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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关于“马克思是否以正义批判资本主义”以及“马克思是否是一个非道德论者”的问题在学界依然存在激烈争论。伍德作为马克思非道德论的坚定拥护者,提出了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是正义的、马克思以非道德善谴责资本主义等论断。但伍德的观点存在断章取义、逻辑不能自洽等问题。伍德以及马克思分析主义学派忽视了马克思所受到的德国古典哲学的深刻影响,体现出一种“文化架空”的解读方式,将马克思认定为是非道德主义者是不可取的。
关键词:马克思;正义;道德;道德善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英美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兴起,所谓分析即用分析的方法研究马克思主义,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产生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断章取义的问题。关于马克思与正义问题之争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以艾伦·伍德为代表的一派认为马克思并不以正义谴责资本主义,从而提出马克思是非道德主义者的论断。伍德的这一观点使许多想要构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学者纷纷作出自己的回应,认为伍德误读了马克思。研究发现,要想真正弄清楚马克思的道德理论,除了马克思的政治哲学,还必须了解其关于政治经济学、道德社会学、历史理论等诸多领域的思想,因为这些领域与道德也有着密切关联。正因为我们希望马克思可以“走进当代”,所以我们更应该先真正“走进马克思”,只有真正回到马克思本身,不加歪曲地理解马克思所思所想,才能挖掘出马克思思想宝库中对当代问题的启示,否则只是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马克思罢了。
一、马克思与资本主义正义论
伍德认为马克思并不会认为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相反,资本主义是正义的,工人将自己作为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仅仅获得微薄的薪资这一交换过程是完全符合资本主义正义标准的。伍德首先将马克思的正义概念限制在法权概念中,“正义的法权概念指的是西方传统中的与法律和依法享有权利相关的概念,权利和正义概念是从法权的角度判断法律、社会制度和人类行为的最高理性标准”。法权概念可以追溯到洛克等人提出对私有财产权的合法占有和保护。正义等法权概念或法权关系属于社会制度、上层建筑的范畴。伍德认为只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构成的生产方式是具有决定作用的人类永恒真理,而社会制度、政治国家等上层建筑最终会遭到扬弃。正义作为法权概念并不属于生产方式的范畴会遭到扬弃,马克思不会以一个或将遭到扬弃的概念谴责和批判马克思主义,不会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伍德还认为马克思是以正义在特定生产方式的功能来看待正义概念的,正义仅仅作为衡量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的标准,正义依附性的因素,它不能独立地作为批判的武器。
那么马克思是否仅仅将正义看做是属于西方传统的法权概念呢?而且按照伍德的逻辑,正义仅仅作为衡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指标,仅仅作为依附性的因素,只能适应现有生产方式,而不能作为外在的评价性标准。那么对于资本主义来说,若声称资本主义是正义的,则无法为资本主义进行辩护,因为它仅仅是内在的适应特定生产方式的衡量标准。若声称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也无法对其构成批判,因为超出了正义概念的使用范围。读过马克思著作的人都知道,马克思经常使用“剥削”、“盗窃”、“抢劫”、“异化”这些字眼来描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如果马克思与伍德所说一致,那么为何马克思会用这些表达不正义的字眼来描述他所认为是正义的资本主义制度呢?这就意味着正义是相对的,资本主义社會有着自己的正义标准,社会主义社会也有着自己的正义标准。如杰拉斯所说,对马克思的正义概念的解读需要以超历史的角度阐释,才能对这个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和回答。因为如果根据正义的相对主义概念,在资本主义的合法条件下进行的对工人的剥削,是符合资本主义的正义标准的,那么便不构成盗窃罪。而马克思只有诉诸于超历史的正义标准,诉诸于一种超验的具有普适性的正义概念,才有可能对资本主义剥削进行外在的批判。再者,马克思在其著作中也对无产阶级社会进行了一些展望和描述,并认为无产阶级社会对生产资料、发展机会等资源的分配方式是优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必定是根据超历史的超验的正义标准而作出的。
