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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国家、省关于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的总体部署,湟源县于2011年启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该政策实施以来,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圆满完成了2019年度草原补奖政策工作任务,现根据湟源县具体情况,对农牧民草原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情况做如下报告。
关键词:湟源县;农牧民;草原补助奖励政策;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F323.212;S812.6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2096-3637.2019.22.105
1湟源县畜牧业发展基本情况
2018年,全县畜牧业产值达53147万元,占农业产值53.84%。2019年初全县存栏各类畜禽51.29万头(只),其中草食畜存栏34.79万头(只)。截止10月底出栏各类畜禽29.86万头(只),其中出栏草食畜19.17万头(只),畜牧业呈现持续稳定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
2项目实施后主要工作
2.1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了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补奖政策实施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同时,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全面实施好补奖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政策平稳运行。
2.2强化资金管理和发放
为确保补奖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湟源县财政局设立了资金专户,建立了分项明细帐户和县级资金发放资料档案。在资金的发放过程中,做到严格按补助程序发放,先由各行政村负责核实、填报农牧戶基本信息,上报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在各行政村以户为单位张榜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农牧户基本信息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最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补奖资金下拨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过乡镇信用社以“一卡通”的形式全额兑现给农牧户,确保资金发放对象、发放金额零误差。
2.3规范建立基础数据库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为建立规范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为落实补奖政策打好基础,在准确、系统、全面收集整理各项基础数据的基础上,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建立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1],及时将全县26884户农牧户信息、草原承包面积、草畜平衡面积、补助奖励资金等资料录人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审核和上传,实现省、市、县上下联网管理运行。
3农牧民草原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情况
3.1草原承包工作落实
全县完成131.98万亩草原承包工作,涉及农户26884户102741口。其中波航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5.60万亩,涉及农户2167户8654人;和平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11.71万亩,涉及农户3678户14078人;东峡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9.37万亩,涉及农户1397户5206人;申中落实乡草原承包面积9.98万亩,涉及农户3834户15097人;日月藏族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46.63万亩,涉及农户3577户13848人(包括哈城牧场承包草原面积1.83万亩,涉及农户31户100人);城关镇落实草原承包面积2.88万亩,涉及农户2032户6913人;巴燕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7.52万亩,涉及农户2823户10827人;大华镇落实草原承包面积24.41万亩,涉及农户5507户20790人;寺寨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13.88万亩,涉及农户1869户7328人(包括寺寨牧场承包草原面积8015.89亩,涉及农户38户117人)。全县发放草原使用权证、经营权证各147份,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书441份。
3.2草畜平衡任务落实
2019年初全县存栏草食畜34.79万头(只、匹),其中牛7.12万头、羊27.57万只、马0.1万匹,折合50.54万个羊单位。2019年全县种植燕麦、黑麦、青贮玉米、饲用豌豆等饲草11.58万亩,鲜草总产4.155万t,可饲养24.19万个羊单位;青稞等各类农作物秸杆产量为7.1万t,可饲养2.93万个羊单位;青贮草加工产量为15万t,可饲养10.27万个羊单位;各类天然草场理论载畜量为14.52万个羊单位,全县合计理论载畜量为51.91万个羊单位,实现草畜平衡,不存在减畜问题[2]。
3.3基础信息采集录入
2019年湟源县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共落实草原面积131.98万亩,涉及草原承包农牧户26884户。截止目前,全县26884户农牧户信息已全部录人系统并通过审核,审核合格率为100%。
3.4奖补助资金发放
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湟源县农牧业补助奖励政策资金330万元,到位资金330万元。项目计划对全县131.98万亩可利用草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每亩草原奖励2.5元,共发放奖励资金329.95万元。全县共发放补奖资金329.95万元,节余资金500元,已上交县财政,资金到位率、发放率均达到100%。
