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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意义上提到“国家主席”这个词时,并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一个国家机关。它包括主席和副主席。
在1949年9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并没有设置国家主席一职。后来数十年中,从无到有,从取消到复立,从荣誉性工作到“三位一体”,国家主席制度随着中国的政治实践和社会发展而演进。
新中国成立的头几年,设立的不是国家主席,而是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负责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该委员会是行使国家主席职权的国家机关。当时,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为毛泽东,副主席为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
1954年3月,宪法起草委员会的30多位委员齐聚中南海勤政殿,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受毛泽东之托,陈伯达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的说明。毛泽东不时插上几句,谈谈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其中关于国家主席制度的内容,他插话最多。正是这些谈话,体现了当年设立国家主席的初衷——“为保证国家安全起见,设了个主席。我们中国是一个大国,叠床架屋地设个主席,目的是为着使国家更加安全。有议长,有总理,又有个主席,就更安全些,不至于三个地方同时都出毛病……设国家主席,在国务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之间有个缓冲作用。”
在当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国家主席作为中国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被设立,毛泽东被选举为第一任国家主席,朱德为国家副主席。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来担任国家主席,是众望所归的事。而朱德之所以能成为原来6位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唯一的国家副主席,很大程度是因为其党内资历深,且功勋卓著。后来,党内深孚众望的元勋出任国家副主席,是该职位人选的一大类,如董必武、乌兰夫、王震等。
朱德当选国家副主席时,将满68岁,比毛泽东还大7岁。但他不辭辛劳,每年都用几个月时间到全国各地视察。朱德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位前往海南岛视察的中央领导人。经过调查,朱德认为海南岛是个“宝岛”,立刻致电中央,“这样好的地方,我以为只要财力所及,即应积极组织力量从速进行开发工作”“岛上的许多港口既可以成为军港,又可以成为商港”“正可以成为出口的基地”。除了对各地发展、经济建设提出许多重要意见外,朱德还担负了大量的国务活动,包括1955年率团前往朝鲜,同年底至次年初率团访问苏联、东欧五国和蒙古,1957年接待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伏罗希洛夫。
1954年宪法对国家副主席的定位是“协助主席工作”“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那国家主席的职权又有哪些呢?中国宪法学泰斗许崇德参加了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工作。他把“五四宪法”中国家主席的职权特点概括为“虚中有实”“形虚实实”——既享有公布法律法令权、人事任免权、荣典权、外交权等形式上的权力,又被赋予了召集最高国务会议的权力和武装力量统率权。结合毛泽东本人的权威,此时国家主席的职权较为丰富。比如由国家主席主持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在毛泽东任内有16次之多——频率与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会议相当,所涉议题多关乎国家政治、经济、外交乃至思想、学术领域的大政方针,影响巨大。
出人意料的是,毛泽东在1956年公开提出要在下届人大时辞去国家主席一职。在这年的中共七届七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他颇为感慨地说:“你们不要以为我现在在打退堂鼓,想不干事了,的确是身体、年龄、精力各方面都不如别人了。”作为国家主席需要参加繁琐的国事活动,毛泽东希望能摆脱这些杂事的干扰,有时间多读书、多思考。
1957年春天,毛泽东逐渐在更大范围透露自己不准备再当国家主席的设想。他在同新闻出版界代表谈话时恳切地说:“我也想替报纸写些文章,但是要把主席这个职务辞了才成。我可以在报纸上辟一个专栏,当专栏作家。”不久,他在第十二次最高国务会议上又提出“明年二届人大,一定要辞去国家主席,减少一部分工作,以便集中精力研究一些问题”。这是毛泽东第一次向党外人士透露自己不再当国家主席的想法。
