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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6年2月,李某借给了生意伙伴张某3万元钱,期限1年,双方约定了利息,张某主动打了借条.2007年2月借款到期,李某翻出借条时,惊讶地发现借条竟然没有张某的签名.李某很快找到张某,要求还款或补签名字.张某一看借条没有自己的签名,当即否认借款事实.李某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张某归还借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