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借助国家上一轮东北振兴政策支持,东部盟市经济社会实现了快速发展
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启动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2007年,我区东部的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锡林郭勒五盟市被纳入到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实施范围。
自治区党委、政府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战略机遇,从服务东北振兴全局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东北振兴各项决策部署,推动东部盟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一是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由2007年的2114.0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839.41亿元,年均增长12.9%。二是产业发展层次进一步提升。三次产业比重由2007年的21.9:43.8:34.3调整到2015年的15.2:49.1:35.7,能源、有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工业体系初步构建。三是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新进展。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实施,大兴安岭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四是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从2007年的10010元和3799元增长到2015年的26042元和10263元。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深入推进。
纳入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实施范围的这一时期是东部盟市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东北振兴战略是完全正确、卓有成效的。
二、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启动实施,为东部盟市在新常态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新的重要机遇
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自身因素影响,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经济发展遇到了较大困难和挑战。同样,东部盟市经济下行压力也不断增大,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由2011年的13.7%下降到2015年的8%。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地区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困难、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并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今年4月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公开发布。《若干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面临的形势、重大意义、战略定位、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指导东北振兴的纲领性文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除“三大战略”外,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首个有关区域发展的重大政策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彰显了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标志着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全面启动实施。
《若干意见》围绕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个方面,明确了19 条重点任务,并提出了很多含金量较高、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例如:产业发展方面,提出“有序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有色、化工等行业绿色改造升级,做优做强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现代农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挥冰雪、森林、草原、边境、民俗等优势加快发展旅游、休闲等产业”,这将进一步加快东部盟市“五大基地”建设;生态建设方面,提出“推进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重点草原保护,支持开展呼伦湖流域生态和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这将有效推进东部盟市重点生态地区建设和保护;对外开放方面,提出“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和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这将对更好地发挥我区对俄、蒙开放合作中的优势,对加快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等开放平台建设起到积极作用;投资方面,提出“中央投资加大对资源枯竭地区和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等困难地区支持力度”。目前,我区阿尔山市等8个地区已纳入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支持范围,赤峰市昭乌达等3个城区老工业区和满洲里市扎赉诺尔等6个独立工矿区已纳入中央预算内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专项支持范围,下一步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上述地区的资金支持;财政方面,提出“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东北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社保、教育、就业、保障性住房等领域支持力度”,这将对东部盟市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可以说,《若干意见》的出台实施,为我区东部盟市补齐短板、在新常态下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一次新的重要机遇。
三、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机遇,开创内蒙古振兴发展新局面
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实施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既是重要政治任务,也是重大发展机遇。结合东部盟市发展实际,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改革、推动创新,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稳步推进大兴安岭国有林区改革,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围绕现代煤化工、现代农牧业机械、现代蒙医药、生物育种等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在通辽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组织开展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为东部盟市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在符合条件的东部盟市开展东北地区民营经济改革试点, 大力支持东部盟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二)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构建国家重要的优势特色产业基地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增强产业竞争力,打造我国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等新型产业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结合好自身实际,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旅游、金融、物流、信息等现代服务业。
(三)加强生态建设,构筑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突出抓好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和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加强科尔沁、呼伦贝尔等沙地生态治理。积极开展呼伦湖流域生态和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四)加强开放合作,打造我国充满活力的沿边经济带
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与俄蒙毗邻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口岸功能,加快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合作。进一步完善与东北三省的合作机制,推进与京津冀经济区融合发展,主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享受更多振兴成果
继续实施好脱贫攻坚工程,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深入实施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代建明
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启动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2007年,我区东部的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锡林郭勒五盟市被纳入到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实施范围。
自治区党委、政府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战略机遇,从服务东北振兴全局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东北振兴各项决策部署,推动东部盟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一是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由2007年的2114.0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839.41亿元,年均增长12.9%。二是产业发展层次进一步提升。三次产业比重由2007年的21.9:43.8:34.3调整到2015年的15.2:49.1:35.7,能源、有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现代工业体系初步构建。三是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新进展。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实施,大兴安岭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四是民生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从2007年的10010元和3799元增长到2015年的26042元和10263元。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深入推进。
纳入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实施范围的这一时期是东部盟市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东北振兴战略是完全正确、卓有成效的。
二、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启动实施,为东部盟市在新常态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新的重要机遇
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自身因素影响,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经济发展遇到了较大困难和挑战。同样,东部盟市经济下行压力也不断增大,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由2011年的13.7%下降到2015年的8%。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地区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困难、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并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今年4月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公开发布。《若干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面临的形势、重大意义、战略定位、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指导东北振兴的纲领性文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除“三大战略”外,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首个有关区域发展的重大政策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彰显了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标志着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全面启动实施。
《若干意见》围绕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个方面,明确了19 条重点任务,并提出了很多含金量较高、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例如:产业发展方面,提出“有序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有色、化工等行业绿色改造升级,做优做强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现代农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挥冰雪、森林、草原、边境、民俗等优势加快发展旅游、休闲等产业”,这将进一步加快东部盟市“五大基地”建设;生态建设方面,提出“推进呼伦贝尔、锡林郭勒等重点草原保护,支持开展呼伦湖流域生态和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这将有效推进东部盟市重点生态地区建设和保护;对外开放方面,提出“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和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这将对更好地发挥我区对俄、蒙开放合作中的优势,对加快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等开放平台建设起到积极作用;投资方面,提出“中央投资加大对资源枯竭地区和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等困难地区支持力度”。目前,我区阿尔山市等8个地区已纳入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支持范围,赤峰市昭乌达等3个城区老工业区和满洲里市扎赉诺尔等6个独立工矿区已纳入中央预算内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专项支持范围,下一步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上述地区的资金支持;财政方面,提出“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东北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社保、教育、就业、保障性住房等领域支持力度”,这将对东部盟市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可以说,《若干意见》的出台实施,为我区东部盟市补齐短板、在新常态下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一次新的重要机遇。
三、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机遇,开创内蒙古振兴发展新局面
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实施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既是重要政治任务,也是重大发展机遇。结合东部盟市发展实际,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改革、推动创新,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稳步推进大兴安岭国有林区改革,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围绕现代煤化工、现代农牧业机械、现代蒙医药、生物育种等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在通辽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组织开展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为东部盟市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在符合条件的东部盟市开展东北地区民营经济改革试点, 大力支持东部盟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二)提升产业发展层次,构建国家重要的优势特色产业基地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增强产业竞争力,打造我国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等新型产业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结合好自身实际,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旅游、金融、物流、信息等现代服务业。
(三)加强生态建设,构筑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突出抓好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和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加强科尔沁、呼伦贝尔等沙地生态治理。积极开展呼伦湖流域生态和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四)加强开放合作,打造我国充满活力的沿边经济带
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与俄蒙毗邻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口岸功能,加快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合作。进一步完善与东北三省的合作机制,推进与京津冀经济区融合发展,主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享受更多振兴成果
继续实施好脱贫攻坚工程,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深入实施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代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