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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保障工作对文化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今,中国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保障存在着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偏低、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地区差异大、总量严重不足等问题,立足中国现实,认真总结经验,制定出完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等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保障的对策真正促进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文化产品;公共产品;农村;公共文化产品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0-0053-02
一、背景
党在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发展文化产业,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相关概念
1.公共产品的概念和分类。 公共产品是指那些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非竞争性是指每一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能减少任何他人也消费该产品。非排他性是指公共产品的消费难以排除不付费或者这种排除因为成本过高而被放弃。文化产品可以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是指那些为整个社会共同消费的产品。严格地讲,它是在消费过程中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是任何一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都不减少别人对它进行同样消费的物品与劳务。准公共产品亦称为“混合产品”。这类产品通常只具备上述两个特性的一个,而另一个则表现为不充分。第一类是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充分的非竞争性的公共产品。 另一类是具有非竞争性特征,但非排他性不充分的准公共产品。
2.文化产品的分类。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文化产品就是文化产业活动所提供的产品,可分为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两大类。文化商品指那些能够传达生活理念、表现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它具有传递信息或娱乐的作用,有助于建立集体认同感,并能影响文化实践活动。在取得版权后,文化商品能够通过工业过程大量生产并在全球广泛传播。它包括图书、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唱片、电影、录像、视听节目、工艺品和设计。文化商品包括核心文化商品(即传统的文化商品)和相关文化商品两大类。文化商品主要以有偿形式提供。而文化服务指的是政府、私人、半公立机构或公司取得文化利益或满足文化需求的活动。文化服务不包括其服务所提供的物质形态,只包括艺术表演或其他文化活动以及为提供和保存文化信息而进行的活动(包括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等机构的活动)。文化服务包括核心文化服务(传统的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类。文化服务以有偿服务或免费服务的形式提供 。文化产品具有象征性、创造性、意识形态性、文化产品价值具有永恒性。文化产品以其特有的性质,在各个层面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
3.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内涵与特征。(1)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如广播电视网络、农村数字化信息服务网络及其服务点,群众文艺活动场所(如电影院、剧院、文化活动广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活动站、村图书屋、体育活动场所)等。(2)群众喜闻乐见的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审美观的各种社会性文化娱乐活动产品,如广播电视节目、电影,戏曲、歌舞演出,服务三农的图书、刊物、体育活动等。(3)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卫生水平的相关服务,如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文明道德的宣传与教育,普法宣传、科技推广,科普培训、卫生保健常识宣传教育、信息咨询等。
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具有可排他性特点。可排他性是指可以通过技术或制度设计限制,排除免费搭乘。如农村有线电视、广播网络等就可以通过加密来实现,公共图书馆、电影院、体育活动场所等可以通过收费来实现。第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效应。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了人口的大多数,通过对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使他们在对文化产品的消费中,学习认可、接收中国优秀的民族文化、道德风尚、科学知识、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这对于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文明乡风,稳定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稳固执政之基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第三,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某一个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的情况,达到这个“拥挤点”,每增加一个人,将减少原来消费者的效用。如在一定设备下的农村有线电视、广播网络覆盖面是有限的,超过设备的技术限制,电视广播的传播信号和质量就必然下降;又如体育活动场所、图书馆、电影院等,若消费人数过多,也会影响消费质量。
三、当前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偏低。当前,中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投资占基础教育投资的比例仍然偏低。2005年年底以来,随着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决定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农村教育经费短缺的矛盾已大大缓解,但问题并未达到解决的程度。农业税的取消一定程度上减轻农民的负担但也给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农业税取消后,教育经费基本上全落在县级政府身上,这使得部分财力薄弱的地方政府不堪重负,难以保障农村教育的质与量。
2.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地区差异大、总量严重不足。农家书屋建设是中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表现形式。截至 “十一五”末期,中国建成书屋总量超过1万家的地区仅有山东、四川、河南三省。部分省份由于财政困难,对农家书屋的建设数量大打折扣,书屋很少购置新书,农民看得懂、用得上的书籍不多,面向农村发行的报刊更是有限,面临着图书匮乏、 流动性较差等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
3.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缺乏针对性。农村公共文化产品模式固定有其利亦存在一定弊端,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文化差异明显。但是对于各地区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缺乏针对性,导致文化产品的资源利用效率低下,难以引导农民群众的公共文化生活向积极方向发展,致使农民私性文化出现畸形发展之势,一些封建文化残渣、遗风陋俗乘虚而入、悄然抬头,影响农村社会的安定。
