机引起。同样,同一情感可以产生不同的行为,同一行为也可能由不同的情感引起。
包括动机在内的态度所引发的行为,相异于顺从式、屈从式的违背心愿的行为,带有一定的自觉性、持久性及张力。《华商报》2007年2月24日报道了《洗衣店除夕遭贼“洗” 赔多少全看顾客咋说》,内容是西安一洗衣店遭贼偷,损失超过10万元,店主处于无奈的忧愁之中。第三天,该报又发出《别难受 我的衣服不用赔》的消息,一些顾客怀着同情之心放弃了索赔。这一案例说的是在理解的基础上产生同情,并用放弃自身利益的方式表达同情。中央电视台2007年2月15日“新闻联播”节目播报的《拯救山村教师窦洪波行动:筹集40万元救治费》,报道了重庆市一山村小学教师带病上课,因劳累昏倒在讲台上,被诊断为双肾坏死。其事迹报道后,社会各界的资助达40万元。这一例则讲的是敬佩式的同情,并用现金资助以解除被救助者的方式表达同情。两例均由态度层面转入行为层面,这样的传播效果,不仅促进了参与者自身素养的提高,也有益于社会风尚的刷新。
新闻情感信息促成的态度转变从而引发的行为,以受众个体对新闻人物的模仿为常见现象,这是由于新闻媒体的特殊功能,导致新闻人物所携带信息的覆盖面大大拓展并赋予新闻人物某种权威性的缘故。其中,典型人物有着社会示范作用,对他们的模范行为进行展示,则是新闻传播在行为效果层面的常见形式。当前一些大型新闻媒体设立的“时代先锋”、“劳动者之歌”栏目,对众多典型人物事迹及其健康丰富情感世界的展示,给广大受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了模仿的对象。2008年3月,由西安媒体引发,中央媒体与其他省市媒体对西安姑娘熊宁的报道,就起到了大的社会示范作用。她4次主动奔赴青海高原最艰苦的地方向藏区人民、当地小学献爱心的诸多善举曾感动着众多的人,她遇车祸不幸身亡的消息在媒体刚一出现,就令诸多人感到惊心、伤情与惋惜。2008年3月16日,包括许多素不相识的人在内的200多名西安市民不约而同地为她送葬,有个23岁的独臂青年早在凌晨3点就前来恭候,一位76岁的老人手捧29枝象征熊宁29年美丽人生的白玫瑰,从几十里以外赶来,哽咽着读起自写的悼文。在熊宁遗像面前,很多悼念者眼眶湿润、不停地擦拭眼泪,有的痛苦失声。不能前来的,在网上寄托哀思。通过媒体,熊宁的事迹,感动的是西安市民、青海人民与其他受众,而她的爱,打动的却是广袤的社会:诗人写诗,音乐家作曲,网上设“熊宁纪念馆”,清明节有人举办“网上祭熊宁,共铸中华魂”活动。人们纪念熊宁,看重的是她带给人们的那种感动。人们从熊宁身上感受到,“美,就是用行动带给别人快乐”.“美就是心里美、品质美、道德美”。群众纷纷捐款,继续帮助熊宁救助过的小学,让她的爱心不停地继续……3月27日,500名志愿者集体宣誓,走熊宁的路,做服务与奉献于社会的志愿者。熊宁的爱心,引来诸多受众的态度变化与相应行为。
在此,应提出的是:新闻人物消极功能情感所引发的行为的奇异性、刺激性,常常受到不谙世事而又好奇的未成年人的模仿。因而,对于消极功能情感信息的过滤与把关,则成为新闻媒体尤其网络媒体应该高度注意的问题。
注释
①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8-第189页
②卢家楣等:《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年版,第285页
(作者杨若文系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审读员,编审;朱希良系《武警后勤》杂志编辑;郑国琪系武警工程学院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