有学者指出,伍德将马克思的正义概念限制在法权概念中的做法并不可取。因为伍德对马克思的解释理解片面,只是片段式地解读,只注重描述性的内容,而未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理解的整体逻辑上来解读,这使伍德的论证前后矛盾。伍德先是将马克思的正义概念限定为法权正义,从而表达了“马克思是根据非道德善而不是根据正义原则而批判资本主义的”和“马克思是一个非道德主义者”这两个基础性观点,之后又将极端的推论性判断“资本主义剥削是正义的”赋予马克思,最后又试图脱离法权正义的解释框架,依据德性正义的阐释理路,将“‘资本主义剥削是恶的’认定为是马克思要强调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德性正义和法权正义在概念上其实是耦合的,因此出现了矛盾。不仅如此,伍德所列出的相关文本乍一看似乎是在表达资本主义并非不正义的观点,但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并不是从单一的角度来论述这些问题的。马克思既有从资本主义内部描述相关事实的视角,又有从外部进行批判的视角,也有对这些描述和批判进行再批判的视角。因此才有一些互相矛盾的观点都能找到文本支撑的现象。
伍德还指出剩余价值也不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原因,因为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没有剩余价值的刺激,资本家根本不会进行生产。资本主义必然蕴含着对工人的剥削,对工人的剥削是顺应资本主义的主流生产方式,因此是正义的。工人将自己劳动的能力出卖给资本家,资本家向工人付工资,订立契约的过程是完全正义的,从那以后工人生产的产品便合法地全部属于资本家,不论工人是否生产出超出其工资价值的产品。
工人与资本家签订劳动合同这一过程单独来看确实是合法的,但是否因此就是正义的呢?首先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符合资本主义现有的法律规定,而法律是不断被修正和完善的,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当社会发展进步后,这些劳动合同的内容将会不合法,很显然在无产阶级社会中这是不合法不正义的。其次工人与资本家签订劳动契约这只是生产中的其中一个环节,不能因为其中一个环节看起来合法就认为资本主义对工人的剥削是完全合法且正义的,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涉及到的是方方面面的环节,至少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是不正义的。的确,在马克思的文本当中他没有强调要改变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认为只有革命才能彻底改变当前的生产方式,对上层建筑进行改革的作用微乎其微,但这并不与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分配方式是不正义的这一观点矛盾。伍德对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正义论解读并令人信服。 二、道德善与非道德善
虽然伍德认为马克思不会将资本主义指认为不正义,但伍德承认马克思的确是在谴责资本主义,那么是基于什么理由谴责资本主义呢?伍德同意胡萨米所说的,马克思谴责资本主义是建立在关于自我实现、共同体和自由等价值诉求的基础之上。但伍德认为马克思将权利和正义看成是法律或道德观念,是道德上可欲的值得嘉奖的东西。而自由、共同体和自我实现则是不同的非道德善,他们是更加根本更加基础且重要的价值。伍德认为自由、共同体和自我实现,取决于人们对生存条件的理解程度和控制程度,取决于他们在这些条件下发展和践行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本质力量”的程度,这三者的内容虽然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但不由现行的社会关系决定。法律和道德观念决定于现行生产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维护现行生产方式的功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主导的社会中,一切道德都是意识形态的胡言乱语,都是为了蒙蔽被剥削的阶级。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从未进行道德善与非道德善的区分。伍德之所以要進行道德善与非道德善的区分,是因为如果不进行这种区分,其逻辑无法自洽。众所周知马克思是怎样怒不可遏地谴责资本主义,但伍德坚称马克思并不认为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如果马克思只是因为某种道德义愤或者直觉而对资本主义嗤之以鼻,那么这样的指责便太软弱无力了。因而伍德找到一条似乎是通往真理的途径,声称马克思是因非道德善而谴责资本主义,诸如正义、权利等道德善是意识形态,并不能作为谴责资本主义的依据,所以资本主义是正义的。
