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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6四季度政策动态
(一)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2006年11月15日,央行再度调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9%,自2006年以来第三次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收紧流动性,0.5个百分点的上调,意味着一次性冻结流动性资金1500亿元左右。业内专家估计,年内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冻结货币市场约4500亿元至4800亿元资金。2007年1月15日,人民银行自2006年4月份以来第四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调整冻结资金在1600亿元左右。央行在公告中将此次政策调整的原因归为两点:一是针对国际收支持续顺差的流动性资金面调控;二是在银行贷款扩张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巩固宏观调控成效。我们认为,央行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原因是贸易顺差不断增长,流动性持续过剩;而一季度一般又是信贷投放高峰,2006年第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就达1.26万亿元,占央行全年目标的一半还多,又加之2006年末期上市银行融资额度巨大,充裕资金使银行放贷冲动强烈,央行此举前瞻性地为今年1季度信贷高峰解压。因此,新年伊始即出台紧缩政策,并不出人意料。微调存款准备金率锁定的资金量并不大,更多的效应只是表明央行的紧缩态度。即便对于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较为敏感的银行股而言,因为银行上半年主要会进行资产结构调整,收回部分贷款,因此对上市银行业绩的影响相对有限。
(二)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2006年10月25日,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近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与其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并建立合规绩效考核制度、合规问责制度和诚信举报制度等三项基本制度。《指引》还规定了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合规管理职责。
(三)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2006年12月22日,银监会制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中准入政策调整和放宽的具体内容为:(一)放开准入资本范围。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以下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二)调低注册资本,取消营运资金限制。(三)调整投资人资格,放开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四)放宽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五)调整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六)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意见》中加强监管的主要措施为:(一)坚持“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实施审慎监管。(二)根据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状况及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差别监管措施。(三)引导和监督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金投向。(四)建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
(四)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
2006年12月6日发布《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鼓励商业银行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开展各项活动。《指引》于12月11日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之日开始实行。《指引》鼓励符合五项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金融创新,为广大的居民提供更广泛、更便利、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四句话:“鼓励发展、强调规范、服务客户、教育公众”。
(五)保险资金可投资银行股权,不设上限
2006年10月17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首次对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有关事宜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通知》明确,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内,各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投资资金的来源可以是公司资本金、负债期限10年以上的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资金及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金。《通知》还强调,“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一般不超过两家商业银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正式发布
银监会2006年11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监管当局按照中国的入世承诺,取消外资行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鼓励外资银行设立或者将现在的分行转制为在中国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并将对法人银行和未转制的外资行分行,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区别对待。外资银行分行在吸收中国居民的零售存款等人民币零售业务方面,将比法人银行受到更多限制。条例还明确表示将对法人银行全面实施国民待遇原则,实施与中资银行统一的监管标准,但条例明确表示将给与外资行一定的宽限期。对于在中国当地注册的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法人银行)将全面实施国民待遇原则,允许其经营全面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包括人民币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而外资银行的分行,可以继续做人民币批发业务,但小额的零售业务将受到一定限制,只能吸收100万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定期存款。