反对的意见马上就来了。在第十二次最高国务会议结束的次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叔通、全国政协副主席黄炎培就联名写信给刘少奇和周恩来,认为此议不可,“台湾尚未解放,国际两大阵营尚在剧烈斗争的时候。在此期间,最高领导人还是不更动为好”“集体领导中突出个人威信,仍是维系全国人民的重要一环”。毛泽东仔细看了陈、黄的来信,提笔在信中作了多处批注:“国家的根本巩固,现在已经有了,这个国家已经推不动了。”“我仍存在,维系人心的个人威信不会因为不连任而有所减损。”他并未按照惯例将信直接交给陈叔通和黄炎培,反而转给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等人传阅,要求“此件需经政治局同意,然后发出”,并“请小平同志印发全体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党的全体八届全国代表,各省市区党委及全国人大所有代表及政协委员”。 一些西方通讯社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消息,很快将其披露出来。中国驻英国代办处常任代办宦乡尚未听到国内的正式传达,就从不同渠道听到了消息,连忙向外交部作了报告。毛泽东看到宦乡的电报后,给他回了一封电报,不仅证实了此事,还嘱托他“相机陆续放出一点空气”。
最终,毛泽东的想法获得了党内外的理解和支持,也在国际舆论中作了适当铺垫。1958年12月10日,在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正式作出了《同意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关于他不作下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候选人的建议的决定》。
谁来出任下届国家主席?毛泽东没有提出具体人选。经过中央书记处的初步酝酿,意向集中到了朱德和刘少奇,起初更倾向朱德。在第二届全国人大召开前夕,刘少奇作为委员长人选列入了一份草拟的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候选人名单。这透露出了一个明显的信息:刘少奇留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家主席候选人是朱德。
由朱德担任新一届国家主席,本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他阅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候选人名单后,深思许久,于1958年12月29日提笔给中央书记处总书记邓小平写了一封信。在信中,朱德言辞恳切:“我提议以刘少奇同志作为国家主席候选人更为适当。他的威望、能力、忠诚于人民革命事业,为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革命人民所敬仰,是一致赞同的。”“至于我的工作,历来听党的安排,派什么做什么,祈无顾虑。”毛泽东得知后,感慨道:“我们的朱老总,肚量大如海。”
1959年4月,中共八届七中全会召开,一致同意刘少奇为中共中央向第二届全国人大提出的国家主席候选人。刘少奇在会议的发言中数次恳辞,但该方案还是获得通过。在紧接着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亲自向参加会议的党外民主人士解释了国家主席人选方案:“朱德同志是很有威望的,刘少奇同志也是很有威望的,为什么是这个,而不是那个?因为我们共产党内主持工作的,我算一个,但是我不管日常事务的,有时候管一点,有时候不管,经常管的是谁呢?是少奇同志……同时朱德同志极力推荐少奇同志。”
在第二届全国人大上,刘少奇正式当选国家主席,宋庆龄、董必武当选国家副主席。董必武是党内元勋,而宋庆龄是孙中山遗孀,具有无可替代的祖国统一、党派联合的凝聚意义。这种基于統战意义的国家副主席人选,是又一大类,此后还有全国工商联主席荣毅仁担任过国家副主席。
但国家副主席同时由两人担任,仅此一例。1954年宪法草案的制定者之一田家英曾说:“副主席几人为什么没有规定?按宪(法)草(案)规定副主席是一人,不写几人,是行文的关系,如要写清楚,则主席也要写明是一人,不写明多少人,就是说一人。”由此可见,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制度此时已经出现松动。
早在八届七中全会上,邓小平就指出“尤其重要的是毛主席的核心领导作用,不管形式上如何改变,都不会有实质上的变动”。因此,当刘少奇担任国家主席时,宪法上关于国家主席的一些规定就难以与实际相吻合。同样是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刘少奇在其两任任期内,仅召开了4次,讨论的议题内容也远不及毛泽东时期重要。此外,作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并没有领导武装力量,甚至连军事工作都很少触及。
1969年,刘少奇含冤去世,国家主席的职位出现空缺。这一缺就是13年。
进入无国家主席时期源于毛泽东的力主——1970年3月7日,毛泽东第一次提出不设国家主席,并说明自己不当国家主席。林彪很快在各种场合数次提出赞成设国家主席的想法,并且高调表示“仍然建议由毛主席兼任”。毛泽东听闻后并未让步,态度坚决地表示,“我不能再作此事,此议不妥”,还说不要把他“放在炉火上烤”。
当年的九届二中全会选在庐山召开。开会前夕,毛泽东强调:要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团结的、胜利的会,不要开分裂的、失败的会。但林彪再次提出了要设国家主席和请毛泽东担任国家主席的问题。毛泽东生气地说:“设国家主席那是个形式。我提议修改宪法就是考虑到要不设国家主席。如果你们愿意要国家主席,你们要好了,反正我不做这个主席。”
全会召开后,陈伯达、吴法宪、叶群等人四处串联,并在各组发言时拥护林彪讲话,坚持设国家主席的观点。许多不明真相的与会者被迷惑。8月25日,载有陈伯达等人发言的全会第六号简报刊发后,引起强烈反响。与会者纷纷要求把“不赞成毛主席当国家主席”的人“揪出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气愤地说:“国家主席问题不要提了,要我当国家主席就是要我早点死;你们再继续这样,我就下山,让你们闹。”会议决定立即停止讨论林彪讲话,并收回华北六号简报。“设国家主席”之争以这种方式结束。