那么伍德这种区分是否合理呢?如果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自我实现、自由这些价值恰恰体现了马克思关注现实人性的某种人道主义思想,是道德善而不是非道德善。马克思从青年时期开始便非常关注人,特别是底层人民的生活,在许多想要建构马克思道德伦理的学者看来,道德价值是马克思谴责资本主义的重要理由之一。在马克思看来道德是意识形态,是被特定生产方式所决定的,那么完全有理由想象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的道德合理地包含了自由、自我实现、共同体等价值。伍德之所以将马克思认定为一个非道德主义者,是因为分析马克思主义将超历史的道德作为分析马克思道德理论的前提条件,因此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将道德视为必须拒斥的意识形态而认定马克思是非道德主义者。伍德进行道德善与非道德善的区分并不能很好地支持马克思是非道德论者这一论断。
伍德也承认,他无法解释《共产党宣言》以及恩格斯的看法:“将会出现超越阶级社会的“真正人的道德”。那么马克思是否只是拒斥资产阶级的道德?无产阶级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后,是否会有无产阶级道德?马克思将道德、法律等归于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突出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而不是为了拒斥道德。胡萨米批评伍德没有看到道德的阶级性,马克思完全有可能站在无产阶级立场对资本主义进行谴责,从而指认资本主义为不正义。伍德在《马克思论权利和正义:对胡萨米的回复》一文中说道:“无产阶级道德意识形态的合理内容在于,它包含着由这些意识形态所表现出来的真实的无产阶级利益,以及由这些利益的历史的历史斗争胜利所带来的善。马克思倾向于根据这些合理内容而直接批判资本主义,他并不想以一种道德意识形态化的神秘形式来陈述他的批评”。在这里伍德又认为真实的无产阶级利益是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合理内容,那么马克思是否只是反对意识形态化这个形式,而意识形态本身并不是一定要摒弃的呢?
三、“文化架空”的马克思主义
包括伍德在内分析马克思主义学者,从严密的阐释学角度剖析马克思的观点,却体现了一种“文化架空”的马克思主义,他们没有从马克思的思想文化背景和文化传统中找寻答案,而仅仅从文本中去分析,这将使得对马克思文本的解读有失偏颇,才会出现几种互相矛盾的观点。研究马克思的学者都知道,马克思是在批判继承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哲学的基础上创立自身的哲学体系。马克思吸收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主张人不断地通过摆脱异化、在共同体中完成自我实现,从而实现人的解放。黑格尔的伦理思想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重要部分,马克思也继承了黑格尔的部分伦理思想,在马克思哲学体系中能看到很多黑格尔伦理思想的影子。道德与伦理关系密切,马克思并没有拒斥伦理,因此道德也不可能完全摒弃。
黑格尔提出道德的实现要在现实的社会和经济的背景中去寻找,而不是停留在如康德所代表的空洞和形式化的程式当中。黑格尔还认为人的自由和完善要在理性的国家这一伦理实体中实现,“伦理性的规定构成自由的概念,所以这些伦理性的规定就是个人的实体性或普遍本质,个人只是作为一种偶性的东西同它发生关系。个人存在与否,对客观伦理来说是无所谓的,唯有客观伦理才是永恒的,并且是调整个人生活的力量。因此,人类把伦理看作是永恒的正义。”也就是说,个人要在伦理实体中获得规定性,个人只能在伦理实体中发现自我的本质以及完成自我实现,脱离伦理实体的个人无法实现自由。伦理实体就是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这些共同体。用伦理规定道德是黑格尔区别于康德的地方,因为如果完全由自由意志为道德立法,那么可能出现在个人层面也就是良心是善但伦理是恶的情况,只有在伦理的统一体中,个人道德才有立足空间。在黑格尔这里,也无须担心个人意志和自由会湮没在伦理实体当中,会丧失自我。黑格尔认为伦理就是自由的理念,理念通过自我意识地行动而达到他的现实性,只有符合,只有符合自由理念的伦理才是“主观的善和客观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的善的统一”。而伦理也离不开单个的个体,因为伦理只有在个人身上才获得具体性。伦理实体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主观道德的发展而发生变化,这是一个递升的过程,需要道德的递升来完成。