4取得成效
4.1草原生态
随着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全县草原生态的恢复速度加快,经草原监测数据分析,2019年全县天然草原优良牧草产量占全县牧草总产量的28%,植被盖度平均为64.5%,植被平均高度为8.1°Cm,牧草各项指标较往年均有所增加,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4.2农牧民收入
2019年,农牧民预计人均可支配收入12208元,其中人均经营性收入4200元,人均工资性收入6371元,人均其他收入4800元。人均生产性支出1450元,人均生活性支出6120元,人均医疗和教育支出530元,人均其他支出530元。补奖政策实施后,农民由从事第一产业转为从事第二、三产业(含外出打工)的数量明显增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劳动力转移就业率。
4.3畜产品供给
2019年年初全县存栏各类畜禽51.29万头(只),其中存栏牛7.22万头、羊27.57万只,截止2019年10月底出栏各类畜禽29.86万头(只),其中出栏牛3.67万头、羊15.48万只;牛肉、羊肉、奶产量分别达到4433t、2708.7t,毛产量达到556.5t。随着市场牛羊肉价格的不断走高和需求量不断增加,来自草原的绿色食品牛羊肉越来越受消费者青睐,且草原对畜牧业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要[3]。
4.4农牧民认识
通过对全县9个乡镇72户农牧户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问卷调查显示,农牧民对补助奖励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均达到100%。牛羊养殖基本上以舍饲为主、半饲舍为辅,靠天然放牧的粗放经营模式已转变为以舍饲圈养为主的集约化经营。目前,全县农牧民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达到410个,入户农牧户达到8646户。广大农牧民群众普遍认识到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对促进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农牧民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5结束语
虽然湟源县在农牧民草原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问题,但是取得较为优异成效,不仅有效实现了农牧民收人增收,改善了草原生态环境,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湟源县畜产品在社会供给中所占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强化了农牧民对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的正确认识,全县上下均充分认识到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并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新一,继续扎实地把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好[J].中国畜牧业,2019(10):31.
[2]严慧琴.青海省海西州2016年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调研报告[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18,48(2):35-38.
[3]顾自福.对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J].中国畜牧业,2016(1):65-67.
关键词:湟源县;农牧民;草原补助奖励政策;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F323.212;S812.6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2096-3637.2019.22.105
1湟源县畜牧业发展基本情况
2018年,全县畜牧业产值达53147万元,占农业产值53.84%。2019年初全县存栏各类畜禽51.29万头(只),其中草食畜存栏34.79万头(只)。截止10月底出栏各类畜禽29.86万头(只),其中出栏草食畜19.17万头(只),畜牧业呈现持续稳定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
2项目实施后主要工作
2.1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了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补奖政策实施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同时,各乡镇也分别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全面实施好补奖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政策平稳运行。
2.2强化资金管理和发放
为确保补奖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湟源县财政局设立了资金专户,建立了分项明细帐户和县级资金发放资料档案。在资金的发放过程中,做到严格按补助程序发放,先由各行政村负责核实、填报农牧戶基本信息,上报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在各行政村以户为单位张榜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农牧户基本信息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最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补奖资金下拨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过乡镇信用社以“一卡通”的形式全额兑现给农牧户,确保资金发放对象、发放金额零误差。
2.3规范建立基础数据库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为建立规范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为落实补奖政策打好基础,在准确、系统、全面收集整理各项基础数据的基础上,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建立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1],及时将全县26884户农牧户信息、草原承包面积、草畜平衡面积、补助奖励资金等资料录人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审核和上传,实现省、市、县上下联网管理运行。
