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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为履行好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必须将义务融会在道路通行条件安全隐患信息反馈、非交通性活动交通安全影响评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优化、道路通行信息透明化四个制度之中,通过良好的运转机制,让履行义务成为一种日常的工作行为和规范化的工作过程,进而才能从优化道路通行条件这一层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