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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时先生为《顾颉刚日记》作序,结果言发而不可遏,由序而成书——《未尽的才情》。书名并不新特,都是寻常的词。“才情”,他们那一代人是知道这个词的所指的,而且也是见识过才情的,接遇过富才情之士的。初见书名而未详其实的人,或许很容易把“才情”这个词在一个泛指的意义上来理解,但实际情形是,“才情”在这里是两种内容:才与情。作者彰顾颉刚之才,力述其与胡适、傅斯年等师友的交游;表顾颉刚之情,则独述其与谭慕愚的传奇之遇。
在我看来,余英时对于顾颉刚的“才”的世界的彰告之功,似不若他对于顾氏的“情”的世界的掘发之功来得大。首先,他本人就被顾氏的“爱谭”传奇所震慑,他说他读顾氏日记,从一九二四年的内容开始,“便为这个伟大的故事所吸引”,最终,他竟不意发现“终日在故纸堆中出入又复谨言慎行的顾颉刚竟是一位浪漫的情种”,说他“为之挢舌不下”,“如果不将这一段情缘揭示出来,我们便不可能看清他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的本来面目了”。在此,余英时先生显然是怀着一种历史责任感,要还原一段独特的情感历程,还原一个可感喟的情感心灵,把一个历史学家还原为一个情感主体。靠着钻研史料的毅力和触摸心灵的同情,余英时先生确实已经再血顾氏之躯、又肉顾氏之骨了,我们对于呈现在眼前的这个充满“才情”的顾颉刚不禁熟悉而又陌生了。
要还原一个有血有肉的顾颉刚,就要“解蔽”,要把他作为一个情感的主体来打量,余英时在做这部分的工作时,是去除了顾氏作为历史学家的这一叙事维度的,也即去除了某种学术的、历史的意味的。然而,要想理解顾氏的这一场可谓旷世的爱,却又不得不要加上一层文化的眼光。在这场持久的恋情中,余英时先生所发现的是顾氏的“浪漫的情种”气质。但是更使人感触深刻的却是顾颉刚这种情种气质之外的文化气质,顾颉刚的情感主体只是一个基建,最后通过各种交往的经历,它必然呈现出顾氏所属的那个文化主体之形态。
本书涉及的这场情事,无论从古还是就今来看都是很老套的。“恨不相逢未嫁时”之感叹,即便在今天也还是不绝如缕。顾颉刚对谭慕愚的情恋一开始就是精神的,重其“矫矫不群”与“勇猛精进”的气质,把谭慕愚作为可以建设自己、完全自己的另一个“期求中的自我”——尽管他未必有要把这恋情变成“柏拉图式的”的克制。但是由于有妻室在,顾氏的这种情感一开始也是自警的,“吾真不能交女友矣”、“无资格入情场”。这种自警使他其后二十载怀深情而守大义,即便“梦中定情”,梦中语仍有“我一向以理智压抑情感”之句。如此情形,顾颉刚自作总结曰“行乎情之所不得不行,止乎义之所不得不止”,这情与义的纠缠,余英时先生谓之的“天人之战”,自一九二四年顾氏初逢谭慕愚到一九四三年他的妻子殷履安逝世,持续了近二十年。
顾颉刚的这场天人之战中的天理乃是“外在的自然”,是一种伦常秩序,高悬于社会之上;这里的人欲正是“内在的自然”,是一种情感机趣,深藏于人心之内。这场天人之战之所以得以形成和展开,是因为一方面顾氏没有完全被作为伦常秩序的天理所俘虏,另一方面也没有完全被作为情感机趣的人欲所俘虏,两种力量在分裂着顾颉刚,形成了这种心灵的战争。而作为“外在自然”的伦常秩序之所以能发挥作用,是因为顾颉刚对于它是不得不承认的;作为“内在自然”的情感机趣之所以能发挥作用,是因为顾颉刚对于它是不能不正视的。