林彪坚持设国家主席的原因,从叶群私下所说的“如果不设国家主席,林彪怎么办”可窥见一二。而毛泽东自始至终对不设国家主席的原因只字未提。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国家主席制度后,对原国家主席的职权做了重新分配——“提议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的组成人员”“统率全国武装力量”等部分职权改为由中共中央主席行使。毛泽东作为党的领袖依然发挥着核心作用。 1978年,华国锋主持制订了新中国的第三部宪法,仍不设国家主席。但在1981年5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病重的宋庆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称号。5月29日,宋庆龄病逝。这14天,既是政治斗争激烈的“无国家主席时期”中柔软的一笔,也预示着国家主席的回归。
邓小平复出后,国家政治生活向正常方向迈进,国家主席制度恢复与否成了国家机构设计中的焦点问题。当时大致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见:一、设立国家主席;二、不设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或国务院总理改称主席,并行使元首职权;三、建议人大常委会改称为“常务主席团”,委员长即是该主席团主席,实行集体领导。
经过广泛的讨论与征询,第一种意见居于压倒性多数,并得到了邓小平的支持。邓小平虽然支持恢复国家主席制度,但多次表示自己不会担任国家主席。1981年,邓小平在北京会见香港《明报》创始人金庸时,颇为感慨:“你们《明报》要我当国家主席,資格嘛,不是没有,不过我还想多活几年,多为国家人民办点事……现在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有120多个,每年有许多国家的元首到中国访问,国家主席就要迎送、接待、设宴,这许多应酬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搞得多了就很累。”
于是又出现一种声音: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能由邓小平同志担任,但是小平同志又不愿意担任,所以只好不设国家主席。邓小平的回应清晰而果断。1982年2月20日,在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扩大会议上,他明确表示:“(国家主席)除了我,别人也可以当。”两天后,胡乔木给胡耀邦、万里、习仲勋、杨尚昆写信,并把信加送给彭真,请他们大力支持邓小平的意见,并说这是“关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正常化的久远的大事”。在邓小平的坚持下,恢复设立国家主席的决定没有再出现反复,并随着1982年宪法的通过而得到确认。
这一次国家主席的重新设置,既是“恢复”,更是“新创”。在邓小平的设计中,国家主席更多的是荣誉性工作,“不管具体事务,不作具体决定,不干涉政府的行政事务”,诸如“统率全国武装力量”等规定皆被删除。究其原因,与中央当时下决心清除“文革”以来形成的体制性弊端有关。
在这一时期,李先念、杨尚昆先后担任国家主席。李先念曾担任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他担任国家主席后,这一职务在外交领域的职能逐步显现,中国的外交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突破。1988年国家主席任期届满后,李先念并未连任,由杨尚昆接任国家主席。杨尚昆曾担任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熟悉党、政、军领域的机构运作,尤其是在机要情报、国家安全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亦是党和国家资深的领导人。
与李先念、杨尚昆搭班的国家副主席,分别是乌兰夫和王震。两人都有较丰富的处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经验,增强了少数民族地区在国家政治中的影响力。在担任国家副主席前,王震已经主动请求从党的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但他常说“活一天,就要为党和人民做一天事”。1988年,他以80岁高龄当选国家副主席。当时,极少数人鼓吹“全盘西化”,肆意诋毁毛泽东思想。王震在各种会议上强调要按照《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正确评价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他对宣传也很重视,曾力邀胡乔木等党内理论权威及党史专家,对纪录片《世纪行——四项基本原则纵横谈》的剧本进行讨论和修改,还建议把该片翻译成英语、俄语拿到国外播放,把《世纪行》打造成了一部政治性、艺术性较高的优质纪录片。此外,他积极参与党史、国史教育,领导军史和战史的编纂与研究工作。
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家主席的人选有了新的规律。1993年,江泽民当选国家主席,其任内的国家副主席先后为荣毅仁、胡锦涛。2003年,胡锦涛当选国家主席,其任内的国家副主席先后为曾庆红、习近平。2013年,习近平当选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为李源潮。实践证明,由党的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出任国家主席,“三位一体”,适应了中国的发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迎来更重大的发展时期。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快速推进的重大举措。
