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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与计算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用最多的数学知识,它历来是小学数学教学的基本内容,培养小学生的计算能力也一直是小学数学教学的主要目的之一。从理性的角度分析,计算能力是小学生必须形成的基本技能,它是学生今后学习数学的奠基,所以计算教学是小学数学教学重中之重。而简便计算又是小学计算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部分的简便运算包括整数、分数和小数,其中整数的简便运算更是后两者的基础。我的理解是:整数简便计算应该是灵活、正确、合理地运用各种性质、定律等,使复杂的计算变得简单,从而大幅度地提高计算速度及正确率。从实践教学中发现理解运算定律、运算性质恰是学习整数简便运算的前提。
四年级在教学整数的简算时,开始学生对简算还挺感兴趣,毕竟简算可以摆脱那些繁琐的四则混合运算了,也不用竖式计算了,可是随着简算类型的不断增多,学生开始对一些类型混淆了,随着简算方法的多样化,简算的准确性也大打折扣。怎么解决这种问题呢?我认真研究了教材。我发现:简算不仅要求学生能明确运算顺序,正确计算,而且还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观察能力,甚至要有一些直觉,能够进行合理的分析,找出其中能够进行简便运算的特征,并合理地进行简便运算。事实上许多简便运算都是充分合理地应用运算定律、性质的结果。如果学生没有理解运算定律、性质,简便运算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只能是照葫芦画瓢,在题目明确要求用简便方法时才简算,题目没有明确要求用简便方法计算时,即使算式有简算条件,也不会自觉地采用简便方法计算。事实上教材早就在每次教学简便运算前有计划地安排运算定律、性质的教学。情况大致有这几种:
一种是把运算性质安排在习题中,让学生通过解答习题,了解运算性质。如第七册练习六第16、17两题,填写下表,说一说:什么数没变?什么数变化了?怎么变化的?加数280280280280280280加数104070100130160和被减数250250250250250250250减数104070100130160190差。学生通过填一填、比一比、说一说,知道了一个加数不变,另一个加数增加几,和也增加几;被减数不变,减数增加几,差反而减少几。对和、差变化规律直观的、初步的认识,为以后学习一个数加上(减去)另一个接近整十、整百数的简便算法创造了条件。
一种是把运算定律、性质安排在应用题复习中,让学生在重温应用题解答的过程中感知运算定律、性质。如第七册第110页复习,用两种方法解答应用题:“三年级同学参加春季植树,把90人分成2队,每队分成3组,每组有多少人?”这道题的两种解法结果相同,所以90÷2÷3=90÷(3×2),这个等式表示:“一个数连续用两个数除,每次都能除尽的时候,可以先把两个除数相乘,再用它们的积去除被除数,结果不变。”教材对这条除法性质的直观描述,成为教学390÷5÷6、420÷35的简便算法的基础。
还有一种是为运算定律的教学安排例题,在学生充分感知的基础上进行抽象概括,形成对运算定律的理性认识。教材第八册中的加法、乘法简便运算教学都是这样安排的。
于是,我让学生做了大量的直接简算的题。(我认为计算达不到一定的练习量是不行的)通过练习,引导学生总结出一些常见的可以简算的对象,如:“25与4相乘”、“125与8相乘”、“5与任何双数相乘”以及其他的可以凑整的数,同时使学生对简算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
随着简便运算教学的深入,“运用乘法分配律进行简算”慢慢浮出了水面,而他恰是学生最不容易掌握的。根据教学我发现,其实学生在真正的生活情境中还是会自觉的用乘法分配律的。比如算幾套课桌椅价钱的问题,学生会列出两种不同的算式,也就是渗透了乘法分配律的思想。我在教学这部分时,学生确实很难达到自觉地运用分配律去计算,特别是一些变式就更加的困难了。有这样一道题(80+8)×25,学生完成后,我随即将该题改为“88×25”让学生做,学生做出了两种答案:①、88×25=80×25+8×25=2000+200=2200;②、88×25=11×(8×25)=11×200=2200。我请学生分别介绍了他们的想法,他们说:第①种是把88分成80+8,再利用乘法分配律,让他们分别同25相乘;第②种则将88分成8×11,然后利用乘法交换率和结合率,先把8与25相乘,最后再乘11。听完学生的介绍后,我进行了总结,首先肯定了两种答案的正确,然后对两种答案进行了分析:两种答案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发现了8与25相乘非常简便,可以凑整。于是想方设法对88进行分解,因此都把握住了这道题的关键,所以都是正确的;两种解法的区别是,分解的方法不同,第①种解法是用加法进行的分解,所以使用的是乘法分配律。第②种解法用乘法进行的分解,所以使用的是乘法交换律和结合律。方法不同却有异曲同工之处。
