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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现阶段,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但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之间差异的扩大增加了会计核算成本并使税收征管的难度加大,不仅造成企业纳税的困难,还成为各种逃避纳税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差异主要是两方面原因造成:一是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本身存在制度上的差异;另一个是在对它们二者进行执行的过程中,企业基于不同的目的动机所造成的二者的差异。本文主要就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的差异进行分析,以及阐述如何调整两者的差异。
关键词:会计利潤;纳税所得;差异分析
一、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内容分析
1 .收入总额构成内容
根据当前的税法所进行的规定,我们发现纳税人在其总体收入方面包含了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有生产与经营方面的收入,整体财产转让的收入,以及利息等各项收入情况。由此可见,企业在整体会计收入里面的核算内容比起所得税的核算内容要多出不少,而且新会计准则里面对于企业的整体收入进行了全新的标准界定,其中明确指出企业各项收入必须要依照其性质、确认原则等进行全面化、合理化的确认和核算。
2 .费用项目扣除范围
依照当前各类税法所规定的内容,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核算的时候,某些项目是必须存在的,例如企业的各项无形资产转让以及企业进行项目开发所进行的指出款项,乃至企业经营受到的各类罚款,甚至是企业被没收的各项财产内容等,都必须要表现出来。而在进行企业各类会计利润的核算时候,出去企业的资本指出等必须要表现的各项内容之外,税法里面所规定的一些支出项目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罗列的,如果没有就可以不用表现出来。
二、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存在的差异表现
1.收入确认层面
首先,在企业收入确认的相关范围方面,两者所进行的规定也是有所不同的。我们发现企业在购买债券的时候由于债权人无法及时进行各项款项的支付,或者税法里面明确规定的企业纳税款项,以及新会计准则里属于资本公积项目的款项,都不能例如企业的会计利润核算里面。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得到类似电子产品等特殊类的产品相关补贴收入的款项内容,依照当前的税法内容这些不能纳入企业的纳税款项里面,但是却必须纳入企业的各项会计利润核算里面。另外企业购买国债产生的各项利息收入,也仅仅只是在企业会计利润核算里面进行核算。
2.准予扣除项目方面
首先,利息支出方面的不同。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高于按照金融机 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外的部分,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对外 投资而借入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税法规定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利息支出,按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而新会计制度规定开发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其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不同。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按规定提取八项资产减值准备,而税法明确规定除坏账准备外,其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新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而税法只允许扣除年末应收款项的 5‰。
3.其他资产费用存在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各项赞助支出、公益及救济性捐赠、罚款、没收财产损失、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均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冲减当年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公益及救济性捐赠可以按规定比例扣除,其他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税法对销售货物给购者的回扣,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以及企业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支出等,均作出相应的限制性规定。
三、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原因
1.服务目标产生不同
在具体的实际会计操作里面,我们发现在其服务目标方面本身就存在差异,这种服务目标的差异也是导致其会计利润核算与所得税核算存在差异的重要愿意之一。根据当前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内容,会计利润核算所服务的目标是企业各项经营发展的相关利益方,其中包含了企业的投资人员、管理人员甚至政府部门等,从而根据企业的各项会计核算内容,为这些利益人员提供真实而有效的信息及内容,然而税法所规定的内容却与其有着显著不同。
2. 确认程序与计算方式改变
另外,企业会计利润和核算与所得税之间的核算,在企业整体项目的确认程序以及整体计算方式上面也是不同的,而且这种不同表现的极为明显,特别是在其确认口径上面的不同表现,主要是企业在同样的经济业务内容里面,根据税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核算结果,与企业所得税核算时所进行确认的收入与支出口径并不相同,而且这种不同之下造成的核算结果也是不同的。很多实际的操作案例就能明确的表明了这一点。
四、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对策建议
1.在差异前提下进行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针对当前企业会计利润核算与所得税核算,在其总体方面存在的各项差异化内容,以及总体核算额度的差异情况,对于企业整体发展来说极为不利,并且对于企业各项经营发展也并非是有利的,因此我们对此要进行整体的优化调整。要在当前的会计新准则及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进行企业会计利润计算的时候,将企业会计利润所得与所得税纳税之前存在的差异内容进行系统化的整理,并且纳入到企业当期的各项会计利润计算里面,从而将其视作企业经营发展必要的成本投入,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企业各项经营利润的会计核算处理,从而更好的促进企业各项经营发展。
2.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税法成本控制
首先,要在当前全新的会计准则前提之下,在进行各类会计内容核算以及税法成本核算的时候,以当前的会计准则规定内容及各项制度为依据,对企业各类税法核算及各类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与强化,进而不断推进企业会计核算的有效化及合理化。其次,根据企业当前的经营发展,对其进行综合的成本会计核算,并且将所得税的各项规定内容综合考虑进去,避免在进行总体核算的时候出现严重的偏差行为。
参考文献:
[1]林敏.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分析[J].福建轻纺.2014(7).
[2]金芬.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分析[J].会计师.2013(9).
[3]李文贞.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分析[J].科技创业月刊.2014(10).
[4]程隽.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 2015(20).