由此看来这天人之战的目的固然在于天人合一,而其原因恰恰在于天人不合。天人不合,具体来说是社会秩序与情感主体的错位,前者自外向他压过来一种特殊的伦理力量,顾氏对这力量不得不给予承认和接受,后者自内从他溢出去一种特殊的情感需求,顾氏也不得不给予怜爱和惜护。但是在这两种秩序中他又只能选择一种立场,他选择了前者,选择了伦常秩序,选择了“天”,而背弃了其对立面。于是,我们看到顾颉刚解决上述的那种错位的办法,是做了一个“以理智压抑情感”的取舍——在取舍必须要做出的情况下。如此,社会秩序与情感主体的错位,经过校正后呈现为一种不得已而采取的社会秩序与文化主体的对位。也即是说,社会秩序是作为“外在自然”、作为理性而存在的,顾颉刚也只有放弃自己的情感主体的身份,反以文化主体的身份拿出理智去与那外在的理性相对位,以便保持自己在这个当世中的正常生活。
然而顾颉刚何以不采取一个孤绝独毅的态度,偏偏去维持那种社会秩序与情感主体的错位,反而是将之校正为社会秩序与文化主体的对位?其中秘密就在于顾氏正是这样的一个文化主体之存在,其对于情感的选择和维持亦为其所属的文化所渗透,这恰恰印证了陈寅恪先生在阐释王国维之死时提到的所谓“为其文化所化之人”的状况。顾颉刚先生深谙国史,幽明理义,为其文化所化之程度可谓极深,采取文化主体的姿态去校正那个情感主体便是自然了。但是,我们还看到,在达到了一种合乎理性的对位之后,顾颉刚先生仍然没有放弃内心对于谭慕愚的爱恋。出于达到一个对位的要求,顾氏不能使那爱付诸现实,他只能去爱他的妻子殷履安,像康德所要求的那样:我爱我妻子,因为她是我妻子;但是在那爱的火焰还没有完全为时间和人事销蚀一尽的时候,他还是默默地沉沦于那“不能之爱”中,哪怕最后只得到憔悴与唏嘘。
余英时先生掀开顾颉刚历史学家的盖头,揭示了他浪漫情种的一面,用心可感。但是,顾氏在“这一场风花雪月的事”里的表现却似乎在昭告着更多的意味,使人不能止步于“浪漫”,从中人们更能看到的是“那一代人的怕与爱”,看到文化对于个体人生进行规范的力量。所以,我在借余英时先生的笔了解了顾颉刚“未尽的情”的时候,还是无法为一个浪漫情种的“大发现”而兴奋,兴许,到最后我们会发现,顾颉刚先生不仅是作为一个浪漫情种来到我们面前,更是作为一个文化上的深沉义子而涌上我们的心头。
(《未尽的才情》,余英时著,台北联经出版社二○○七年版)
在我看来,余英时对于顾颉刚的“才”的世界的彰告之功,似不若他对于顾氏的“情”的世界的掘发之功来得大。首先,他本人就被顾氏的“爱谭”传奇所震慑,他说他读顾氏日记,从一九二四年的内容开始,“便为这个伟大的故事所吸引”,最终,他竟不意发现“终日在故纸堆中出入又复谨言慎行的顾颉刚竟是一位浪漫的情种”,说他“为之挢舌不下”,“如果不将这一段情缘揭示出来,我们便不可能看清他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的本来面目了”。在此,余英时先生显然是怀着一种历史责任感,要还原一段独特的情感历程,还原一个可感喟的情感心灵,把一个历史学家还原为一个情感主体。靠着钻研史料的毅力和触摸心灵的同情,余英时先生确实已经再血顾氏之躯、又肉顾氏之骨了,我们对于呈现在眼前的这个充满“才情”的顾颉刚不禁熟悉而又陌生了。
要还原一个有血有肉的顾颉刚,就要“解蔽”,要把他作为一个情感的主体来打量,余英时在做这部分的工作时,是去除了顾氏作为历史学家的这一叙事维度的,也即去除了某种学术的、历史的意味的。然而,要想理解顾氏的这一场可谓旷世的爱,却又不得不要加上一层文化的眼光。在这场持久的恋情中,余英时先生所发现的是顾氏的“浪漫的情种”气质。但是更使人感触深刻的却是顾颉刚这种情种气质之外的文化气质,顾颉刚的情感主体只是一个基建,最后通过各种交往的经历,它必然呈现出顾氏所属的那个文化主体之形态。