大量的教学实例让我清晰的感受到思维的灵活性是简便运算的灵魂。因为简便运算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算式原来的运算顺序,根据运算定律、性质重组运算顺序。因此,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要培养学生敏锐的观察力。在教学中加强有针对性的口算练习,如两位数加( )等于100,100减两位数等于( ),25乘以2、4、6、8,125乘以2、4、6、8等,提高学生发现简算条件的能力。
第二,要使学生正向思维和逆向思维同步发展,能正向也能逆向应用运算定律。如39×25×4=39×100=3900是正向应用乘法结合律,25×24=25×4×6=600是逆向应用乘法结合律;102×43=4300 86=4386是正向应用乘法分配律,9×37 9×63=9×100=900是逆向应用乘法分配律。在应用的同时让学生正向、逆向表述运算定律、性质。如表述减法性质:“一个数连续减去几个数,可以从这个数里减去各个减数的和”,“一个数减去几个数的和,可以从这个数里连续减去各个加数。”
第三,要使学生收敛思维和发散思维同步发展。有些简算虽然方法相同,但可以用不同的原理来解释,如637 102=637 100 2=737 2=739,可以看作是应用和的变化规律,也可以看作应用加法结合律。有些题目可以运用不同的原理找到不同的简算方法,如350÷25,应用“一个数除以两位数,可以改成连续除以两个一位数”,那么350÷25=350÷5÷5=70÷5=14;应用“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相同倍数,商不变”,那么350÷25=1400÷100=14。在教学中不宜把简算方法教得过死,也不要把一道题可能用的简算方法教得很全,要鼓励学生动脑筋,自己寻找简算方法。
变难为易,变繁为简,变慢为快。整数简便运算的思路会有很多,只要把握“凑整”这个解题关键,正确、合理地使用运算定律,就是正确的。这样教学,不仅使学生学会了单纯的简便运算,更重要的是,使学生初步理解了学以致用的道理,真正理解了书本上的知识必须运用到实际当中去的道理。
四年级在教学整数的简算时,开始学生对简算还挺感兴趣,毕竟简算可以摆脱那些繁琐的四则混合运算了,也不用竖式计算了,可是随着简算类型的不断增多,学生开始对一些类型混淆了,随着简算方法的多样化,简算的准确性也大打折扣。怎么解决这种问题呢?我认真研究了教材。我发现:简算不仅要求学生能明确运算顺序,正确计算,而且还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观察能力,甚至要有一些直觉,能够进行合理的分析,找出其中能够进行简便运算的特征,并合理地进行简便运算。事实上许多简便运算都是充分合理地应用运算定律、性质的结果。如果学生没有理解运算定律、性质,简便运算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只能是照葫芦画瓢,在题目明确要求用简便方法时才简算,题目没有明确要求用简便方法计算时,即使算式有简算条件,也不会自觉地采用简便方法计算。事实上教材早就在每次教学简便运算前有计划地安排运算定律、性质的教学。情况大致有这几种:
一种是把运算性质安排在习题中,让学生通过解答习题,了解运算性质。如第七册练习六第16、17两题,填写下表,说一说:什么数没变?什么数变化了?怎么变化的?加数280280280280280280加数104070100130160和被减数250250250250250250250减数104070100130160190差。学生通过填一填、比一比、说一说,知道了一个加数不变,另一个加数增加几,和也增加几;被减数不变,减数增加几,差反而减少几。对和、差变化规律直观的、初步的认识,为以后学习一个数加上(减去)另一个接近整十、整百数的简便算法创造了条件。
