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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洁向来是中华民族崇尚的优良传统和优秀品质,建设廉洁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政治追求。
1941年5月,毛泽东在修改中央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时,亲自增写了第八条,即“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之后,他又在党的七大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的具体纲领即中国人民的现时要求是什么呢?”其中重要一点就是,“要求惩办贪官污吏,实现廉洁政治”。
纵观此前此后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90多年的伟大实践,可以发现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廉洁政治建设,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当中国发展处于新的历史阶段之时,党中央把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意义
把“建设廉洁政治”明确写入党代会报告,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历史经验,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了党对反腐倡廉建设所处历史方位的准确判断,体现了对反腐败斗争发展趋势的全面把握,展示了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
建设廉洁政治是执政党对人民的庄严政治承诺。所谓廉洁政治,简言之就是不谋私利的政治,与腐败政治是根本对立的。其本质就是为人民掌握权力和运用权力。这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奋斗目标,为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建设廉洁政治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建设廉洁政治可以强化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认同,促进社会利益公平合理的分配,减少和化解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纯洁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政治稳定,因而可以说是党和人民共同的理性选择。
建设廉洁政治是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目标要求。建设廉洁政治,不仅为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战略目标,使反腐倡廉建设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内容更加丰富,能够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实现廉洁政治是衡量反腐倡廉建设最终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尺。腐败不除,廉洁政治无从谈起。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经济社会能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仅在于是否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不懈怠,而且取决于是否有一个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只有用实现廉洁政治的目标来衡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克服面临的瓶颈制约和各种困难,才是一个负责任的执政党和政府应有的政治担当。
建设廉洁政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政治以坚持和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价值取向,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政治行为准则,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伦理价值目标与文化支撑。只有当廉洁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清正廉洁的道德规范和伦理观念传播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才能使得政治文明建设在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内涵和目标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构建了由“逐步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程度”这一阶段性目标和“建设廉洁政治”这一长远战略目标所组成的反腐倡廉目标体系,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发展方向。同时,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阐明了“廉洁政治”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即“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者既相对独立,又互为因果,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干部清正是基础。清正是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体现在每一名干部的言行当中,因而必须把干部清正作为党和政府经受住执政考验、赢得人民群众拥护的重要基础。党员干部直接参与党和政府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越来越大。党员干部应有一贯的、坚定不移的清正廉洁观念和行为,牢固树立“以廉正心、以廉修身、以廉塑形”理念,在廉洁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在履行职责中坚持程序、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办事让人民放心。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政府清廉是关键。清廉是人民政府的本质属性。政府清廉是制定好政策、推行好方针、实现好作为的基础,是推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关键。因而,必须把清廉的要求与公共权力的行使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规章办事、重人民监督的监管体系,实现政府服务的公正性和政府运行成本的低廉性。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政治清明是核心。清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政治清明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最终目标,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实施和扎实落实的核心因素,是人民群众对政治生活的现实期待。要保证政治清明就必须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抵御“四种风险”、经受“四种考验”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执行力和号召力,通过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断推进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全面发展。
建设廉洁政治的实施路径
建设廉洁政治,不是空洞的口号,更不是虚无缥缈的幻想,而应切实体现在党和政府每个部门、每项工作、每个环节之中,体现在每名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之中。
建设廉洁政治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把促进发展作为建设廉洁政治的第一要务,始终把促进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作为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坚决查处妨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理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把统筹兼顾作为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法,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反腐倡廉政策、出台反腐倡廉举措,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
建设廉洁政治应始终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在新形势下建设廉洁政治,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一手抓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一手抓纯洁性建设,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
建设廉洁政治应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建设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建设廉洁政治必须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行统筹谋划,明确每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方向和工作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抓住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使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工作整体推进。
建设廉洁政治应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制约和监督来展开,确保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偏离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轨道。必须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方面的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规定,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的有效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建设廉洁政治应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目的。建设廉洁政治目的是为了人民,应充分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中赢得群众支持、拥护和参与。必须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社会关切,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最广泛、最可靠、最有力的支持。(作者系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纪委研究室信息处处长)
