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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评价机制;专业化成长;发展;问题;解决方法
〔中图分类号〕 G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3)
02—0046—01
在新课程改革中,教师能否积极参与是影响课程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因素。因此,探寻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已成为新课程改革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之一。
传统的教师评价制度在评价目的、内容、主体和方法等方面偏离了新课程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师的专业化成长,阻碍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具体来说,传统教师评价存在以下问题:
1.强调管理功能,忽视激励功能
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主要采用绩效式评价制度,是泰勒式的以目标为核心, 以指标体系为基本形式的评价。
2.淡化主体地位,忽视主体功能
我国目前的教师评价认为,评价不需要教师的主动参与,单纯把教师视为评价对象。从价值取向而言,总体上淡化了教师的主体地位,忽视了教师的主体功能。
3.评价欠客观科学,评价方法传统单一
传统的教师评价,只是当作一种对教师的管理手段,采用的评价方法多是单一的定量方法,把教师复杂而丰富的教育教学活动僵死化、简单化、教条化和表面化。
4.评价注重成绩,教师缺乏专业自信
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社会上对于课改期望值错位等原因,形成了偏重于以学生考试成绩来衡量教师的局面,而教师还没有完全掌握新的专业技能,这就与“新课程改革”的高要求形成矛盾,致使教师普遍缺乏新课程下的专业自信和专业能力。
因此,在构建新课程背景下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应做好以下几个结合:
1.基础性目标与发展性目标相结合
一般说来,基础性目标和教师的名誉及利益是相关的。评价要对教师的基本素质、工作态度、工作量和履职情况等教师基础性目标进行考核。发展性目标是对教师的工作给予反馈,改进或完善教师的教学,明确个人的发展需求和相应的培训,提高教师的工作能力以促进其完成目前的任务或达到将来的目标。从而使教师的基础性目标考核与教师的发展性目标评价有机地联系起来。这样才能既在短期内完成学校的目标任务,又有利于教师专业的长足发展。
2.评价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
评价的主要目的,不是单纯为了体现奖惩,而是为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所以评价要依据现代教育教学前沿的教师评价理论、依据当地校情,要根据当前教师队伍普遍现状,力求使评价内容与新形势对教师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相吻合,力图避免提出的评价标准过高或过低及不切合当地实际情况。要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自身素质和发展提出不同的要求,尽量使教师处在同一可比的评价基础上,努力做到评价标准的公平和公正。
3.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自我评价能较充分发挥被评者的主观能动性,被评者易生成尊重感、信任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人评价,对被评者来说是被动的、外在的,尤其是不客观的他人评价,易挫伤被评者的自尊心,自觉不自觉地“培养”评价者和被评者的不良作风和不良行为,也将弱化人们在心理上对教育评价价值和意义的认同。因此要减少或停止那些弄虚作假的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授意的他人评价,因为这种评价易引起被评者的心灵震撼,毒害着被评者的灵魂,因此评价中做好做到二者的有效结合。
4.通常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
通常的教师评价工作,评价的目的主要是检查和评比,评价人员往往只注意教师的工作结果而忽视工作过程。在发展性教师工作体系评价中,要注重过程评价,但也不能废弃结果评价。评价既要着眼于教师教育教学的工作表现和绩效结果,更要注重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过程和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使评价过程真正融合于教师的教育教学的过程。评价既要肯定教师工作最终取得的成绩,激励教师继续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更要关注教师工作、学习的发展导向,促进素质教育的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应力避传统教师评价的弊端,要根据学校实际,结合本校师资队伍状况,立足现实,树立“以人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的评价理念,构建新课程改革倡导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开路。
该论文为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二五”一般规划课题“新课程背景下发展性教师评价研究”(GS【2011】GHB150)阶段性研究成果。
编辑:马中华
〔中图分类号〕 G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3)
02—0046—01
在新课程改革中,教师能否积极参与是影响课程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因素。因此,探寻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已成为新课程改革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之一。
传统的教师评价制度在评价目的、内容、主体和方法等方面偏离了新课程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师的专业化成长,阻碍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具体来说,传统教师评价存在以下问题:
1.强调管理功能,忽视激励功能
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主要采用绩效式评价制度,是泰勒式的以目标为核心, 以指标体系为基本形式的评价。
2.淡化主体地位,忽视主体功能
我国目前的教师评价认为,评价不需要教师的主动参与,单纯把教师视为评价对象。从价值取向而言,总体上淡化了教师的主体地位,忽视了教师的主体功能。
3.评价欠客观科学,评价方法传统单一
传统的教师评价,只是当作一种对教师的管理手段,采用的评价方法多是单一的定量方法,把教师复杂而丰富的教育教学活动僵死化、简单化、教条化和表面化。
4.评价注重成绩,教师缺乏专业自信
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社会上对于课改期望值错位等原因,形成了偏重于以学生考试成绩来衡量教师的局面,而教师还没有完全掌握新的专业技能,这就与“新课程改革”的高要求形成矛盾,致使教师普遍缺乏新课程下的专业自信和专业能力。
因此,在构建新课程背景下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应做好以下几个结合:
1.基础性目标与发展性目标相结合
一般说来,基础性目标和教师的名誉及利益是相关的。评价要对教师的基本素质、工作态度、工作量和履职情况等教师基础性目标进行考核。发展性目标是对教师的工作给予反馈,改进或完善教师的教学,明确个人的发展需求和相应的培训,提高教师的工作能力以促进其完成目前的任务或达到将来的目标。从而使教师的基础性目标考核与教师的发展性目标评价有机地联系起来。这样才能既在短期内完成学校的目标任务,又有利于教师专业的长足发展。
2.评价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
评价的主要目的,不是单纯为了体现奖惩,而是为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所以评价要依据现代教育教学前沿的教师评价理论、依据当地校情,要根据当前教师队伍普遍现状,力求使评价内容与新形势对教师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相吻合,力图避免提出的评价标准过高或过低及不切合当地实际情况。要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自身素质和发展提出不同的要求,尽量使教师处在同一可比的评价基础上,努力做到评价标准的公平和公正。
3.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自我评价能较充分发挥被评者的主观能动性,被评者易生成尊重感、信任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人评价,对被评者来说是被动的、外在的,尤其是不客观的他人评价,易挫伤被评者的自尊心,自觉不自觉地“培养”评价者和被评者的不良作风和不良行为,也将弱化人们在心理上对教育评价价值和意义的认同。因此要减少或停止那些弄虚作假的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授意的他人评价,因为这种评价易引起被评者的心灵震撼,毒害着被评者的灵魂,因此评价中做好做到二者的有效结合。
4.通常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
通常的教师评价工作,评价的目的主要是检查和评比,评价人员往往只注意教师的工作结果而忽视工作过程。在发展性教师工作体系评价中,要注重过程评价,但也不能废弃结果评价。评价既要着眼于教师教育教学的工作表现和绩效结果,更要注重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过程和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使评价过程真正融合于教师的教育教学的过程。评价既要肯定教师工作最终取得的成绩,激励教师继续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更要关注教师工作、学习的发展导向,促进素质教育的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应力避传统教师评价的弊端,要根据学校实际,结合本校师资队伍状况,立足现实,树立“以人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的评价理念,构建新课程改革倡导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为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开路。
该论文为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二五”一般规划课题“新课程背景下发展性教师评价研究”(GS【2011】GHB150)阶段性研究成果。
编辑:马中华