3农牧民草原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情况
3.1草原承包工作落实
全县完成131.98万亩草原承包工作,涉及农户26884户102741口。其中波航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5.60万亩,涉及农户2167户8654人;和平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11.71万亩,涉及农户3678户14078人;东峡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9.37万亩,涉及农户1397户5206人;申中落实乡草原承包面积9.98万亩,涉及农户3834户15097人;日月藏族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46.63万亩,涉及农户3577户13848人(包括哈城牧场承包草原面积1.83万亩,涉及农户31户100人);城关镇落实草原承包面积2.88万亩,涉及农户2032户6913人;巴燕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7.52万亩,涉及农户2823户10827人;大华镇落实草原承包面积24.41万亩,涉及农户5507户20790人;寺寨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13.88万亩,涉及农户1869户7328人(包括寺寨牧场承包草原面积8015.89亩,涉及农户38户117人)。全县发放草原使用权证、经营权证各147份,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书441份。
3.2草畜平衡任务落实
2019年初全县存栏草食畜34.79万头(只、匹),其中牛7.12万头、羊27.57万只、马0.1万匹,折合50.54万个羊单位。2019年全县种植燕麦、黑麦、青贮玉米、饲用豌豆等饲草11.58万亩,鲜草总产4.155万t,可饲养24.19万个羊单位;青稞等各类农作物秸杆产量为7.1万t,可饲养2.93万个羊单位;青贮草加工产量为15万t,可饲养10.27万个羊单位;各类天然草场理论载畜量为14.52万个羊单位,全县合计理论载畜量为51.91万个羊单位,实现草畜平衡,不存在减畜问题[2]。
3.3基础信息采集录入
2019年湟源县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共落实草原面积131.98万亩,涉及草原承包农牧户26884户。截止目前,全县26884户农牧户信息已全部录人系统并通过审核,审核合格率为100%。
3.4奖补助资金发放
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湟源县农牧业补助奖励政策资金330万元,到位资金330万元。项目计划对全县131.98万亩可利用草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每亩草原奖励2.5元,共发放奖励资金329.95万元。全县共发放补奖资金329.95万元,节余资金500元,已上交县财政,资金到位率、发放率均达到100%。
4取得成效
4.1草原生态
随着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全县草原生态的恢复速度加快,经草原监测数据分析,2019年全县天然草原优良牧草产量占全县牧草总产量的28%,植被盖度平均为64.5%,植被平均高度为8.1°Cm,牧草各项指标较往年均有所增加,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4.2农牧民收入
2019年,农牧民预计人均可支配收入12208元,其中人均经营性收入4200元,人均工资性收入6371元,人均其他收入4800元。人均生产性支出1450元,人均生活性支出6120元,人均医疗和教育支出530元,人均其他支出530元。补奖政策实施后,农民由从事第一产业转为从事第二、三产业(含外出打工)的数量明显增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劳动力转移就业率。
4.3畜产品供给
2019年年初全县存栏各类畜禽51.29万头(只),其中存栏牛7.22万头、羊27.57万只,截止2019年10月底出栏各类畜禽29.86万头(只),其中出栏牛3.67万头、羊15.48万只;牛肉、羊肉、奶产量分别达到4433t、2708.7t,毛产量达到556.5t。随着市场牛羊肉价格的不断走高和需求量不断增加,来自草原的绿色食品牛羊肉越来越受消费者青睐,且草原对畜牧业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要[3]。
4.4农牧民认识
通过对全县9个乡镇72户农牧户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问卷调查显示,农牧民对补助奖励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均达到100%。牛羊养殖基本上以舍饲为主、半饲舍为辅,靠天然放牧的粗放经营模式已转变为以舍饲圈养为主的集约化经营。目前,全县农牧民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达到410个,入户农牧户达到8646户。广大农牧民群众普遍认识到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对促进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农牧民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5结束语
虽然湟源县在农牧民草原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问题,但是取得较为优异成效,不仅有效实现了农牧民收人增收,改善了草原生态环境,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湟源县畜产品在社会供给中所占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强化了农牧民对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的正确认识,全县上下均充分认识到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并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新一,继续扎实地把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好[J].中国畜牧业,2019(10):31.
[2]严慧琴.青海省海西州2016年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调研报告[J].青海畜牧兽医杂志,2018,48(2):35-38.
[3]顾自福.对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J].中国畜牧业,2016(1):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