(七)银监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为配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施行,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签署中国银监会2006年第6号主席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将和《条例》同时于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细则》全面体现了履行世贸承诺,取消非审慎性规定,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的原则。此外,《细则》明确了外资银行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包括从事人民币业务的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批时限。《细则》明确外资银行初次经营人民币业务仍须满足“开业三年、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细则》明确了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的操作程序等等。
二、银行业改革动态
(一)国有银行改革继续推进
1.工商银行。2006年10月27日,工行A股和H股分别在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步上市交易,股票代码分别为601398和1398。其中在内地网上发行的68.3亿股A股首批在上海证交所上市交易。工行此次公开发行使其成为历史上首只在香港和内地市场同步同价上市的股票和A股市场上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从金融改革角度而言,我国最大商业银行完成“世纪IPO”计划,标志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从资本市场来看,工行此次发行解决了境内外信息披露一致、境内外发行时间表衔接、两地监管的协调和沟通、境内外信息对等披露等诸多问题,开创了A股H股同时同价发行和同步上市先河,为以后境内企业A H同步发行树立了典范。
2.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加快推进。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2006年11月23日在“中国论坛:推动协调增长”上表示,银监会已决定启动“农村金融服务与竞争性”调查工作,结束后将按照产权股份化方向改革农业银行,使之改造为继续姓“农”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央行行长周小川2006年12月26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汇报金融体制改革时也提到,要加快推进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在对农行进行全面外部审计、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不良贷款处置、国家注资等财务重组和设立股份公司的工作。
3.建设银行。建行与IFC2006年10月12日签署了《全球贸易融资服务协议》,IFC是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是世界上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融资最多的多边金融机构。建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携手,可为客户提供全球贸易融资服务。建行2006年12月29日宣布:建设银行收购美国银行持有的美国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银(亚洲)”)100%股权已正式完成交割。交割后,美银(亚洲)将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美银(亚洲)的所有营业网点、合同凭证以及往来文件等也将完成标识与名称的更换。
(二)招商银行2.2亿股超配H股全部上市
招行董事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H股发行上市工作现已完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述超额配售权所涉及的股份(共计2.2亿股)已由联席保荐人于2006年9月27日行使。超额配售的2.2亿股H股以及相应的国有股减持并转为境外上市外资股的0.22亿股H股,合计2.42亿股H股,亦已于2006年10月5日在香港联交所开始交易。“绿鞋”计划实施后,招行境内A股的持股比例下降了2.2亿股,比例由83.29%下降至81.89%。H股持股数增加了2.42亿股,比例由16.71%增加至18.11%。股份总额增加了2.2亿股。
(三)浦发行布局金融控股,混业经营业态初露端倪
浦发已经与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签署合作备忘录,将在上海筹建一家合资保险公司。拟建的保险公司共有3家股东:浦发、法国巴黎银行和上海国际集团,后者是浦发的第一大股东,持有23.56%的浦发股份(截至2006年11月30日)。“双方已经签署的只是一个意向性备忘录,具体细节需要等到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披露,之后才能向监管部门递交筹建申请。”
(四)光大银行注资股改稳步推进
2006年10月18日消息,银监会已向国务院提交报告,支持以约200亿元人民币“拯救”中国光大银行的方案,所需资金将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提供。该方案仍在讨论之中,不过在9月初财政部、银行监管部门及央行向国务院递交建议书之后,该方案面临的主要障碍已经解决。
(五)AMC不良资产证券化商业试点正式起航
2006年12月11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争相上市。信达公司发起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信元2006-1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凤凰2006-1),和东方公司发起的“东元2006-1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分别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并正式开始发行。这标志着资产管理公司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商业尝试正式开始。
三、银行业开放动态
(一)金融业又获5年调整期,外资依然不能控股
在中国加入WTO五年过渡期行将结束之际,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为中国未来五年的对外开放步骤定下基调,这也是我国首次对外发布利用外资五年规划。我国将在未来5年允许国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前提条件是中方控股。目前,单一外资入股国内商业银行的上限为19.9%,入股保险公司为25%。该规划或表明在未来五年,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持股比例上限将有所提高。
(二)9家外资行改制申请“闪电”获批
2006年12月25日消息,绿色通道发挥了作用,仅10天左右,银监会即批准了9家外资银行将境内分行改制筹建为法人银行的申请。9家外资法人银行的注册地均在上海市,分别是: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新加坡星展银行、花旗银行、荷兰银行。
(三)花旗投资团队242亿重组广发行
2006年11月16日,广东发展银行与美国花旗集团牵头组织的国内外投资者组合,在广州签署了战略投资与合作协议。花旗集团和IBM信贷、中国人寿、国家电网、忠信信托、普华投资等国内外企业组成投资者团队出资242.67亿元人民币,认购重组后的广发行85.5888%的股份。其中,花旗20%,中国人寿20%,国家电网20%,中信信托12.8488%,普华投资8%,IBM信贷4.74%。
(四)西班牙BBVA购入中信银行5%及中信国金15%股权
2006年11月22日,西班牙毕尔巴鄂维茨卡亚对外银行(Banco Bilbao Vizcaya Argentaria,下称“BBVA”)正式对外宣布,与中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收购中信集团旗下中信银行5%和中信国际金融(0183.HK)15%的股权。据悉,BBVA分别以5.01亿欧元和4.88亿欧元的代价取得中信银行5%的股权和中信国际金融15%的股权,合计投资9.89亿欧元。BBVA还获得了增持中信银行股权至9.9%的期权,并有进一步增持中信国际金融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