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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期借着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的机遇,设立了若干经济特区、开放沿海城市,对外资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这一举措让中国从1979年到2009年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达11416亿美元。引进的外资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时外资的流入与巨大的贸易顺差,也使得中国外汇储备大幅增加,到2006 年末,中国外汇储备超过日本,成为全球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
但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后中国大量吸引外资的同时,却有相当规模的资本逃过货币当局的监管流向国外,这从历年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净误差与遗漏项”可以看出。从1987至2001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净误差与遗漏金额从-14亿美元逐步扩大,最高为1997年的-223亿美元。其中,1995年的净误差与遗漏金额占当年货物贸易总金额的7.48%,远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定的5%警戒线。因此,对我国资本外逃的主要途径进行分析,并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中国资本外逃的主要途径
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资本外逃的问题,如东南亚国家、巴西等。这些国家的资本项目是开放的,资本可以随意流入流出。因此这些国家的资本外逃主要合法地通过资本市场进行。中国的资本项目到目前为止仍是严格管制的,企图外逃的资本只能通过一些非法渠道流到境外。这些外逃的途径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设置大致可划分为经常项目项下、资本项目项下,以及其他一些地下渠道。
(一)经常项下的资本外逃
经常项目项是国内外商品和服务进行流通的渠道,我国在1996年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从近十多年来我国外汇收支状况看,经常项下外汇收支占我国外汇收支总量超过80%,其中贸易项下外汇收支占比超过70%。因此,在资本项目受到严格管制的中国,通过经常项目进行资本外逃就成为了外逃者的首选途径。中国的资本外逃者往往利用经常项目的可兑换性,采取各种方式进行逃汇和骗汇。
1.进出口伪报
进出口伪报主要表现为通过系统地假报货值来转移资本。一种方式是高价报关进口:国内进口商伪造高价合同后向海关高价报关进口,再向银行购汇汇往国外,国外出口商将多收差额部分存入进口商指定的国外账户。另一种方式是低价报关出口,由国内出口商低价报关出口,通知国外进口商将应付差额存入指定的国外的账户,形成资本外逃。
2.出口少收汇甚至不收汇
资本外逃者出口货物后利用法规允许的每张核销单五千美元的差异进行少收汇核销,以实现“合法的”资本外逃。有的以购买出口核销单进行报关的手段实现出口不收汇的目的;或者采取真出口、不收汇的方式,抢在监管部门查处之前完成资本外逃后逃匿。
3.伪造进口单据骗购外汇
部分不法企业伪造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发票等单据,利用外汇管理部门与海关之间信息沟通上的不足,在银行骗购外汇汇往国外。特别是在1997-1998年的异地购付汇业务中,由于进口付汇核销的“二次核对”时间长、管理难度大,“假委托、真骗汇”的现象十分普遍。后来,随着国家信息系统建设的深入,海关、外汇局、外经、税务等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的完善,这一类手段已不多见。
4.通过非贸易渠道骗购外汇
非贸易是指劳务费、服务费等非实物贸易的经济行为,它涵盖的交易类型很多,包括:境外旅游;境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国际交通运输业;境外寄售和维修业务;海外无偿援助和捐赠;因公出国人员的外汇;侨汇、个人的外汇;外国驻华机构及其人员的外汇;外汇出入境;其他非贸易部门的外汇等十方面内容。
现在外汇监管部门对非贸易的收付汇管制较少,法规的不完善之处和管理空白点又较多,对许多商业单据的真实性也难以鉴别,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类似的非贸易交易就给资本外逃提供了大量的可乘之机。
5.通过直接携带的方式进行资本外逃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从2003年9月1日起调整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的法规,将可用于境外经常项目支付的上限从2000美元外币提高到了5000美元。在实施了“港澳自由行”之后,出境的手续更加简便。对于频繁出入境的人员来说,经多次合法携带的资金就可能是一个很大的数目。
(二)资本项下的资本外逃
国际收支中的资本与金融项目是一國对资本跨国流动的统计记录。由于这个项目对一国的国际收支、资本存量、资本市场和经济发展有直接和重大的影响,因而各国普遍对资本项目实行了不同程度的管制。虽然中国也对资本与金融项目进行了严格的管制,但是仍有一部分资金假借资本项目进行外逃。
1.在对外投资中大量转移资本
随着国内企业实力的增强,国内企业也开始进行对外投资。其中确实有些企业是为了开拓国际市场而进行的投资,但是仍有很多企业只不过假借投资之名进行资本外逃:对外投资时低估资产价值,使国有资产流失到国外;隐瞒、截留境外投资收益和溢价收入等。
2.借助融资或汇出红利实现资本外逃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款汇入境内完成验资以后,就以预付进口货款或者投资收益的名义分批汇出;外商以向大陆投资为由,实际资本不到位,而利润却按协议照常汇出;中、外方合谋,以高报外方实物投资价值或中方替外方垫付投资资金的方式,通过设立合资企业向境外转移境内资产或权益。
(三)借助其他地下渠道的资本外逃
这里所说的地下渠道主要是指地下钱庄。换汇人在境内将人民币汇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则指令境外的同伙将外汇打入换汇人所指定的境外账户。这种资本外逃并无跨境的资金流动,十分隐蔽,相关监管部门很难获得线索进行查处,危害很大。
