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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格式义对“V双+N双”定中结构构成的制约。指出“动作分类标准+事物”是这类定中结构组成的基本要求,这种要求体现在动词的选择上,表现为语义客观、实在的基本范畴的双音节动词比较容易进入“V双+N双”定中结构;而这类定中结构中的核心名词则倾向选用语义较为抽象的双音节名词。这种“具体概念+抽象概念”的组配模式是认知规律在语言结构层面的外在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