[5]林敏.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分析[J].福建轻纺.2014(7):33-36.
[6]余涛.企业所得税会计新旧准则的变化分析[J].商.2016(30):147-147.
关键词:会计利潤;纳税所得;差异分析
一、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内容分析
1 .收入总额构成内容
根据当前的税法所进行的规定,我们发现纳税人在其总体收入方面包含了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有生产与经营方面的收入,整体财产转让的收入,以及利息等各项收入情况。由此可见,企业在整体会计收入里面的核算内容比起所得税的核算内容要多出不少,而且新会计准则里面对于企业的整体收入进行了全新的标准界定,其中明确指出企业各项收入必须要依照其性质、确认原则等进行全面化、合理化的确认和核算。
2 .费用项目扣除范围
依照当前各类税法所规定的内容,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核算的时候,某些项目是必须存在的,例如企业的各项无形资产转让以及企业进行项目开发所进行的指出款项,乃至企业经营受到的各类罚款,甚至是企业被没收的各项财产内容等,都必须要表现出来。而在进行企业各类会计利润的核算时候,出去企业的资本指出等必须要表现的各项内容之外,税法里面所规定的一些支出项目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罗列的,如果没有就可以不用表现出来。
二、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存在的差异表现
1.收入确认层面
首先,在企业收入确认的相关范围方面,两者所进行的规定也是有所不同的。我们发现企业在购买债券的时候由于债权人无法及时进行各项款项的支付,或者税法里面明确规定的企业纳税款项,以及新会计准则里属于资本公积项目的款项,都不能例如企业的会计利润核算里面。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得到类似电子产品等特殊类的产品相关补贴收入的款项内容,依照当前的税法内容这些不能纳入企业的纳税款项里面,但是却必须纳入企业的各项会计利润核算里面。另外企业购买国债产生的各项利息收入,也仅仅只是在企业会计利润核算里面进行核算。
2.准予扣除项目方面
首先,利息支出方面的不同。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高于按照金融机 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外的部分,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对外 投资而借入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税法规定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利息支出,按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而新会计制度规定开发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其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不同。新会计制度要求企业按规定提取八项资产减值准备,而税法明确规定除坏账准备外,其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新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而税法只允许扣除年末应收款项的 5‰。
3.其他资产费用存在差异
会计制度规定,各项赞助支出、公益及救济性捐赠、罚款、没收财产损失、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均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冲减当年收益。但按照税法规定,公益及救济性捐赠可以按规定比例扣除,其他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税法对销售货物给购者的回扣,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以及企业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支出等,均作出相应的限制性规定。
三、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原因
1.服务目标产生不同
在具体的实际会计操作里面,我们发现在其服务目标方面本身就存在差异,这种服务目标的差异也是导致其会计利润核算与所得税核算存在差异的重要愿意之一。根据当前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内容,会计利润核算所服务的目标是企业各项经营发展的相关利益方,其中包含了企业的投资人员、管理人员甚至政府部门等,从而根据企业的各项会计核算内容,为这些利益人员提供真实而有效的信息及内容,然而税法所规定的内容却与其有着显著不同。
2. 确认程序与计算方式改变
另外,企业会计利润和核算与所得税之间的核算,在企业整体项目的确认程序以及整体计算方式上面也是不同的,而且这种不同表现的极为明显,特别是在其确认口径上面的不同表现,主要是企业在同样的经济业务内容里面,根据税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核算结果,与企业所得税核算时所进行确认的收入与支出口径并不相同,而且这种不同之下造成的核算结果也是不同的。很多实际的操作案例就能明确的表明了这一点。
四、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差异的对策建议
1.在差异前提下进行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针对当前企业会计利润核算与所得税核算,在其总体方面存在的各项差异化内容,以及总体核算额度的差异情况,对于企业整体发展来说极为不利,并且对于企业各项经营发展也并非是有利的,因此我们对此要进行整体的优化调整。要在当前的会计新准则及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进行企业会计利润计算的时候,将企业会计利润所得与所得税纳税之前存在的差异内容进行系统化的整理,并且纳入到企业当期的各项会计利润计算里面,从而将其视作企业经营发展必要的成本投入,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企业各项经营利润的会计核算处理,从而更好的促进企业各项经营发展。
2.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税法成本控制
首先,要在当前全新的会计准则前提之下,在进行各类会计内容核算以及税法成本核算的时候,以当前的会计准则规定内容及各项制度为依据,对企业各类税法核算及各类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与强化,进而不断推进企业会计核算的有效化及合理化。其次,根据企业当前的经营发展,对其进行综合的成本会计核算,并且将所得税的各项规定内容综合考虑进去,避免在进行总体核算的时候出现严重的偏差行为。
参考文献:
[1]林敏.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分析[J].福建轻纺.2014(7).
[2]金芬.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分析[J].会计师.2013(9).
[3]李文贞.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差异分析[J].科技创业月刊.2014(10).
[4]程隽.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的差异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 2015(20).
[5]林敏.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分析[J].福建轻纺.2014(7):33-36.
[6]余涛.企业所得税会计新旧准则的变化分析[J].商.2016(30):147-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