4.非明确责任的文化产品供给保障。根基公共文化产品的服务半径及其覆盖面而言,农村文化公共产品可分为全国性和区域性、地方性公共产品。在中国长期存在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的问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的责任上缺乏有效的明确指向。一般说来,具有全国规模和全局性质的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组织决策和提供;具有地方规模和地域限制的公共产品,应由各个不同的地方政府分头组织决策和提供。
四、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保障的对策
1.完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中国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地方财政的独立性,但是经济建设的紧迫性导致地方财政对公共文化产品的投入比例,不足以平衡农村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需求,这就需要增加中央政府对农村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确保中央、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分工要与能力相匹配。在一般性、专项转移支付的抉择上应更多地考虑地区差异及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形成规范的绩效考评、监督机制。最大程度防止贪腐现象及形象工程的出现,真正将财政转移支付应用到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保障中去。
2.创造良好的公共文化产品生存环境。公共文化产品的长效供给机制在于硬件与软件的结合,软件的完善是硬件制度的保障,是环境净化的关键。地方执法机关应加强对黄、赌、毒的打击力度,积极引导民众学习科学、相信科学,抵制落后的封建迷信文化。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对公共文化产品的实施行为有明确的界定标准,既有激励机制又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3.建立农民能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决策机制。随着国家对公共产品投入的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求矛盾也有一定的缓和,但是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缺乏针对性却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央的政策是没有差异的,在不同农村地区,政策实施后果却有很大不同,造成这种政策实施后果不相同的原因之一,就是中国农村社会本身的非均衡状况。基于这一特殊性,在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上就不能脱离农村社会的非均衡,应结合农村社会实际、特性,提炼出不同地域、不同村庄对公共文化产品需求的差异性。建立农民能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能很好地解决文化产品供给的盲目性和缺乏针对性。
4.强化监督机制,健全评估机制。由于市场监管的缺位,劣质的文化产品充斥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报纸、期刊、电视、电影等文化传播载体中,为了获得自身利益而迎合不良的消费趋向和文化需求,对于暴力、色情等宣扬过多,很多不良的文化产品对青少年的成长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政府在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根据变化的现实情况加强执法、加强信用监督,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真正将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履行到位。
参考文献:
[1] 臧秀清,游涛.文化产品:特征与属性的再认识[J].探索,2011,(5).
[2] 王璧莹,高鹏,刘海龙.中国农村公共文化产品问题与对策研究[J].大观周刊,2011,(4).
[3] 张天学.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J].农村经济,2010,(6).
[4] 赵明岚.新农村建设中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纵横,2009,(4).
[5] 马海涛,姜爱华,等.中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1.
[6]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新农村建设与中国道路[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
[7] 许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与出路[J].社会纵横,2010,(7).[责任编辑 陈丽敏]
关键词:文化产品;公共产品;农村;公共文化产品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0-0053-02
一、背景
党在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发展文化产业,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相关概念
1.公共产品的概念和分类。 公共产品是指那些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社会产品。非竞争性是指每一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能减少任何他人也消费该产品。非排他性是指公共产品的消费难以排除不付费或者这种排除因为成本过高而被放弃。文化产品可以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是指那些为整个社会共同消费的产品。严格地讲,它是在消费过程中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是任何一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都不减少别人对它进行同样消费的物品与劳务。准公共产品亦称为“混合产品”。这类产品通常只具备上述两个特性的一个,而另一个则表现为不充分。第一类是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充分的非竞争性的公共产品。 另一类是具有非竞争性特征,但非排他性不充分的准公共产品。
2.文化产品的分类。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的文化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文化产品就是文化产业活动所提供的产品,可分为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两大类。文化商品指那些能够传达生活理念、表现生活方式的消费品,它具有传递信息或娱乐的作用,有助于建立集体认同感,并能影响文化实践活动。在取得版权后,文化商品能够通过工业过程大量生产并在全球广泛传播。它包括图书、杂志、多媒体产品、软件、唱片、电影、录像、视听节目、工艺品和设计。文化商品包括核心文化商品(即传统的文化商品)和相关文化商品两大类。文化商品主要以有偿形式提供。而文化服务指的是政府、私人、半公立机构或公司取得文化利益或满足文化需求的活动。文化服务不包括其服务所提供的物质形态,只包括艺术表演或其他文化活动以及为提供和保存文化信息而进行的活动(包括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等机构的活动)。文化服务包括核心文化服务(传统的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类。文化服务以有偿服务或免费服务的形式提供 。文化产品具有象征性、创造性、意识形态性、文化产品价值具有永恒性。文化产品以其特有的性质,在各个层面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
3.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内涵与特征。(1)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如广播电视网络、农村数字化信息服务网络及其服务点,群众文艺活动场所(如电影院、剧院、文化活动广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活动站、村图书屋、体育活动场所)等。(2)群众喜闻乐见的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审美观的各种社会性文化娱乐活动产品,如广播电视节目、电影,戏曲、歌舞演出,服务三农的图书、刊物、体育活动等。(3)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卫生水平的相关服务,如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文明道德的宣传与教育,普法宣传、科技推广,科普培训、卫生保健常识宣传教育、信息咨询等。