黑格尔的这些观点,我们都可以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发现类似的观点,比如个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找到其存在的基础和自我实现的条件,个人自由是伦理实体是客观统一的。只是黑格尔在抽象的层面来谈论这些东西,而马克思则是非常具体地应用到了他的理论当中。比如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与资本家构成社会共同体,“所有”即“所得”就是“正义”的伦常理俗。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在资本家不断追求利润的动力驱使下,经济危机不断爆发危及工人的基本生存,以及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让工人的处境每况愈下,到工人无法忍受时,在合适的时机下工人会反抗这个“伦理共同体”。由于先前的伦理共同体完全成为了每个人的枷锁,个人的道德和自由意志得到了唤起,主观道德在不断地斗争内在地包含着未来伦理的更加合理的内容。 在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综合理论以及对共产主义社会的描述中我们确实可以看到黑格尔伦理学对其的影响。另外,马克思在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人道主义哲学,首次提出异化劳动的概念,而自主劳动才是是人摆脱异化实现自由的手段和过程。这意味着人们不用为了生存资料而被迫劳动,而是由于发展自己、发掘自身潜能、强化自我能力而主动进行的劳动。马克思所提出的这一概念具有深刻的人本主义内涵,它是批判资本主义非人制度的武器,更是对人的终极关怀。从马克思所被影响的哲学理论背景去理解马克思,则不会认为马克思是一个非道德主义者,虽然马克思没有直接地构建一套完整的道德理论。
四、结语
关于“马克思是否以正义批判资本主义”以及“马克思是否是一个非道德论者”的问题在学界依然存在激烈争论。由于正义在道德中的重要位置,以及道德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以及理论研究中的重要意义,对马克思的道德思想进行细致而审慎的研究必不可少。伍德提出的很多观点都具有不可忽视的研究价值,提供了一个特别的角度去看待马克思的思想。但另辟蹊径不一定总是能找到目的地,伍德关于马克思非道德论的论断依然难以令人信服。
参考文献:
[1]Allen W.Wood,Karl Marx,New York,Routledge 2004.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人民出版社,2009 年.
[3]齐亚德·胡萨米:《马克思论分配正义》,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 年第 5 期.
[4]张晓萌,马凤阳:非道德主义立场下的马克思哲学话语反思——评艾伦·伍德的《卡尔·马克思:马克思思想传记》[J],理论视野.2018,4.
[5]【英】 G.A.科亨:《评艾伦·伍德的〈卡尔·马克思〉》,《国外理论动态》,2013年第6期。
[6]李培超,周强强.论马克思道德理论的特质——基于分析马克思主义“道德之争”的反思[J],湖南大学学报,2019,1.
[7]艾伦·伍德:《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林进平译,李义天校,《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 年第 6 期。
[8]王晶,李佃来.驳析伍德的马克思主义非道德论[J].山东社会科学.2019,2.46.
[9]艾伦·伍德:《马克思论权利与正义:答胡萨米》,林进平译,《现代哲学》2009 年第 1 期。
[10]张霄.马克思的伦理学:分析的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的遗产[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2.
关键词:马克思;正义;道德;道德善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英美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兴起,所谓分析即用分析的方法研究马克思主义,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产生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断章取义的问题。关于马克思与正义问题之争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以艾伦·伍德为代表的一派认为马克思并不以正义谴责资本主义,从而提出马克思是非道德主义者的论断。伍德的这一观点使许多想要构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学者纷纷作出自己的回应,认为伍德误读了马克思。研究发现,要想真正弄清楚马克思的道德理论,除了马克思的政治哲学,还必须了解其关于政治经济学、道德社会学、历史理论等诸多领域的思想,因为这些领域与道德也有着密切关联。正因为我们希望马克思可以“走进当代”,所以我们更应该先真正“走进马克思”,只有真正回到马克思本身,不加歪曲地理解马克思所思所想,才能挖掘出马克思思想宝库中对当代问题的启示,否则只是将自己的想法强加于马克思罢了。
