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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国家整体一样,作为组成国家的个体,每个国家公职人员同社会发生着经济交换关系。但国家与国家公职人员有着本质的区别,两种交换关系应呈现出不同的交换结构。如果这两种交换结构错位,就会导致国家公职人员的交换活动失序,并由此产生腐败现象。反腐倡廉必须采取措施对国家公职人员同社会的交换关系加以规范,建立有利于国家公职人员保持廉洁的交换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