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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审计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跟随审计事项实施过程而持续进行监督的一种审计方式。主要有过程性突出、时效性强、预防作用突出的特点。结合近几年我公司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做法,谈谈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类别
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类别一般为:
(一)项目前期阶段的审计
(二)招标阶段的审计;
(三)合同管理的审计
(四)施工阶段的审计;
(五)项目结算造价审核。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目标
工作目标以批准的概(预)算为控制总目标,以分解的预算、招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为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实施目标,以审核变更、现场签证和项目进度计价为动态因素控制手段,以项目结算审价为最终控制手段,通过“服务”和“监管”相结合,协助建设单位规范项目管理程序,确保总投资不突破设计概(预)算,实现合理控制建设项目的成本费用,节约建设资金,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全过程跟踪审计将随项目的进展而展开动态审计,主要围绕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和项目计价等事项,开展实时的、恰当的技术经济审查、审计控制以及审计评论,有效促进控制造价、改善建设项目管理。
三、建设单位各部门在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审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全过程审计,建设单位审计部门确定专门人员进行项目的跟踪管理,负责中介机构日常的审计监督和协调工作;
基建部门负责将涉及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合同、需求变更、材料核价单、付款申请表、费用索赔进行收集初步审核,工程监理审核提出意见后,交建设方审计处,再由审计处交跟踪审计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们以第三方出具审核意见,反馈基建处、审计处。基建处组织相关申请单位、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审计处、主管领导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沟通解决,形成回复意见。
四、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围绕服务类别开展,具体内容分述如下:
(一)对项目前期阶段的审计
1、审查建设单位管理控制制度的制订情况,内容涉及概(预)算管理制度、流程和表格,招标(采购)制度、流程和表格,流程和表格,核价制度、流程和表格,签证制度、流程和表格,设计变更制度、流程和表格,付款制度、流程和表格及其他相关的内控制度和相互制衡的管理机构;
在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重点检查各项工作是否按基建程序进行立项、申报和批复,是否具有相适应的经济报告、分析和评估;
3、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批复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实施。简要内容列举如:投资估算中的列项内容是否和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一致;投资概算中的列项内容是否和批复的扩初设计相一致;施工图设计内容是否和批复的扩初设计内容相一致;估算、概算采用的专业定额、价格及取费标准是否与本项目批复相符,是否与项目所在地的标准相符等,配套是否经过当地有关部门征询和批复等;总概算是否经过分析、分解并制订预控措施等;
4、审查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是否有足够的融资能力;
5、审查土地是否已取得合法使用权,“七通一平”是否已完成,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等是否齐全;
6、审查开工许可证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二)招标阶段的审计
审计内容为招标阶段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招标文件内容制订的标准功能是否与设计概算相吻合;投标程序是否完善;招标文件编制是否严密合理,能够选择优质供应商;合同条款对承包商是否有约束力,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回标分析是否及时、完整和发挥作用;招投标形成的合同价与招投标文件、概(预)算关系是否能对应,并评估合同价可变部分对概(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
1、审查招标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没有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投标的现象;
2、参与审计过程中各类型的招标工作程序,检查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
3、将根据招标计划的进度安排配合招标代理单位工作,审核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4、审查招标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特征描述、工作内容)、措施费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税金;
5、审核招标控制价,和批复概算进行比对,有超概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招标形式及合同条款等提出建议供建设单位选择;
7、对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招标代理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的过程进行审计;
8、审查商务标的回标分析报告,审核清标工作;
9、对招标代理单位的评标报告进行审核;
10、提供招标阶段的工作建议;
通过招标阶段的审计,帮助建设方规范招标程序,审核各类工作成果,提供招标阶段工作建议,选择真正负责、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监理单位、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保证质量、按时完成。
(三)合同管理的审计
对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完备性进行审计。各类合同审计主要是对签订的合同程序进行检查,对合同条款进行评价,判断签订合同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会带来风险与损失,维护委托方的利益。
1、审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是否清晰;
2、合同对方的违约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有明显不利于建设单位的条款;
3、合同价款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与中标金额一致;
4、合同是否就承包范围、结算方式及变更部分价款等内容予以明确,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
5、审核付款条件是否超过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标准;
6、审核结算条款,审计费在合同中是否明确;
7、审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合同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
8、审查设计单位是否按期提供图纸,是否有因设计考虑不周造成损失;
9、审查监理公司是否按照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对隐蔽工程进行了有效记录与影像取证;