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具有可排他性特点。可排他性是指可以通过技术或制度设计限制,排除免费搭乘。如农村有线电视、广播网络等就可以通过加密来实现,公共图书馆、电影院、体育活动场所等可以通过收费来实现。第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效应。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了人口的大多数,通过对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使他们在对文化产品的消费中,学习认可、接收中国优秀的民族文化、道德风尚、科学知识、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这对于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文明乡风,稳定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稳固执政之基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第三,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即当消费者的数目增加到某一个值后,就会出现边际成本为正的情况,达到这个“拥挤点”,每增加一个人,将减少原来消费者的效用。如在一定设备下的农村有线电视、广播网络覆盖面是有限的,超过设备的技术限制,电视广播的传播信号和质量就必然下降;又如体育活动场所、图书馆、电影院等,若消费人数过多,也会影响消费质量。
三、当前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偏低。当前,中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投资占基础教育投资的比例仍然偏低。2005年年底以来,随着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决定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农村教育经费短缺的矛盾已大大缓解,但问题并未达到解决的程度。农业税的取消一定程度上减轻农民的负担但也给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农业税取消后,教育经费基本上全落在县级政府身上,这使得部分财力薄弱的地方政府不堪重负,难以保障农村教育的质与量。
2.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地区差异大、总量严重不足。农家书屋建设是中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表现形式。截至 “十一五”末期,中国建成书屋总量超过1万家的地区仅有山东、四川、河南三省。部分省份由于财政困难,对农家书屋的建设数量大打折扣,书屋很少购置新书,农民看得懂、用得上的书籍不多,面向农村发行的报刊更是有限,面临着图书匮乏、 流动性较差等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
3.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缺乏针对性。农村公共文化产品模式固定有其利亦存在一定弊端,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文化差异明显。但是对于各地区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缺乏针对性,导致文化产品的资源利用效率低下,难以引导农民群众的公共文化生活向积极方向发展,致使农民私性文化出现畸形发展之势,一些封建文化残渣、遗风陋俗乘虚而入、悄然抬头,影响农村社会的安定。
4.非明确责任的文化产品供给保障。根基公共文化产品的服务半径及其覆盖面而言,农村文化公共产品可分为全国性和区域性、地方性公共产品。在中国长期存在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的问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的责任上缺乏有效的明确指向。一般说来,具有全国规模和全局性质的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组织决策和提供;具有地方规模和地域限制的公共产品,应由各个不同的地方政府分头组织决策和提供。
四、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保障的对策
1.完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中国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地方财政的独立性,但是经济建设的紧迫性导致地方财政对公共文化产品的投入比例,不足以平衡农村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需求,这就需要增加中央政府对农村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确保中央、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分工要与能力相匹配。在一般性、专项转移支付的抉择上应更多地考虑地区差异及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形成规范的绩效考评、监督机制。最大程度防止贪腐现象及形象工程的出现,真正将财政转移支付应用到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保障中去。
2.创造良好的公共文化产品生存环境。公共文化产品的长效供给机制在于硬件与软件的结合,软件的完善是硬件制度的保障,是环境净化的关键。地方执法机关应加强对黄、赌、毒的打击力度,积极引导民众学习科学、相信科学,抵制落后的封建迷信文化。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对公共文化产品的实施行为有明确的界定标准,既有激励机制又有严厉的惩罚措施。
3.建立农民能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决策机制。随着国家对公共产品投入的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求矛盾也有一定的缓和,但是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缺乏针对性却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央的政策是没有差异的,在不同农村地区,政策实施后果却有很大不同,造成这种政策实施后果不相同的原因之一,就是中国农村社会本身的非均衡状况。基于这一特殊性,在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上就不能脱离农村社会的非均衡,应结合农村社会实际、特性,提炼出不同地域、不同村庄对公共文化产品需求的差异性。建立农民能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能很好地解决文化产品供给的盲目性和缺乏针对性。
4.强化监督机制,健全评估机制。由于市场监管的缺位,劣质的文化产品充斥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报纸、期刊、电视、电影等文化传播载体中,为了获得自身利益而迎合不良的消费趋向和文化需求,对于暴力、色情等宣扬过多,很多不良的文化产品对青少年的成长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政府在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根据变化的现实情况加强执法、加强信用监督,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真正将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履行到位。
参考文献:
[1] 臧秀清,游涛.文化产品:特征与属性的再认识[J].探索,2011,(5).
[2] 王璧莹,高鹏,刘海龙.中国农村公共文化产品问题与对策研究[J].大观周刊,2011,(4).
[3] 张天学.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J].农村经济,2010,(6).
[4] 赵明岚.新农村建设中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纵横,2009,(4).
[5] 马海涛,姜爱华,等.中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1.
[6]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新农村建设与中国道路[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
[7] 许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与出路[J].社会纵横,2010,(7).[责任编辑 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