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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国内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越来越突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为解决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文章阐述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与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现状,分析了其对中国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减少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和解决中国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力市场分割;分割性收益;流动性成本
一、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现状
劳动力市场分割是指对劳动力市场“按行业、地理区域,或者按性别、种族之类的人口特点而进行的分类”。早期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由于制度性因素以及社会性因素导致劳动力市场不符合新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完全竞争市场,认为新古典理论对工资差异的探讨是不充分的,差异更重要的来源在于劳动力在不同职业和行业领域存在的不平等。非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该理论被用来解释报酬差异、失业等许多经济现象。现代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高技能劳动者一旦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失业,他宁愿保持失业状态等待在主要市场重新就业,也不愿意到次要市场就业。这可以解释为高技能劳动者的自愿失业和公开失业与岗位空缺并存的现象。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之间构成的劳动力市场是非一体化的,是被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由于既有制度的差异被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在主要劳动力市场活动的劳动力,有可能获得相对较高的“分割性收益”,而在次要劳动力市场,各种分割性收益则无法获得。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对当前中国大学生就业现状的解释
伴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十分严峻。然而,这种严峻的就业形势并不是由于我国目前大学生的供给总量绝对大于需求量而造成的供给过剩,而是大学生不能尽快就业或者找不到与他们的教育水平相适应的工作,是人才分布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如下:
(一)大学生就业结构不平衡
其一,学历结构不平衡。全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也使得大学校园的考研热愈演愈烈。考研人数近几年迅猛增长,其中占相当比例的大学生是因为无法顺利就业或现有的学历无法获得预期工资而被迫做出的选择。其二,专业结构不平衡。麦可思2009年度大学生就业能力调查显示:从本科专业大类来看,就业率最高的专业依次是工学、管理学、经济学,但工学在毕业半年后平均月收入低于经济学专业大类。
(二)大学生就业存在结构性的供需矛盾
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就业可以获得在次要劳动力市场无法比拟的分割性收益,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大学毕业生自然会选择在预期收入较高的主要劳动力市场就业。然而主要劳动力市场的能容纳的人数是有限的。在主要市场就业压力大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的障碍,很多大学毕业生可以到次要市场就业,等有合适的机会后就离开次要市场到主要市场去就业,而不至于在主要市场形成失业。但由于流动成本过高等方面的原因,大学毕业生一般不愿意到次要市场就业,从而形成了大学生的自愿性失业。
三、解决中国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
过高的工作转换成本、解聘成本和户口成本极大地影响着大学生选择工作岗位的决定。为此,我们必须对造成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政策性因素与体制性因素进行改革,消除劳动力市场分割,形成能够自由流动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从而使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时无后顾之忧,降低大学毕业生失业率。
(一)消除劳动力市场的体制性分割
1.缩小工作单位之间的差距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工作收入、工作稳定度、社会地位方面与国有企业、国家机关存在极大的差距。这种差距,使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去中小企业就业。为此,必须缩小工作单位之间的待遇差距,政府在政策与资金上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到中小企业就业成为大学毕业生就业选择的方向。
2.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
城乡之间劳动力市场收益差距,造成了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为此,必须统筹城乡发展,走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道路,使农村无论经济、基础设施、工作环境、工作待遇方面都与城市的差距缩小。从而使大学毕业生在进行就业选择时,不需要考虑到城乡之间的劳动收益差距。另外,由于我国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大学毕业生集中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就业。缩小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吸引大学毕业生到中部、西部去就业,一方面能够缓解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也能够满足中、西部地区对于人才的需求。
(二)消除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现行的户籍制度使得有能力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大学毕业生被强制性阻拦在目标劳动力市场以外。这种人为的制度壁垒限制了大学毕业生的自由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不设置户籍壁垒,使得具备同等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能够在各个劳动力市场自由流动,能够优化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对愿意到农村或者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大学毕业生给予适当的制度倾斜,使其服务一定年限以后能够自由回归主要劳动力市场,有利于降低大学毕业生工作转换的成本,也有利于发挥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积极性。
2.完善社会保障,以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
工作岗位是否具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是大学就业考虑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农村和城市、西部不发达地区跟东部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这种差别的存在,使得大学毕业生在进行就业岗位的选择过程时出现极化现象。为此,我们要尽快实现社会保障的统筹发展,减少各个工作地区与工作岗位之间社会保障方面的人为差距,提高劳动者的抗风险的能力。建立社会保障的跨地区流动机制,使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能够在不同工作地之间实现顺利转移,减少大学毕业生工作的流动成本,使大学毕业生在选择工作时能够无后顾之忧地选择工作岗位,从而增加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赖德胜,吉利.大学生择业取向的制度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03(7).
[2]岳昌君,周俊波.高校毕业生为何跨省就业[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5(2).
[3]文东茅.我国高校扩招对毕业生就业影响[J].高等教育研究,2005(4).
[4]韩秀华,陈雪松.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J].当代经济科学,2008(4).