10、审查材料、设备是否与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以及技术标准相一致;
11、审查各咨询以及审计等中介机构是否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12、审查各单项工程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类别
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类别一般为:
(一)项目前期阶段的审计
(二)招标阶段的审计;
(三)合同管理的审计
(四)施工阶段的审计;
(五)项目结算造价审核。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目标
工作目标以批准的概(预)算为控制总目标,以分解的预算、招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为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实施目标,以审核变更、现场签证和项目进度计价为动态因素控制手段,以项目结算审价为最终控制手段,通过“服务”和“监管”相结合,协助建设单位规范项目管理程序,确保总投资不突破设计概(预)算,实现合理控制建设项目的成本费用,节约建设资金,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全过程跟踪审计将随项目的进展而展开动态审计,主要围绕资金使用、管理程序和项目计价等事项,开展实时的、恰当的技术经济审查、审计控制以及审计评论,有效促进控制造价、改善建设项目管理。
三、建设单位各部门在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审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全过程审计,建设单位审计部门确定专门人员进行项目的跟踪管理,负责中介机构日常的审计监督和协调工作;
基建部门负责将涉及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合同、需求变更、材料核价单、付款申请表、费用索赔进行收集初步审核,工程监理审核提出意见后,交建设方审计处,再由审计处交跟踪审计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们以第三方出具审核意见,反馈基建处、审计处。基建处组织相关申请单位、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审计处、主管领导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沟通解决,形成回复意见。
四、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围绕服务类别开展,具体内容分述如下:
(一)对项目前期阶段的审计
1、审查建设单位管理控制制度的制订情况,内容涉及概(预)算管理制度、流程和表格,招标(采购)制度、流程和表格,流程和表格,核价制度、流程和表格,签证制度、流程和表格,设计变更制度、流程和表格,付款制度、流程和表格及其他相关的内控制度和相互制衡的管理机构;
在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重点检查各项工作是否按基建程序进行立项、申报和批复,是否具有相适应的经济报告、分析和评估;
3、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批复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实施。简要内容列举如:投资估算中的列项内容是否和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一致;投资概算中的列项内容是否和批复的扩初设计相一致;施工图设计内容是否和批复的扩初设计内容相一致;估算、概算采用的专业定额、价格及取费标准是否与本项目批复相符,是否与项目所在地的标准相符等,配套是否经过当地有关部门征询和批复等;总概算是否经过分析、分解并制订预控措施等;
4、审查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是否有足够的融资能力;
5、审查土地是否已取得合法使用权,“七通一平”是否已完成,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等是否齐全;
6、审查开工许可证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二)招标阶段的审计
审计内容为招标阶段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招标文件内容制订的标准功能是否与设计概算相吻合;投标程序是否完善;招标文件编制是否严密合理,能够选择优质供应商;合同条款对承包商是否有约束力,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回标分析是否及时、完整和发挥作用;招投标形成的合同价与招投标文件、概(预)算关系是否能对应,并评估合同价可变部分对概(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
1、审查招标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没有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投标的现象;
2、参与审计过程中各类型的招标工作程序,检查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
3、将根据招标计划的进度安排配合招标代理单位工作,审核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4、审查招标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特征描述、工作内容)、措施费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税金;
5、审核招标控制价,和批复概算进行比对,有超概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招标形式及合同条款等提出建议供建设单位选择;
7、对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招标代理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的过程进行审计;
8、审查商务标的回标分析报告,审核清标工作;
9、对招标代理单位的评标报告进行审核;
10、提供招标阶段的工作建议;
通过招标阶段的审计,帮助建设方规范招标程序,审核各类工作成果,提供招标阶段工作建议,选择真正负责、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的监理单位、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保证质量、按时完成。
(三)合同管理的审计
对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完备性进行审计。各类合同审计主要是对签订的合同程序进行检查,对合同条款进行评价,判断签订合同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会带来风险与损失,维护委托方的利益。
1、审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是否清晰;
2、合同对方的违约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有明显不利于建设单位的条款;
3、合同价款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与中标金额一致;
4、合同是否就承包范围、结算方式及变更部分价款等内容予以明确,是否与招投标文件一致;
5、审核付款条件是否超过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标准;
6、审核结算条款,审计费在合同中是否明确;
7、审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合同内容是否与事实相符;
8、审查设计单位是否按期提供图纸,是否有因设计考虑不周造成损失;
9、审查监理公司是否按照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对隐蔽工程进行了有效记录与影像取证;
10、审查材料、设备是否与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以及技术标准相一致;
11、审查各咨询以及审计等中介机构是否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12、审查各单项工程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