一种是把运算定律、性质安排在应用题复习中,让学生在重温应用题解答的过程中感知运算定律、性质。如第七册第110页复习,用两种方法解答应用题:“三年级同学参加春季植树,把90人分成2队,每队分成3组,每组有多少人?”这道题的两种解法结果相同,所以90÷2÷3=90÷(3×2),这个等式表示:“一个数连续用两个数除,每次都能除尽的时候,可以先把两个除数相乘,再用它们的积去除被除数,结果不变。”教材对这条除法性质的直观描述,成为教学390÷5÷6、420÷35的简便算法的基础。
还有一种是为运算定律的教学安排例题,在学生充分感知的基础上进行抽象概括,形成对运算定律的理性认识。教材第八册中的加法、乘法简便运算教学都是这样安排的。
于是,我让学生做了大量的直接简算的题。(我认为计算达不到一定的练习量是不行的)通过练习,引导学生总结出一些常见的可以简算的对象,如:“25与4相乘”、“125与8相乘”、“5与任何双数相乘”以及其他的可以凑整的数,同时使学生对简算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
随着简便运算教学的深入,“运用乘法分配律进行简算”慢慢浮出了水面,而他恰是学生最不容易掌握的。根据教学我发现,其实学生在真正的生活情境中还是会自觉的用乘法分配律的。比如算幾套课桌椅价钱的问题,学生会列出两种不同的算式,也就是渗透了乘法分配律的思想。我在教学这部分时,学生确实很难达到自觉地运用分配律去计算,特别是一些变式就更加的困难了。有这样一道题(80+8)×25,学生完成后,我随即将该题改为“88×25”让学生做,学生做出了两种答案:①、88×25=80×25+8×25=2000+200=2200;②、88×25=11×(8×25)=11×200=2200。我请学生分别介绍了他们的想法,他们说:第①种是把88分成80+8,再利用乘法分配律,让他们分别同25相乘;第②种则将88分成8×11,然后利用乘法交换率和结合率,先把8与25相乘,最后再乘11。听完学生的介绍后,我进行了总结,首先肯定了两种答案的正确,然后对两种答案进行了分析:两种答案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发现了8与25相乘非常简便,可以凑整。于是想方设法对88进行分解,因此都把握住了这道题的关键,所以都是正确的;两种解法的区别是,分解的方法不同,第①种解法是用加法进行的分解,所以使用的是乘法分配律。第②种解法用乘法进行的分解,所以使用的是乘法交换律和结合律。方法不同却有异曲同工之处。
大量的教学实例让我清晰的感受到思维的灵活性是简便运算的灵魂。因为简便运算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算式原来的运算顺序,根据运算定律、性质重组运算顺序。因此,培养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要培养学生敏锐的观察力。在教学中加强有针对性的口算练习,如两位数加( )等于100,100减两位数等于( ),25乘以2、4、6、8,125乘以2、4、6、8等,提高学生发现简算条件的能力。
第二,要使学生正向思维和逆向思维同步发展,能正向也能逆向应用运算定律。如39×25×4=39×100=3900是正向应用乘法结合律,25×24=25×4×6=600是逆向应用乘法结合律;102×43=4300 86=4386是正向应用乘法分配律,9×37 9×63=9×100=900是逆向应用乘法分配律。在应用的同时让学生正向、逆向表述运算定律、性质。如表述减法性质:“一个数连续减去几个数,可以从这个数里减去各个减数的和”,“一个数减去几个数的和,可以从这个数里连续减去各个加数。”
第三,要使学生收敛思维和发散思维同步发展。有些简算虽然方法相同,但可以用不同的原理来解释,如637 102=637 100 2=737 2=739,可以看作是应用和的变化规律,也可以看作应用加法结合律。有些题目可以运用不同的原理找到不同的简算方法,如350÷25,应用“一个数除以两位数,可以改成连续除以两个一位数”,那么350÷25=350÷5÷5=70÷5=14;应用“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相同倍数,商不变”,那么350÷25=1400÷100=14。在教学中不宜把简算方法教得过死,也不要把一道题可能用的简算方法教得很全,要鼓励学生动脑筋,自己寻找简算方法。
变难为易,变繁为简,变慢为快。整数简便运算的思路会有很多,只要把握“凑整”这个解题关键,正确、合理地使用运算定律,就是正确的。这样教学,不仅使学生学会了单纯的简便运算,更重要的是,使学生初步理解了学以致用的道理,真正理解了书本上的知识必须运用到实际当中去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