一、马克思与资本主义正义论
伍德认为马克思并不会认为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相反,资本主义是正义的,工人将自己作为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仅仅获得微薄的薪资这一交换过程是完全符合资本主义正义标准的。伍德首先将马克思的正义概念限制在法权概念中,“正义的法权概念指的是西方传统中的与法律和依法享有权利相关的概念,权利和正义概念是从法权的角度判断法律、社会制度和人类行为的最高理性标准”。法权概念可以追溯到洛克等人提出对私有财产权的合法占有和保护。正义等法权概念或法权关系属于社会制度、上层建筑的范畴。伍德认为只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构成的生产方式是具有决定作用的人类永恒真理,而社会制度、政治国家等上层建筑最终会遭到扬弃。正义作为法权概念并不属于生产方式的范畴会遭到扬弃,马克思不会以一个或将遭到扬弃的概念谴责和批判马克思主义,不会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伍德还认为马克思是以正义在特定生产方式的功能来看待正义概念的,正义仅仅作为衡量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的标准,正义依附性的因素,它不能独立地作为批判的武器。
那么马克思是否仅仅将正义看做是属于西方传统的法权概念呢?而且按照伍德的逻辑,正义仅仅作为衡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指标,仅仅作为依附性的因素,只能适应现有生产方式,而不能作为外在的评价性标准。那么对于资本主义来说,若声称资本主义是正义的,则无法为资本主义进行辩护,因为它仅仅是内在的适应特定生产方式的衡量标准。若声称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也无法对其构成批判,因为超出了正义概念的使用范围。读过马克思著作的人都知道,马克思经常使用“剥削”、“盗窃”、“抢劫”、“异化”这些字眼来描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如果马克思与伍德所说一致,那么为何马克思会用这些表达不正义的字眼来描述他所认为是正义的资本主义制度呢?这就意味着正义是相对的,资本主义社會有着自己的正义标准,社会主义社会也有着自己的正义标准。如杰拉斯所说,对马克思的正义概念的解读需要以超历史的角度阐释,才能对这个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和回答。因为如果根据正义的相对主义概念,在资本主义的合法条件下进行的对工人的剥削,是符合资本主义的正义标准的,那么便不构成盗窃罪。而马克思只有诉诸于超历史的正义标准,诉诸于一种超验的具有普适性的正义概念,才有可能对资本主义剥削进行外在的批判。再者,马克思在其著作中也对无产阶级社会进行了一些展望和描述,并认为无产阶级社会对生产资料、发展机会等资源的分配方式是优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必定是根据超历史的超验的正义标准而作出的。
有学者指出,伍德将马克思的正义概念限制在法权概念中的做法并不可取。因为伍德对马克思的解释理解片面,只是片段式地解读,只注重描述性的内容,而未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理解的整体逻辑上来解读,这使伍德的论证前后矛盾。伍德先是将马克思的正义概念限定为法权正义,从而表达了“马克思是根据非道德善而不是根据正义原则而批判资本主义的”和“马克思是一个非道德主义者”这两个基础性观点,之后又将极端的推论性判断“资本主义剥削是正义的”赋予马克思,最后又试图脱离法权正义的解释框架,依据德性正义的阐释理路,将“‘资本主义剥削是恶的’认定为是马克思要强调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德性正义和法权正义在概念上其实是耦合的,因此出现了矛盾。不仅如此,伍德所列出的相关文本乍一看似乎是在表达资本主义并非不正义的观点,但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并不是从单一的角度来论述这些问题的。马克思既有从资本主义内部描述相关事实的视角,又有从外部进行批判的视角,也有对这些描述和批判进行再批判的视角。因此才有一些互相矛盾的观点都能找到文本支撑的现象。
伍德还指出剩余价值也不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原因,因为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没有剩余价值的刺激,资本家根本不会进行生产。资本主义必然蕴含着对工人的剥削,对工人的剥削是顺应资本主义的主流生产方式,因此是正义的。工人将自己劳动的能力出卖给资本家,资本家向工人付工资,订立契约的过程是完全正义的,从那以后工人生产的产品便合法地全部属于资本家,不论工人是否生产出超出其工资价值的产品。