在1949年9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并没有设置国家主席一职。后来数十年中,从无到有,从取消到复立,从荣誉性工作到“三位一体”,国家主席制度随着中国的政治实践和社会发展而演进。
毛泽东:“设个主席,目的是为着使国家更加安全”
新中国成立的头几年,设立的不是国家主席,而是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负责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工作,该委员会是行使国家主席职权的国家机关。当时,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为毛泽东,副主席为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
1954年3月,宪法起草委员会的30多位委员齐聚中南海勤政殿,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受毛泽东之托,陈伯达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的说明。毛泽东不时插上几句,谈谈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其中关于国家主席制度的内容,他插话最多。正是这些谈话,体现了当年设立国家主席的初衷——“为保证国家安全起见,设了个主席。我们中国是一个大国,叠床架屋地设个主席,目的是为着使国家更加安全。有议长,有总理,又有个主席,就更安全些,不至于三个地方同时都出毛病……设国家主席,在国务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之间有个缓冲作用。”
在当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国家主席作为中国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被设立,毛泽东被选举为第一任国家主席,朱德为国家副主席。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来担任国家主席,是众望所归的事。而朱德之所以能成为原来6位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唯一的国家副主席,很大程度是因为其党内资历深,且功勋卓著。后来,党内深孚众望的元勋出任国家副主席,是该职位人选的一大类,如董必武、乌兰夫、王震等。
朱德当选国家副主席时,将满68岁,比毛泽东还大7岁。但他不辭辛劳,每年都用几个月时间到全国各地视察。朱德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位前往海南岛视察的中央领导人。经过调查,朱德认为海南岛是个“宝岛”,立刻致电中央,“这样好的地方,我以为只要财力所及,即应积极组织力量从速进行开发工作”“岛上的许多港口既可以成为军港,又可以成为商港”“正可以成为出口的基地”。除了对各地发展、经济建设提出许多重要意见外,朱德还担负了大量的国务活动,包括1955年率团前往朝鲜,同年底至次年初率团访问苏联、东欧五国和蒙古,1957年接待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伏罗希洛夫。
1954年宪法对国家副主席的定位是“协助主席工作”“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那国家主席的职权又有哪些呢?中国宪法学泰斗许崇德参加了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工作。他把“五四宪法”中国家主席的职权特点概括为“虚中有实”“形虚实实”——既享有公布法律法令权、人事任免权、荣典权、外交权等形式上的权力,又被赋予了召集最高国务会议的权力和武装力量统率权。结合毛泽东本人的权威,此时国家主席的职权较为丰富。比如由国家主席主持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在毛泽东任内有16次之多——频率与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会议相当,所涉议题多关乎国家政治、经济、外交乃至思想、学术领域的大政方针,影响巨大。
出人意料的是,毛泽东在1956年公开提出要在下届人大时辞去国家主席一职。在这年的中共七届七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他颇为感慨地说:“你们不要以为我现在在打退堂鼓,想不干事了,的确是身体、年龄、精力各方面都不如别人了。”作为国家主席需要参加繁琐的国事活动,毛泽东希望能摆脱这些杂事的干扰,有时间多读书、多思考。
1957年春天,毛泽东逐渐在更大范围透露自己不准备再当国家主席的设想。他在同新闻出版界代表谈话时恳切地说:“我也想替报纸写些文章,但是要把主席这个职务辞了才成。我可以在报纸上辟一个专栏,当专栏作家。”不久,他在第十二次最高国务会议上又提出“明年二届人大,一定要辞去国家主席,减少一部分工作,以便集中精力研究一些问题”。这是毛泽东第一次向党外人士透露自己不再当国家主席的想法。
反对的意见马上就来了。在第十二次最高国务会议结束的次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叔通、全国政协副主席黄炎培就联名写信给刘少奇和周恩来,认为此议不可,“台湾尚未解放,国际两大阵营尚在剧烈斗争的时候。在此期间,最高领导人还是不更动为好”“集体领导中突出个人威信,仍是维系全国人民的重要一环”。毛泽东仔细看了陈、黄的来信,提笔在信中作了多处批注:“国家的根本巩固,现在已经有了,这个国家已经推不动了。”“我仍存在,维系人心的个人威信不会因为不连任而有所减损。”他并未按照惯例将信直接交给陈叔通和黄炎培,反而转给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等人传阅,要求“此件需经政治局同意,然后发出”,并“请小平同志印发全体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党的全体八届全国代表,各省市区党委及全国人大所有代表及政协委员”。 一些西方通讯社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消息,很快将其披露出来。中国驻英国代办处常任代办宦乡尚未听到国内的正式传达,就从不同渠道听到了消息,连忙向外交部作了报告。毛泽东看到宦乡的电报后,给他回了一封电报,不仅证实了此事,还嘱托他“相机陆续放出一点空气”。