二、防止我国资本外逃的政策建议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资本外逃对外逃国经济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我国当前一方面经济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又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只有不断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树立投资者对本国经济的信心才能从根本上抑制和防止资本外逃。具体地,本文提出以下治理我国资本外逃的对策:
(一)保持国内经济稳定增长
从根本上来说,资本所有者对所在国的未来宏观经济的信心是决定资本流向的决定性因素。因此,要防范资本外逃,最重要的就是应当保持宏观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将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二)推进国内的金融深化
国内外实际利率的差异是导致资本外逃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外利率高企,必然会吸引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种手段将资本转移至国外进行牟利。这就要求政府以后应规范金融市场和民间借贷,推进利率市场化,推进金融深化,减少金融抑制。
(三)深化外汇体制改革
政府应当继续深化外汇体制改革,保持汇率的合理、逐步扩大弹性区间,稳步放松对资本项目的管制,对合理的资本外流也应给予以鼓励。其次,应当确定合理的外汇储备规模和外汇储备结构。
(四)严厉打击非法外汇交易行为
继续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交易;完善反洗钱部门与外汇管理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对从事非法违规交易的机构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
总之,对于资本外逃的治理,必须坚持“疏堵并举”的原则,在体制上、机制上要从严从高抓起。短期内,应从引起资本外逃的原因和动机入手,严堵资本外逃的各种方式和渠道,以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措施来抑制资本外流;长期内,应完善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利率市场化,改革外汇管理体制,从根本上上削弱资本外逃的动机和可能性。
参考文献
[1]Kindleberger, C., International Short-term Capital Movement,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37.
[2]中国统计年鉴(2010).
[3]李扬.中国经济对外开放过程中的资金流动[J].经济研究,1998(02).
[4]宋文兵.中国的资本外逃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1999(05).
[5]王军.中国资本流出的总量和结构分析[J].改革,1996(05).
[6]牛晓健.中国转型时期资本外逃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王东纬(1984-),汉族,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学。
(责任编辑:唐荣波)
但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后中国大量吸引外资的同时,却有相当规模的资本逃过货币当局的监管流向国外,这从历年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净误差与遗漏项”可以看出。从1987至2001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净误差与遗漏金额从-14亿美元逐步扩大,最高为1997年的-223亿美元。其中,1995年的净误差与遗漏金额占当年货物贸易总金额的7.48%,远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定的5%警戒线。因此,对我国资本外逃的主要途径进行分析,并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一、中国资本外逃的主要途径
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资本外逃的问题,如东南亚国家、巴西等。这些国家的资本项目是开放的,资本可以随意流入流出。因此这些国家的资本外逃主要合法地通过资本市场进行。中国的资本项目到目前为止仍是严格管制的,企图外逃的资本只能通过一些非法渠道流到境外。这些外逃的途径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设置大致可划分为经常项目项下、资本项目项下,以及其他一些地下渠道。
(一)经常项下的资本外逃
经常项目项是国内外商品和服务进行流通的渠道,我国在1996年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从近十多年来我国外汇收支状况看,经常项下外汇收支占我国外汇收支总量超过80%,其中贸易项下外汇收支占比超过70%。因此,在资本项目受到严格管制的中国,通过经常项目进行资本外逃就成为了外逃者的首选途径。中国的资本外逃者往往利用经常项目的可兑换性,采取各种方式进行逃汇和骗汇。
1.进出口伪报
进出口伪报主要表现为通过系统地假报货值来转移资本。一种方式是高价报关进口:国内进口商伪造高价合同后向海关高价报关进口,再向银行购汇汇往国外,国外出口商将多收差额部分存入进口商指定的国外账户。另一种方式是低价报关出口,由国内出口商低价报关出口,通知国外进口商将应付差额存入指定的国外的账户,形成资本外逃。
2.出口少收汇甚至不收汇
资本外逃者出口货物后利用法规允许的每张核销单五千美元的差异进行少收汇核销,以实现“合法的”资本外逃。有的以购买出口核销单进行报关的手段实现出口不收汇的目的;或者采取真出口、不收汇的方式,抢在监管部门查处之前完成资本外逃后逃匿。
3.伪造进口单据骗购外汇