工人与资本家签订劳动合同这一过程单独来看确实是合法的,但是否因此就是正义的呢?首先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符合资本主义现有的法律规定,而法律是不断被修正和完善的,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当社会发展进步后,这些劳动合同的内容将会不合法,很显然在无产阶级社会中这是不合法不正义的。其次工人与资本家签订劳动契约这只是生产中的其中一个环节,不能因为其中一个环节看起来合法就认为资本主义对工人的剥削是完全合法且正义的,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涉及到的是方方面面的环节,至少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是不正义的。的确,在马克思的文本当中他没有强调要改变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认为只有革命才能彻底改变当前的生产方式,对上层建筑进行改革的作用微乎其微,但这并不与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分配方式是不正义的这一观点矛盾。伍德对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正义论解读并令人信服。 二、道德善与非道德善
虽然伍德认为马克思不会将资本主义指认为不正义,但伍德承认马克思的确是在谴责资本主义,那么是基于什么理由谴责资本主义呢?伍德同意胡萨米所说的,马克思谴责资本主义是建立在关于自我实现、共同体和自由等价值诉求的基础之上。但伍德认为马克思将权利和正义看成是法律或道德观念,是道德上可欲的值得嘉奖的东西。而自由、共同体和自我实现则是不同的非道德善,他们是更加根本更加基础且重要的价值。伍德认为自由、共同体和自我实现,取决于人们对生存条件的理解程度和控制程度,取决于他们在这些条件下发展和践行马克思所说的“人的本质力量”的程度,这三者的内容虽然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但不由现行的社会关系决定。法律和道德观念决定于现行生产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维护现行生产方式的功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主导的社会中,一切道德都是意识形态的胡言乱语,都是为了蒙蔽被剥削的阶级。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从未进行道德善与非道德善的区分。伍德之所以要進行道德善与非道德善的区分,是因为如果不进行这种区分,其逻辑无法自洽。众所周知马克思是怎样怒不可遏地谴责资本主义,但伍德坚称马克思并不认为资本主义是不正义的。如果马克思只是因为某种道德义愤或者直觉而对资本主义嗤之以鼻,那么这样的指责便太软弱无力了。因而伍德找到一条似乎是通往真理的途径,声称马克思是因非道德善而谴责资本主义,诸如正义、权利等道德善是意识形态,并不能作为谴责资本主义的依据,所以资本主义是正义的。
那么伍德这种区分是否合理呢?如果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自我实现、自由这些价值恰恰体现了马克思关注现实人性的某种人道主义思想,是道德善而不是非道德善。马克思从青年时期开始便非常关注人,特别是底层人民的生活,在许多想要建构马克思道德伦理的学者看来,道德价值是马克思谴责资本主义的重要理由之一。在马克思看来道德是意识形态,是被特定生产方式所决定的,那么完全有理由想象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的道德合理地包含了自由、自我实现、共同体等价值。伍德之所以将马克思认定为一个非道德主义者,是因为分析马克思主义将超历史的道德作为分析马克思道德理论的前提条件,因此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将道德视为必须拒斥的意识形态而认定马克思是非道德主义者。伍德进行道德善与非道德善的区分并不能很好地支持马克思是非道德论者这一论断。
伍德也承认,他无法解释《共产党宣言》以及恩格斯的看法:“将会出现超越阶级社会的“真正人的道德”。那么马克思是否只是拒斥资产阶级的道德?无产阶级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后,是否会有无产阶级道德?马克思将道德、法律等归于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突出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而不是为了拒斥道德。胡萨米批评伍德没有看到道德的阶级性,马克思完全有可能站在无产阶级立场对资本主义进行谴责,从而指认资本主义为不正义。伍德在《马克思论权利和正义:对胡萨米的回复》一文中说道:“无产阶级道德意识形态的合理内容在于,它包含着由这些意识形态所表现出来的真实的无产阶级利益,以及由这些利益的历史的历史斗争胜利所带来的善。马克思倾向于根据这些合理内容而直接批判资本主义,他并不想以一种道德意识形态化的神秘形式来陈述他的批评”。在这里伍德又认为真实的无产阶级利益是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合理内容,那么马克思是否只是反对意识形态化这个形式,而意识形态本身并不是一定要摒弃的呢?