(责任编辑:张少义)
1941年5月,毛泽东在修改中央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时,亲自增写了第八条,即“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之后,他又在党的七大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的具体纲领即中国人民的现时要求是什么呢?”其中重要一点就是,“要求惩办贪官污吏,实现廉洁政治”。
纵观此前此后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90多年的伟大实践,可以发现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廉洁政治建设,始终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当中国发展处于新的历史阶段之时,党中央把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意义
把“建设廉洁政治”明确写入党代会报告,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历史经验,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了党对反腐倡廉建设所处历史方位的准确判断,体现了对反腐败斗争发展趋势的全面把握,展示了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
建设廉洁政治是执政党对人民的庄严政治承诺。所谓廉洁政治,简言之就是不谋私利的政治,与腐败政治是根本对立的。其本质就是为人民掌握权力和运用权力。这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奋斗目标,为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建设廉洁政治是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建设廉洁政治可以强化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认同,促进社会利益公平合理的分配,减少和化解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纯洁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政治稳定,因而可以说是党和人民共同的理性选择。
建设廉洁政治是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目标要求。建设廉洁政治,不仅为发展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战略目标,使反腐倡廉建设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内容更加丰富,能够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实现廉洁政治是衡量反腐倡廉建设最终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尺。腐败不除,廉洁政治无从谈起。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经济社会能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仅在于是否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不懈怠,而且取决于是否有一个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只有用实现廉洁政治的目标来衡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克服面临的瓶颈制约和各种困难,才是一个负责任的执政党和政府应有的政治担当。
建设廉洁政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政治以坚持和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价值取向,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政治行为准则,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伦理价值目标与文化支撑。只有当廉洁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清正廉洁的道德规范和伦理观念传播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才能使得政治文明建设在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内涵和目标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构建了由“逐步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程度”这一阶段性目标和“建设廉洁政治”这一长远战略目标所组成的反腐倡廉目标体系,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发展方向。同时,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阐明了“廉洁政治”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即“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者既相对独立,又互为因果,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干部清正是基础。清正是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体现在每一名干部的言行当中,因而必须把干部清正作为党和政府经受住执政考验、赢得人民群众拥护的重要基础。党员干部直接参与党和政府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越来越大。党员干部应有一贯的、坚定不移的清正廉洁观念和行为,牢固树立“以廉正心、以廉修身、以廉塑形”理念,在廉洁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在履行职责中坚持程序、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办事让人民放心。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政府清廉是关键。清廉是人民政府的本质属性。政府清廉是制定好政策、推行好方针、实现好作为的基础,是推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关键。因而,必须把清廉的要求与公共权力的行使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规章办事、重人民监督的监管体系,实现政府服务的公正性和政府运行成本的低廉性。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政治清明是核心。清明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政治清明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最终目标,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实施和扎实落实的核心因素,是人民群众对政治生活的现实期待。要保证政治清明就必须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抵御“四种风险”、经受“四种考验”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执行力和号召力,通过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断推进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全面发展。
建设廉洁政治的实施路径
建设廉洁政治,不是空洞的口号,更不是虚无缥缈的幻想,而应切实体现在党和政府每个部门、每项工作、每个环节之中,体现在每名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之中。
建设廉洁政治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把促进发展作为建设廉洁政治的第一要务,始终把促进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作为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坚决查处妨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理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把统筹兼顾作为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法,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反腐倡廉政策、出台反腐倡廉举措,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
建设廉洁政治应始终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在新形势下建设廉洁政治,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一手抓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一手抓纯洁性建设,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
建设廉洁政治应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建设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建设廉洁政治必须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行统筹谋划,明确每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目标方向和工作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抓住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使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工作整体推进。
建设廉洁政治应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制约和监督来展开,确保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偏离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轨道。必须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方面的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规定,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的有效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建设廉洁政治应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目的。建设廉洁政治目的是为了人民,应充分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中赢得群众支持、拥护和参与。必须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社会关切,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最广泛、最可靠、最有力的支持。(作者系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纪委研究室信息处处长)
(责任编辑:张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