作者简介:王雯,女,徐州师范大学2010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力市场分割;分割性收益;流动性成本
一、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现状
劳动力市场分割是指对劳动力市场“按行业、地理区域,或者按性别、种族之类的人口特点而进行的分类”。早期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由于制度性因素以及社会性因素导致劳动力市场不符合新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完全竞争市场,认为新古典理论对工资差异的探讨是不充分的,差异更重要的来源在于劳动力在不同职业和行业领域存在的不平等。非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该理论被用来解释报酬差异、失业等许多经济现象。现代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高技能劳动者一旦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失业,他宁愿保持失业状态等待在主要市场重新就业,也不愿意到次要市场就业。这可以解释为高技能劳动者的自愿失业和公开失业与岗位空缺并存的现象。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之间构成的劳动力市场是非一体化的,是被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由于既有制度的差异被划分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在主要劳动力市场活动的劳动力,有可能获得相对较高的“分割性收益”,而在次要劳动力市场,各种分割性收益则无法获得。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对当前中国大学生就业现状的解释
伴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十分严峻。然而,这种严峻的就业形势并不是由于我国目前大学生的供给总量绝对大于需求量而造成的供给过剩,而是大学生不能尽快就业或者找不到与他们的教育水平相适应的工作,是人才分布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如下:
(一)大学生就业结构不平衡
其一,学历结构不平衡。全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也使得大学校园的考研热愈演愈烈。考研人数近几年迅猛增长,其中占相当比例的大学生是因为无法顺利就业或现有的学历无法获得预期工资而被迫做出的选择。其二,专业结构不平衡。麦可思2009年度大学生就业能力调查显示:从本科专业大类来看,就业率最高的专业依次是工学、管理学、经济学,但工学在毕业半年后平均月收入低于经济学专业大类。
(二)大学生就业存在结构性的供需矛盾
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就业可以获得在次要劳动力市场无法比拟的分割性收益,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大学毕业生自然会选择在预期收入较高的主要劳动力市场就业。然而主要劳动力市场的能容纳的人数是有限的。在主要市场就业压力大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的障碍,很多大学毕业生可以到次要市场就业,等有合适的机会后就离开次要市场到主要市场去就业,而不至于在主要市场形成失业。但由于流动成本过高等方面的原因,大学毕业生一般不愿意到次要市场就业,从而形成了大学生的自愿性失业。
三、解决中国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
过高的工作转换成本、解聘成本和户口成本极大地影响着大学生选择工作岗位的决定。为此,我们必须对造成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政策性因素与体制性因素进行改革,消除劳动力市场分割,形成能够自由流动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从而使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时无后顾之忧,降低大学毕业生失业率。
(一)消除劳动力市场的体制性分割
1.缩小工作单位之间的差距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工作收入、工作稳定度、社会地位方面与国有企业、国家机关存在极大的差距。这种差距,使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去中小企业就业。为此,必须缩小工作单位之间的待遇差距,政府在政策与资金上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到中小企业就业成为大学毕业生就业选择的方向。
2.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
城乡之间劳动力市场收益差距,造成了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为此,必须统筹城乡发展,走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道路,使农村无论经济、基础设施、工作环境、工作待遇方面都与城市的差距缩小。从而使大学毕业生在进行就业选择时,不需要考虑到城乡之间的劳动收益差距。另外,由于我国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大学毕业生集中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就业。缩小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吸引大学毕业生到中部、西部去就业,一方面能够缓解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也能够满足中、西部地区对于人才的需求。
(二)消除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现行的户籍制度使得有能力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大学毕业生被强制性阻拦在目标劳动力市场以外。这种人为的制度壁垒限制了大学毕业生的自由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不设置户籍壁垒,使得具备同等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能够在各个劳动力市场自由流动,能够优化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对愿意到农村或者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大学毕业生给予适当的制度倾斜,使其服务一定年限以后能够自由回归主要劳动力市场,有利于降低大学毕业生工作转换的成本,也有利于发挥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积极性。
2.完善社会保障,以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
工作岗位是否具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是大学就业考虑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农村和城市、西部不发达地区跟东部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这种差别的存在,使得大学毕业生在进行就业岗位的选择过程时出现极化现象。为此,我们要尽快实现社会保障的统筹发展,减少各个工作地区与工作岗位之间社会保障方面的人为差距,提高劳动者的抗风险的能力。建立社会保障的跨地区流动机制,使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能够在不同工作地之间实现顺利转移,减少大学毕业生工作的流动成本,使大学毕业生在选择工作时能够无后顾之忧地选择工作岗位,从而增加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赖德胜,吉利.大学生择业取向的制度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03(7).
[2]岳昌君,周俊波.高校毕业生为何跨省就业[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5(2).
[3]文东茅.我国高校扩招对毕业生就业影响[J].高等教育研究,2005(4).
[4]韩秀华,陈雪松.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J].当代经济科学,2008(4).
作者简介:王雯,女,徐州师范大学2010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