三、“文化架空”的马克思主义
包括伍德在内分析马克思主义学者,从严密的阐释学角度剖析马克思的观点,却体现了一种“文化架空”的马克思主义,他们没有从马克思的思想文化背景和文化传统中找寻答案,而仅仅从文本中去分析,这将使得对马克思文本的解读有失偏颇,才会出现几种互相矛盾的观点。研究马克思的学者都知道,马克思是在批判继承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哲学的基础上创立自身的哲学体系。马克思吸收了费尔巴哈的人本学,主张人不断地通过摆脱异化、在共同体中完成自我实现,从而实现人的解放。黑格尔的伦理思想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重要部分,马克思也继承了黑格尔的部分伦理思想,在马克思哲学体系中能看到很多黑格尔伦理思想的影子。道德与伦理关系密切,马克思并没有拒斥伦理,因此道德也不可能完全摒弃。
黑格尔提出道德的实现要在现实的社会和经济的背景中去寻找,而不是停留在如康德所代表的空洞和形式化的程式当中。黑格尔还认为人的自由和完善要在理性的国家这一伦理实体中实现,“伦理性的规定构成自由的概念,所以这些伦理性的规定就是个人的实体性或普遍本质,个人只是作为一种偶性的东西同它发生关系。个人存在与否,对客观伦理来说是无所谓的,唯有客观伦理才是永恒的,并且是调整个人生活的力量。因此,人类把伦理看作是永恒的正义。”也就是说,个人要在伦理实体中获得规定性,个人只能在伦理实体中发现自我的本质以及完成自我实现,脱离伦理实体的个人无法实现自由。伦理实体就是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这些共同体。用伦理规定道德是黑格尔区别于康德的地方,因为如果完全由自由意志为道德立法,那么可能出现在个人层面也就是良心是善但伦理是恶的情况,只有在伦理的统一体中,个人道德才有立足空间。在黑格尔这里,也无须担心个人意志和自由会湮没在伦理实体当中,会丧失自我。黑格尔认为伦理就是自由的理念,理念通过自我意识地行动而达到他的现实性,只有符合,只有符合自由理念的伦理才是“主观的善和客观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的善的统一”。而伦理也离不开单个的个体,因为伦理只有在个人身上才获得具体性。伦理实体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主观道德的发展而发生变化,这是一个递升的过程,需要道德的递升来完成。
黑格尔的这些观点,我们都可以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发现类似的观点,比如个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找到其存在的基础和自我实现的条件,个人自由是伦理实体是客观统一的。只是黑格尔在抽象的层面来谈论这些东西,而马克思则是非常具体地应用到了他的理论当中。比如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与资本家构成社会共同体,“所有”即“所得”就是“正义”的伦常理俗。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在资本家不断追求利润的动力驱使下,经济危机不断爆发危及工人的基本生存,以及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让工人的处境每况愈下,到工人无法忍受时,在合适的时机下工人会反抗这个“伦理共同体”。由于先前的伦理共同体完全成为了每个人的枷锁,个人的道德和自由意志得到了唤起,主观道德在不断地斗争内在地包含着未来伦理的更加合理的内容。 在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综合理论以及对共产主义社会的描述中我们确实可以看到黑格尔伦理学对其的影响。另外,马克思在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人道主义哲学,首次提出异化劳动的概念,而自主劳动才是是人摆脱异化实现自由的手段和过程。这意味着人们不用为了生存资料而被迫劳动,而是由于发展自己、发掘自身潜能、强化自我能力而主动进行的劳动。马克思所提出的这一概念具有深刻的人本主义内涵,它是批判资本主义非人制度的武器,更是对人的终极关怀。从马克思所被影响的哲学理论背景去理解马克思,则不会认为马克思是一个非道德主义者,虽然马克思没有直接地构建一套完整的道德理论。
四、结语
关于“马克思是否以正义批判资本主义”以及“马克思是否是一个非道德论者”的问题在学界依然存在激烈争论。由于正义在道德中的重要位置,以及道德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以及理论研究中的重要意义,对马克思的道德思想进行细致而审慎的研究必不可少。伍德提出的很多观点都具有不可忽视的研究价值,提供了一个特别的角度去看待马克思的思想。但另辟蹊径不一定总是能找到目的地,伍德关于马克思非道德论的论断依然难以令人信服。
参考文献:
[1]Allen W.Wood,Karl Marx,New York,Routledge 2004.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人民出版社,2009 年.
[3]齐亚德·胡萨米:《马克思论分配正义》,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 年第 5 期.
[4]张晓萌,马凤阳:非道德主义立场下的马克思哲学话语反思——评艾伦·伍德的《卡尔·马克思:马克思思想传记》[J],理论视野.2018,4.
[5]【英】 G.A.科亨:《评艾伦·伍德的〈卡尔·马克思〉》,《国外理论动态》,2013年第6期。
[6]李培超,周强强.论马克思道德理论的特质——基于分析马克思主义“道德之争”的反思[J],湖南大学学报,2019,1.
[7]艾伦·伍德:《马克思对正义的批判》,林进平译,李义天校,《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 年第 6 期。
[8]王晶,李佃来.驳析伍德的马克思主义非道德论[J].山东社会科学.2019,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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