部分不法企业伪造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发票等单据,利用外汇管理部门与海关之间信息沟通上的不足,在银行骗购外汇汇往国外。特别是在1997-1998年的异地购付汇业务中,由于进口付汇核销的“二次核对”时间长、管理难度大,“假委托、真骗汇”的现象十分普遍。后来,随着国家信息系统建设的深入,海关、外汇局、外经、税务等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的完善,这一类手段已不多见。
4.通过非贸易渠道骗购外汇
非贸易是指劳务费、服务费等非实物贸易的经济行为,它涵盖的交易类型很多,包括:境外旅游;境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国际交通运输业;境外寄售和维修业务;海外无偿援助和捐赠;因公出国人员的外汇;侨汇、个人的外汇;外国驻华机构及其人员的外汇;外汇出入境;其他非贸易部门的外汇等十方面内容。
现在外汇监管部门对非贸易的收付汇管制较少,法规的不完善之处和管理空白点又较多,对许多商业单据的真实性也难以鉴别,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类似的非贸易交易就给资本外逃提供了大量的可乘之机。
5.通过直接携带的方式进行资本外逃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从2003年9月1日起调整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的法规,将可用于境外经常项目支付的上限从2000美元外币提高到了5000美元。在实施了“港澳自由行”之后,出境的手续更加简便。对于频繁出入境的人员来说,经多次合法携带的资金就可能是一个很大的数目。
(二)资本项下的资本外逃
国际收支中的资本与金融项目是一國对资本跨国流动的统计记录。由于这个项目对一国的国际收支、资本存量、资本市场和经济发展有直接和重大的影响,因而各国普遍对资本项目实行了不同程度的管制。虽然中国也对资本与金融项目进行了严格的管制,但是仍有一部分资金假借资本项目进行外逃。
1.在对外投资中大量转移资本
随着国内企业实力的增强,国内企业也开始进行对外投资。其中确实有些企业是为了开拓国际市场而进行的投资,但是仍有很多企业只不过假借投资之名进行资本外逃:对外投资时低估资产价值,使国有资产流失到国外;隐瞒、截留境外投资收益和溢价收入等。
2.借助融资或汇出红利实现资本外逃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款汇入境内完成验资以后,就以预付进口货款或者投资收益的名义分批汇出;外商以向大陆投资为由,实际资本不到位,而利润却按协议照常汇出;中、外方合谋,以高报外方实物投资价值或中方替外方垫付投资资金的方式,通过设立合资企业向境外转移境内资产或权益。
(三)借助其他地下渠道的资本外逃
这里所说的地下渠道主要是指地下钱庄。换汇人在境内将人民币汇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则指令境外的同伙将外汇打入换汇人所指定的境外账户。这种资本外逃并无跨境的资金流动,十分隐蔽,相关监管部门很难获得线索进行查处,危害很大。
二、防止我国资本外逃的政策建议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资本外逃对外逃国经济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我国当前一方面经济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又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只有不断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树立投资者对本国经济的信心才能从根本上抑制和防止资本外逃。具体地,本文提出以下治理我国资本外逃的对策:
(一)保持国内经济稳定增长
从根本上来说,资本所有者对所在国的未来宏观经济的信心是决定资本流向的决定性因素。因此,要防范资本外逃,最重要的就是应当保持宏观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将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二)推进国内的金融深化
国内外实际利率的差异是导致资本外逃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外利率高企,必然会吸引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种手段将资本转移至国外进行牟利。这就要求政府以后应规范金融市场和民间借贷,推进利率市场化,推进金融深化,减少金融抑制。
(三)深化外汇体制改革
政府应当继续深化外汇体制改革,保持汇率的合理、逐步扩大弹性区间,稳步放松对资本项目的管制,对合理的资本外流也应给予以鼓励。其次,应当确定合理的外汇储备规模和外汇储备结构。
(四)严厉打击非法外汇交易行为
继续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交易;完善反洗钱部门与外汇管理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对从事非法违规交易的机构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
总之,对于资本外逃的治理,必须坚持“疏堵并举”的原则,在体制上、机制上要从严从高抓起。短期内,应从引起资本外逃的原因和动机入手,严堵资本外逃的各种方式和渠道,以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措施来抑制资本外流;长期内,应完善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利率市场化,改革外汇管理体制,从根本上上削弱资本外逃的动机和可能性。
参考文献
[1]Kindleberger, C., International Short-term Capital Movement,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37.
[2]中国统计年鉴(2010).
[3]李扬.中国经济对外开放过程中的资金流动[J].经济研究,1998(02).
[4]宋文兵.中国的资本外逃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1999(05).
[5]王军.中国资本流出的总量和结构分析[J].改革,1996(05).
[6]牛晓健.中国转型时期资本外逃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王东纬(1984-),汉族,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学。
(责任编辑:唐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