最终,毛泽东的想法获得了党内外的理解和支持,也在国际舆论中作了适当铺垫。1958年12月10日,在中共八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正式作出了《同意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关于他不作下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候选人的建议的决定》。
朱德:“我提议以刘少奇同志作为国家主席候选人更为适当”
谁来出任下届国家主席?毛泽东没有提出具体人选。经过中央书记处的初步酝酿,意向集中到了朱德和刘少奇,起初更倾向朱德。在第二届全国人大召开前夕,刘少奇作为委员长人选列入了一份草拟的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候选人名单。这透露出了一个明显的信息:刘少奇留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家主席候选人是朱德。
由朱德担任新一届国家主席,本是顺理成章的事。但他阅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候选人名单后,深思许久,于1958年12月29日提笔给中央书记处总书记邓小平写了一封信。在信中,朱德言辞恳切:“我提议以刘少奇同志作为国家主席候选人更为适当。他的威望、能力、忠诚于人民革命事业,为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革命人民所敬仰,是一致赞同的。”“至于我的工作,历来听党的安排,派什么做什么,祈无顾虑。”毛泽东得知后,感慨道:“我们的朱老总,肚量大如海。”
1959年4月,中共八届七中全会召开,一致同意刘少奇为中共中央向第二届全国人大提出的国家主席候选人。刘少奇在会议的发言中数次恳辞,但该方案还是获得通过。在紧接着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亲自向参加会议的党外民主人士解释了国家主席人选方案:“朱德同志是很有威望的,刘少奇同志也是很有威望的,为什么是这个,而不是那个?因为我们共产党内主持工作的,我算一个,但是我不管日常事务的,有时候管一点,有时候不管,经常管的是谁呢?是少奇同志……同时朱德同志极力推荐少奇同志。”
在第二届全国人大上,刘少奇正式当选国家主席,宋庆龄、董必武当选国家副主席。董必武是党内元勋,而宋庆龄是孙中山遗孀,具有无可替代的祖国统一、党派联合的凝聚意义。这种基于統战意义的国家副主席人选,是又一大类,此后还有全国工商联主席荣毅仁担任过国家副主席。
但国家副主席同时由两人担任,仅此一例。1954年宪法草案的制定者之一田家英曾说:“副主席几人为什么没有规定?按宪(法)草(案)规定副主席是一人,不写几人,是行文的关系,如要写清楚,则主席也要写明是一人,不写明多少人,就是说一人。”由此可见,1954年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制度此时已经出现松动。
早在八届七中全会上,邓小平就指出“尤其重要的是毛主席的核心领导作用,不管形式上如何改变,都不会有实质上的变动”。因此,当刘少奇担任国家主席时,宪法上关于国家主席的一些规定就难以与实际相吻合。同样是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刘少奇在其两任任期内,仅召开了4次,讨论的议题内容也远不及毛泽东时期重要。此外,作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并没有领导武装力量,甚至连军事工作都很少触及。
1969年,刘少奇含冤去世,国家主席的职位出现空缺。这一缺就是13年。
毛泽东对于不设国家主席的原因只字未提
进入无国家主席时期源于毛泽东的力主——1970年3月7日,毛泽东第一次提出不设国家主席,并说明自己不当国家主席。林彪很快在各种场合数次提出赞成设国家主席的想法,并且高调表示“仍然建议由毛主席兼任”。毛泽东听闻后并未让步,态度坚决地表示,“我不能再作此事,此议不妥”,还说不要把他“放在炉火上烤”。
当年的九届二中全会选在庐山召开。开会前夕,毛泽东强调:要把这次会议开成一个团结的、胜利的会,不要开分裂的、失败的会。但林彪再次提出了要设国家主席和请毛泽东担任国家主席的问题。毛泽东生气地说:“设国家主席那是个形式。我提议修改宪法就是考虑到要不设国家主席。如果你们愿意要国家主席,你们要好了,反正我不做这个主席。”
全会召开后,陈伯达、吴法宪、叶群等人四处串联,并在各组发言时拥护林彪讲话,坚持设国家主席的观点。许多不明真相的与会者被迷惑。8月25日,载有陈伯达等人发言的全会第六号简报刊发后,引起强烈反响。与会者纷纷要求把“不赞成毛主席当国家主席”的人“揪出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毛泽东气愤地说:“国家主席问题不要提了,要我当国家主席就是要我早点死;你们再继续这样,我就下山,让你们闹。”会议决定立即停止讨论林彪讲话,并收回华北六号简报。“设国家主席”之争以这种方式结束。
