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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2004年制定并公布了《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以下简称目录),《目录》系统规范了特种设备的种类、类别、品种及代码,以国家名义认定了特种设备的范围及具体名称,对指导我国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及监督检查,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目录》在个别品种的规类方面有不准确现象,给特种设备登记注册和检验造成麻烦,本文就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在《目录》中的位置发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