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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共产党对宗教问题、宗教功能的认识不断深入,以及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变化与转型,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导向和工作重点经历了三个阶段性变化,即:由20世纪80年代拨乱反正、宗教场所恢复重建、宗教团体恢复活动,到20世纪90年代重点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依法加强管理,再到进入新世纪以来党的宗教政策更加重视引导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担当社会责任、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呈现出从"做好自身管理"到"担当社会责任"的导向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