本书涉及的这场情事,无论从古还是就今来看都是很老套的。“恨不相逢未嫁时”之感叹,即便在今天也还是不绝如缕。顾颉刚对谭慕愚的情恋一开始就是精神的,重其“矫矫不群”与“勇猛精进”的气质,把谭慕愚作为可以建设自己、完全自己的另一个“期求中的自我”——尽管他未必有要把这恋情变成“柏拉图式的”的克制。但是由于有妻室在,顾氏的这种情感一开始也是自警的,“吾真不能交女友矣”、“无资格入情场”。这种自警使他其后二十载怀深情而守大义,即便“梦中定情”,梦中语仍有“我一向以理智压抑情感”之句。如此情形,顾颉刚自作总结曰“行乎情之所不得不行,止乎义之所不得不止”,这情与义的纠缠,余英时先生谓之的“天人之战”,自一九二四年顾氏初逢谭慕愚到一九四三年他的妻子殷履安逝世,持续了近二十年。
顾颉刚的这场天人之战中的天理乃是“外在的自然”,是一种伦常秩序,高悬于社会之上;这里的人欲正是“内在的自然”,是一种情感机趣,深藏于人心之内。这场天人之战之所以得以形成和展开,是因为一方面顾氏没有完全被作为伦常秩序的天理所俘虏,另一方面也没有完全被作为情感机趣的人欲所俘虏,两种力量在分裂着顾颉刚,形成了这种心灵的战争。而作为“外在自然”的伦常秩序之所以能发挥作用,是因为顾颉刚对于它是不得不承认的;作为“内在自然”的情感机趣之所以能发挥作用,是因为顾颉刚对于它是不能不正视的。
由此看来这天人之战的目的固然在于天人合一,而其原因恰恰在于天人不合。天人不合,具体来说是社会秩序与情感主体的错位,前者自外向他压过来一种特殊的伦理力量,顾氏对这力量不得不给予承认和接受,后者自内从他溢出去一种特殊的情感需求,顾氏也不得不给予怜爱和惜护。但是在这两种秩序中他又只能选择一种立场,他选择了前者,选择了伦常秩序,选择了“天”,而背弃了其对立面。于是,我们看到顾颉刚解决上述的那种错位的办法,是做了一个“以理智压抑情感”的取舍——在取舍必须要做出的情况下。如此,社会秩序与情感主体的错位,经过校正后呈现为一种不得已而采取的社会秩序与文化主体的对位。也即是说,社会秩序是作为“外在自然”、作为理性而存在的,顾颉刚也只有放弃自己的情感主体的身份,反以文化主体的身份拿出理智去与那外在的理性相对位,以便保持自己在这个当世中的正常生活。
然而顾颉刚何以不采取一个孤绝独毅的态度,偏偏去维持那种社会秩序与情感主体的错位,反而是将之校正为社会秩序与文化主体的对位?其中秘密就在于顾氏正是这样的一个文化主体之存在,其对于情感的选择和维持亦为其所属的文化所渗透,这恰恰印证了陈寅恪先生在阐释王国维之死时提到的所谓“为其文化所化之人”的状况。顾颉刚先生深谙国史,幽明理义,为其文化所化之程度可谓极深,采取文化主体的姿态去校正那个情感主体便是自然了。但是,我们还看到,在达到了一种合乎理性的对位之后,顾颉刚先生仍然没有放弃内心对于谭慕愚的爱恋。出于达到一个对位的要求,顾氏不能使那爱付诸现实,他只能去爱他的妻子殷履安,像康德所要求的那样:我爱我妻子,因为她是我妻子;但是在那爱的火焰还没有完全为时间和人事销蚀一尽的时候,他还是默默地沉沦于那“不能之爱”中,哪怕最后只得到憔悴与唏嘘。
余英时先生掀开顾颉刚历史学家的盖头,揭示了他浪漫情种的一面,用心可感。但是,顾氏在“这一场风花雪月的事”里的表现却似乎在昭告着更多的意味,使人不能止步于“浪漫”,从中人们更能看到的是“那一代人的怕与爱”,看到文化对于个体人生进行规范的力量。所以,我在借余英时先生的笔了解了顾颉刚“未尽的情”的时候,还是无法为一个浪漫情种的“大发现”而兴奋,兴许,到最后我们会发现,顾颉刚先生不仅是作为一个浪漫情种来到我们面前,更是作为一个文化上的深沉义子而涌上我们的心头。
(《未尽的才情》,余英时著,台北联经出版社二○○七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