林彪坚持设国家主席的原因,从叶群私下所说的“如果不设国家主席,林彪怎么办”可窥见一二。而毛泽东自始至终对不设国家主席的原因只字未提。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国家主席制度后,对原国家主席的职权做了重新分配——“提议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的组成人员”“统率全国武装力量”等部分职权改为由中共中央主席行使。毛泽东作为党的领袖依然发挥着核心作用。 1978年,华国锋主持制订了新中国的第三部宪法,仍不设国家主席。但在1981年5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病重的宋庆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称号。5月29日,宋庆龄病逝。这14天,既是政治斗争激烈的“无国家主席时期”中柔软的一笔,也预示着国家主席的回归。
邓小平:“(国家主席)除了我,别人也可以当”
邓小平复出后,国家政治生活向正常方向迈进,国家主席制度恢复与否成了国家机构设计中的焦点问题。当时大致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见:一、设立国家主席;二、不设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或国务院总理改称主席,并行使元首职权;三、建议人大常委会改称为“常务主席团”,委员长即是该主席团主席,实行集体领导。
经过广泛的讨论与征询,第一种意见居于压倒性多数,并得到了邓小平的支持。邓小平虽然支持恢复国家主席制度,但多次表示自己不会担任国家主席。1981年,邓小平在北京会见香港《明报》创始人金庸时,颇为感慨:“你们《明报》要我当国家主席,資格嘛,不是没有,不过我还想多活几年,多为国家人民办点事……现在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有120多个,每年有许多国家的元首到中国访问,国家主席就要迎送、接待、设宴,这许多应酬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搞得多了就很累。”
于是又出现一种声音: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能由邓小平同志担任,但是小平同志又不愿意担任,所以只好不设国家主席。邓小平的回应清晰而果断。1982年2月20日,在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扩大会议上,他明确表示:“(国家主席)除了我,别人也可以当。”两天后,胡乔木给胡耀邦、万里、习仲勋、杨尚昆写信,并把信加送给彭真,请他们大力支持邓小平的意见,并说这是“关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正常化的久远的大事”。在邓小平的坚持下,恢复设立国家主席的决定没有再出现反复,并随着1982年宪法的通过而得到确认。
这一次国家主席的重新设置,既是“恢复”,更是“新创”。在邓小平的设计中,国家主席更多的是荣誉性工作,“不管具体事务,不作具体决定,不干涉政府的行政事务”,诸如“统率全国武装力量”等规定皆被删除。究其原因,与中央当时下决心清除“文革”以来形成的体制性弊端有关。
在这一时期,李先念、杨尚昆先后担任国家主席。李先念曾担任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他担任国家主席后,这一职务在外交领域的职能逐步显现,中国的外交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突破。1988年国家主席任期届满后,李先念并未连任,由杨尚昆接任国家主席。杨尚昆曾担任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熟悉党、政、军领域的机构运作,尤其是在机要情报、国家安全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亦是党和国家资深的领导人。
与李先念、杨尚昆搭班的国家副主席,分别是乌兰夫和王震。两人都有较丰富的处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经验,增强了少数民族地区在国家政治中的影响力。在担任国家副主席前,王震已经主动请求从党的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但他常说“活一天,就要为党和人民做一天事”。1988年,他以80岁高龄当选国家副主席。当时,极少数人鼓吹“全盘西化”,肆意诋毁毛泽东思想。王震在各种会议上强调要按照《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正确评价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他对宣传也很重视,曾力邀胡乔木等党内理论权威及党史专家,对纪录片《世纪行——四项基本原则纵横谈》的剧本进行讨论和修改,还建议把该片翻译成英语、俄语拿到国外播放,把《世纪行》打造成了一部政治性、艺术性较高的优质纪录片。此外,他积极参与党史、国史教育,领导军史和战史的编纂与研究工作。
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家主席的人选有了新的规律。1993年,江泽民当选国家主席,其任内的国家副主席先后为荣毅仁、胡锦涛。2003年,胡锦涛当选国家主席,其任内的国家副主席先后为曾庆红、习近平。2013年,习近平当选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为李源潮。实践证明,由党的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出任国家主席,“三位一体”,适应了中国的发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迎来更重大的发展时期。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修改,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快速推进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