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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在《中国教育学刊》2021年第2期《主体间性视角下中小学教育惩戒的实施研究》一文中提出,转变认识范式是解决教育惩戒难题的当务之急,应用主体间性思维范式,充分考虑教师和学生之间平等、互动、共享、共进关系,从而合理处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冲突,保证教师教育惩戒权有效落实。
主体间性是指“主体—主体”关系中内在的性质。教育惩戒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应运用主体间性视角。主体间性视角下教育惩戒的实施路径有:其一,以平等为前提实施教育惩戒。在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应摒弃传统的教师主体性,防止从教师主体到学生客体的单向度行为;而应从主体间性出发,以教育惩戒主体平等为前提思考和实施惩戒行为。其二,以对话为手段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懲戒中的主体是师生关系,是教育和被教育者的关系,教育惩戒是为了实现师生和谐和教育目标,教育惩戒应该以对话为手段,促进师生之间相互交流、达成共识。其三,以共生为宗旨实施教育惩戒。从共生出发,在实施教育惩戒时,教师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和身体情况,学生的发展需求,从保护学生、促进师生关系和谐和师生共同发展的角度选择合适的教育惩戒行为。其四,构建促进教育惩戒实施的话语体系。通过建构教育惩戒的路径性话语、目标性话语、价值性话语,营造适宜的外部环境,实现教育惩戒的逻辑合理、行为正义。
主体间性是指“主体—主体”关系中内在的性质。教育惩戒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应运用主体间性视角。主体间性视角下教育惩戒的实施路径有:其一,以平等为前提实施教育惩戒。在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应摒弃传统的教师主体性,防止从教师主体到学生客体的单向度行为;而应从主体间性出发,以教育惩戒主体平等为前提思考和实施惩戒行为。其二,以对话为手段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懲戒中的主体是师生关系,是教育和被教育者的关系,教育惩戒是为了实现师生和谐和教育目标,教育惩戒应该以对话为手段,促进师生之间相互交流、达成共识。其三,以共生为宗旨实施教育惩戒。从共生出发,在实施教育惩戒时,教师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和身体情况,学生的发展需求,从保护学生、促进师生关系和谐和师生共同发展的角度选择合适的教育惩戒行为。其四,构建促进教育惩戒实施的话语体系。通过建构教育惩戒的路径性话语、目标性话语、价值性话语,营造适宜的外部环境,实现教育惩戒的逻辑合理、行为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