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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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研究视觉传导通路不同部位损伤后单眼视力障碍的视觉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 potential,VEP)定量及定性差异.方法 选取外伤致单眼视力损害受试者91名,根据损伤原因和解剖节段分为眼内屈光介质-视网膜损伤组(简称“眼球损伤组”)、视神经损伤组、中枢脑损伤组和颅内合并损伤组,分别记录受试者图形翻转视觉诱发电位(pattern-reversal visual evoked potential,PR-VEP)P100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lash visual evoked potent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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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江苏 扬州 225001;苏州大学法医学系(司法鉴定中心),江苏 苏州215123;苏州大学法医学系(司法鉴定中心),江苏 苏州215123;济宁医学院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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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研究视觉传导通路不同部位损伤后单眼视力障碍的视觉诱发电位(visual evoked potential,VEP)定量及定性差异.方法 选取外伤致单眼视力损害受试者91名,根据损伤原因和解剖节段分为眼内屈光介质-视网膜损伤组(简称“眼球损伤组”)、视神经损伤组、中枢脑损伤组和颅内合并损伤组,分别记录受试者图形翻转视觉诱发电位(pattern-reversal visual evoked potential,PR-VEP)P100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lash visual evoked potential,F-VEP)P2波的峰时及波幅,采用SPSS 26.0统计软件分析4组受试者定量(峰时及波幅)及定性(阈值VEP频数、异常波形类别及频数)指标的差异性.结果 眼球损伤组PR-VEP P100波及视神经损伤组F-VEP P2波呈现伤眼较健眼峰时延长、波幅降低的特征性差异(P<0.05),中枢脑损伤组和颅内合并损伤组健眼PR-VEP波幅在多个空间频率下较眼球损伤组健眼波幅降低(P<0.05).眼球损伤组和视神经损伤组与颅内合并损伤组达到阈值的VEP P波频数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83)、与中枢脑损伤组在波幅异常降低频数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83).结论 VEP可区分中枢损伤与外周损伤、外周损伤中的眼球损伤与神经损伤,但无法区分颅内单纯损伤与复杂损伤,为定位视力障碍损伤部位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基础数据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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